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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校释
马叙伦曰:彭耜引黄茂材曰:「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至于人身,独非神器乎?」是黄见本有此一句。
谦之案:「为者败之」二句,又见第六十四章。鹖冠子备知篇曰:「故为者败之,治者乱之。」当亦本此。
夫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
严可均曰:「夫物」,各本作「故物」。
谦之案:遂州本、敦煌本同此石。又「或嘘」,河上、御注作「或呴」,王弼作「或歔」,景福本作「或煦」,敦煌二本同此石。案敦、景、遂各本作「或嘘」是也。「嘘」与「吹」互训。嘘,吹也,从口,虚声;吹,嘘也,从口从欠。一切经音义卷八十引说文「嘘」作「吹嘘也」。卷五十四先引顾野王云「口出气曰嘘」,次引说文「亦出气也」。但「吹」与「嘘」出气相同,而缓急有别。易顺鼎曰:「按『歔』本字当作『嘘』,下文『或强或羸』,『强』与『羸』反,则『嘘』亦与『吹』反。玉篇口部,嘘、吹二字相通,即本老子。又引声类云:『出气急曰吹,缓曰嘘。』此吹、嘘之别,即老子古义也。玉篇又有『呴』字,引老子曰『或呴或吹』,与河上本同,盖汉以后俗字。」又「嘘」字,傅、范本作「噤」。范应元曰:「『噤』,严遵同古本,注引楚辞曰:『噤闭而不言。』」谦之案:说文:「噤,口闭也。」楚辞云:「闭口为噤。」义与「吹」相反。夏竦古文四声韵引道德经「吹」字作○,「吹」「噤」对立,其说亦通。
或强或嬴,或接或○。
严可均曰:「或嬴」,各本作「或赢」。「或接」,御注、河上「接」作「载」,王弼、梁简文作「挫」。
罗振玉曰:「或强」,敦煌本作「强」。「或挫」,河上、御注、景福三本作「载」,景龙、敦煌二本作「接」。
范应元曰:「或强或锉,或培或堕」,严遵、王弼、傅奕、阮籍同古本。毕沅曰:「堕」,俗作「隳」,非。
俞樾曰:按「挫」,河上本作「载」,注「载,安也」,「隳,危也」,是「载」与「隳」相对为文,与上文「或强或羸」一律。而王弼本乃作「挫」,则与「隳」不分二义矣。疑「挫」乃「在」字之误。「在」,篆文作○,故误为挫也。「或在或隳」,即「或载或隳」,载从○声,在从才声,而或亦从○声,州辅碑「○贵不濡」是也。其声既同,故得通用矣。
武内义雄曰:贾大隐述义云:「王本或作接,或作隳。」(泷川本栏外所引)据此则王本作「接」,而不作「挫」。景龙碑亦作「接」。虽然,「挫」「接」不通。据范应元集解则王本作「培」,或作「堕」。按王本作「培」,由「培」字讹为「接」,又讹而为「挫」。「培」即庄子逍遥游篇「培风」之「培」同义,即乘之意,正与「隳」字相对。河上本作「载」字,亦乘之意,是河上本从义训而改字者也。
于省吾曰:按「接」应读为「捷」。「接」、「捷」乃双声迭韵字。礼记内则「接以大牢」,注:「接读为捷。」公羊僖三十二年「郑伯接卒」,左传、谷梁作「捷」。左庄十二年「宋万弒其君捷」,公羊作「接」。荀子大略「先事虑事谓之接」,注:「接读为捷。」庄子人间世「王公必将乘人而斗其捷」,释文:「捷作接。」尔雅释诂:「捷,胜也。」说文:「败城曰隓,篆文。」是堕有败义,捷胜与堕败,义正相对也。谦之案:碑本「○」乃「隳」之别构。又俞说谓「载」「隳」相对,武内说谓「培」「隳」相对,于说谓「捷」「堕」相对,三说各有所明,谊皆可通,以于说为胜。
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谦之案: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引作「故君子去泰,去甚」。「甚」字,河上注谓「贪淫声色」,是也。说文:「甚,尤安乐也,从甘从匹。匹,耦也。」朱骏声曰:「按甘者饮食,匹者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故训安乐之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随、吹、羸、堕韵(歌部,吹音磋,羸音罗,堕,平声)。奚侗:「羸」,从范本作「锉」,随、吹、锉、堕为韵。
邓廷桢曰:随、吹、羸、隓为韵,古音皆歌部字也。「随」,古音素何切,论语八士之名,「随」与「騧」为韵。「吹」,古音曲阿切,诗箨兮「风其吹女」,与「和」为韵。「羸、嬴。「隓」,今今文尚书皋陶与「脞」「惰」为韵。‰」,古音读若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五十七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五十八字,傅、范本六十字。河上本题「无为第二十九」,王本题「二十九章」,范本题「将欲章第二十九」。
三十章
以道作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
严可均曰:「以道作」,各本作「以道佐」。
罗振玉曰:景福本无「者」字,「强」下有「于」字。敦煌本「强」作「强」,下亦有「于」字。
马叙伦曰:譣弼注曰:「尚不可以兵强于天下。」则王本亦有「于」字。东条一堂曰:按臣轨守道篇引「强」字下,有「于」字,与王注合。
俞樾曰:按唐景龙碑作「以道作人主者」,乃古本也。河上公注曰:「谓人主能以道自辅佐也。」则河上公亦是「作」字。若曰「以道佐人主」,则是人臣以道辅佐其主,何言人主以道自辅佐乎?因「作」「佐」二字相似,又涉注文「辅佐」字而误耳。王弼所据本已为「佐」字,故注曰:「以道佐人主,尚不可以兵强于天下,况人主躬于道者乎?」后人以王本改河上本,而河上注义晦矣。
蒋锡昌曰:景龙碑作「以道作人主者」,他人从未言及,疑俞氏所见之本乃偶然之笔误,未可据以为证也。
谦之案:庄说误也。譣原拓本及绩语堂碑录所载碑文,与严可均校语,又古本道德经校刊拓本,均作「以道作人主者」,石刻尚在,俞氏之说万无可疑。昔罗振玉作道德经考异云:「读铁桥漫稿中,有答徐星伯先生书,言『作老子唐本考异,据易州本、傅奕本、明皇注本与释文互校』,知铁桥先生曾依据唐刻别为考异,然求之三十年不可得。」今蒋氏云云,殆亦未见严可均书与景龙碑刻而致疑者,此亦可见考证工夫之难。
其事好还:
魏稼孙曰:御注脱「好还」二字,严失校。
谦之案:「还」,释文「音旋」。范应元云:「还,句缘切;经史『旋』、『还』通。」案「其事好还」,谓兵凶战危,反自为祸也。
师之所处,荆棘生。
严可均曰:各本「生」下有「焉」字,此句下各本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八字,盖注语羼入正文,此本无。王氏引邢州本亦无。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二本均无以上九字。
劳健曰:「大军之后,必有凶年」,景龙、敦煌与道藏龙兴碑本无此二句,他本皆有之。汉书严助传淮
南王安上书云:「臣闻军旅之后,必有凶年。」又云:「此老子所谓『师之所处,荆棘生之』者也。」按其词意,「军旅」「凶年」当别属古语,非同出老子。又王弼注止云「贼害人民,残荒田亩,故曰荆棘生焉」,亦似本无其语,或古义疏常引之,适与「还」字、「焉」字偶合谐韵,遂并衍入经文也。今据景龙诸本,别以为存疑。
谦之案:汉书严助传引老子「焉」作「之」,师古曰:「老子道经之言也。」盖指「师之所处」二句,劳说是也。又「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广明本「凶」作「荒」,御注本作「凶」。释文出「凶年」,曰:「天应恶气,灾害五谷,尽伤人也。」附校于此。
故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
严可均曰:「故善者果而已」,河上、王弼无「故」字,大典亦无「故」字,「而已」下有「矣」字。今王弼「者」作「有」。「不以取强」,各本「不」下有「敢」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景福诸本均作「故善者果而已」,广明本作「善者果而已矣」。「不敢以取强」,景龙本、敦煌本均无「敢」字。「强」,敦煌本作「强」,景福本句末有「焉」字。
俞樾曰:按「敢」字衍文。河上注曰:「不以果敢取强大之名也。」注中「不以」二字,即本经文。其「果敢」字乃释上文「果」字之义,非此文又有「果」字也。今作「不敢以取强」,即涉河上注而衍。王注曰:「不以兵力取强于天下也。」亦「不以」二字连文,可证经文「敢」字之衍。唐景龙碑正作「不以取强」,当据以订正。
果而勿骄,果而勿矜,果而勿伐,
严可均曰:御注「骄」作「憍」。各本「果而勿骄」句在「果而勿伐」下。
谦之案:遂州、敦煌、景福三本「果而勿骄」亦在「果而勿矜」之前。又「骄」,范本、楼正本亦作「憍」。
杨树达曰:「憍」字从心,乃「骄傲」之「骄」本字,但说文未收耳。「骄」则「憍」之假字。
果而不得以,是果而勿强。
严可均曰:「果而不得以是」,各本「以」作「已」,无「是」。
魏稼孙曰:按御注「已」下有「是」字,与碑同。
俞樾曰:按傅奕本作「是果而勿强」,当从之。上文云「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又云「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皆言其果,不言其强。故总之曰「是果而勿强」,正与上文「果而已,不以取强」相应。读者误谓此句与「果而勿矜」诸句一律,遂妄删「是」字耳。唐景龙碑亦有「是」字,当据增。
谦之案:广雅释诂一:「果,信也。」论语:「行必果。」缪协曰:「成也。」淮南道应训「令不果往」,注:「诚也。」老子:「善有果而已。」盖以诚信为果之第一义,谓唯诚信可以得人,不必用兵也。旧解以「敢」字释「果」,不知老子以「不敢」为教,「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敢」非老子古义,在此且为衍文。果而勿骄,勿矜,勿伐,皆言诚信之功效如此。老子书中最重「信」字,四十九章:「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十七章、二十三章:「信不足,有不信。」果即信也。信不足而至于用兵,是「果而不得已」,然亦以告成事而已。王弼注:「果犹济也。」此为果之第二义。左传宣十二年,楚庄王曰:「其为先君宫,告成事而已,武非吾功也。」此即「果而勿强」也。用兵而寓于不得已,是视胜犹不胜,不以兵强天下者也。蒋锡昌误解老子,谓「果在能杀敌人」,是杀人犯,非老子也。
物牡则老,谓之非道,非道早已。
严可均曰:御注、河上、王弼作「是谓不道,不道早已」;傅奕、王氏引邢州本皆作「非道」。
魏稼孙曰:御注「牡」作「壮」,与德经一句同。德经句,碑亦作「牡」,此「牡」字误。严失校。
谦之案:此三句亦见五十五章,碑本于此作「非道」,于彼作「不道」。河上本作「不道」,遂州本全句:「物壮则老,谓非道早已。」案「非道」即「不道」。「已」一作「亡」,顾欢本「不道早亡」,注:「亡,死也。」内经卷一王冰注引亦作「不道早亡」,疑古本作「亡」。又姚鼐曰:「『物壮则老』十二字衍,以在下篇『含德』章『心使气曰强』下,诵者误入此『勿强』句下。」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者、下韵(鱼部,者音渚),还、焉、年韵(元、真合韵,还音旋,年协奴连反)。谦之案:还、焉,元部,年,真部,此元、真合韵。奚侗:矜、强为韵,云:「例如易林坤之履梁、禁相韵,比之中孚金、乡相韵。」又老、道、已为韵,高本汉同。高以主、下、处、后为韵,还、焉、年为间韵。谦之案:主、下、处、后皆非韵,高说误。
右景龙碑本六十七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七十五字,傅本七十九字,范本七十八字。河上本题「俭武第三十」,王本题「三十章」,范本题「以道佐人主章第三十」。
三十一章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
严可均曰:河上无「者」字。「不祥之器」,大典无「之器」二字。
谦之案:「佳」字,傅奕本作「美」,室町本作「饰」,史记仓公传引作「美好者不祥之器」,皆为望文生义。宋翔凤曰:「『夫佳兵者不祥之器』,按『佳兵』当是『作兵』。大戴礼用兵篇曰:『用兵者其由不祥乎!』又:『公曰:「蚩尤作兵与?」子曰:「否。蚩尤,庶人之贪者,何器之能作?」』此『作兵』之证。或以『佳』为『隹』,古字通『惟』。篆文『佳』与『作』相近,与『隹』远,不当作『隹』。」谦之案:「作兵」义亦不明,作「隹」是也。元大德三年陕西宝鸡县磻溪宫道德经幢「佳」字正作「隹」,可证(见古本道德经校刊拓本)。又「之器」二字,吴澄本、吴勉学本均无。
王念孙曰:释文「佳,善也」,河上云:「饰也。」念孙按「善」「饰」二训,皆于义未安。古所谓兵者,皆指五兵而言,故曰:「兵者不祥之器。」若自用兵者言之,则但可谓之不祥,而不可谓之「不祥之器」矣。今按「佳」当作「隹」,字之误也。「隹」,古「唯」字也(「唯」或作「惟」,又或作「维」)。唯兵为不祥之器,故有道者不处。上言「夫唯」,下言「故」,文义正相承也。八章曰:「夫唯不争,故无尤。」十五章云:「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又云:「夫唯不盈,故能蔽不新成。」二十二章云:「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皆其证也。古锺鼎文「唯」字作「隹」,石鼓文亦然。又夏竦古文四声韵载道德经「唯」字作「隹」。据此,则今本作「唯」者,皆后人所改,此「隹」字若不误为「佳」,则后人亦必改为「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