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虚至德真经四解

  将终,命官而总四弦,则景风翔,庆云浮,甘露降,醴泉涌。至和所致师襄乃抚心高蹈曰:微矣,子之弹也。虽师旷之清角,
  师旷为晋平公奏清角,一奏之,时有白云从西北起,再奏之,大风至而雨随之;三奏之,裂帷幕,破狙豆,飞廊瓦,左右皆奔走,平公恐伏,晋国大旱,赤地三年。平公得声者,或吉或凶也。
  邹衍之吹律,
  北方有地,美而寒,不生五谷。邹子吹律暖之,意而禾黍滋也。
  亡以加之,彼将挟琴执管而从子之后耳。
  卢曰:成性所行,动然而应阴阳之数、四时之序,水火且不能焚溺,况风雨寒燠之气哉?故《易》曰:先天而天弗违,况於人乎?况於鬼神乎?此之谓也。谓之声律而变者不因四时也。
  政和:夫至乐者,调理四时,大和万物,而四时迭起,万物循生。至其妙也,二类相合,两者交通,或谓之死,或谓之生,或谓之实,或谓之荣,行留散徙,不主常声。故以声感气,随感而应,亦理之必至者耳。春叩商弦以召南吕,而秋气应之;秋叩角弦以激夹钟,而春气应之;夏叩羽弦以召黄钟,而冬气应之;冬叩征弦以激蕤宾,而夏气应之。则乐之感有至於易四时之序而夺造化之机者,其妙若此。至於总而调之,则交通而成和,是以景风翔,庆云浮,甘露降,醴泉涌。盖通天下一气耳。声合於气,其应也自然而已。鸟舞鱼跃,乃其余事。
  范曰:琴者,君子常御之乐。其制详而义深,其声妙而功大;始乎防心以自禁,终乃出器以入觉。故声作於跬步之间,而感应乎大清之上,昔者黄帝鼓清角之琴以大合鬼神,而凤凰蔽日,尧鼓琴而天神格,舜歌南风而天下化,又岂直瓠巴之鸟舞鱼跃而已哉?然琴之制,丝托於木,其音乃发。盖火得木而有声,神因形而应世,殆有不测之妙存乎其间。苟拘拘然溺於形器之近,蔽於声音之末,乌能乐得其道哉?师文之学,始也柱指而钧弦,终也舍琴而兴叹,所存者不在弦,所志者不在声,可谓得乎此矣。夫然故叩弦召律,四气变移。及命宫而总四弦,景风翔,庆云浮,甘露降,醴泉涌,其声和而致祥若是。彼师旷之清角,奏之而风雨应;邹衍之律,暖之而禾黍滋。讵能进此哉?是宜师襄子为之抚心而高蹈也。
  薛谭学讴於秦青,二人薛秦国之善歌者。未穷青之技,自谓尽之,遂辞归。秦青弗止,饯於郊衢,抚节悲歌,声振林木,响遏行云。薛谭乃谢求反,终身不敢言归。秦青顾谓其友日:昔韩娥韩国善讴者也。东之齐,匮粮,过雍门,鬻歌假食。既去而余音绕梁欐,三日不绝,左右以其人弗去。过逆旅,逆旅人辱之。韩娥因曼声哀哭,曼声犹长引也。一里老幼悲愁,垂涕相对,三日不食。遽而追之。娥还,复为曼声长歌。一里长幼喜跃抃舞,弗能自禁,忘向之悲也。乃厚赂发之。发,犹遣也。故雍门之人至今善歌哭,效娥之遗声。
  六国时有雍门子,名周,善琴,又善哭,以哭于孟常君。
  卢曰:夫六根所用,皆能获通,通则妙应无方,非独心识而已。故鲁公扈章直言心用,瓠巴以下乃从声通焉。
  政和:声振林木,响遏行云,则其出音之劲、余韵之远而已。曼声歌哭,一里老幼,或喜或悲,则动荡人之精神,变易人之思虑,此其讴歌之造乎妙者也。
  范曰:秦青之抚节,振林木而遏行云;韩娥之曼声,变一里之老幼。诚动於中而感应於外,不得不然,又况夫诚己而发有耶?
  伯牙善鼓琴,钟子期善听。伯牙鼓琴,志在登高山。钟子期曰:善哉,峨峨兮若泰山。志在流水。钟子期曰:善哉,洋洋兮若江河。伯牙所念,钟子期必得之。伯牙游於泰山之阴,卒逢暴雨,止於岩下;心悲,乃援琴而鼓之。初为霖雨之操,更造崩山之音。曲每奏,钟子期辄穷其趣。伯牙乃舍琴而叹曰:善哉,善哉,子之听夫。志想象犹吾心也。
  言心暗合,与己无异。
  吾於可逃声哉?
  发音,钟子期已得其心,则无处藏其声也。
  卢曰:夫声之所成,因而感之,心之所起,声则随之。所以五根皆通,尽为识心所传;善於听者;声咳犹知之,况复声成於文,安可不辩耶?
  政和:在心为志。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感於物而后动,则心之所之可得而审矣。然听止於耳,则知声而不知音;听合於心,则审音以知其意。此子期听所以造乎微也。
  范曰:道不可闻,闻而非也。则无声之表,固有听之弟及者。伯牙之所鼓,子期之所听,未离乎形声之间、高山流水,每奏而辄穷其趣,复何声之可逃哉?
  冲虚至德真经四解卷之十三竟
  冲虚至德真经四解卷之十四
  汤问
  周穆王西巡狩,越昆仑,不至弇山。反还,未及中国,道有献工人名偃师。
  中道有国,献此工巧之人也。
  穆王荐之,荐,当作进。问曰:若有何能?偃师曰:臣唯命所试。然臣已有所造,愿王先观之。穆王曰:日以俱来,日谓别日。吾与若俱观之。
  卢曰:神用之妙,岂唯声哉?色香滋味,咸及其理矣。故此章言刻象之尽微。
  越日偃师谒见王。王荐之,曰:若与偕来者何人邪?对曰:臣之所造能倡者。倡,徘优也。穆王惊视之,趣步俯仰,信人也。巧夫颔其颐,则歌合律;捧其手,则舞应节。千变万化,惟意所适。王以为实人也,与盛姬内御并观之。
  《穆天子传》云:盛姬,穆王之美人。
  技将终,倡者瞬其目而招王之左右侍妾。王大怒,立欲诛偃师。偃师大慑,立剖散倡者以示王,皆傅会革、木、胶、漆、白、黑、丹、青之所为。王谛料之,内则肝瞻、心肺、脾肾、肠胃、外则筋骨、支节、皮毛、齿发,皆假物也,而无不毕具者。合会复如初见。
  如向者之始见王也。
  王试废其心,则口不能言,废其肝,则目不能视;废其肾,则足不能步。
  此皆以机关相使,去其机关之主,则不能相制御。亦如人之五藏有病,皆外应七孔与四支也。
  卢曰:夫内肝瞻心肺,所以能外为视听行步神识,运之乃为生物耳。苟无神则不能用其五根矣。今造化之生物,亦何异於偃师之所造耶?若使无神,自同於草木;神苟在也,动用何足奇耶?木人用偃师之神,故宜类彼生物也。神工造极,化何远哉?
  穆王始悦而叹曰:人之巧乃可与造化者同功乎?诏贰车载之以归。
  近世人有言人灵因机关而生者,何者?造化之功至妙,故万品咸育,运动无方。人艺粗拙,但写载成形,块然而已。至於巧极则几乎造化,似或依此言而生此说,而此书既自不尔。所以明此义者,宜以巧极思之无方,不可以常理限,故每举物极以袪近惑,岂谓物无神主耶,斯失之远矣。
  夫班输之云梯,墨翟之飞鸢,自谓能之极也。
  班输作云梯,可以凌虚仰攻。墨子作木鸢,飞三日不集。
  弟子东门贾、禽滑厘闻偃师之巧以告二子,二子终身不敢语艺,而时执规矩。
  时执规矩,言其不敢数之也。
  卢曰:夫偃师之精微,神合造物;班输之辈,但巧尽机关,以明至妙之功,不可独循规矩也。
  政和:假於异物,托於同体,寓百骸,象耳目,视听言貌、趣步俯仰,若性之自为而不知为之者,则其巧妙,其功深,独成其天,有人之形,岂特几乎以其真哉?偃师之造,信乎与造化同功者矣。虽然,生者,假借也。道与之貌,天与之形,亦奚以异於此?
  范曰:昆仑者,安静之丘。弇山者,日入之所。越昆仑而不至弇山,则虽欲戾动而之静,未能去明而即幽,故反还而已。偃师之倡,功同造化。颔其颐,则歌合律,若天籁之自鸣;棒其乎,则舞应节,若天机之自动。千变万化,惟意所适。穆王惊而视之,信以为实人也。曾不知其傅会革木胶漆白黑丹青之所为而已。彼进乎技者然耳,又况体道之人通乎物之所造者,宜如何哉?
  甘蝇,古之善射者,壳弓而兽伏鸟下。
  箭无虚发,而鸟兽不敢逸。《战国策》云:更赢虚发而鸟下也。
  弟子名飞卫,学射於甘蝇,而巧过其师。纪昌者,又学射於飞卫。飞卫曰:尔先学不瞬,而后可言射矣。纪昌归,偃卧妻之机下,以目承牵挺,牵挺,机蹑。二年之后,虽锥末倒眦,而不瞬也。以告飞卫,飞卫曰:未也,
  卢曰:夫虚弓下鸟者,艺之妙也。巧过其师者,通於神也。妙在所习,神在精微也。先学不瞬,精之至也;以目承蹑而不动者,神定之矣。定而未能用,故曰犹未也。
  必学视而后可。
  卢曰:此用不瞬以为视也。
  视小如大,视微如着,而后告我。
  卢曰:视审也,则见小如大矣。
  昌以牦悬虱於牖,南面而望之。旬日之间,浸大也;三年之后,如车轮焉。以睹余物,皆丘山也。
  视虱如轮,则余物称此而大焉。
  乃以燕角之弧、朔蓬之等射之,贯虱之心,而悬不绝,
  以强弓劲矢贯虱之心,言其用手之妙也。
  以告飞卫。飞卫高蹈批膺曰:汝得之矣。
  卢曰:视小如大,贯之不足为难。
  纪昌既尽卫之术,计天下之敌己者,一人而已,乃谋杀飞卫。
  卢曰:欲摧其能拟,过其师法耳。欲灭飞卫之名,非谓断其命也矣。
  相遇於野,二人交射,中路矢锋相触,而坠於地,而尘不扬。飞卫之矢先穷。穷,尽者也。纪昌遗一矢,既发,飞卫以棘刺之端扞之,而无差焉。
  卢曰:二矢同道,相及而势尽,故坠地而尘不飞者,微之甚也。以棘刺扞不差,审之至也。
  於是二子泣而投弓,相拜於涂,请为父子,克臂以誓,不得告术於人。
  秘其道也。此一章义例已详於仲尼篇也。
  卢曰:此所谓神交而意得也,非矢之艺。故投弓而誓焉,神契方传矣,故不得以术告之也。
  政和:内有所定,然后在外者能有所应。微有所审,然后於其着者能无所遗。伯昏瞀人谓列子曰:汝休然有佝目之志於中也,殆矣。夫盖谓其内不能有所定也。纪昌先学不瞬,而以目承牵挺者以此。《庄子》曰:自大视细者不明。盖谓其微不能有所审也。昌以牦毛垂虱,而望之浸大者以此。盖不通乎此而善射者,寡矣。
  范曰:夫射於百步之外,其至尔之力也,其中非尔力也。故教人射者必志於彀,而学之者亦必志於彀。岂非力分之内可学,而能力分之外不可勉而至故耶?飞卫学射於甘蝇,而术过其师,固有得於自然之天性者。夫人之身居於内则心为之主,接於物则目为之先,故神合於心而其机常寓於目。纪昌学射於飞卫,必告之先学不瞬者,盖欲其神全於内,然后忤物而不慑故也。然不瞬而已,犹非其至。古之养勇,亦有所谓不目逃者。若夫视小如大,视微如着,栖睫之虫,见若嵩山,则又庶夫徐以神视者矣。故能彀燕孤贯悬虱,而不射之射得之在我焉。迨其久,既尽穿杨之巧,乃弯射羿之弓,抑何虚矫恃气而以争术尚胜为心耶?故始而相遇於野,则交射而矢锋相触,已而相拜於涂,则投弓而克臂以誓。夫学射之贱,犹且不得告术於人,又况夫体道在己而进於不传之妙者耶?
  造父之师曰泰豆氏。
  泰豆氏见诸杂书记。
  造父之始从习御也,执礼甚卑;泰豆三年不告。造父执礼愈谨,乃告之曰:古诗言:良弓之子,必先为;箕良冶之子,必先为裘。
  箕裘者皆须柔屈补接,而后成器。为弓冶者,调筋角,和金铁亦然。故学者必先攻其所易,然后能成其所难,所以为谕也。
  虑曰:箕者,所以造弓之具也。裘者,所以扇冶之具也。老子以为橐钥,今之鞴袋也。彼以约弓之床,此以扇火之鞴,非弓冶,而弓冶又资之也。
  汝先观吾趣。趣,行也。趣如吾,然后六辔可持,六马可御。造父曰:唯命所从。泰豆乃立木为涂,仅可容足;既得安脚。计步而置,疏槩如其步数。
  履之而行。趣走往还,无跌失也。造父学之,三日尽其巧。泰豆叹曰:子何其敏也?得之捷乎。
  敏,疾也。捷速也。
  凡所御者,亦如此也。
  卢曰:立木如足,布之如步。《庄子》云:侧足之外皆去其土,则不能履之者,必不定也。若御马者亦如使其足,则妙矣。
  曩汝之行,得之於足,应之於心。推於御也,齐辑乎辔衔之际,急缓乎唇吻之和;正度乎胸臆之中,而执节乎掌握之间。内得於中心,而外合於马志,是故能进退履绳而旋曲中规矩,取道致远而气力有余,诚得其术也。得之於衔应之於辔;得之於辔,应之於手;得之於手,应之於心。则不以目视,不以策驱;心闲体正,六辔不乱,而二十四蹄所投无差;回旋进退,莫不中节。
  与和鸾之声相应也。
  然后舆轮之外可使无余辙,马蹄之外可使无余地;未尝觉山谷之险,原隰之夷,视之一也。吾术穷矣,汝其识之。
  夫行己之所践,容足而已。足外无余,而人不敢践者,此心不夷,体不闲故也。心夷体闲,即进止有常数,迟疾有常度。苟尽其妙,非但施之於身,乃可行之於物。虽六辔之烦,马足之众,调之有道,不患其乱。故轮外不恃无用之辙,蹄外不赖无用之地。可不谓然也。
  卢曰:庄生解牛云:其骨也有间,其刀刃也无厚,无厚入有间,恢恢然有余地也。言其理则多暇也。不视足外之地则其志专,志专利运足如其心矣。若移之於辔街,易之於驵骏,当辙应足,何所倾危?世人皆求其末而不知其本,识真之士必求其本然后用之。故射御之末艺,犹须合道焉。
  政和:中无主而不止,外无正而不行,此性习相成之道也。故政道者必始之以习,及其得道也,乃能成之於性,良弓之子必学为箕,良冶之子必先为裘,所以喻习也。立木为涂,仅可容足,计步而置,履之而行,所以使之习也。盖立木为涂,仅可容足,推之於御,故舆轮之外可使无余辙,马蹄之外可使无余地。计步而置,履之而行,推之於御,故山谷之险,原隰之夷,可使视之如一,齐辑乎辔衔之际,而急缓乎唇吻之和,所谓外合於马志者也。正度乎胸臆之中,而执节乎掌握之间,所谓内得於中心者也。进退履绳而旋曲中规矩,言其服御如此。取道致远而气力有余,言其顺适如此。辔系衔者也,故得之於手,应之於辔,手执辔者也。故得之於辔,应之於手,心运手者也。故得之於手,应之於心,至於不以目视,不以策驱,而回旋进退莫不中节,则若性之自然而不知为之者,此之谓善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