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无垢称经疏

  经。从修十力(至)善法生。
  赞曰。此有四句。十力无畏十八不共。并如前说。断恶集善。圣道能故。
  经。从修谛实(至)清净业生。
  赞曰。此有三句。一谛实生。证实谛理。或行实行。或谛实语之所生故。不放逸生。防恶修善之所起故。清净业生。广运三乐所生起故。
  经。诸仁者(至)发心求证。
  赞曰。下结成劝有二。一劝证果。二欢修因。或初劝证佛法身。后劝修报化因。此初文也。皆应发心求当果证。或理不可生。但求证会。旧文唯一。无此二殊。
  经。汝等欲得(至)三菩提心。
  赞曰。此劝修因。因即菩提心。或劝修报化因。报化因者。菩提心是。欲得此身断诸有情烦恼业病。乃断四大违损病者。当发无上正等觉心。正等觉心。二利因故。得佛身者自利。断他病者者利他。
  经。是无垢称(至)三菩提心。
  赞曰。此下第三明利益。

  声闻品

  此下二品。别叙昔权。权有二。一权化声闻。二权化菩萨。权巧示疾。希问济生。佛命声闻。令慰大士。彼皆退。昔屈高人。今辨彼事。故名声闻品。旧云第子品。形同佛相。偏得其名。佛知声闻识非彼子对。乃显彼高德。所以命之。欲令二乘有取舍故。
  经。时无垢称(至)来问我痴。
  赞曰。此品有二。初巧权心念希佛垂哀。后大圣悲慈别问令往。此初文也。寝者眠。顿者因。示卧危茑招问疾故。
  经。尔时世尊(至)哀愍彼故。
  赞曰。下大圣慈悲别问令往。大文有三。初票令问之意。次命十德。皆词不堪。后结类。声闻皆辞不散。此初文也。十大声闻。略为五对。内寂身心。外彰词理。偏济贫苦。等现慈悲。训示初机。教成先学。随通御善。令悔息愆。赞说出家。规乞供侍。彼随对折。若便缄言。道迹既殊。权方遂异。由此十圣词屈。为五对以区分。
  经。告舍利子(至)问安其疾。
  赞曰。下命十德。皆词不堪。文皆有二。一命。二词。此命也。
  经。舍利子(至)诣彼问疾。
  赞曰。下调也。文各有三。初总陈道屈。次别显理穷。后结答由词。卑躬请退。此初文也。鹙子虽寂身心。不能亡形三界。除嚣入静。不能即寂而用。因斯被屈。故答无堪。
  经。所以者何。
  赞曰。下显理穷。文皆有二。初征。后显。此征也。
  经。忆念我者(至)宴坐树下。
  赞曰。下显穷词。文皆有二。初陈已事。后显他词。此初文也。若作晏(乌间反)默也。今为晏(乌见反)安也。入灭尽定。以有漏六识起必劳虑。厌患彼故。今令不行。已无漏七。故唯说六。就二乘者。入非想定无漏心位。令心心所。渐细渐微。微微心时。所熏成种。能令六识不行之用。即说此用为灭尽定。依种子立。如别章说。或宴坐者。入无想定。安寂身心。非灭定也。
  经。时无垢称(至)而作是言。
  赞曰。下显他词。文皆有二。初陈至轨。后正陈词。此初文也。无垢德望虽高。形随凡俗。声闻道居下位。貌像如来。故随类以化群生。来仪稽首。罗什。词屈姚主。景染欲尘。入俗为长者之客。预僧作沙弥之服。不能屈折高德下礼僧流。遂删来者之仪。略无稽首之说。准依梵本。皆悉有之。
  经。唯舍利子(至)为宴坐也。
  赞曰。下正陈词。有三。初总非。次别非。后结非。此总非也。唯者敬诺之词。宴者安寂之义。二乘灭定。止息劳虑之心。绝攀想于情田。安身形于林野。名为宴坐。非大乘之寂定。故总非之。非全非。故言不必。
  经。夫宴坐者(至)是为宴坐。
  赞曰。下别非。有六理。此初理非。夫宴坐者。总举宴词。瑜伽义者。应理义云。法门有四。一因缘。二唯识。三无相。四真如。后三法门。理可解。因缘法门。是最为难。已下偏依因缘门解。余三易解。故不多申。声闻宴坐。不现显三界之。如来灭定。有漏之身亦灭。所以舍无常色。获得常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其入寂定。名真宴坐。佛教初学。但灭其心。身相不亡。非真寂定。半许半非。故言不必。中百义旨。空理义云。二乘不得色心相空。故隐身于林。灭定。虽欲隐灭。返为显现。大士知色心即空。未必要须安寂故。不于三界现身心。名为宴坐。
  经。不起灭定(至)是为宴坐。
  赞曰。此第二非。空理空云。二乘局见。寂用两分。故息用入寂。名为宴坐。大士弘通。即寂起用。故能灭身心于寂定。起妙用方威仪。应理义云。二乘入寂。加行智微。寂身心。无能动作。用而不寂。寂而不用。菩萨入寂。方便智强。先击本识。而发威仪。起利生之妙用。后时六识。方入灭定。外彰身语。乍类有心。内息攀缘。真既入灭。即寂而用。名真宴坐。
  经。不舍一切(至)是为宴坐。
  赞曰。第三非理。已下宴坐。非必灭定。空理义云。二乘不能即净为垢。故息垢入净。而为宴坐。大士善恶济旨。故真俗一观。应理义云。二乘位省。智用有殊。观真智而现前。俗用便息。起俗智而为用。真智不行。菩萨方便久修习用齐洽。故内宴真境。外现异生之法。所证得相。真如理也。异生法者。烦恼等也。第五地后。正智证真。后智起俗。八地已上。任运双观。故能内息攀缘。外彰凡法。名真宴坐。旧云不舍道法。内所证相。文别意同。
  经。心不住内(至)是为宴坐。
  赞曰。第四非理。空理义云。二乘之人。观心性有。内住六根。外攀六境。为息此故。入于寂定。菩萨知心性而非有。而达根境皆空。而名息分别之心。故不住内外。名真宴坐。应理义云。二乘观境。不过内外。内谓六根。外谓六境。此十二处。摄一切法。缘此之心。能为厌患。至都尽位。名为入定。故诸教云。作非想相而入灭定。菩萨入寂。但观无相真理而入。不缘内外。而成灭心。名真宴坐。故诸教云。依无相界相而入灭定。又云住真空。止息攀虑。不游内外。离安立相。名真宴坐。
  经。住三十七(至)是为宴坐。
  赞曰。第五非理。三十七菩提分法者。证觉正因。故言分法。空理义云。二乘不能即邪为正。故舍邪入正。名为宴坐。菩萨即邪为正。故住觉分。不离见趣。名真宴坐。应理义云。见趣者。萨迦耶见。边执见。见取。戒取。邪见。此五见意况名见趣。或复五见所归趣处。即外道等趣。二乘住觉分。不能化诸外道之恶见趣。故名为离。菩萨内住分法。外化群邪。名为不离。名真宴坐。旧云。于诸见不动。而修行三十七品。此义便非。何名真灭。
  经。不舍生死(至)是为宴坐。
  赞曰。第六非理。空理义云。二乘不能即缚为解。故断缚已。而舍生死。证涅槃已。而有所住。应理解云。菩萨虽同凡夫不舍生死。由大智故。而亦不同。故无烦恼。虽同二乘。证于涅槃。由大悲故。而亦不同。故无所住。二乘不尔。若舍生死。即断烦恼。若证涅槃。而必住之。故说菩萨名真入寂。旧云不断烦恼而入涅槃。今言无烦恼。其理甚乖。亦可言留惑故不断烦恼。证无住处。名入涅槃。
  经。若能如是(至)佛所印可。
  赞曰。此结非也。能有前德而宴坐者。契顺正理。佛所印可。具足行故。如无前事而入寂者。非佛印可。偏小行。
  经。时我世尊(至)诣彼问疾。
  赞曰。此中第三。结答词由。卑躬请退。
  经。尔时世尊(至)问安其疾。
  赞曰。下文有二。此初命也。梵云摩诃没特伽罗。此云大采菽氏。者菽豆也。氏谓氏族。上古有仙。常食缘豆。是彼苗裔。故名大采菽氏。此及舍利子摩诃迦叶等。所有因由。并如弥勒上生经疏上卷说。
  经。时大目连(至)诣彼问疾。
  赞曰。下辞不堪。文中有三。初总陈道屈。次别显理穷。后结答词由。卑躬请退。此总陈道屈也。目连外彰词理。不能内契亡言。虽说我空。不能谈法非有。因斯被屈。故答不堪。
  经。所以者何(至)演说法要。
  赞曰。下显理穷。文中有二。初征后显。显中复二。初陈已事。后显他词。此初文也。衢者道也。四方道路。名四衢道。旧云里巷。
  经。时无垢称(至)而作是言。
  赞曰。下显他词有二。初陈其执。后正陈词。此初文也。
  经。唯大目连(至)应如法说。
  赞曰。下正陈词。此文有四。初总非。二却诘。三别非。四陈益。八百居士发心等是。旧文唯三。无此却诘。不当应如尊所说者。意言如尊者说法道理不当。当契也。言不契理。名为不当。空理义云。法理本空。声闻说有。故言不当。应理义云。法无二我。性离言故。彼说法有。仍非离言。故云不当。夫说法者。如法说故。
  经。时我问言(至)如法说耶。
  赞曰。此却诘也。
  经。彼即答言(至)前后际断故。
  赞曰。下别非也。于中有二。初显二无我道理。后夫说法者下。明说法道理。初中复二。初明无我。后结无我。法相如是岂可说是。明无我中复二。初明众生无我。后明法无我。此明众生无我也。三世五蕴本无有我。无我计我。我增如垢。污本性故。过去诸法。本无有情。执为有情。如尘坌染。现在诸法。本无命者。执为命者。增生死故。现寿存活。名为命者。执此实有。即是执有实生死故。或彼执现有生有死。故有命者。今离生死。故无命者。未来诸法。无数取趣。执有现在。前际命根断已。生于后际六道之中。断者空无之义。既都无前后实际。何得有实数取趣耶。此四无我。同般若论。亦与胜鬘如来藏章所说四同。空理义云。世俗谛有。可有四种。胜义谛空。何得有四。故说胜。应说四空。应理义云。世俗谛中。四亦无实。依胜义谛。依他圆成。亦无实四。故依胜义。应说四空。声闻说法。非陈四有。今泛谈诸法性离人离法。故说四空。古人倒错。取新准知。
  经。法常寂然(至)无所缘故。
  赞曰。下说法空有二十句。空理义云。依世俗谛。法性可有。依胜义谛。法性皆空。然以破诸差别执故。所以别显。可以下句转释上句。俗有相故不寂。真无相故寂然。此境空也。俗有所缘故贪著。真无所缘故离贪。此能缘空也。应理义云。二十句中。分之为二。初十句显真如理离所执空。后十句显依他性离所执空。或二十句皆说真如。真如寂然。灭十相故。真如离贪。无分别心之所缘故。旧云法离于相者贪相。亦可无妨。初离所缘相。后离能缘相。贪著执著。能缘之心。以无境故。其心亦无。
  经。法无文字(至)波浪思故。
  赞曰。空理义云。俗有言语。故有文字。真言语断。故无文字。俗有思虑。如水波浪泛滥而起。故有譬说。真离虑思。故无譬说。应理义云。真如言断。故无文字。真如离俗波浪思故。无譬说也。旧曰法无言说离觉观故。波浪思等。即觉观故。
  经。法遍一切(至)行动事故。
  赞曰。空理义云。俗不如空。有性不遍。真理性空。故遍一切。俗有行动屈申等事。故有显色。亦有表相。亦有形色。真无行动屈申等事。宁有显相形色等耶。应理义云。真如如空。性无挂碍。故遍一切。亦无行动屈申等事。故无显相形色等事。相者表色。古经二文皆少不同。初如虚空说无形相能遍一切。后毕竟空言无戏论。戏论即是显相形色。毕竟空者。无行等故。
  经。法无我所(至)离心识故。
  赞曰。空理义云。俗执有我所。故法有我所。真中无执所。故法无我所。俗有心识。法成所了。真无心识。法无所了。应理义云。真如非我。所以离我所。故诸论云。无摄受真如。非我执等所依取故。真如非所了。离心识境故。心识分别。故真非境。或无能了。离心识故。
  经。法无有比(至)不在缘故。
  赞曰。空理义云。俗有待法有比。真无待故无比。俗中有缘故属因。因所得故。真中无缘故不属因。因缘生法。皆说空故。应理义云。真如妙无比。更无有物可相待故。真如不属因。非缘所得。非因生故。名不在缘。
  经。法同法界(至)无所随故。
  赞曰。空理义云。俗执法有。不同法界。真谛之中。一切等入真法界故。并同法界。一切皆空。俗有所随。不随于如。随于有故。真谛无随。不随有故。并随如空。应理义云。下之十句。明依他起无所执空。并以依他。摄归真如。依他起性。法同法界。摄相归性。入法界故。不同所执分别妄有。古云。入诸法故。法界法也。示随于如。无如所执而可随故。
  经。法住实际(至)不依六境故。
  赞曰。动者乱动。真实边际。名为实际。无倒所缘义。空理义云。俗有所动。不住实际。真无所动。故住实际。俗依六境。故法动摇。真如不依六。故无动摇。动摇者可坏可毁可倒。应理义云。依他住真际。随于实际。竟不动故。古云诸边不动者。诸边执见不能动故。依他亦无动摇。随于真如。不依六境故。
  经。法无法去来(至)增减思故。
  赞曰。空理义云。俗有所住。有去有来。真中无住。何去何来。俗有增益之思。故不顺空。执为有故。有损减思故。不随无相不应无愿。拨为无故。真中无增益故。顺法空无损减故。随无相。应无愿。应理义云。依他随真。亦无去来。无所住故。去者过去。来者未来。由无现住。便无去来。若有所住。去来便。依他。不随无相应无愿。以随真如。无增减思。故能顺空。随无相。应无愿。古云。法无增损。乍似别牒。准此新文。乃释上义。古法离好丑。新文所无。理外加之。不知何也。
  经。法无取舍(至)身意道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