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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因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虽凶,无咎,畏邻戒也。
震为雷
震,长男主也者也。夫当震之来而就就然恐惧不宁如此者,盖恐吾之所以致福者,或未当于帝心耳。是以惊惕思咎,不敢宁居,从而自信自修,继以笑言哑哑然,曰:吾今而后,奉天时行,不敢毫发有违于帝则矣。夫雷一震而远者,惊迩者惧。若百里之侯,真能恐惧修省,则德威所至,百里震惊,亦如之其不丧匕也宜矣。然则是长男也,其可以为宗庙社稷主明甚,而何不亨之有?古者主出,则家嗣守社稷,奉宗庙为祭之主,故曰可以为祭主也。初为成震之主,故其辞与卦辞同,其《象》辞亦与《象传》辞同。六二乘刚,正当震之来也。其危厉不安实甚,因而大丧失其平生之所宝惜。若跻其身于九陵之上,与虚空等矣。更不复驰逐于闻见之场,思虑之境。故至七日其震始定,遂乃自得之耳。若三则下震将终,上震方始,其象为震,苏苏然。苏,复生也。六三因是内生其心,回思审处,亦知内行之元青,保不敢有差跌焉。九四处重震之日,心中唯有震惧云尔。夫震以退省为主。若遂死,泥于震惧之中而不知,退省以元恐,其又何日能光大乎?六五则震而又震,非但震之来也。夫二日震来,厉以乘刚而危厉也。故曰震来厉,乘刚也。今五曰震往来厉,则往来皆危而行乎危厉之中矣,乃六五全然不闻而反元丧吾所有之事与。不震之时,若一何居?盖二因来厉而遂丧失其所宝,是丧其所本元也,故后乃自得之也。此一震之力也。五虽往来皆厉,而反大元丧其所有事者,则以吾之所固有,非震厉之所能得,亦非震厉之所能丧,此则震之所不能震也。呜呼,至矣。然苟非往来危厉之中而行当往来之震,则又何以验#26吾学力之浅深,而信吾之不可动一至此邪?上六处震之上,与五为邻。五且震亦元得,震亦元丧,震而不震矣。乃上六于震远矣。震不于其躬矣,反索索焉,内索其心叟双然,外视其行,元得于中而徒征逐于外,何邪?凶可知也。所幸切近六五而能信吾大元丧,有事之邻,因是而畏邻之戒,期与同功,亦庶几可以无咎而免凶与。纵六三婚媾有言,以谓我舍其索索,忘其震行,舍其双虽,忘其元青,更不与共事焉,不恤也。可知学周之道。下焉者不震不发,上焉者不震不止,故一震之余,元不各有所丧,各有所发,各有所得,各有所止者,原非他卦之可比也。呜呼,雷迅霆击,万方靡宁,将逆天者诛,不孝者戮,而瓦于修道之君,主也之子有不致福乎?君子观于震,可以惕然思矣。《大象》曰:疗,雷震,君子以恐惧修省,有以也。
附录
吴氏曰:乾阳,君也。坤地,国邑也。分乾之一阳以主坤,国邑百里之君侯也。俞氏曰:远谓卦之外体,迩谓卦之内体。内外皆震,有远迩惊惧之象。
郑康成曰:人君于祭,匕、牲、体荐、皂而已。升牢于俎,君匕之臣载之,也、租酒芬芳,修皂者也。熊过曰:震为足。足乘初九,故称九陵。上苏言下震之声将尽,下苏言上震之声复生。震往来厉,初始震为往,四洽雷为来也。
吴幼清曰:苏苏,死而复生。
艮下艮上
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
《象》曰: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象》曰:不拯其随,未退听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寅,厉熏心。
《象》曰:艮其限,危熏心也。
六四:艮其身,无咎。
《象》曰:艮其身,止诸躬也。
六五:艮其辅,言其序,悔亡。
《象》曰:艮其辅,以中正也。
上九:敦艮,吉。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终也。
艮为山
震艮二卦,圣人道问学之大事也。凡为学者,学问日博则闻见日广,闻见日广则道理日积,道理日积则宝惜日深,日积日深,月蔽日锢。虽有豪杰,不能自解脱矣。此正所谓利欲深坑,杀人陷阱。虽圣人与居亦末如之何者。曾不知学贵知止,止必有所,故艮以背为所而止。以不获身、不见人为背。元所止而自止者,此至善之止也,此於止知其所止之止也。有丝发未净,非背止之止矣,故自趾以上分为五爻,皆止也。而非其背,非真止矣。艮,趾者,步亦步之学也。艮,腓者,欲其止而恨其不能止之学也。此其可望者也。艮,限者,艮於动地而强欲其不动,告子强制其心之学也。终不可与有言者也。艮其身,筋躬者也。艮其辅,谨言者也。皆艮也,而非其所难以言艮矣。不艮不足以言学,故以敦艮终焉。然则言天下之真学问者,非止与。止则定,定则静,静则安,可以照鉴,可以扣击,可以平均,可以经世而出世。虽然苟非鼓之以雷霆,至于丧身失命,亿丧贝亿,元丧有事,未易以荡涤而遽止也。
方时化曰:初六当趾之处而遂能艮止,其无咎可知。盖吉、凶、悔、吝皆生于动趾而遂止,不动可咎。然所贵者,利永贞耳。夫又安能终不动也?故曰:无咎,利永贞。能永贞则虽动亦无咎矣。夫子曰:止亦人所难者,但能艮止,自未失正。或因止而遂能得其所止,未可知耳。世未有好动不止者而能止其所止也。此爻象之所以互相发也。六二当腓之处,腓不自动,象二之止腓不能不随足以动,象二之未得所止。夫腓,本不欲动者也。及其随足以动,而又元由以拯之,此六二所以时时不快于心而恨不能自降伏其心也与。故曰:未退听也。然则六二之志,亦可哀矣。
附录
杨简曰:善止者,行善行者止。知止而不行者,实不知止。知行而不知止者,实不知行。知行止之非,二而未能一,一皆当其时,犹未为光明。如四时之错行,如日月之代明,而后为光明,而后为得易之道。人精神尽在乎面,不在乎背;尽在乎前,不在乎后。故圣人教之日艮其背,使其面之所向,耳、目、鼻、口、手、足之所为,一如其背,则应用交错,扰扰万绪,未始不寂然矣。视听言动,心思曲折如天地之变化矣。唯此为艮,唯此为止,其所苟艮其面,虽止犹动。知其动而强止之,终不止也。唯艮其背,则面如背,前如后,动如静,寂然元我,不获其身,虽行其庭与人交际,实不见其人矣。止得其所者,元所也,元止也,非有所而欲元之也,非本不止而强止之也。本元止,本元所。今曰止其所者,止于元所也。无所则无止。无止之止,真止矣。夫是之谓止其所耳,使有我则有所矣。
熊过曰:按古文背字为北,或鸪为止。最氏谓依卦辞作背是也。
王畿曰:两雷、两风、两火、两水、两泽,皆有往来之义。唯两山垃峙,不相往来,故止也。心之官则思,不出位之思谓之正思。如水鉴之应物而常止也,如日月之贞明变化,云为万物毕照而未尝动也。思心之用,着于元思,即为沈空。着于有思,即为逐物。元思而元不通,千圣之绝学也。先儒谓不出位,如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之类,专以应迩言,未明思之本旨也。然不出位之思即不愿乎外之意。心与迩亦非判为两事。艮,止也。艮其背,止其所也。耳、目、口、鼻、四肢之发用,皆在面。唯背为不动,故以背取象。背虽不动,而五脏皆击于背;九窍百骸之滋润,背为之输,是以元用为用也。
易因下经卷之二竟
#1『得』,级古阁本作『德』。
#2『或』,圾古阁本作『我』。
#3『愠我』,汲古阁本作『我愠』。
#4『孚号有厉』原缺,今据汲古阁本补正。
#5『央』,汲古阁本作『央』。
#6『道其常』,汲古阁本作『遭其变』。
#7『咸』,伋古阁本作『成』。
#8『女』,伋古阁本作『汝』。
#9『牵』,汲古阁本作『系』。
#10此句,伋古阁本作『乃独含自己之章美,仕九二之刚中』。
#11『不能』,汲古阁本作『能不』。
#12汲古阁本此处脱一『章』字。
#13『利有攸往,顺天命也』原作『利有攸者,顺大命也』,今据《周易》通行本改正。
#14据汲古阁本『以』后脱一『为』字,今补正。
#15 『一爻升』,后疑脱一『即』字。
#16原作『大』,汲古阁本作『木』,今据此改正。
#17『保不致凶』,圾古阁本作『故不系以凶也』。
#18『元』疑作『无』。
#19『泽火革』原作『泽水革』,据文义改。
#20『用』原作『固』,据文义及汲古阁本改。
#21『日』原作『而』,据汲古阁本改。
#22『象』原作『象』,据文义政。
#23『享』原作『亨』,据《周易》通行本及文义改。
#24据汲古阁本,『象』后脱一『鼎』字,今补正。
#25此句原作『出否得妾象,从贵以子象,故无咎。』今据汲古阁本补正。
#26『验』原作『马』,据汲古阁本改。
易因下经卷之三
艮下巽上
渐:女归吉,利贞。
《彖》曰:渐之进也,女归吉也。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刚得中也。止而巽,动不穷也。
《象》曰:山下有木,渐;君子以居贤德善俗。
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
《象》曰:小子之厉,义无咎也。
六二:鸿渐于盘,饮食衍衍,吉。
《象》曰:饮食衍衍,不素饱也。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
《象》曰:夫征不复,离群丑也。
妇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御寇,顺相保也。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槐,无咎。
《象》曰:或得其桶,顺以巽也。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
《象》曰:终莫之胜,吉,得所愿也。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
《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也。
风山渐
方时化曰:咸与渐皆男女之卦也。然咸、感也。感应乃学问#1大事,故因取女而极言咸之道,不专以取女言也。渐则专言之矣。初女之将归者,二与五,女归之经也。三与四,女归之权也。上又女归之贞节也。夫女之将归,如鸿之离水,故称干焉。归犹未也,故称小子。女子始字,将远父母、兄弟,有唧唧不安之意,故又称厉,称有言。此盖女子之常态,于义有何咎乎?盘,水中石。.渐于此而衍衍然,饮食自若独立元营者,是女之孟光也。此其志岂徒告饱已哉,故吉。五之渐于陵也,非不安也,不肯苟而安也。三岁不孕,非不育也,不肯苟配而育也。然而终莫之胜者,一择对不嫁,一简斥数妇,到晚始惬所愿,梁鸿是也。此之谓女归之常,经二、五当之矣。三本元应,谁与为偶?鸿渐于陆,不安之象也。离同体,二阴而独上。夫征之不复也,不得已而纳四,未敢公然举子,妇孕之不育也,其凶元疑。但独女元依,不为夫妇,元以相保。谁为御寇者?四亦心不自安,若渐在木,岂鸿所栖哉。所为顺以巽者,正以元应、元依,不得已耳。女子元依,危厉实甚。苟得其桶,亦自无咎。此之谓三、四相比而成夫妇,女归之权也。吁,鸿若失偶,至死不配。孤飞随后,戛然长呜,其不可乱如此,非羽之可用为仪者乎?与三同为元应、不安,故同象陆焉。
附录
王辅嗣曰:进而之陆,与四相得,不能复反者也。夫征不复,乐于邪?配则妇,亦不能执贞矣○ 非夫而孕,故不育也。三本艮体而弃乎群丑,与四相得,遂乃不反,至使妇孕不育,凶之道也。异体合好,顺而相保,物莫能问,故利御寇。熊过曰:四巽体为木之余,故渐木而或得其桶。李鼎祚谓:四爻阴位,正象桶是也。俞氏曰:五与二应,乃夫妇之正配,故吉。
三与四比,乃夫妇之邪匹,故凶。
兑下震上
归妹:征凶,无攸利。
《彖》曰:归妹,天地之大义也。
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归妹,人之终始也。说以动,所归妹也。征凶,位不当也。元攸利,柔乘刚也。
《象》曰:泽上有雷,归妹;君子以永终知敝。
初九: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
《象》曰:归妹以娣,以恒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九二:眇能视,利幽人之贞。
《象》曰:利幽人之贞,未变常也。
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
《象》曰:归妹以须,未当也。
九四:归妹愆期,迟归有时。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吉。
《象》曰:帝乙归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贵行也。
上六:女承筐,元实;士到羊,元血。元攸利。
《象》曰:上六元实,承虚筐也。
雷泽归妹
渐,女妇也。虽归犹未得即正位中宫而为后也。由妃而后,以渐而进,故曰渐。今归妹所归妹也,皆女也。而女归独吉,归妹反言征凶者,何以女归则为正,所谓女君是也。故曰利贞。贞即正也。以渐而居,近君之正位,则其往为有功,故曰:往有功。以渐而正位乎内则可以使一邦之女德皆正,故曰:可以正邦。且邦君之位又刚而得中,九五是也。君,夫人之位又止而且巽,动不可穷也。其利于正如此,此女归之所以吉与。今归妹上六诸爻,从少女而归于人,妾剩事也,安得同哉?又说以动,必人意说而后敢动。若自有,征其凶必矣,有何利乎??其言女承筐元实,士$lJ 羊元血者,言女家于归而承筐,是其实也,而不为娣#2妾,则是同为女承筐而元其实矣。士家娶妇而到羊以荐血也,而娣妾不与则是虽见士tlJ 羊而元其血矣。又上六以柔乘五之刚,故元攸利,位不当。女君之位而出其上,是谓征凶。故以此爻当之。余五爻,除九四居上元应,为女兄之待时而未归者,五则在中之位,尊贵之行,帝乙之妹,而长男嫁之是矣。二为正应,非五之良娣乎?不如其娣之袂良,五阴而二阳也。眇能视者,从君而不敢正视也。元敢当夕,幽独是守,故曰利幽人之贞。此与女在室何异?故曰未变常。初与二同体,从九二者,怛也。在家从姊,既归从娣,步步相承,不敢遽步,如跛之履,真能履矣。不吉何待与?六三虽居二上,年长于二而实女之贱者,故称须焉。唯须故亦反归以娣,而为二之剩矣。月几望者,位在中也。正与邦君内外相望者也。大非娣辈之所得同也。故五虽朴素是尚,袂不如娣而娣辈终不敢以正视、相视。正履相随者,化女君之德也。以是之故,不妒不忌,如天地交而万物兴,遂成天地之大义,而又何不终始之有邪?苟女君有盛德而娣辈不能卑体以相承,则征凶之咎央不能免,是以归妹直言其征凶,元攸利也。以见其但有凶而元吉,但可承而不可征也。盖如此屈意相承,如跛如眇,犹恐有凶,况敢征邪?戒之甚矣。夫归妹以娣,既天地之大义而不可免。既归则又征凶而终不利。此归妹卦辞所以独戒征也,元吉辞也。但得免凶即为幸事矣。今非古矣。归妹以娣礼不行矣。然妾剩固尚在也。噫,为妾剩者不可以不戒也。欲正位乎内者,又不可不以归妹之六五为法也。邦君大夫知而慎之、戒之、虑之、忧之、防之,庶得正家之宜,威如之吉。不然国破家亡,凶又何如也?余观妾腾之微,圣人犹谆谆示戒者,诚不忍以一物伤天地之和故也。然所关甚大,慎元以婢妾细故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