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虚至德真经四解

  襄公立,绌无知秩服,遂杀襄公而自立。国人寻杀之。
  齐无君,二公子争入。管夷吾与小白战於莒,道射中小白带钩,小白既立。
  小白即桓公也。
  胁鲁杀子纠,召忽死之,管夷吾被囚。
  齐告鲁曰:子纠兄弟,弗忍加诛,请杀之。召忽、管仲、雠也,请得而醢之。不然,将灭鲁。鲁患之,遂杀子纠。召忽自杀,管仲请囚也。
  鲍叔牙谓桓公曰:管夷吾能,可以治国。桓公曰:我雠也,愿杀之。鲍叔牙曰:吾闻贤君无私怨,且人能为其主,亦必能为人君。如欲霸王,非夷吾其弗可。君必舍之。遂召管仲。鲁归之齐,鲍叔牙郊迎,释其囚。桓公礼之。
  鲍叔亲迎管仲於堂阜,而脱其桎梏,於齐郊而见桓公也。
  而位於高、国之上,鲍叔牙以身下之,
  高国,齐之世族。
  任以国政,号曰仲父。桓公遂霸。管仲尝叹曰:吾少穷困时,尝与鲍叔贾,分财多自与;鲍叔不以我为贪,知我贫也。吾尝为鲍叔谋事而大穷困,鲍叔不以我为愚,知时有利不利也。吾尝三仕,三见逐於君,鲍叔不以我为不肖,知我不遭时也。吾尝三战三北,鲍叔不以我为怯,知我有老母也。公子纠败,召忽死之,吾幽囚受辱,鲍叔不以我为无耻,知我不羞小节而耻名不显於天下也。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叔也。此世称管鲍善交者,小白善用能者。然实无善交,实无用能也。实无善交实无用能者,非更有善交,更有善用能也。
  此明理无善交用能,非但管鲍桓公而已。
  卢曰:言其命之所应用,则因交而获申,非是更别有善交用能也。然则恃才获用者,命也。因交而达者,力也。非唯天时,抑有人谋。人力而遂者,皆归於命。命之来也,鲍叔不得不尽力,桓公不得不用之,皆命矣夫。
  召忽非能死,不得不死;鲍叔非能举贤,不得不举;小白非能用条,不得不用。
  此皆冥中自相驱使,非人力所制也。
  卢曰:皆命成於力,力成於命,非有私焉。
  范曰:管伸之於齐,其视鲍叔则友也,其视桓公则君也。分财自与而不以为贵,谋事穷困不以为愚,仕而三遂不以之为不肖,战而三北不以之为怯,幽囚受辱不以为无耻,则鲍叔之於夷吾,固得夫善交之道矣。始有莒道之战,而射中带钩;终有堂阜之迎,而释其桎梏;位居高国之上,号称仲父之尊;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则桓公之於夷吾,固得夫用能之。道矣。管鲍善交而实无善交者,桓公善用能而实无善用能者,舍是而求,岂更有善交、更有善用能者哉?是则莫之为而常自然,殆有不可得而致知者。
  及管夷吾有病,小白问之,曰:仲父之病病矣。可不讳。云
  言病之甚,不可复讳而不言也。
  卢曰:将死,不可讳言。
  至於大病,则寡人恶乎属国而可?夷吾曰:公谁欲欤?小白曰:鲍叔牙可。曰:不可。其为人也,洁廉善士也,清己而已。其於不己若者不比之人,
  欲以己善齐物也。
  一闻人之过,终身不忘。不能弃瑕录善。使之理国,上且钩乎君,下且逆子民。
  必引君令,其道不弘。道苟不弘,则逆民而不能纳矣。
  其得罪於君也,将弗久矣。小白曰:然则孰可?对曰:勿已,则隰朋可。非君然而可也。其为人也,上忘而下不叛,
  居高而自忘,则不忧下之离散。
  愧其不若黄帝,而哀不己若者。
  惭其道之不及圣,矜其民之不逮己,故能无弃人也。
  卢曰:自忘其高,自愧无德,则进善之志深矣。不如己者,哀而怜之,则下人不离叛矣。
  以德分人谓之圣人,
  化之使合道,而不宰割也。
  以财分人谓之贤人。
  既以与人,己愈有也。
  以贤临人,未有得人者也;
  求备於人,则物所不与也。
  以贤下人者,未有不得人者也。
  与物升降者,物必归。
  其於国有不闻也,其於家有不见也。
  道行则不烦闻见,故曰:不瞽不聋,不能成功。
  勿已,则隰朋可。
  郭象曰:若有闻见,则事锺於己,而群下无所措其手足,故遗之可也。未能尽其道,故仅之可也。
  卢曰:不责物之常情,是不闻於国也;不求人之小过,是不见於家也。
  然则管夷吾非薄鲍叔也,不得不薄;非厚隰朋也,不得不厚。厚之於始,或薄之於终;薄之於终,或厚之於始。厚薄之去来,弗由我也。
  皆天理也。
  卢曰:夷吾之情,非有厚薄,此公荐也。荐之则为厚,不荐则为薄,此皆力也。桓公既不用鲍叔,鲍叔之命也;用隰朋,隰朋之命也。使鲍叔无命,而夷吾不施力焉;而隰朋无命,夷吾虽施力亦无益也。
  政和:谓之有者以别於所无,而谓之无者盖以名其莫之有也。世称管鲍善交而曰实无善交,盖言其善与人交不可跂及。其为交也,莫之或有矣。故曰:实无善交者。而又继之曰:非更有善交也。称小白善用能者而曰实无善用能,盖言其善用能不可跂及。其善用能也,莫之或有矣。故曰:实无善用能。而又继之曰:非更有善用能也。天下之事,时势适然者,不得不然。召忽之死子纠之势不得不死也;小白之用夷吾时,不得不用也。鲍叔举夷吾於小白,至夷吾属齐国之事,则违鲍叔而荐隰朋,是皆视时与势,非私我与彼者。当其时,顺其势,厚薄终始,吾何容心焉耳?鲍叔之与人,则和而同,故於交友之际则能全之;鲍叔之行己,则清而失之隘,故於理国之事则不足以有任。管仲厚之於始而薄之於终,亦何有於我哉?曰贤君无私怨者,明人君以天下为公;曰不羞小节而耻不显於天下者,明人臣当自重。以天下之任、以德分人者,善贷且成,故谓之圣人,然圣人之实不尽於此。以财分人者,利下之事,故谓之贤人,然贤人之实不尽於此。
  范曰:老氏曰:容乃公,公乃王。公也,王也,名生於实。惟公则可以为公,惟王则可以为王。若鲍叔之为人,不己若者有所不比,一闻人之过,终身不忘,岂所谓能容者哉?若隰朋之为人,上忘而下不叛,愧不若黄帝,而哀不己若者。其於国有不闻,其於家有不见,则得夫容,乃公之道矣。管仲之对桓公,以鲍叔为不可以属国,非固薄之也,不得不薄;以隰朋为可以属国,非固厚之也,不得不厚。薄厚之去来,讵可容心於其间哉?一本乎自然而已。
  邓析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当子产执政,作《竹刑》。竹刑,简法。郑国用之。数难子产之治。子产屈之。子产执而戮之,俄而诛之。
  此传云子产诛邓析《左传》云驷喘杀邓析,而用其《竹刑》。子产卒后二十年,而邓析死也。
  然则子产非能用《竹刑》,不得不用;邓析非能屈子产,不得不屈;子产非能诛邓析,不得不诛也。
  此章义例与上章同也。
  卢曰:作法者,力也。受戮者命也。用其法者,亦力也。诛其身者,亦命也。力其事者,才也。才不遇者,亦命也。
  政和:不得不用《竹刑》者,时也。不得不诛邓析者,势也。
  范曰:谨按《左氏春秋》:昭公二十年,子产卒。定公九年,驷喘杀邓析而用其《竹刑》。此则言子产杀邓析者是直寓言以明理而已。
  可以生而生,
  或积德履仁,或遇时而通,得当年之欢,骋於一己之志,似由报应,若出智力也。
  天福也;
  自然生耳,自然泰耳,未必由仁德与智力。然交复信顺之行,得骋一己之志,终年而无忧虞,非天福如之何也?
  可以死而死,
  或积恶行暴,或饥寒穷困,故不顾刑戮,不赖生存,而威之以死,似由身招,若应事而至者也。
  天福也。
  自然死耳,自然穷耳,未必由凶虐与愚弱。然肆凶虐之心,居不赖生之地,而威之以死,是之死得死者,故亦曰天福者也。
  卢曰:居可生之时而得其生者为天福也,居可死之时而得其死者亦天福也。如夷吾求生於齐桓之时,而得遂其生者,信为天福也;如锄麑之触槐以取丧,不辱君命不伤贤才,得遂其死,垂名不朽,亦天福也。
  可以生而不生,
  居荣泰之地,愿获长年而早终。
  天罚也;
  愿生而不得生者,故曰天罚。
  可以死而不死,
  居困辱之地,而不愿久生而更不死也。
  天罚也。
  轻死而不死,复是天罚。
  卢曰:居荣泰之地,处崇高之位,是可以生而不得生,如董贤之类是也;居困辱之地,处屯苦之中,是可以死而不得死,如人竞之类是也。求之不遂,皆为天罚也。
  可以生,可以死,得生得死,有矣;
  此之生而得生,此之死而得死。
  不可以生,不可以死,或死或生,有矣。
  此义之生而更死,之死而更生者也。此二者可上义已该之而重出,疑书误。
  然而生生死死,非物非我,皆命也,智之所无奈何。
  生死之理,既不可测,则死不由物,生不在我,岂智之所如?
  卢曰:不由於物,亦不由我,知不能运,力不能成,然后可以任命矣。
  政和:以顺而至者谓之福,以逆而降者谓之罚。可以生而生,可以死而死,皆顺其常然,故谓之天福。言天之所福,应顺而至也。可以生而不生,可以死而不死,皆逆其固然,故谓之天罚。言天之所罚,缘类而降也。然或可以生而死,或可以死而生,若是者,命之行也,孰知其故哉?故虽智者大迷,而唯达者知通焉。
  范曰: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孰知其纪?惟原始反终而知死生之说者达命之情,不务智之所无奈何。
  故曰:窈然无际,天道自会;漠然无分,天道自运。
  无际无分者,是自然之极,自会自运者,岂有役之哉?
  天地不能犯,
  天地虽大,不能违自然也。
  圣智不能干,
  圣神虽妙,不能逆时运也。
  鬼魅不能欺。
  鬼魅虽妖,不能诈真正也。
  自然者默之成之,
  默,无也。
  平之宁之,
  平宁无所施为。
  将之迎之。
  功无遗丧,似若将迎。
  卢曰:若合道成命,天地不能违,圣智不能干。运用合理,应变如神,鬼魅所不能欺,何况於人事乎?
  政和:窈者,言深而难见。漠者,言荡而难名。妙体无体,故窈然无际,而其道以自然而会;妙用无用,故漠然无分,而其道以自然而运。若是则生死之变,孰知其故哉?天地不能犯者,言天地虽大,而自然之理所不能违也,圣智不能干者,言圣智虽妙,而自然之理所不能逆也;鬼魅不能欺者,言鬼魅虽幽,而自然之理所不能罔也。盖自然者默而成之,有乎不言。其无为也,寂然不动,故平之宁之,则处静息迹而不累於有;其有为也,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故将之迎之,则应物不藏而不蔽於无。
  范曰:窈者,幽之极,漠者,定之至,言天道窈然至幽,而物莫能窥,故曰自会而已。无有际限,天道漠然至定而物莫能挠,故曰自运而已。无有分别,天地虽大,有所不能犯;圣智虽妙,有所不能干;鬼魅虽妖,有所不能欺。生生死死,咸有自然。默之者不假乎辩说也,成之者无事於赘亏也。平之而已,则无欠无余;宁之而已,则勿撄勿扰。有以将之,斯能处适去之顺;有以迎之,斯能安适来之时。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是。非至命者畴克尔。
  冲虚至德真经四解卷之十五竟
  冲虚至德真经四解卷之十六
  力命
  杨朱之友曰季梁,季梁得疾,七日大渐。渐,剧也。其子环而泣之,请医。季梁谓杨朱曰:吾子不肖,如此之甚,汝奚不为我歌以晓之?杨朱歌曰:天其弗识人胡能觉?匪佑自天,弗孽由人。我乎汝乎,其弗知乎?医乎巫乎,其知之乎?
  言唯我与汝识死生有命耳,非医巫所知也。
  其子弗晓,终谒三医。
  不解杨朱歌旨,谓与己同也。
  卢曰:其子谒医,夫天命不能识乎?人亦何能觉之耶?天不别加福,人亦不为过。而遇病者,此其命也。夫我与汝尚不能知,医与巫何能知乎?又将歌意我与尔能此疾,我不能疾,巫能之也。
  一曰矫氏,二曰俞氏,三曰卢氏,诊其所疾。矫氏谓季梁曰:汝寒温不接,虚实失度,病由饥饱色欲,精虑烦散,非天非鬼。虽渐,可攻也。季梁曰:众医也,亟屏之。俞氏曰:汝始则胎气不足,乳湩有余。病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渐矣,弗可已也。季梁曰:良医也。且食之。
  卢曰:矫氏所说之病,皆人事之失关乎力者也。俞氏所说之病,与形俱生,受气不足,不可差也。
  卢氏曰:汝疾不由天,亦不由人,亦不由鬼,禀生受形,既有制之者矣,亦有知之者矣,
  夫死生之分,修短之期,咸定於无为,天理之所制矣。但愚昧者之所惑,玄达者之所悟也。
  药石其如汝何?季梁曰:神医也。重贶遣之。俄而季梁之疾自瘳。
  卢曰:卢氏所说之病,乃由乎神。神之所造,有功有过。神者,报神之器也,神以制之矣。未受於形,神以知之矣。神既不足,形乃随之。长短美丑,质形已定矣,药石岂能愈之?季梁以为神医,修神养德而病自愈。
  范曰:动与过,疾所生也。医能已此有疾而待治者,不如吾闻而药之可也。然无妄之疾勿药,有喜虽病者能言其病,庶几其有瘳,然则非药石之所能攻者。季梁得疾,七日大渐。其子环而泣之,则常人之所昏迷而顾惜之也。季梁谓杨朱曰:吾子不肖,如此之甚,汝奚不为我歌以晓之?则欲其推死生之理以警悟之也。奈何朴鄙之心终焉而弗去,故於是为之谒三医焉。矫氏则逆性命之理而有所攻,故曰众医;俞氏则顺性命之情而无所治,故曰良医。若夫卢氏则原始反终,知其默有制之者,而汤剂砭石无所复加,非进乎技而与乎神,孰能至此?故季梁以是为神医也。古之人有疾入灵府、病在膏盲者,而神医皆以为不可治而信之,殆亦卢氏之类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