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王经疏

  经。即载名摩诃衍(或有本云即能运名摩诃衍)。
  释曰。第二就名赞德。梵音摩诃衍。此云大乘行。此即通前十地。义亦无失。
  经。即灭为金刚亦名定。
  释曰。第三约用赞德。文别有二。初赞等觉。后赞妙觉。此即初也。谓第十地末后一念。能破二障。如金刚破物。
  经。亦名一切行(至)波罗蜜中说。
  释曰。第二别赞妙觉。于一切行中。具一切行。故名一切行。即解脱道也。此解脱道。如光赞般若。波罗蜜中说者。示说处也。此即示彼第八卷(勘大般若)。
  经。大王是(至)说名味句。
  释曰。第三赞文字般若。文别有二。初赞教殊胜。后大王若菩萨下。依教发观。就初文中。若依本记。有四无上。一说者无上。二信无上。三所说无上。四智慧无上。此即大觉所说。故应信受。又彼所说。符正理故。得胜慧故。今解不尔。即分为三。初三同前。第四无上。属所说故。此即第一说者无上。一切诸佛所说同故。此名味句差别相者。依大乘宗。声上假立名味句身。是不相应行蕴所摄。名诠自性。句诠差别。为二所依。即说为文。具如别章。
  经。于恒河沙(至)何况解一句者。
  释曰。第二信受无上。此即挍量叹胜。言于恒河沙三千大千国中者。盛宝之处。一妙高山等。数满至千。名为小千。即此小千。数满至千。名为中千。即此中千。数满至千。名为大千。智度论云。二过复三。故言三千。三千重数。故名大千。若广分别。如深密记。谓前七宝施等。令得信行等七贤。预流等四果。不说空故。所以福少。此经说空。令诸众生得大菩提。故知胜也。
  经。句非句非非句故。
  释曰。第三所说无上。文别有三。一明文空。二明文义俱空。三明人法俱空。此即文空。有二。一句非句。是句性空。一切名句之体。本来无自性也。二非非句者非有非无。修得遣有无。空非句是性得。非非句是修德。遣性也。
  经。般若非句句非般若。
  释曰。第二文义俱空。般若非句。是义空句。非般若是文空。文中求般若不可得。般若中求文不可得。是互无空。离文无义。离义无文。乃成平等。无义意明平等。略说互无。
  经。般若亦无菩萨。
  释曰。第三人法俱空。此即法空。应说人空。准可知故。略而不说。就法空中。文别有二。初约因位。以辨法空。后依果位。以释法空。前中有三。初标。次征。后释。此即标也。谓般若是法。菩萨是人。人中求法不可得。即是法空。
  经。何以故。
  释曰。第二征也。
  经。十地(至)三十生空故。
  释曰。第三释法空也。谓于十地。皆有始生住生终生不可得。地地有三。故成三十。
  亦非萨婆若(至)空故。
  释曰。第二依果释空。萨婆若者。此是梵言。翻云一切皆。谓般若非但非菩萨。亦非萨婆若体非但体空。大乘行用亦空故。
  经。大王(至)凡夫人也。
  释曰。第二依教发观。文别有二。初明倒想观。后见三界下。明正观。此即初也。谓若菩萨见境者。见实相。见智者。见观照。见说者。见文字般若。见受者。于诸境中。有执著故。即非圣见。此即倒想见法。凡夫人也。
  经。见三界(至)果报之名也。
  释曰。第二明正观也。文别有二。初染净因果。以明空相。二善男子下。约无听说。以辨空相。前中有二。初明生死空。后萨婆若下。明佛果空。前中有二。初明分段变易二生死空。后金刚菩萨下。释空所由。前中有二。初明分段生死。后显变易生死。初后有三初明果名。而无实体。
  经。六识(至)无色界藏空。
  释曰。第二明业空。谓欲界中。具起六识。起无量欲。发业受生。此中文意。即说彼业。名之为藏摄藏果故。或即彼业以为业果。由诸烦恼所发故。
  经。三界空(至)无明藏亦空。
  释曰。第三烦恼空。此有两释。一依本记。文有三节。初三界空者。三界中皮烦恼。谓迷事贪等。次三界根本亦空者。三界中肉烦恼。谓迷理见等诸空。与皮为本。后三界本无明藏亦空者。三界中心烦恼。谓所知障所有诸空。就胜说故。但言无明。通为皮肉为根本故。三界根本亦空六字。言通肉心二种烦恼。一云。三界空者。结上业果二段文也。三界根本无明藏亦空者。谓三界中见修烦恼。就根本说。但举无明。
  经。三地九生灭(至)果报果。
  释曰。第二明变易生死空。然释此文。自有两释。若依本记。即是四种变易生死。无明习为缘。得此果。文言三地者。一见地。从十回至三地。除伴者。出观见有之执强。故言伴。助道法亦呼为伴也。二修地。从四地至七地。除羸弱者。出观见有执不微弱也。三究竟地。八地至十地。除微细者。但见有之执不现前。称之微细也。九生者。合十地为三地。一地始住终三生。此三地为九生也。此通结上下十地灭前三界无明习之果报皆空者。明十地所灭。灭无所灭也。无明或名三界习。故言三界无明习。习之果报。即十地变易生。智胜色妙。故言变易生。今依慈恩三藏。释此文意。自有两说。初三地九生灭者。摄地分齐。谓八九十三地中。皆有始住终三生灭。可得名九生灭。所以者何。前七地中。自有二义。一受分段生。故智度论云。七地菩萨受虫身肉身。一类菩萨初地以上受变易生。是故智度论云。未舍肉身。入于初地。八地以上。一切烦恼不现前故。唯受变易。故云三地九生灭。后三界中。余无明习果空者。对缘辨果。谓如胜鬘说。无明住地为缘。得三种意生身。故言余无明习果报空也。若具分别广如别章。故知本记所说三地九生灭者。不摄十地。以为三地及九生灭。又彼所说。从十回向至三地。除伴烦恼等者。便违解深密经。彼云随眠略有三种。一者害伴。谓于前五地。不俱生现行烦恼。是俱生烦恼现行助伴。彼于尔时。永无后有。是故说名害伴随眠。二者羸劣随眠。谓于第六第七地中。微细现行。若修所伏。不现行故。三者微细随眠。谓于第八地以上。从此已去。一切烦恼不复现行。唯有所依所知障。为依为依止故。
  经。金刚菩萨(至)因空故空。
  释曰。第二释空所由。此明金刚菩萨。得理尽三昧故。二种生死惑业皆空。所言惑者。谓发业烦恼果者。即是惑所发业。如是惑业。皆有生灭。总说为空。有果空者。惑业所生三者变易果空。因空故空者。重释果空所以。由惑业因空故。果亦空也。
  经。萨婆若(至)或前已空故。
  释曰。第二明佛果空。文别有二。初智断空。后三无为空。此即初也。萨婆若亦空者。即智德空。言灭果空明断德空断德有二。一方便净涅槃二性净涅槃。此即方便也。言惑前已空故性净涅槃。谓从本已来。自性净故。故维摩云。不断烦恼受涅槃。即其事也。
  经。佛得三无为果(至)萨婆若空。
  释曰。第二三无为空。文别有三。初标。次释。后属当。言得三无为者。总标。言智缘灭者。或名择灭。择谓智慧。由智断障。所得灭者。名为择灭。非智缘灭者。亦名非择灭。不由智力所得灭故名非智缘灭。如前所说性净涅槃等。言虚空者。即虚空无为。谓于真如上。无色所现。义说名虚空。萨婆若果空。第三属当。谓萨婆若果无为体上。义说三种。
  经。善男子(至)皆如也。
  释曰。第二约无听说。以明空相。文有三节。初法。次喻。后合。言无听说者。如下经说。若幻化身见幻化。是菩萨真化。喻合可知。
  经。大王菩萨(至)为若此。
  释曰。就答初门中。正释观空。文别有二。初释。后结。上来释讫。此即结也。文别有二。初结能护体。后般若下。结能护用。如经可知。
  经。佛说法(至)菩萨大行。
  释曰。第二时众得益。若依本记。有二种益。一小乘益。谓皆得法眼净。谓已见谛。二大乘益。有四。一性地者。十信前。有性之地。二得信地。即十信也。三十解已上。名为大空。初得空解故。四十回向已上。名为大行。行第一义谛故。今言法眼净者同本记。二性地者。地前三贤。以习性道三种性故。三信地者。初地已上。已得无漏不坏信故。四大空者。八地菩萨二空观智。常不退故。五大行者。九地已上。利他故。诸说同异。不可具述。

  仁王经疏卷上末

  元文二年四月二十一日于雨中闲居交点了。
  点本云。
  天喜三年八月十二日辰时点已。
  长讲会 讲师明范院 听众僧经赞。
           招提寺五室宗祐
  宝永元年九月日书写之  如幻 慧严延享改元甲子六月二十二日溽暑如蒸拜写了愿生生游般若波罗蜜海者也。


  仁王经疏卷中(本)

    西明寺沙门圆测撰

  教化品第三

  将释此品。略有二义。初解品名。后正释文。菩萨化生。以善示众名教。令彼改恶为化。品义如上。或可教众离恶。化令住善。故名教化。依本记云。此品宗明分别菩萨得空之阶位。应言五忍品。而言教化品者。自有二义。一五忍菩萨。摄化众生。二者如来以五忍法教。教化诸王。故名教化品。
  经。白佛言(至)众生可化。
  释曰。第二依文正释。上来广释二护。文别有三。初观空品。明护佛果。是自利行。次教化品。释十地菩萨利他行。后二谛品。辨二护所依理。上来已辨护佛果讫。自下第二。释十地行。于此品中。大分为二。初王发三问。后世尊正答。此即初也。文有两节。初白佛言护十地行菩萨者。牒前品中护十地行。菩萨即能护人也。次云何可行等者。正发问辞。问有三意。一行可行者。问菩萨自利可行法。二云何行化众生者。问利他行。谓依何地行。能化众生。三以何相众生可化者。问所化生实不实相。又解初问自利依何行相。故以五忍行答之。次问利他依何位行。故以十地行答之。后问何相众生可化。故以幻化身。见幻化众生。而教化之。至文当释。问岂不此品说利他行。如何初问自利行耶。答护菩萨行。通利自他。就胜说故。但言教化。
  佛告大王。五忍是菩萨法。
  释曰。第二如来正答。于中有二。初答前二问。后佛告大王汝先言下。答第三问。前中有三。初正答二问。次尔时百万下。王以偈赞。后佛告诸得道下。如来述可。就答二问。于中有二。初正答前问。兼一答利他。后白佛言下。正答后问。兼答自利。前中有三。初标宗略答。次善男子下。次第广释。后众生本业下。释已总结。前略答中。文复有三。初标数略答。次依数列名。后结示自性。此即初也。准下结文。诸佛菩萨。本所修行。今随问答。但言菩萨。
  伏忍上中下(至)寂灭忍上下。
  释曰。第二依数列名。谓地前三贤。未得无漏。不能内证但能伏除。而不永断。名之为伏。忍谓忍解。体即是慧。以伏标忍。名为伏忍。初二三地。得无漏信。故名信忍。四五六地。趣无生忍。名之为顺。七八九地。安住慧心无生理中。名无生忍。灌顶菩萨。及如来地。观第一义寂灭真如。名寂灭忍。然此五忍诸教不同。若依本业璎珞经。略开六性。一习种性。二性种性。三道种性。四圣种性。五等觉性。六妙觉性。解云。彼经意者。如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金刚心。及如来地。广开即有四十二贤圣。所谓十解。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觉。妙觉。依善戒经。瑜伽四十七。菩萨地。开为十三住。一者种性。二者解行。十地为十。佛地为一。即名十三。如此等文。不可具述。然此所说三伏忍位。略有三释。一本记云。十信为习种性。十解为性种性。十行为道种性。十回向已上。即属见道。经说信等为其性故。又下经云。十信十止十坚心。故知十信。为习种性。一云。此经十信为习。十解十行为性。十回向为道种性。如何得知十信为习。解云。如梁摄论。论曰。于几时中修行。十地正行得圆满。论曰有五人。于三僧祇劫。修行圆满。或七阿僧祇。或三十三阿僧祇。言五人者。一愿乐行人。满初僧祇。次有三人。谓清净意乐行人。有相行人。无相行人。于前六地及第七地。满第二阿僧祇。从此已后。第五无功用行人。满第三僧祇。彼释论云。愿乐行人。自有四种。谓十信。十解。十行。十回向。如须陀洹前有四方便。广说如彼。解云。十信初心。入僧祇数。理应摄在习种性位。由斯义故。十解十行。性种性摄。十回向心。道种性摄。如理应知。一云。此经三品伏忍。如璎珞经三种伏忍。虽有三说。后说为正。所以者何。若如初说。如何经说伏忍圣胎三十人也。应说圣胎人有四十。又违本业经说。贤圣四十二种。应说贤圣有五十二。若如次说。二失同前。又彼所引。愿乐位中。四种人者。真谛自案。非论正文。由斯大唐世亲论本。及大业本。皆无此文。故三释中。后说为正。顺诸圣教。不违道理。
  经。名为诸佛菩萨修般若波罗蜜。
  释曰。第三总结。五忍是可行法。心以慧为性。如经可知。
  经。善男子(至)修行伏忍。
  释曰。自下第二广释五忍。即分为五。就伏忍中。三贤不同。复分为三。此即第一释习种性。于中有五。一明方便。二菩萨入位。三显化力。四释超过。五彰胜因。此即第一明方便也。言初发相信者。未入十住十信人也。谓初发心。而未见理。名为想信。长耳三藏云。习种性前。有三想发心。谓假想发。轻想发。信想发。假想发者。藉三种力。一善友力。谓善知识。二行力。谓受律仪。三法力。谓通别两力。通谓如来藏。别谓信等五根。缘此三力。于佛菩提。假起菩提想。求以自安安他。如声闻假观非青青想而能治惑。此中乖尔。名假想发。此后想想不已。义当难识。譬如轻毛无所倚著。名轻想发。此后心路转明。信珠显现。名信想发。即入十信位。故名初发想信也。恒河沙众生者。显发心者多入。位者小。是故经云。譬之鱼子。庵罗树华。结果甚小。修习伏忍者。即修十信。为伏忍方便。故璎珞经说。一贤名门。谓初发心。未上住前。有十恒名字菩萨。常修十心。谓信进念定。及至愿心。又曰十信以前。想心中行者。是退分善根。若一劫至十劫。修行十信。得入十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