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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王经疏
经。于三宝中(至)回向心。
释曰。第二正辨入位。于三宝田。生十种心。就十心中。前五自利。后五利他。前五心者。信等五根。后五心者。一施。二戒。三护三宝。四求胜果。名为愿心。五回求菩提。名回向心。问璎珞经。及华严等。所说十住。与此经异。有何意耶。后十住者。一发心住。二持地住。三修行住。四生贵住。五方便具足住。六正心住。七不退住。八童真住。九法王子住。十灌顶住。解云。旧来相传。十住二种。一者别相十住。如璎珞经发心住等。二者通相十住。谓信心等。以为十住体。诸位皆行十信心故。是故本业经中。初地菩萨。百法明门。所谓十信各有十心。即百法也。今此经中依通相说。故不相违。
经。是为菩萨(至)化众生。
释曰。第三显其化力。谓十住菩萨。作铜轮王。王二天下。南西二方。故言小分化生也。
经。已超过二乘一切善地。
释曰。第四释超二乘地。
经。一切诸佛(至)为圣胎也。
释曰。第五彰成胜因。谓诸菩萨长养行者。十心。令成圣胎故。
经。复次善男子(至)有十心(或有本云。次第起于慧地。性种性有十心。且依前本)。
释曰。自下第二明性种性。文别有四。一明入位。二显位体。三辨摄化。四释离过。此明入位。于三忍中居第二位。故言复次。三中第二。名中伏忍。与前闻慧。邻接而生。即是思数。不依定水。故名干慧。即思慧也。今言干者。此字谬也。故璎珞经。说有六性。亦名六慧。言六性者。如前所引。习种性。性种性。道种性。圣种性。等觉性。妙觉性。言六慧者。闻慧。思慧。修慧。照寂名性慧。寂照慧。故知干慧。即思慧也。习已成性。名性种性。有十心者。总标其数。问善戒经等。习后性前。何故此经。习前性后。答瑜伽等说。立第八识。分别现行种子差别。种子为性。现行为习。故彼经说。先性后习。今此仁王本业经等。不说第八。唯现非种。初起名习。习以成性。故彼此说。互不相违。
经。所谓四意止(至)无我也。
释曰。第二显位体性。文别有三。初明四意止。即四念处。次明三意止。即三善根。后明三意止。谓三世因果忍。言四意止者。用慧为体。而言意止者。意谓心王。由慧力故。令心止住四种境中。故名意止。身受心法者。辨所观境也。言不净苦无常无我也。正明四观除四颠倒。所谓观身不净。能除净倒。观受是苦。能除乐倒。观心无常。能除常倒。观法无我。能除我倒。
经。三意止。三善根。慈施慧也。
释曰。第二三善根断嗔贪痴。此明三种善根。令心止住三种境。故名三意止。慈是无嗔。施无贪。慧是无痴。如其次第。除嗔贪痴。萨婆多宗。义如上说。今依大乘。自有两释。一云同萨婆多。无痴善根。以慧为体。一云离慧以外。别有无痴。如成唯识等。今此经文。同萨婆多。用慧为体。
经。三意止。未来果忍也。
释曰。第三缘三世因果忍。谓缘过去。唯因非果。若缘现在。亦因亦果。望前后故。缘未来世。唯果非因。在后时故。此亦是慧。忍受前境。故名为忍。
经。是菩萨亦能化一切众生。
释曰。第三摄化应知。
经。已能过(至)所不能坏。
释曰。第四离过。谓过我人等者。远离我见。然彼我见。有众多名。谓我人知者见者众生。如瑜伽有八种。名依大般若。有十三名。言外道倒想者。六十二见等。
经。复次善男子。修行上伏忍。进入平等道。名为道种性地(或有本云。复有十道十种性地。旦依前本)。
释曰。第三释道种性地。文别有四。一标位总名。二出位体性。三摄化分齐。四辨胜用。此即初也。谓入初地。离能所取平等圣道。此与圣道为因性故。名道种性。
经。所谓观色(至)解脱忍。
释曰。第二别出体性。文别有三。初明五忍。次显三忍。后辨二忍。合成十忍。总释意云。有情流转。五蕴为体。流三界处。寻其根本。不离二谛。故成十忍。忍谓忍解。然即是慧。前文五忍。从果立名。由观五蕴。得五分法身故。后之五忍。从境立名。寻即可知。此即第一明观五蕴。得前五忍。谓观色蕴。便得戒忍。表无表戒。皆色蕴故。准此经文。表无表戒。皆是色也。观识蕴得知见忍。以了别识与知见慧。义相顺故。观想蕴得定忍。以彼假想。能入定故。如四无色由想故得。观受蕴得慧忍。以依受故。立于四禅。由依禅故。能发者慧。是故观受。而得慧忍。解脱忍者。是解脱身。解脱有二种。一者有为解脱。即是胜解。二者无为解脱。此明由断行蕴所摄烦恼。偏得行蕴所摄胜解。名解脱忍。于境自在。名解脱故。是故婆沙。及佛地论。皆说胜解为解脱身。故言观行蕴得解脱忍。若广分别。义如别章。
经。观三界因果(至)无相忍。
释曰。第二释三忍。谓观三界苦得空忍。于苦果上立空义故。于三界因。得无愿忍。以烦恼业为谛因故。通观因果。得无相忍。证因果空。证无相故。又解。观欲界因果得无愿。极可厌故。观色因果以得空。离粗法故。依欲色得无相。诸十相法多分尽故。如是等释。不可具述。
经。观二谛虚实(至)得无生忍。
释曰。第三明二谛忍。谓观俗得无常忍。观真得无生忍。此约有为无为。以释二谛。
经。是菩萨(至)四天下。
释曰。第三摄化分齐。谓道种性。作金轮王。化四天下。又解。是菩萨十坚心者。结上十忍。
经。生一切众生善根。
释曰。第四辨其胜用。义显可知。
经。又信忍菩萨所谓善达明行者。
释曰。第二明信忍。文别有四。一标名配位。二明除障。三明摄化分齐。四明发行种子。此即第一标名配位。言信忍者。标名。以无漏信。信三宝苦。故名信忍。言善达明中行者。配位如下经说。善谓善觉。初地菩萨。现证二空。故名善觉。达即离达。所谓二地。离犯戒垢。达真俗境。故名离达。明即明慧。谓第三地。以三慧光。明诸法故。名明慧。此上三地。五蕴假人。名为行者。
经。断三界色烦恼缚。
释曰。第二明除障也。然此除障。诸教不同。就实正理。如成唯识第十卷说。谓一切障。二障所摄。烦恼障中。见所断种。于极喜地见道初断。彼障现起。地前已伏。修所断种。金刚喻定现在前时。一切顿断。彼障现起。地前渐伏。初地已上能顿尽。令永不行。如阿罗汉。由故意力。前七地中。虽暂现起。而不为失。八地已上。毕竟不行。所知障中。见所断种。于极喜地见道初断。彼障现起。地前已伏。修所断种。于十地中。渐次断灭。金刚喻定现在前时。方永断尽。彼障现起。地前渐伏。乃至十地。方永断尽。八地已上。六识俱者。不复现行。无漏观心。及果相续。能违彼故。第七俱者。犹可现行。法空智果起位方伏。前五转识。设未转依。无漏伏故。障不现起。虽于修道十地位中。皆不断灭烦恼障种。而彼粗重。熏渐断灭。由斯故说。二障粗重。一一皆有三住断义。虽诸住中皆断粗重。而三位显。是故偏说。然此经文。且依此品。地前伏忍。而伏非断。信忍三地。说断三界色烦恼缚。顺忍三地。能断三界心等烦恼。无生忍地。亦释三界心色等习。至寂灭忍。佛菩萨断三界心习。即此下文受持品说。初地断贪。二地断嗔。三地断痴。四地断见。五地断疑。六地断三界集因集果。七地断三界习因业果。八地观心心寂灭。九地灭心心相。十地证一切法解脱。住金刚台者。为显诸地胜劣差别。就障粗重。说贪嗔等。非就实义。所以者何。就实正理。如前所说。烦恼障中。见所断种。见位永断。修所断种。要至金刚一刹那中。方能顿断。若所知障。地地别断。故知烦恼障中。位位断者。就粗重说。然此所说色心烦恼。自有两释。一云从境得名。若缘色者。名色烦恼。若缘心者。名心烦恼。或可从喻得名。色心相望。色粗心细。是故粗惑。名色烦恼。其细惑者。名心烦恼。色心习者。就习气中。若粗习气。但言色心烦恼。若微细者。名色心习。问习气以何为体。解云。旧相传说。二障种子若粗易断。名为正使。细而难断。名为习气。慈恩三藏。依瑜伽等说。习气无堪任性。亦名粗重。谓由二障种子力故。所引有漏五蕴上有无堪任性。与所依蕴。非一非异。无别体性。故言非异。断不断别。故言非一。然此粗重。无体性故。不能别得择灭法无为。而断位者。且加烦恼障中。见所断种。唯有一品。所引习气。有无量品。若依二乘。从七方便。渐断习气。乃至罗汉。入无余依随所依舍。若回心者。至菩萨见道无间道时。断见所断种。所引习气。解脱道时。方能断尽修所断种。乃至菩萨金刚心时。方能断尽所引习气。至妙觉位。解脱道中。方能断尽。若广分别。如成唯识记。问若尔如何此经等云。于诸地中。断贪嗔等。又菩萨地。说二障种。有三位断。如何会释。解云。如上所引。成唯识论第十卷说。由此道理。本业璎珞上卷所说。三贤菩萨。伏三界烦恼粗业道。粗相续果。亦不起粗。是见道。喜忍伏三道业道。离忍伏人中业道。明忍伏六天业道。焰忍伏诸见业道。胜忍伏疑见业道。光忍伏心因业道。无生忍伏果业道。不动忍伏色因业道。光忍伏心因业道。寂灭忍伏心色二习业道。无垢忍伏习果道。习前已断。而果不败亡。是故佛子三贤。名为伏断。喜忍已上。亦伏亦断一切烦恼。觉忍现时。法界中一切无明。顿断无余。亦显诸位胜劣异故。拟宜而说。非实正理。设有余教异此说。亦应准此。若广分别。具如别章。
经。能化(至)无量功德。
释曰。第三摄化分齐。谓初地百佛国。二地千佛国。三地万佛国。所现化身。三地差别。准上应知。又现神通。无量功德差别。谓初地神通。动百佛国。二地千佛国。三地万佛国土也。
经。常以十五心为首。
释曰。第四明发行种子。文别有三。初总标。以十五心为首。次列十五心。后总结。此即总标。十五心为发行本种。
经。四摄法(至)三解脱门。
释曰。第二列十五心。谓四摄等四门功德。便成十五心功德也。言弘愿。如璎珞经说。愿一切众生。度苦断集。证灭修道。名四弘愿。具说如彼。
经。是菩萨从善地(或有本云。从善觉地至)根本种子。
释曰。第三总结。应知。
经。又顺忍菩萨(至)现法。
释曰。第三顺忍。文别有三。初标名配位。次明除障。后显摄化分齐。此即初也。顺无生忍观。名为顺忍。言见胜现法者配位。见谓炎慧。即第四地。得道品见。故名为见。胜即难胜。是第五地。难有二义。一劝难化众生。心无垢难。二所化不从。心无垢难。能退二难。于难得胜。名难胜地。言现法者。即是第六现前地十二缘观。恒现在前。名现前地。
经。能断(至)烦恼缚。
释曰。第二明其除障。谓此位中。断缘心烦恼系缚。名心烦恼缚。或望前位色烦恼粗显。此位中心烦恼细。故喻于心。所言等者。等心所也。
经。故现一身(至)化众生。
释曰。第三摄化分齐。谓现一实身。于十方佛国中。现无量通化众生。或可于十方国。各现一化身化众生。故言一身。问何故信忍现百身等。此顺忍中。但言一身。解云。信忍明其化身。故说多身。此说实身。故说一也。问菩萨身。一时到十方不。答有两说。一云能到。不思议故。一云不到。实身不可在多处故。虽有两释。且依后说。
经。又无生忍(至)观慧。
释曰。第四明无生忍。文别有三。初标名配位。次明除障。后明摄化分齐。言无生忍者。诸说不同。有说名遍计所执。名为无生。无自体故。或说遍计所执。及圆成实。皆名无生。如解深密瑜伽论。或说三性皆名无生。谓本性无生。自然无生。惑苦无生。如成唯识等言。所谓远不动慧者。配位。七地名远行。至功用心最后边故。八地名不动相用烦恼不能动故。九地名观慧。四无碍解。化有情故。
经。亦断三界心色等习烦恼。
释曰。第二明除障也。谓于前位。已断色心烦恼。今此位中所断微细。名心色等习。
经。现不可说(至)神通。
释曰。第三摄化分齐。如经可知。
经。复次寂灭忍。
释曰。第五辨寂灭忍。文别有四。一标名配位。二辨其除障。三约谛辨异。四无缘下。所化分齐。前中有三。初标名。次赞用。后配位。此即标名。若依本记。寂是定。灭是慧。依定发慧。灭诸漏故。名寂灭忍。一云。离诸法相。究竟真如。名为寂灭。缘彼境智。名寂灭忍。
经。佛与菩萨(至)入金刚三昧。
释曰。第二赞用。言金刚者。自有二义。一能断智。名为金刚。能断一切诸烦恼故。今此经。依此而说。二所断惑。名为金刚。性强难断。似金刚故。故新翻般若。名为能断金刚。惑可金刚。亦属能断。由此义故。佛与菩萨。同用此忍。
经。下忍行中行(至)萨般若。
释曰。第三配位。萨婆若。此云一切智。
经。共观第一义谛。
释曰。第二辨其除障。文别有三。初明观境。次辨除障。后显二道差别之相。此即初也。谓佛菩萨。同观真如第一义谛。问此位同观。有胜劣不。若有胜劣。本业经中。何名等觉。若无胜劣。如何瑜伽。八复次释胜劣差别。答云。诸说不同。一云。缘真即无胜劣。若缘俗境。胜劣不同。故经与论。互不相违。一云。据实胜劣不同。故涅槃云。十地菩萨。闻见佛性。于如来地。眼见佛性。具说如。彼又瑜伽论十四五曰。所见月光喻二位。故知二位定有胜劣。而言等者。等断一障。故说为等。慈恩三藏。意从后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