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集藏
- 文评
- 文心雕龙义证
文心雕龙义证
〔一〕 《校注》:「『设』下两京本、胡本有『乎其』二字。按两京本、胡本非是。《易系辞上》:『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矣。』舍人语式步此。」《情采》篇:「设模以位理。」「设位」,安排位置,即布局。
寇效信《释三准》(本篇下引寇氏语同此):「在创作中,『情理』之『位』已设定,……文采就有所附丽,所以说『文采行乎其中』。……『位』是情理在文章中的位置,……就是思想感情在文章中的安排。」(《文心雕龙学刊》第二辑)
〔二〕 范注:「刚柔,指性气言;变通,指文辞言。」
《斟诠》:「舍人所谓刚柔,指性气言;……性情阳刚或阴柔,决定文章风格之『雄放』或『婉约』,故《体性》篇曰:『
气有刚柔。』又曰:『风趣刚柔,宁或改其气。』」郭注:「立本,……本指作品的主题思想(中心思想),立本即奠定主题思想也。」
《易系辞下》:「刚柔者,立本者也;变通者,趣时者也。」韩注:「立本况卦,趣时况爻。」「立本」本来是就卦说的,「趣(通趋)时」本来是就卦爻说的。在这里是说首先确立一篇文章属于刚性或柔性的风格,这是根本,是属于思想感情方面的。「趋时」是追随时势,「变通以趋时」就是适应不同的情况而随时变通。这是属于文辞方面的。《通变》赞:「趋时必果。」《定势》篇:「
刚柔虽殊,必随时而适用。」
〔三〕 「立本有体」就是《定势》篇所说的「因情立体」。「体」是体制,既指文章的体裁,也包括对这一体裁的规格要求和风格要求。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由思想感情来树立根本有一定的规格要求,但文意并不是处处都合乎规格要求的,它有时偏于冗长。
黄海章《文心短论》:「『意或偏长』即指意义过多,有如乱枝丛出,砍伐为难,非加以隐括,必不能中乎规矩。」
《斟诠》:「『立体』之本,与下文『设情以位体』之体,词异而义通,实即『规范本体谓之镕』之『本体』。在此处指作品之情理,换言之,即作品之基本思想。」
类似于这种解释的,如寇效信《释三准》:「『体』也可以叫作『本体』,指文章的根本、主体。这个『本体』,是由『意』(情理)构成的。」
按《文镜秘府论论体》:「故词人之作也,先看文之大体,随而用心(谓上陈文章六种,是其本〔《眼心钞》作『大』〕体也)。遵其所宜,防其所失。故能辞成练核,动成规矩。」其中所谓「文章六种」,即博雅、清典、绮艳、宏壮、要约、切至,可见「
大体」或「本体」也可指体制。
〔四〕 《通变》篇:「夫设文之体有常,变文之数无方。」「无方」就是「无常」。「趋时无方」是说随机应变没有常轨,因为文辞有时繁杂,不可能有固定的方法来适应情况的要求。
〔五〕 《斟诠》:「蹊要,犹言重要涂径。《资治通鉴汉纪》:『献帝建安十二年,虏亦遮守蹊要。』注:『蹊,径路也。蹊要,径路要处也。』《三国魏志田畴传》:『虏亦遮守蹊要,运不得进。』」
〔六〕 「职」,所司之事。
〔七〕 「檃括」,《荀子性恶》篇:「故枸木必将待檃括烝矫然后直。」杨倞注:「檃括,正曲木之木也。烝,谓烝之使柔;矫,谓矫之使直也。」又《大略》篇:「乘舆之轮,太山之木,示诸檃括。」注:「檃括,矫揉木之器也。」《淮南子修务训》:「木直中绳,揉以为轮;其曲中规,檃括之力。」
〔八〕 「矫揉」,就是「矫輮」。《易说卦》:「坎为矫輮。」疏:「使曲者直为矫,使直者曲为輮。」「矫揉」有纠正意。以上两句大意是:使文章的情理和文采都纳入正规。
规范本体谓之镕〔一〕,剪截浮词谓之裁〔二〕。裁则芜秽不生,镕则纲领昭畅〔三〕,譬绳墨之审分,斧斤之斲削矣〔四〕。
〔一〕 「本体」,指思想内容,即情理。「规范本体」,使思想内容纳入一定的规范,即纳入一定的纲领中。
〔二〕 《校注》:「『剪』,何本、凌本、……崇文本作『翦』。按正字作『前』(《说文刀部》:『前,齐断也。』),经传多假『翦』为之,『剪』乃俗体。何本等作『翦』是也。」《书》伪孔传序:「芟夷烦乱,翦截浮辞。」《史通浮词》篇:「昔夫子断唐虞以下迄于周,翦截浮词,撮其机要。」
〔三〕 范注:「文以情理为根本,辞采为枝叶;镕所以治情理,使纲领清晰,裁所以治辞采,使芜秽不生。」
〔四〕 「审分」,指审定曲直,分辨曲直。又「分」音奋,界限。「审分」,也可解作画定去取界限。
《斟诠》:「此二句分承上文『镕』与『裁』而言。」
骈拇枝指,由侈于性;附赘悬,实侈于形〔一〕。一意两出〔二〕,义之骈枝也〔三〕,同辞重句,文之赘也〔四〕。
〔一〕 元刻本、弘治本无「由」字。
《庄子骈拇》:「骈拇枝指,出乎性哉,而侈于德;附赘县疣,出乎形哉,而侈于性。」成疏:「骈,合也;拇,大指也。谓足大拇与第二指相连为一指也。枝指者,谓大拇指旁生一指成六指也。出乎性者,谓此骈枝二指亦禀自然性命生分中有之。侈,多也。」释文:「王云:『性者,受生之质;德者,全生之本。骈拇枝指与生俱来,故曰,出于性。附赘悬,形既具而德附焉,故曰出于形。』崔云:『侈,过也;德,容也。』」《荀子正名》:「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楚辞九章惜诵》:「反离群而赘。」洪补注:「赘,瘤肿也。」
〔二〕 《校证》:「『一』原作『二』,两京本、王惟俭本、黄丕烈校本作『一』,今据改。」《校注》:「按『一』字是。『一意两出』,始为『义之骈枝』。若作『二』,则不相应矣。」《缀补》:「刘琨《重赠卢谌诗》:『宣尼悲获麟,西狩泣孔丘。』所谓『一意两出』也。」
〔三〕 《丽辞》篇:「刘琨诗言:『宣尼悲获麟,西狩涕孔丘。』若斯重出,即对句之骈枝也。」《韵语阳秋》卷一:「《选》诗骈句甚多,如『千忧集日夜,万感盈朝昏』;『万古陈往还,百代劳起伏』;『多士成大业,群贤济洪绩』之类,不足为后人法。」
《文镜秘府论文二十八种病》:「第二十七,相重,谓意义重迭是也。或名枝指也。诗曰:『驱马清渭滨,飞镳犯夕尘。川波张远盖,山日下遥轮。柳叶眉行尽,桃花骑转新。』(已上有『
驱马』、『飞镳』,下又『桃花骑』,是相重病也。)又曰:『游雁比翼翔,飞鸿知接翮。』第二十八,骈拇者,所谓两句中道物无差,名曰骈拇。如庾信诗曰:『两戍俱临水,双城共夹河。』此之谓也。」
〔四〕 《训故》本「」字作「疣」。沈亚之《送韩静略序》:「
裁经缀史,补之如疣,是文之病烦久矣。」(又见《困学纪闻》卷十七)
《缀补》:「张华《杂诗》:『游雁比翼翔,归鸿知接翮。』此『同辞重句』也。」
「同辞重句」,也不能一概否定。有时,作者为突出某一观点,也不厌重复。如李斯《谏逐客书》:「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易系辞上》:「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言天下之至动(从郑本)而不可乱也。」
《史通叙事》篇:「自兹(班马)已降,史道陵夷,作者芜音累句,云蒸泉涌。其为文也,大抵编字不只,捶句皆双,修短取均,奇偶相配。故应一言蔽之者,辄足为二言;应以三句成文者,必分为四句。弥漫重沓,不知所裁。」
以上为第一段,解释「镕裁」的意义及其作用。
凡思绪初发〔一〕,辞采苦杂;心非权衡,势必轻重〔二〕。是以草创鸿笔〔三〕,先标三准。履端于始〔四〕,则设情以位体〔五〕;举正于中,则酌事以取类〔六〕;归余于终,则撮辞以举要〔七〕。
〔一〕 「思绪」,等于说思路。「绪」,端绪。
〔二〕 「权衡」,就是秤。「轻重」,指或轻或重。二句意谓:不像天平秤那么准,势必有过轻或过重的偏差。
〔三〕 《论语宪问》:「为命,裨谌草创之。」「鸿笔」,各本俱作「鸣笔」,黄本「鸣」改「鸿」。纪评云:「当作『鸣』,后『
鸣笔之徒』句可证。」《校注》:「按纪说非是。《论衡须颂》篇(原文已见《封禅》篇『乃鸿笔耳』条下)、《抱朴子》佚文(『虽鸿笔不可益也』,《意林》卷四引)并有『鸿笔』之文。《封禅》篇『乃鸿笔耳』,《书记》篇『才冠鸿笔』,亦并作『鸿笔』。」
〔四〕 《左传》文公元年:「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余于终。」杜预注:「步历之始,以为术之端首……举中气以正月,有余日则归之于终,积而为闰。故言归余于终。」孔疏:「履,步也。谓推步历之初始,以为术历之端首。」又曰:「日月转运于天,犹如人之行步,故推历谓之步历。」又:「举月之正半在于中气。……归其余分置于终末,言于终末乃置闰也。」
《困学纪闻》卷六「《左氏》正时之义合《素问》言」条:「《素问》:立端于始,表正于中,推余于终,而天度毕矣。」注:「谓立首气于初节之日,示斗建于月半之辰,退余闰于相望之后。此可以发明《左氏》正时(文元年)之义。」
古人制历,以十九年为一章,每章有七个有闰月的年,以一章为一单元,把节候月日分配均匀。步算历法的人,要从入章这一年的冬天开始,因为这个冬至是一章的开始,故称「履端于始」。从冬至到下一年的冬至,应为三百六十五日有余,但若以月圆月尽为标准,每年只能有三百五十四日。这样十二个月有了大小之分,每月所得的日子有多有少,很可能导至节气的不准确。节气不准,即月不正。于是只有取中气以正月。所谓中气,就是「节气」的「气」。二十四个节气,十二为节,在月初;十二为气,这个气应居于每月之正中(月半),叫中气。这个月的月半如果有了中气,便算正确。因为要取中气以正月,故称「举正于中」。每月剩一日有余,归之于终,积成一月,置作闰月,故称「归余于终」。
此处「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余于终」只是借用《左传》文公元年的话,作为首先、其次、最后的代词。与原来的含义无关。「履」,践,走。「履端于始」,即开始走第一步。
〔五〕 范注:「此谓经营之始,心中须先历此三层程序。首审题义何在,体应何取;次采集关于本题之材料;最后审一篇之警策应置何处。盖篇中若无出语(陆云《与元平原书》中数言出语,出语即警策语),则平淡不能动人,故云撮辞以举要。始、中、终,非指一篇之首中尾而言,彦和盖借《左传》文公元年语以便文词耳。」
刘永济《释刘勰的三准论》:「他所谓『三准』,乃是指从作者内心形成作品的全部过程中所必然有的三个步骤。这三个步骤都各有其适当的一定的准则,所以谓之为『三准』……
「他所谓『位体』,是说作者内心怀抱着的某种思想感情的整个体系,首先要将它建立起来,作为全篇的骨干,然后『酌事』方有所依据,所以说『设情以位体』。其次,作品中所用的事或理,又必须与他的思想感情极其相类,非常切合,也就是必须与形成他的思想感情的客观事物一致。所以说『酌事以取类』。再其次,有了与『情』相类的『事』,然后方能依据这些『事』的内容和性质,来『属采附声』。而这种『属采附声』的工拙,是关于作者的艺术手段的高下。作者的艺术手段高,则他的作品中的『事』与『物』,就能光辉灿烂,发生摇荡人们心灵的力量。……这样,必然是作品中所敷设的词句都是『事』与『物』的主要的部分,所以说『撮辞以举要』。刘氏的『三准』论,虽然看来似乎是三者平列的,但是却是以『情』为其余两者的根本。」(《文学研究》,一九五七年二期)
刘大杰主编《中国文学批评史》:「所谓『三准』,首先是指根据所要表现的情志即思想内容来确定体制,其次是善于引证事类即典故成语来表达内容,再次是运用警策语句,突出重点。」
寇效信:「『位』和『体』(本体),指思想内容在文章中的位置及其主干(主体)。所谓『设情以位体』,就是给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在文章中确立一定的位置,并确定其主干,就是说,为了避免『意或偏长』的毛病,为了使文章内容条科分明,首尾圆合,在构思阶段就要把所要表达的思想内容的内在逻辑搞清楚,把什么是中心思想,什么是中心思想下的分枝都考虑到,并给他们一一地确立明确的位置。」
按「先标三准」,就是标出炼意的三项步骤。《镕裁》篇开头说「情理设位」就是写文章首先由思想感情来奠定基础。「设情以位体」的「体」,是体制,既指文章的体裁,也包括对这一体裁的风格要求。所谓「设情以位体」就是在思想感情的基础上安排用什么体裁来写,规格要求和风格要求是什么。以赋为例,所谓「设情以位体」,除去说明什么样的思想感情要用赋的体裁表现外,还要拟定对这篇赋的规格要求和风格要求。这里面首先决定表现的是刚性的还是柔性的情感,这就是上文所说的「刚柔以立本」。刚性的或者柔性的情感,都有它不同的风格要求,这就是上文所说的「立本有体」。「设情以位体」就是根据情感的性质对作品体制作不同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