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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无垢称经疏
赞曰。空理义云。俗有生故可取。有灭故可舍。真无生灭。何取何舍。道者通生之义。根与境为道。俗有六根。为能执藏。故六境之法。成所执藏。真非六根之所藏。故法无所执藏。超六根道故。应理义云。依他随真。无取无舍。离生灭故。亦无能执藏。超过六根。非爱境故。非非所执藏。古云法无生灭。初句可成。法无所归。之者所执藏义。然不释所由。
经。法无高下(至)毕竟断故。
赞曰。空理义云。动转者形待义。戏论有虚妄分别。俗非不动。法有高下。真无动转。何高何下。俗中戏论不断故。是分别心之所行。真中戏论毕竟皆断。故离一切分别所行。应理义云。依他随真。无高无下。住不动故。亦离一切分别所行。分别戏论毕竟断故。古云法离一切观行。此言分别所行。分别。观行也。应理义中。或二十句。皆说真如胜义谛法。不如分别心之所执。亦不如彼所言说性。皆说无。非真如体性亦成空。前且随殊胜义说。不违理也。此二十句。应为十对。一一权思。恐厌文繁。故略而止。
经。唯大目连(至)岂可说乎。
赞曰。此结无我。空理义云。胜谛中。法性空如。是岂可如言说之者乎。应理义云。法体虽有。不如分别及所言说之自性有。岂可说乎。
经。夫说法者主谓(至)增益损减。
赞曰。下明说法道理。于中复二。初泛谈说听道理。后尊者目连下。劝如法说。空理义云。真谛本空。说听为有。皆名增益。俗谛本有。若言无空。便成损减。或总不称真法自性。名为增损。应理义云。法外分别及起言说。名为增益。如长法故。成唯识云。能诠所诠。俱非自相。但依增益。相似而转。似谓增益。非实有相。诸法自相假智及诠。俱非境故。言无法体。名为损减。拨无体故。或增所执减无二性。旧云无说无示无闻无得。俱不正成。无此文故。
经。若于处是(至)诸了别。
赞曰。此成正理。若证法智。证会法体。无增无减。即一切法。都不可说。古云无说无示。若听者智。证会法体。无增无减。亦不可闻。何所了别。言我了耶。此中有疑。若法说者。及与听者。皆有增损。佛如何说。诸大菩萨云何听耶。故释显之。
经。尊者目连(至)乃可说法。
赞曰。下劝如法说。初释疑示说相。后劝应修。譬如能幻化之士。夫为幻。化者。宣说诸法。假人假名。为假听者。假说诸法。都无少实。但为筏喻。故离增减。故佛说法。菩萨能闻。不知分别所说自性而起执故。
经。应善子知(至)大悲现前。
赞曰。下劝应修。有八种事。此中有三。一知生根。二慧达诸法无所挂碍。挂者障义。碍者拘义。三大悲现前。
经。识说大乘(至)应说法。
赞曰。此有五句。四赞大乘。五念报佛恩。六自意乐净。深信胜解故。七法词善巧。于法善巧。法无碍也。词善巧者。词无碍也。或法词者。说法之词。辨才无滞。八为三宝种能绍隆故。具此八种。乃应说法。声闻无此八种事故。不应说法。一一翻之。义可知也。旧经有六。无意乐净法词善巧。
经。世尊(至)正等觉心。
赞曰。第四陈益。当彼诘时。徒众获益。
经。时我世尊(至)诣彼问疾。
赞曰。此即第三。结答词由。卑躬请退。我时不报。故言默也。不能识解此所说解。名无辨也。
经。尔时世尊(至)问安其疾。
赞曰。自下第三。命大迦叶。文亦有二。初命。后辞。此初命也。摩诃迦叶波。此云大饮光。上古有仙。身皮金色。能饮日月之光。迦叶是彼之种。又大迦叶。身亦金光。饮弊日月。故名饮光。说此因缘。如弥勒疏。
说无垢称经疏卷第三(本)
说无垢称经疏卷第三(末)
经。大迦叶波(至)诣彼问疾。
赞曰。下辞有三。此总陈道屈也。迦叶偏济贫苦。不能等施慈。诸相犹存。不能事事无相。因斯被屈。故答不堪。
经。所以者何(至)而循乞食。
赞曰。下文第二别显理穷。初征后显。显中复二。初陈已事。后显他词。此征及陈己事也。游贫陋巷而顺乞者。贫苦不修。所以亦贫。恐当更贫。故劝之。富既不然。故不从乞。富多盈溢。乞乃顺已而丰饶。贫事皆无。随乞乖情而俭得。本以资身利济。不希益已繁握。故游贫巷。盖乃有由。次第行乞。故名修也。
经。时无垢称(至)而作是言。
赞曰。下显他词有二。初陈至轨。后正陈词。此初文也。
经。唯大迦叶(至)从于贫乞。
赞曰。初牒事非。次陈正理。后总结劝之。此初文也。从贫乞时。令当富乐。慈也。拔其贫苦。悲也。此唯济贫。舍于豪贵富豪。故言不普。
经。尊者迦叶(至)应次行乞。
赞曰。下陈正理。文复有二。一陈乞者。二陈施者。陈乞者中。文复有三。初破六相。次防六根。后明证理修因。初破六相者。一破偏行。二陈食想。三遣村坊相。四坏城色相。五趣佛家相。六破著相。此破偏行也。唯从贫乞。贫当可富。不从富乞。富当可贫。故住平等。应行乞食。旧经无六。唯四。阙入城邑及趣佛家。
经。为不食故(至)应行乞食。
赞曰。下除食相。迦叶见有食相。唯以资身为济贫。故次行乞。今以三义而教行乞。非但为资身等。一为至佛位。得菩提时。尚不须食故。而行乞食。资法身也。二为坏昔来生死食执。而应乞食。破生死也。故经说云。食段食时。如旷野子肉等。三为受他施。令他檀度得修满故。而行乞食。此三因中。初自六度因。次除生死缚。后他六度满。为此三义故行乞食。旧文第二为坏和合相。除食执也。食是三尘和合相故。第三为不受故应受彼食。今在空聚相文后。旧经与新次第不同。脱无此中第三句。
经。以空聚相(至)入诸城邑。
赞曰。此中有二。一遣村坊相。二坏城邑相。入诸村坊聚落之所。想如空聚。勿见村坊。由他见我思念三宝。息恶务善。有十利益。故入城邑。利此众生。非为余故。
经。趣佛家想(至)应受彼食。
赞曰。中有二。一佛家相。二破著相。佛家者。佛法界入施主家。作入真理无相无为之家想也。为破执著故受彼食。为不受者。为不著也。又三轮净。三事体空。名为不受。能受所受。皆名受故。上破六相。下防六根。旧经错此。于上已说。
经。所见(至)如智证。
赞曰。下第二文。防塞六根。此防五根。见色如盲。不见好恶。宁生爱恚。闻声如响。不是实声。谁赞毁者。嗅香如风。无所臧否。谁可增恶。所食味不分别其苦酢甘辛。谁为可玩。谁为可弃。受诸触境。如智证理。不可谈说。分别其相。谁为滑涩。故防五根。令过不起。
经。知诸法如幻相(至)无有寂灭。
赞曰。此防意根。识达缘起。由此便成苦乐一味。知诸有为如幻之相。都不是真。假因缘起。无自作用。不从自生故。无有自性。无他作用。不从他生。无有他性。不从共生。无自他性。虽无此三。作用因缘。而有功能。缘可得故。由此说无实炽然生死。亦无寂灭涅槃。二皆一味。故俱平等。何得意识种种分别。古经云。本自不然。元无生死。今即无灭。亦无涅槃。义意同也。
经。尊者迦叶(至)然得可食。
赞曰。自下第三。明证理修因。于中有二。初明平等。后结可食。此初文也。初中复二。初理均。二事均。八邪者。外道凡夫所起邪见邪思惟邪语邪业邪命邪念邪定邪精进。八解脱者。佛法圣人所起。一有色观诸色。二内无色观外色。三净解脱身作证。四空处。五识处。六无所有处。七非想非非想处。八灭尽解脱。此八解脱。如前已说。不舍八耶者。随顺外道而亦起之。为折伏故。入八解脱。正顺真道。又邪正理均。以邪平等诸法。入正平等法性。平等法。性即真如也。此上并是应理之义。空理义云。境本空故。所见色与盲。缘起非有。故如幻相。诸法无二。生死涅槃。二俱平等。邪正不殊。故以邪平等。能入正平等。此皆真谛。一切无相。皆性空故。上明邪正理均。下明供养事均。以一抟食。奉施十方佛及贤圣。以修心因平等行故。此行虽少。得果无边。
经。如是食者(至)尔乃可食。
赞曰。此结可食。不住染净。不住定散。不住升沉。名不住道。有障名杂染。无漏名离染。无漏已圆故。非有杂染。现起有漏故。非离杂染。旧云烦恼。非也。外行利他事。非入静定。常心不乱。非出静定。大智成满。已得涅槃。非住生死。大悲已满。常利乐故。非住涅槃。得此不住。尔乃可食。此应理义。空理义云。以真谛中无相可相。故非有杂染。不弃世谛。利众生事。非离杂染。乃至生死涅槃二俱不住。住此真谛。不舍俗谛。尔乃可食。
经。诸有施于尊者(至)不趣声闻。
赞曰。上陈乞者。上陈施者。不著自体。不著果报。不著报恩。名为施度。故无当来人天二乘小果菩萨如来大果。不起邪见谤无因果不信心施。名无损减不起虚妄执著我法。名无增益。趣佛趣者。涅槃真如。由三事空。而行施时。趣此佛趣。大般涅槃。真如佛性。不趣声闻。
经。尊者迦叶(至)他所施食。
赞曰。此下第三结劝之也。依上所说。破六相。防六根。入平等因。严叙大故。为不空食。可为福田。自他咸利。若有六相。不防六根。不入平等。因行既局。乃为空食。非真福田。自他俱损。
经。时我世尊(至)深起敬心。
赞曰。此第三大。结答词由。卑身请退。有五。一明闻胜法乃得未曾。二显于菩萨敬心深起。三叹其智辨。四显已进益。五总结答。此初二文。
经。甚奇世尊(至)三菩提心。
赞曰。此叹智辨也。叹其居俗有家业之士乃能至此。若出家人。不可惊叹。容豫进修。是已分故。谁有智者。闻斯妙法。不发大心。
经。我从是来(至)诣彼问疾。
赞曰。此显已进益。及总结答。
经。尔时世尊(至)问安其疾。
赞曰。下第四段初命问也。梵云摩诃苏补底。此云大善现。应之佛世。善能现生。或宿发大愿。善能现前。了达空义。或舍卫城中。有大长者。名曰拘留。祈天而得。初生现时。其室空寂。相师占之。名为善现。现者生也。生时室中一切空寂。表其长大善解空义。故名善现。
经。时大善现(至)诣彼问疾。
赞曰。此总陈道屈。善现虽事平等修行乞食。未证空法。理犹未等。虽事无诤入里乞食。证理无诤。尚犹未圆。所以被诃。故答不堪。
经。所以者何(至)次入其舍。
赞曰。下别显理穷。初征后显。显中有二。初陈已事。后显他词。此征及显已事也。
经。时无垢称(至)而谓我言。
赞曰。下显他词有二。初明至执。后正陈词。此初文也。
经。尊者善现(至)乃可取食。
赞曰。下正陈词。于中有六。一陈等理。二显自迷。三明他慰。四彰已答。五述他教。六成利益。初文复四。一显法佛平等。二显缚解平等。三显邪正平等。四显善恶平等。此初文也。食有四种。如前已说。空理义云。此平等性。即胜义空。以食是因缘之本故。寄食以为言。以食空理。入一切法空。食为别法。余为总法。二俱空故。以一切法空理。入佛空理。离此空外。无别佛空。达解此空。心无滞著。事平行等。及与无净。乃可取食。善现未证此空。心有滞著。不等有净。如何取食。应理义云。此平等性。即真如理。解食真如。即诸法真如。解一切法真如。即佛真如。从微至著。达解平等性。证理智生。心无执著。为利益故。外行平等及与无净。乃可取食。不尔云何虚食所食。旧经以食与法二平等性。展转相等。而无佛平等性。阙理违文。
经。尊者善现(至)入一趣道。
赞曰。此下第二缚解平等。凡有九对。此中有二。一善不善相对。二我无我见对。空理义云。心有分别。缚解为二。证真谛故。心言分别缚解无二。皆理空故。应理义云。不断不善根示现现行有大利故。如满足王示现教等。实不令与俱。萨迦邪见。此名伪身见。我见也。不坏我见者。示现起故。求大菩提。度有情类。皆为我故。然入无我一趣之道。无我之理。名为一趣。三乘行者。共所归故。道者能缘。即无我见。不断我见。证无我见。入者悟义。旧云。不坏于身者。身见也。随一相者。无我见也。无我见中。更无二故。
经。不灭无明(至)及以解脱。
赞曰。此中一对。杂染得净。对无明发业因。有者三有。爱谓爱取。有爱。正为润生之缘。此为生死缚根本故。顺诸众生。不舍生死。故云不灭。虽不灭无明。而起无漏智明。虽不灭有爱。而起解脱。解脱者。虽润生缘。证无为理。胜解数也。所证真理。名解脱故。即是涅槃。
经。能以无间(至)平等法性。
赞曰。此中一对。谓苦乐对。无间者无间地狱。举一极苦之处。解脱者。涅槃极乐之处。以极苦真如。入极乐真如。体一味故。旧云以五逆相而得解脱。应言五逆果之相。入解脱之相。即真如故。
经。无脱无缚(至)离异生法。
赞曰。此有三对。一解脱缚对。无漏名脱。有漏名缚。证得涅槃名无缚。不舍生死名无脱。二证不证对。实见谛名证。故言非不见。不见名不证。证理之时。无见相故。三果非果对。圣名得果。顺住生死。不一向住果。故名非得果。非圣名异生。已证真道。非异生故。常教化此。乐起烦恼。故言非离异生法。得果异生。虽为一对。显大悲者。顺生死生死。于异生中。重言不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