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校释

  文子符言篇引:「知不知,上也;不知知,病也。」李道纯曰:「『知不知上』,或云知不知,尚矣,非。」
是以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
  严可均曰:「是以圣人不病」,御注作「夫唯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河上、王弼、高翿「夫唯病」下复有「病」字。
  罗振玉曰:「夫唯病病」,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此四字,壬本无下「病」字。「是以不病」,敦煌庚本无「不」字,敦煌壬本无此四字,景龙本、敦煌辛本无「不病」二字。
  谦之案:韩非喻老篇引「圣人之不病,以其不病,是以无病也」,傅、范本作「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之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吾病」。遂州本无「夫唯病病,是以不病」二句,同此石。今案广雅释诂三:「病,难也。」论语「尧、舜其犹病诸」,孔注:「犹难也。」「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与六十三章「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义同。六十三章以事言,此则以知言。庄子让王「学而不能行谓之病」,亦以知言,即此章「病」之本义。诸本文赘,既云「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又云「以其病病,是以不病」。傅、范本更赘,决非老子古本之旧。钱大昕曰:「『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石本但云『是以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此类皆远胜他本。」是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姚文田无韵。高本汉:上、病韵。奚侗「上」作「尚」。陈柱:六「病」字韵。
 顾炎武唐韵正四十三映:「病」古音平漾反,引老子此章。
 江有诰唐韵四声正四十一漾:「上」,时亮、时雨二切。按古有平声,当与阳部并收。此字惟周书引谚「民恶其上」与「网」协,读上声。老子玄用篇(谦之案:知病篇之误)「知不知上」与病协,读去声,余无读上去者。
  右景龙碑本二十二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二十八字,傅、范本三十二字。河上本题「知病第七十一」,王本题「七十一章」,范本题「知不知章七十一」。
    七十二章
民不畏威,大威至。
  严可均曰:「大威至」,御注、王弼、高翿句上有「则」字。河上无「则」字,末有「矣」字。魏稼孙曰:御注「民」作「人」。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作「大畏至矣」,壬本、景福本均作「大威至矣」。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第二句首有「则」字,句末无「矣」字。
  谦之案:广明本「则大威至矣」,彭、傅、范同。柰卷作「大威至矣」,罗卷作「不畏威,民不畏威」。古「畏」「威」通用。
  高亨曰:「至」者碍止之义。言民不畏威,则君主威权碍止而不能通行也,正所以为人君用威者警。下文云「无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即明告以勿用威权矣。
无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
  严可均曰:「无狭」,王弼作「无狎」。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壬诸本「狎」均作「狭」。
  谦之案:邢玄、广明、庆阳、磻溪、楼正、柰卷、河上、高翿、严、顾、彭、赵并作「狭」(蒋锡昌校严本作「挟」,案怡兰堂本严亦作「狭」),傅、范本作「狎」,作「狭」是也。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弼注:「无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言威力不可任也。」又「自爱不自贵」句,引王注:「自贵则物狭厌居生。」疑王本亦作「狭」。又毕沅疑说文解字无「狭」字。奚侗曰:「『狭』即说文『陕』字,隘也。隘有迫谊。『厌』,说文:『笮也。』此言治天下者无狭迫人民之居处,使不得安舒;无厌笮人民之生活,使不能顺适。」
夫唯不厌,是以不厌。
  谦之案:二「不」字,傅、范本并作「无」。又「厌」字,御注、范、夏竦古文四声韵并作「厌」。下一字是,上二字非。盖古厌饫、厌憎作「厌」,迫逼作「厌」(参照邓廷桢双砚斋笔记卷四)。此章下一字作「厌」,上二字皆作「厌」。经文五十三章「厌饮食」,六十六章「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亦作「厌」。又吴澄本上「厌」作「狎」,亦非。吴曰:「『不狎』,旧本作『不厌』。庐陵刘氏云:『上句「不厌」当作「不狎」。』今从之。夫惟不狎其所居而畏所畏,是以不厌其所生,而大可畏者不至矣。」案其说盖不明「厌」之二义,而妄改经文也。上「厌」字与下「厌」字,今字形虽同,而音义尚异。上「厌」,压也;下「厌」,恶也。盖「厌」字四声转用,最为分明(参照顾炎武唐韵正二十九叶)。「夫唯不厌」,「厌」,益涉切,则入声也。「是以不厌」,「厌」,于艳切,则去声也。释文出「厌」字:「于艳反。」是知有下「厌」而不知上二「厌」字,遂使老义为之不明。说文:「厌,笮也,从厂,厌声。」徐曰:「笮,镇也,压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将以厌众。」后汉杜邺传:「折冲厌难。」前五行志:「地震陇西,厌四百余家。」礼记檀弓:「畏、厌、溺。」荀子强国:「如墙厌之。」又解蔽:「厌目而视者,视一以为两。」集韵或作「厌」,亦作「压」。此云「夫唯不厌」,即「夫唯不压」也。下一「厌」字,于艳切,当如论语「学而不厌」之「厌」,周礼大司徒注疏「有嫌厌」之「厌」,淮南主术篇「是以君臣弥久而不相厌」之「厌」。「是以不厌」,即「是以不恶」也。夫唯为上者无压笮之政,是以人民亦不厌恶之也。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罗振玉曰:「是以」,敦煌辛本作「故」。
  谦之案:遂州本亦作「故」。傅、范本「不」上均有「而」字。又「去彼取此」句见十三章、三十八章,淮南道应训引同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威、至韵。武内义雄:增知、爱、贵韵。谦之案:严可均说文声类脂部收「至声」「威声」。王念孙古韵谱威、爱与贵同入脂部,至,并入脂部、至部。又知,入支部,则不但威、至为韵,威、至、知、爱、贵实支、脂合韵也。
  右景龙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四十五字,傅、范本四十八字。河上题「爱己第七十二」,王本题「七十二章」,范本题「民不畏威章第七十二」。
    七十三章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知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
  严可均曰:「知此两者」,河上、王弼无「知」字。「孰知其故」,此句下各本有「是以圣人犹难之」。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均作「知此两者」,敦煌庚、壬二本作「常知此两者」。「是以圣人犹难之」,景龙本、敦煌辛本无此句。
  谦之案:严遵、遂州亦无此句。景福、敦煌壬本「杀」作「○」。磻溪、楼正、高翿、柰卷作「知此两者」,严遵、景福作「常知此两者」。淮南道应训引第二句同,人间训:「能勇于敢,而未能勇于不敢也。」又列子力命篇:「老聃语关尹曰:『天之所恶,孰知其故?』言迎天意,揣利害,不如其已。」语皆出于此章。又各本有「是以」一句,当从碑本删去。马叙伦曰:「『是以』一句,乃六十三章错简复出者,易州无此句,可证也。」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囗然而善谋。
  严可均曰:「不召而来,然而善谋」,「来」下一字未刻。御注、王弼、高翿作「繟」,释文引梁王尚、锺会、孙登、张嗣作「繟坦」二字,引河上作「墠」。
  罗振玉曰:释文:「墠,梁王尚、锺会、孙登、张嗣本作『坦』。」敦煌庚本亦作「坦」,辛、壬本作「不言」。
  谦之案:此文「繟」「坦」并出,碑文空一格,何字不明。严、彭、王羲之本作「坦」,柰卷作「繟」。方以智曰:「『繟然』与『坦然』『啴然』互通。焦氏翼曰:『繟音阐,王作坦,严作默,不如作繟为长。』智按王辅嗣注作『坦然』者亦通。盖『单』与『亶』古通,犹『嬗』之于『禅』,『儃』之于『啴』也。『啴』音单音善,缓也,其音啴以缓,故唐人用『啴然。』」(通雅卷八)卢文弨曰:「繟、坦、墠三字音相近,得通用。」大田晴轩曰:「『坦然』,平貌。言天道平易,似无谋者,而歙、张、与、夺、善谋而不失也。『坦然』或作『繟然』,繟音阐,舒缓貌,亦通。」今案严本作「默」,谊古。或作「繟」作「坦」,皆非。傅、范本亦作「默」。范曰:「『默』字,傅奕同古本,河上公并开元御注本作『繟』,王弼、梁王尚、孙登、张嗣作『坦』,今依古本。」又王充论衡初禀篇曰:「人徒不召而至,瑞物不招而来,黯然谐合,自然道也。」即本老子此章,但「坦然」作「黯然」。此字景龙碑未刻,敦、遂本作「不言」,「不言」亦即「黯然」也。傅、范本作「默然」,与「黯然」形义相近,必有一是,当从之。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严可均曰:「疏而不漏」,各本「不失」。
  毕沅曰:河上「不」作「勿」。
  谦之案:作「不漏」是也。孙矿古今本考正曰:「『疏而不失』,『失』一作『漏』。」后汉书杜林传注、魏书景穆十二传均引「失」作「漏」。群书治要亦作「漏」。「漏」,玉篇「力豆切,漏泄也。」淮南泰族「朱弦漏越」,注「穿也。」不漏即不泄不穿,亦即不失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杀、活、害韵(祭部,杀音设,活,胡厥反,害,胡折反)。恶、故韵(鱼部),胜、应韵(蒸部),来、谋韵(之部)。姚文田同。奚侗:杀、活为韵,未及「害」字。陈柱:来、谋、恢、失韵。按「害」,古读割,释名:「害,割也,如割削物也。」又通「曷」,孟子:「时日害丧?」经文三十五章「害」,去声,协太。此「害」入声,协杀、活。
 江有诰唐韵四声正十四泰:「害」,胡盖切。按古有入声,当与曷部并收。老子任为篇「此两者或利或害」,与杀,活协。
 邓廷桢曰:杀、活、害为韵。害在祭部,杀、活则祭部之入声。诗蓼莪五章烈、发、害为韵,是其证也。
  右景龙碑本五十八字,敦煌本五十七字,河上、王、傅、范本均六十四字。河上题「任为第七十三」,王本题「七十三章」,范本题「勇于敢章第七十三」。
    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而○之,熟敢?
  严可均曰:「民不畏死」,高翿「民」下有「情」字。「若使常畏死」,御注、高翿「使」下有「人」字,河上、王弼有「民」字。「○之」,各本作「杀之」,下仿此。
  罗振玉曰:「若使民」,景龙本、敦煌辛本无「民」字。「常畏死」,敦煌辛本「畏」上有「不」字。「吾得执」,景龙本、敦煌辛本「得执」均作「执得」。「孰敢」,敦煌辛本「敢」下有「矣」字。
  武内义雄曰:「民不畏死」,敦、遂二本「民」下有「常」字,景本无。「惧之」句末,敦一本有「哉」字,诸本无。「若使民」,敦、遂二本无「民」字,「常」下有「不」字。「吾得执而杀之」,敦本「得执而」作「诚得而」,遂本作「试得而」,景本作「执得而」。
  谦之案:磻溪、楼正、顾、彭、傅、范、赵、高翿首「民」下均有「常」字,磻溪、柰卷、遂州、赵「使」下均有「人」字。傅无「执」字,「敢」下有「也」字。严「熟」上有「夫」字,下有「矣」字。又尹文子大道下、慎子外篇均引老子曰:「民不畏死,如何以死惧之?」与傅、范本作「如之何」略同。
  易顺鼎曰:毕氏考异傅奕本作「民常不畏死」。按下云「若使民常畏死」,则此亦当有「常」字矣。容斋续笔卷五、卷十两引皆有「常」字。……「而」皆作「则」,「奇」一作「恶」。
  谦之案:「杀」作「○」,俗。「杀」字据一切经音义卷六引说文:「戮也,法也。」二徐本无「法也」二字。「杀」之古训不明,遂使惨礉寡恩者本老子而归于刑名矣。
常有司○者○。夫代司○者,是谓代大匠○。
  罗振玉曰:「常有司杀者杀」,敦煌庚本、景福本均无「杀」字。「夫代司杀者杀」,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诸本均无「杀」字。「是谓」,敦煌庚本作「谓」,辛本作「是」。「代大匠」,御注本无「大」字,「匠」作○,即「匠」之别构。
  孙矿古今本考正曰:「夫司杀者」,今本「夫」下多「代」字,「者」字下多「杀」字。
  马叙伦曰:文子上仁篇、广弘明集五、孙盛老子非大贤论引无「谓」字。
  谦之案:遂州本无「常」字,河上、柰卷无首句下「杀」字,遂州、庆阳、河上、柰卷、顾无次句下「杀」字。遂州、严、彭、傅、范、高翿无「谓」字。「大匠○」,「○」字,遂州本作「○」,诸河、王本均作「斲」。「○」为「斲」之别构。玉篇:「斲,斫也。」易系辞下传:「斲木为耜。」「斩」疑为「斮」字之误。字林:「斮,斩也。」玉篇:「斮,例略切,斩也,断也,削也。」
夫代大匠○,希有不伤其手。
  严可均曰:御注无「夫」字。「其手」,御注、王弼作「其手矣」,河上作「其手者矣」。罗振玉曰:「夫代大匠斲者」,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诸本均无「者」字。「希有不伤其手矣」,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矣」字,敦煌庚、辛本均无「有」字。
  谦之案:遂州、庆阳、磻溪、楼正、严、顾、彭、赵均无「者」字。遂州、严、傅均无「有」字。傅「希」作「稀」,「不」下有「自」字。又淮南道应训引二句有「者」字,亦无「有」字「矣」字。毕沅曰:「本皆异,唯陆希声同奕。道德书,河上公多与王弼同,奕多与希声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