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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诰
向忽散。见室里有床席。器物殊整洁。意中自谓是灵人所住止处。仍向室拜叩头讫。请乞。室内有一穴。玉斧复从此前进。穴内甚急小。不得前。意复更欲进。忽见一人在室外。语玉斧未可进。寻当得前。乃向此人再拜揖而退。又见送至道上。说玉斧应受书之。言极殷勤委曲。当勤存。南真夫人使三人送玉斧。令通板桥。初出。又见犊车中有二露头年少。与向人言笑。未至所住。便觉。欣愿灵悟。如梦之告。谨以记之。(右七条并掾自疏记梦事。于时区区之心。亦与隐居今日何异)
三月八日拜疏。玉斧言。郑恨还。奉敕。尊犹患饮痛不除。违远竦息阴臑。愿今{冫食}食无恙。即日此蒙恩。牙近至此。便西愿早至。谨及启疏。
玉斧再拜。
玉斧言。尊欲得六甲符。似在句容牙处。斧都不以书来山中。愿就牙器中料。谨启。(此六甲符非灵飞也。当是在右玄录也)
玉斧言。承近三日会流杯。尊亦作诗。后信愿寄还。谨启。
盐茗即至。愿赐槟榔。斧常须食。谨启。(恒须茗及槟榔。
亦是多痰饮意。故云可数沐浴。濯水疾之{病暇}也。此书体重小异。今世呼父为尊。于理乃好。
昔时仪多如此也)
四月十七日拜疏。玉斧言。渐热。不审尊体动静何如。愿饮渐觉除。违远{火焦}竦。急假愿行出。
即日此蒙恩。谨及启疏。玉斧再拜。
玉斧言。有槟榔。愿赐。今暂倩徐沈出至便反。
谨启。
四月十八日拜疏。玉斧言。昨徐沈启愿即至。
渐热。不审尊体康和。饮渐觉除。违远恋竦。牙如常。揆时得出。斧粗蒙恩。谨及冯令史启疏。
玉斧再拜。(揆是庶长兄也)
四月二十一日拜疏。玉斧言。阴热。不审尊体动静何如。饮觉蒙恩。陈辉来。尊今日当至斧近斋。唯尊来。余人难相见。愿道路安稳。小史在户内。使不欲经远。或淹。谨及陈辉启疏。玉斧再拜。(此亦明真斋。惟在断外人避淹而已。小史当是其名。而犹进小儿于室内使者。贵胜人自不能躬亲猥碎也)
玉斧言。揆牙亦得暂还此。安稳。谨启。
四月二十三日拜疏。玉斧言。奉敕昨夜至。慰驰竦热。愿尊体{冫食}食无恙。未得侍见。恋慕旦陈。滕启疏愿已至。谨及启疏。玉斧再拜。
玉斧言。杨舍人弟病委顿。为悬耿。想行当佳。
谨启。(前杨书云老母。今此云弟。唯两事显耳。其余亲族皆莫之闻)
四月二十八日拜疏。玉斧言。昨奉敕。慰竦息阴。愿尊体无恙。饮觉除。违{火焦}竦。谨及启疏。
玉斧再拜。
玉斧言。钱即与田主。此间都无复密付二升余。华新妇欲得少许。愿分之。亦长在中。谨启。
(山家贫险。亦殊为契阔。华新妇即牙妻也)
五月四日拜疏。玉斧言。节至増感。思湿热。不审尊体动静何如。饮犹未除。违远竦灼。服散微得饮水。犹是得益。愿彼大小无恙。尊五日当下。愿必果。谨遣扶南启疏。玉斧再拜。
玉斧言。陈鹿至。尊赐脯及蒸葱。即至帝都。已还束。甚得。(失四字)谨启。(从二十三日来凡三书。长史并似在悬下家中时也)
玉斧言。承舍人下。恐过句容。未进此湛家。谷犹未熟。今遣朱生出参。愿尊即令生反得谷。
愿为都作米。此无可舂者。若至。便当就合。恐药草燥。得米下船。乃可采草。谨启。
玉斧言。此间釜小。可正一斛。不与甑相宜。又上稻应得釜用。都有大釜容二斛已上者。愿与诸药俱致。无见可否。足借斧当于县下。(少一行十许字)谨启。(此求米及大釜。皆是作{食讯}饭所须也。云谷未熟。当在九月中。此一书长史在都下)
右八条。掾在山与答父书。于时长史在都及县下也。
右此并掾在世间所记事。及书有存录者。
讫此。(又有与真灵辞。具在前篇)
真诰卷之十八。
真诰卷之十九。
翼真检第一。
真诰叙录。
真诰运题象第一。(此卷并立辞表意。发咏畅旨。论冥数感对。自相俦会。
分为四卷)真诰甄命授第二。(此卷并诠导行学。〈诚〉[诫]{厂万}愆怠。兼晓谕分挺。
炳发祸福。分为四卷)真诰协昌期第三。(此卷并修行条领。服御节度。以会用为宜。随事显法)真诰稽神枢第四。(此卷并区贯山水。宣叙洞宅。测真仙位业。领理所阙。分为四卷)真诰阐幽微第五。(此卷并鬼神宫府。官司氏族。明形识不灭。善恶无遗。分为二卷)真诰握真辅第六。(此卷是三君在世。自所记录。及书疏往来。非真诰之例。分为二卷)真诰翼真检第七。(此卷是标明真绪。证质玄原。悉隐居所述。非真诰之例。分为二卷)
右真诰一蕴。(其十六卷是真人所诰。四卷是在世记述)
仰寻道经。上清上品。事极高真之业。佛经妙法莲华。理会一乘之致。仙书庄子内篇。
义穷玄任之境。此三道足以包括万象。体具幽明。而并各二十卷者。当是{玉旋方}{玉几}七政。
以齐八方故也。隐居所制登真隐诀。亦为七贯。今述此真诰。复成七日。五七之数。物理备矣。
夫真人之旨。不同世目。谨仰范纬候。取其义类。以三言为题。所以庄篇亦如此者。盖长桑公子之微言故也。俗儒观之。未解所以。
真诰者真人口{口受}之诰也。犹如佛经皆言佛说。而顾玄平谓为真迹。当言真人之手书迹也。亦可言真人之所行事迹也。若以手书为言。真人不得为隶字。若以事迹为目。则此迹不在真人尔。且书此之时。未得称真。既于义无旨。故不宜为号。
南岳夫人传载青{竹录}文云。岁在甲子。朔日辛亥。先农飨旦。甲寅羽水。起安启年。经乃始传。
得道之子。当修玉文。
谨推按晋历。哀帝兴宁二年太岁甲子。正月一日辛亥朔。(历忌可祀先农)四日甲寅羽水。(正月中。羽即雨也)起者兴也。安者宁也。故迂隐其称耳。如此则兴宁二年正月。南真已降授杨君诸经也。
今检真授中有年月最先者。唯三年乙丑岁六月二十一日。定录所问。从此月日相次。稍有降事。
又按中候夫人告云。令种竹〈比〉[北]宇。以致继嗣。
又云。福和者当有二子。盛德命世。寻此是简文为相王时。以无儿所请。于是李夫人生孝武及会稽王。(福和应是李夫人私名也。于时犹在卑贱)孝武崩时。
年三十五。则是壬戌年生。又在甲子前二岁。
如此众真降杨已久矣。
又定录以乙丑年六月。喻书与长史云。曾得往年三月八日书。此亦应是癸亥甲子年中也。
又按愕绿华以升平三年降。即是己未岁。又在甲子前五年。此降虽非杨君。杨君已知见而记之也。又按乙丑岁。安妃谓杨君曰。复二十二年。明君将乘云驾龙。北朝上清。则应以太元十一年丙戌去世。如此二十许载。辞事不少。今之所存。略有数年。寻检首尾。百不遗一。又按众真未降杨之前。已令华侨通传音意于长史。华既漏妄被黜。故复使杨令授。而华时文迹都不出世。又按二许虽玄挺高秀。
而质挠世迹。故未得接真。今所授之事。多是为许立辞。悉杨授旨。疏以示许尔。唯安妃数条是杨自所记录。今人见题目云。某日某月某君{口受}许长史及掾某。皆谓是二许亲承音旨。殊不然也。今有二许书者。并是别写杨所示者耳。
又按掾自记云。泰和三年行某道。二录是二年受。自三年后。无复有疏。长史正书既不工。
所缮写盖少。今一事乃有两三本。皆是二许重写。悉无异同。然杨诸书记。都无重本。明知唯在掾间者。于今颇存。而杨间自有。杳然莫测。自杨去后六七年中。长史间迹。亦悉不显。
又按今所诠综年月。唯乙丑岁事最多。其丙寅丁卯。各数条而已。且第一卷犹可领略次第。其余卷日月前后参差。不尽得序。
又按凡所注日月某受。多不书年。今正率其先后。以为次第。事有断绝。亦不必皆得。又本无年月。及不注某受者。并不可知。依先阙之。
又按真授说余人好恶者。皆是长史因杨请问。故各有所答。并密在许间。于时其人未必悉知。又按并衿接景阳安。亦灼然显说。凡所兴有待无待诸诗。及辞喻讽旨。皆是云林应降嫔仙侯。事义并亦表着。而南真自是训授之师。紫微则下教之匠。并不关俦结之例。但中候昭灵亦似别有所在。既事未一时。故不正的的耳。其余男真。或陪从所引。或职司所任。至如二君。最为领据之主。今人读此辞事。
若不悟斯理者。永不领其旨。故略标大意。宜共密之。
又按二许应修经业。既未得接真。无由见经。
故南真先以授杨。然后使传。传则成师。所以长史与右英书云。南真哀矜。去春使经师见授洞房云云。而二许以世典为隔。未崇礼敬。
杨亦不敢自处。既违真科。故告云。受经则师。
乃耻之耶。然则南真是玄中之师。故杨及长史。皆谓为玄师。又云。疾者当启告于玄师。不尔不差。而长史与右英及众真书。亦称惶恐言者。此同于师仪尔。实非师也。
又按杨书中有草行多{人巉}者。皆是受旨时书。既忽遽贵略。后更追忆前语。随复増损之也。有谨正好书者。是更复重起。以示长史耳。
又按三君手书。今既不{莫手}。则混写无由分别。
故各注条下。若有未见真手。不知是何君书者。注云某书。又有四五异手书。未辨为同时使写。为后人更写。既无姓名。不证真伪。今并撰录。注其条下。以甲乙丙丁各甄别之。
又按书字中有异手増损{人巉}改。多是许丞及丞子所为。或招引名称。或取会当时。并多浮妄。而顾皆不能辨。从而取之。今既非{莫手}书。恐渐致乱〈或〉[惑]。并随字注铭。若是真手自治。不复显别。
又按三君手迹。杨君书最工。不今不古。能大能细。大较虽祖效{希邑}法。笔力规矩。并于二王。
而名不显者。当以地微。兼为二王所抑故也。
掾书乃是学杨。而字体劲利。偏善写经画符。
与杨相似。郁勃锋势。非人功所逮。长史章草乃能。而正书古拙。符又不巧。故不写经也。
隐居昔见张道恩善别法书。叹其神识。今睹三君迹。一字一画。便望影悬了。自思非智艺所及。特天假此监。令有以显悟尔。
又按三君手书作字有异今世者。有龟龙虚华显服写辞阙关之例。三君同尔。其杨飞。(掾飞)
杨我。(掾我)杨灵。(长史灵。掾灵)杨真。(长史真)杨师。(掾师)杨恶。
(长史恶)此其自相为异者。又鬼魔字皆作摩。净洁皆作盛洁。盛贮皆作请贮。凡大略如此。亦不可备记。恐后人以世手传写。必随世改动。
故标示其例。令相承谨按尔。此诸同异。悉已具载在登真隐诀中。
又按三君书字。有不得体者。于理乃应治易。
要宜全其本迹。不可从实。暗改则浇流散乱。
不复固真。今并各朱郭疑字。而注其下。
又按三君多书荆州白笺。岁月积久。或首尾零落。或鱼烂缺失。前人糊{手翕}。不能悉相连补。
并先抄取书字。因毁除碎败。所缺之处。非复真手。虽他人充题。事由先言。今并从实缀录。
不复分析。又按三君书有全卷者。唯道授二许写。{都宫记是杨及掾书。并有首尾完具。
事亦相类。其余或五纸三纸。一纸一片。悉后人糊连相随。非本家次比。今并挑〈{手夭}〉[拔]。取其年月。事类相贯。不复依如先卷。
又按众真辞〈百〉[旨]。皆有义趣。或诗或戒。互相酬配。而顾所撰真迹。枝分类别。各为部卷。致语用乖越。不复可领。今并还依本事。并日月纸墨相承贯者。以为诠次。
又按起居宝神及明堂梦祝。述叙诸法十有余条。乃多是抄经。而无正首尾。犹如日芒日象玄白服雾之属。而顾独不撰用。致令遗逸。
今并诠录。各从其例。
又按有未见真本。复不测有无流传。所记舛驳不类者。未敢便顿省除。皆且注所疑之意。
各于条下。
又按所载洞宫及诸山仙人氏族。并欲以外书详注。出其根宗。恐大致显泄。仰忤冥轨。唯有异同疑昧者。略标言之。其{宫鬼官。乃可随宜显说。
又按此书所起。以真降为先。然后众事继述。
真降之显。在乎九华。而顾撰最致末卷。
又先生事迹。未近真阶。尚不宜预在此部。而顾遂载王右军父子书传。并于事为非。今以安记第一。省除许传。别充外书神仙之例。唯先生成仙之后。与弟书一篇。留在下卷。
又长史书即是问华阳事。华阳事仍是答长史书。强分为两部。于事相失。今依旨还为贯次。又顾所记二许年月。殊自违僻。今谨依真{口受}检求。又以许家谱参校。注名异同。在此卷后。
又按三君书迹。有非疏真{口受}。或写世间典籍。
兼自记梦事。及相闻尺牍。皆不宜杂在真诰品中。既宝重笔墨。今并撰录。共为第六一卷。
顾所遗者复有数条。亦依例载上。
又真诰中。凡有紫书大字者。皆隐居别抄取三君手书。经中杂事。各相配类。共为证明。诸经既非聊尔可见。便于例致隔。今同出在此。
则易得寻究。又此六篇中有朱书细字者。悉隐居所注。以为志别。其墨书细字犹是本文。
真经始末。
伏寻上清真经出世之源。始于晋哀帝兴宁二年太岁甲子。紫虚元君上真司命南岳魏夫人下降。授弟子琅{玉耶}王司徒公府舍人杨某。使作隶字写出。以传护军长史句容许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