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御制道德真经疏一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疏:师,军旅也,又《易》曰:师,众也。夫兴师动众,则人劳於役,行则赍居送,则妨功害农,农事不修,故生荆棘。大军之后,积费既多,和气致祥,兵气感害,水旱相继,稼穑不生,故必有凶荒之年,以报穷兵之怨尔。
  故善者果而己,不敢以取强。
  疏:《春秋》曰:杀敌曰果,今明杀敌者令不相侵,止其为暴,是知杀敌为果,即止敌也。老君曰:凡事不得已,而欲用兵,用兵之善,但求止杀,令不为寇,必不以众暴寡,凌人取强。取强则事好还报,是以戒令不敢,故云不敢以取强。
  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
  疏:夫用兵之善,果於止敌。止敌自矜,未名善胜,故虽止敌,慎勿矜夸。矜夸则伤於取功,故虽果於止敌,戒云勿伐其功。伐取其功,是则自为骄泰。骄泰则乐杀,故败不旋踵,此为炯戒,可不慎乎!
  果而不得已,是果而勿强。
  疏:夫果於止敌者,非好胜而凌人也,但前敌来侵,事不得已,敢去果而不得已。已,止也。用兵应敌,是非求胜,能如此者,胜不恃强,故云果而勿强。
  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疏:凡物壮极则老,兵强极则败,故兵之恃强,犹物之用壮,物用壮适足以速其衰老。兵恃强则不可全其善胜,兹二事者,是谓不合於道。贤臣明主,知其不合於道,当须早止不为,故云不道早已。已,止也。
  夫佳兵章第三十一
  前章明强兵好还,不可果其矜伐。此章明佳兵物或恶之,不得已而用之。首则陈戒不祥,明有道者不处。次云胜而不美,示乐杀之为非。吉事下举喻以明,结以丧礼处之,所以表非乐战。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
  疏:佳,好也。兵者,韬略之属也。祥,善也。器,材器也。君子进德修业,叉慎厥初,藏器於身,俟时而动,当游心道德之囿,阅思坟语之林,使光昭令名,开济成务。而乃有以兵谋韬略为好者也,夫谋略之设,以正为奇,谋兵铃之书,先声后实,皆在乎攻战杀伐,故为不善之村器尔。
  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疏:畜德於身,是为能事。既为不祥之器,是以凡物尚或恶之,况有道君子,焉肯处身於此?故云有道者不处。
  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
  疏:左,阳也。右,阴也。阳好生,阴好杀。好生,故平居所贵。好杀,故用兵所贵。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
  疏:上文云佳兵者不祥之器,所以明用兵则尚右而好杀,有道者故不处之。此云兵者不祥之器,对结上文,明非君子之器,君子以道德为材器,故无不利尔。
  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
  疏:夫文德者,理化之器。兵谋者,盖其辅助也。故文则经纬天地,武则克定祸乱。虽天生五材,废一不可,而武功之用,定节制宜,是知用之有本末,行之有逆顺,皆在乎事,不得已而后应之,谓四夷来侵,王师薄伐,所当示之以恩惠,绥之以道德。既同蚊蚋之螫,故无凭怒之心,推此而言,以恬淡为上也。
  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
  疏:夫不能以德怀来,而用兵求战胜,故虽克胜,犹惭德薄,不以为美。夫胜又多杀,故以胜为美者,是好乐杀也。
  夫乐杀人者,不可得志於天下。
  疏:夫天地好生,物皆含养。仁人者当顺天德,以全济为务,焉可苟逞诈力以快?贪残之人,人必不附,欲求得志,不亦难乎?故好乐杀人,即不可得志於天下矣。
  吉事尚左,凶事尚右。
  疏:左阳而生则吉,故吉事尚左。右阴而杀则凶,故凶事尚右。《礼记□檀弓》曰:夫子与门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尚右。夫子曰:二三子之嗜学也,我则有姊之丧故也。二三子复尚左。
  偏将军处左,上将军处右。言以丧礼处之。
  疏:上将主军,则专杀,故处右。偏将为副,不专杀,故处左。今左尊而右卑,上将军却居右者,言用兵之道同於丧礼尚右。今上将军居右,是以丧礼处置之尔。
  杀人众多,以悲哀泣之。
  疏:夫战而求胜,必杀人众多。胜而不美,故悲哀伤泣。夫人惟邦本,本固邦宁,今交战杀之,故仁心恻隐,为之哀泣,不亦宜乎?
  战胜,则以丧礼处之。
  疏:夫战而获胜,胜则受爵。武功居右,是非吉位,故云丧礼处之。但以战为不祥之器尔,亦何叉服缞扶杖,然后称之为丧礼乎?诸注此义者,皆云古有斯礼,寻阅坟典,既无所据,今所未安,故不录也。又引秦伯向师而哭者,此乃哀败,非战胜也。
  道常无名章第三十二
  前章明佳兵不祥,故有道不处。此章明侯王守道,则万物自宾。首标无名,将以明道,次举守道,而能降瑞。始制下广其制用,譬道下将示结成。
  道常无名。
  疏:应用不穷,唯感所适,道之常也。常在应用,其应非一,故於常无名,故云道常无名。
  朴虽小,天下不敢臣。
  疏:朴,妙本也。语其通生,则谓之道。论其精一,则谓之朴。故云小尔。而应用匠成,通生一切,则至大也。故无敢以道为臣者尔。
  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宾。
  疏:言侯王若能抱守妙本精一,无为无事,则入埏仰化,四海归仁,沐德饮和,将自宾伏矣。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
  疏:侯王守道,以致和平,则无凌沵灾害,地平天成,二气交泰,以相和合,降洒甘露,善瑞侯王也。
  人莫之令而自均。
  疏:莫,无也。天降甘露,惠施无心,人无命令,自均若一,亦如王侯称物平施,无偏无党,既惠化而大同,自东自西,亦何思而不服。又解云:言侯王守道以致善瑞,则人自和平,无烦命令,自然均一尔。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
  疏:制,御也。有名者,天下有名之物也。既,尽也。言侯王抱守精一,则天降善瑞,惠化无心,均平若一。如此始能制御有名之物,物归有道,故有名之物亦尽为侯王所有矣。
  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
  疏:殆,危殆也。侯王守道而化,万物当自宾服,则夫有名之物,亦将知依止於侯王。能依止有道之君,所以无危殆之事矣。故云知止所以不殆。
  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与江海。
  疏:此结侯王守道,则天必应之,故云譬有道之君在理天下,陶以仁德,则自致太平。和气感天,天瑞必应,犹川谷之水,而与江海通流尔。
  知人章第三十三
  前章明侯王守道,则万物自宾。此章明所以宾服有道之君,皆由自知自胜。自知则明了,自胜则全强,结以死而不亡,戒令不违天理尔。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疏:知,识察也。夫心与境合,是以生知。生知之心识察前事,是名知法。言人役心生智,知前人之美恶者,则俗谓之智尔。若反照内察,无听以心,了心观心,不生知法,能如此者,是谓明了。故云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
  疏:胜人者,谓以权势制胜於人,如此之人适可谓之有力尔。自胜者,自能制胜其心,使心柔弱,柔弱之道,物不能加,故可全其强尔。故下经云:守柔曰强。又曰:柔胜强,故曰自胜者强。
  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
  疏:知足在心,心若知足,则无贪求,虽箪食瓢饮,傲然自足,可谓富矣。强勉力行,曾不懈怠,自知自胜,终久不渝,可谓有志节矣。
  不失其所者久,
  疏:知足强力等行,人所常行,若不失其所恒,即是久能行道者矣。又解:动不失所者,则可以长久。
  死而不亡者寿。
  疏:死者,分理之终。亡者,夭枉之数。寿者,一期之尽。言委顺得常,不失天理,颓然任化,而去者得一期之尽,可谓寿矣。若不鞭其后,则生理不全,单豹有婴儿之色,张毅有丰高之贵,不终天理,焉得谓之寿乎?故庄子曰:天下莫寿於殇子,而彭祖为夭。
  大道泛兮章第三十四
  前章明宾服有道之君,由能自胜。此章明能成光大之业,皆为法道忘功。首标大道泛兮,示左右略无封吵。次云功成不有,明小大难与为名。是以圣人下,举圣人不贵其身,以成光大之业。
  大道泛兮,其可左右。
  疏:泛兮者,无系之貌也。言道之为物,非阴非阳,非柔非刚,泛然无系,能应众象,可左可右,无所偏名。故《庄子》曰:夫道未始有封。
  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
  疏:言天地万物皆恃赖大道通生之功,以全其生理,而大道化生,妙本无心,虽则物恃以生,而道不辞以为劳倦。又解云物不辞谢於道尔功者,生成之功也。言大道生物之功备成,而不以其物为己之有。又解云:道之生物,德备功成,其功虽成,曾不名有,言忘功也。
  爱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於小。
  疏:此声解义也。云可名於小者,言不可名小尔。夫道生万物,爱养熟成而不为主宰,於彼万物,常无欲心,岂是道之狭小邪?故云可名於小者,言不可名小尔。
  万物归之不为主,可名於大。
  疏:万物归之者,归道生成之功也。言万物归道,道不为主,有此万物弃而不收,岂是道不广大?故云可名於大尔,言不可名大道尔。既云可左可右,所以非小非大。非小非大,固难与为名。注云:有万不同者,《庄子》 文也。
  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
  疏:言理天下之圣人,布德施惠,淳风偃化,物遂生成,法道忘功,不自为尊大,故能成其光大之业尔。
  唐玄宗御制道德真经疏卷之四竟
  唐玄宗御制道德真经疏卷之五
  执大象章第三十五
  前章明道可左右,则物被爱养之功。此章明王能用道,则人归平泰之化。首标执象,以明归往之义。次云乐饵,举喻归往之由。道之出口下,申明无为不言之教,以劝人君之用道尔。
  执大象,天下往。
  疏:执,持也。大象,道也。此言人君执持大道,以理天下,无为无事,物遂其生,候日观风,皆归有道,故云天下往。
  往而不害,安平泰。
  疏:言天下四方之人,慕化而往,帝王以道抚绥,而不伤害之,则安於太平矣。平者,言政教之和平也。太者,功业之光大也。
  乐与饵,过客止。
  疏:乐,音乐也。饵,饮食也。此举喻也。言人君执大象,而天下之人归往,亦如人家有音乐饮食,则行过
  之客,皆为之留止。
  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
  疏:道之出口者,言人君约道德清净之法,以为不言无为之教者,初出於口,淡然无味,岂如俗中有亲誉畏侮等,以为滋味乎?
  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可既。
  疏:既,尽也。道化无为,淡然平正,既不为察察之苛酷,亦无滋彰之法令,故视不足见,听不足闻,而岁计有余,淳风和畅,动植咸遂,其物光亨,故用不可尽也。
  将欲歙之章第三十六
  前章明能行道化,人人所归往。此章明道或用权,国之利器,归往则归於平泰,利器则不可示人。初标歙张之权,次示柔弱之行,终结渊鱼之喻,以明权道之微。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
  疏:歙,敛也。此明圣人用权道以摄化众生也。夫人既有钝根利根,故教有权有实。圣人欲量众生根性,故以权实覆却相明,利根众生见善则迁,有过则改,略示方便,则深达根源。钝根众生,惑滞滋久,自非以权摄化,不可令其归往,故将歙敛其情欲者,则先开张,极其侈心,令自困於爱欲,即当自歙敛矣。强弱等义,亦复如是,推而行之,无不信矣。乍闻斯语,以为非道德之意,深达玄极,然后明权实之由。故注云君子行权贵於合义,小人用之以为诈谲。下文又云不可示人者,正以权道之难故尔。
  是谓微明。
  疏:权道摄化,其理其微,而校其所由,效则明着,故云是谓微明。
  柔弱胜刚强。
  疏:《易》云:巽以行权,欲明巽顺谦卑,则可以行於权道。故欲歙,先与之张;欲弱,先与之强,而卒令其歙弱者,是柔弱之道能制胜於刚强也。故云柔弱胜刚强。
  鱼不可脱於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疏:脱,失也。利器,权道也。夫鱼之在水,犹人主秉权。鱼失水,则为人所擒,权道假示非其人,则为小人所窃弄,而为诈谲矣。
  道常无为章第三十七
  前章明道或用权,示以歙张之术。此章明权必合义,将镇无名之朴。故道常无为,侯王守之而自化,朴不欲天下以静而自清。老君因言以明无言,说教而欲遗教。故演畅此章於上经之末,将寄兼忘於玄悟之人尔。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疏:道性清净,妙本湛然,故常无为也。万物恃赖而生成,有感而必应,故无不为也。夫有为者,则有所不为也。故无为者,则无所不为也。
  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化。
  疏:侯王若能守道清净,无为无事,则万物将自感化,君之善教而淳朴矣。
  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
  疏:无名之朴,道也。欲作者,欲动作有为也。吾者,王侯自称也。言人禀承善教以化,君德无为清静矣,而复欲动作有为者,吾则将以无名
  之朴而镇静之,令其清静不欲动作也。
  无名之朴,亦将不欲。
  疏:上言凡人欲动作有为,人君则将无名之朴而镇静之,今言於彼无名之朴,亦将不欲者,若执无名,还将有迹,令此众生寻迹丧本,复入有为,则与彼欲心等无差别。故初用无名之朴以镇静苍生欲心,苍生欲心既除,圣人无名亦舍。喻如药以理病,病愈而忘药;舟以济水,水济而遗舟。若水已济而仍守舟,病已除而复尝药,岂唯不达彼岸,亦复更生患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