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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
亦过节也。○新校正云:按《五运行大论》云:甘伤脾。
酸胜甘。
酸,木味,故胜土甘。
西方生燥,
天气急切,故生燥。
燥生金,
金燥有声,则生金也。
金生辛,
几物之味辛者,皆金气之所生也。《尚书洪范》曰:从革作辛。
辛生肺,
几味之辛者,皆先生长於肺。
肺生皮毛,
肺之精气,生养皮毛。
皮毛生肾,
《阴阳书》曰:金生水。然肺金之气,养皮毛已,乃生肾水。
肺主鼻。
肺藏气,鼻通息,故主鼻。
其在天为燥,
轻急劲强,燥之用也。
在地为金,
坚劲从革,金之性也。
在体为皮毛,
包藏肤胜,捍其邪也。
在藏为肺,
其神魄也。《道经义》曰:魄神#19肺,魄安则德修寿延。
在色为白,
白者,象金色也。
在音为商,
商谓金声,轻而劲也。《乐记》曰:商乱则陂,其官坏。
在声为哭,
哭,哀声也。
在变动为咳,
咳谓咳嗽,所以利咽喉也。
在窍为鼻,
鼻,所以司嗅呼吸。
在味为辛,
辛,可用散润也。
在志为忧。
忧,深虑也。
忧伤肺,
虽志为忧,过则损也。
喜胜忧;
喜则心火并於肺金,故胜忧也。《宣明五气篇》曰:精气并於心则喜。
热伤皮毛,
热从火生,耗津液故也。
寒胜热;
阴制阳也。○新校正云:按《太素》作燥伤皮毛,热胜燥。又按王注《五运行大论》云火有二别,故此再举热伤之形证。
辛伤皮毛,
过而招损也。
苦胜辛。
苦,火味,故胜金辛也。
北方生寒,
阴气凝冽,故生寒也。
寒生水,
寒气盛,凝变为水也。
水生咸,
几物之味咸者,皆水气之所生也。《尚书洪范》曰:润下作咸。
咸生肾,
几味之咸者,皆先生长於肾。
肾生骨髓,
肾之精气,生养骨髓。
髓生肝,
《阴阳书》曰:水生木。然肾水之气,养骨髓已,乃生肝木。
肾主耳。
肾属北方,位居幽暗,声入故主耳。
其在天为寒,
凝#20清惨冽,寒之用也。
在地为水,
清洁润下,水之用也。
在体为骨,
端直贞干,以立身也。
在藏为肾,
其神志也。《道经义》曰:志藏肾。志营则骨髓满实。
在色为黑,
象水色也。
在音为羽,
羽谓水音,沉而深也。《乐记》曰:羽乱则危,其音匮。
在声为呻,
呻,吟声也。
在变动为栗,
栗谓战栗,甚寒大恐,而悉有之。
在窍为耳,
耳,所以司听五音。○新校正云:按《金匮真言论》云:开窍於二阴。盖以心寄窍於耳,故与此不同。
在味为咸,
咸,可用柔更也。
在志为恐。
恐,所以惧恶也。
恐伤肾,
恐而不已,则内感於肾,故伤也。《灵枢经》曰:恐惧而不解则伤精。明感肾也。
思胜恐;
思深虑远,则见事源,故胜恐也。
寒伤血,
寒则血凝,伤可知也。○新校正云:按《太素》血作骨也。
燥胜寒;
燥从热生,故胜寒也。○新校正云:按《太素》燥作湿也。
咸伤血,
食咸而渴,伤血可知。新校正云:按《太素》血作骨。
甘胜咸。
甘,土味,故胜水咸。○新校正云:详自前岐伯对日至此,与《五运行论》同,两注颇异,当并用之。
故曰: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
观其覆载,而万物之上下可知矣。
阴阳者,血气之男女也;
阴主血,阳主气,阴生女,阳生男。
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
阴阳问气,左右循环。故左右为阴阳之道路也。○新校正云:详问气之说,具《六微旨大'论》中。杨上善云:阴气右行,阳气左行。谓此也。
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
观水火之气,则阴阳征兆#21可明矣。
阴阳者,万物之能始也。
谓能为变化生成之元始。○新校正云:详天地者至万物之能始与《天元纪大论》同,注颇异。彼无阴阳者血气之男女一句,又以金木者生成之终始代阴阳者万物之能始。
故曰: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
阴静,故为阳之镇守;阳动,故为阴之役使。
帝曰:法阴阳奈何?岐伯曰:阳胜则身热,胜理闭,喘粗为之俯仰,汗不出而热,齿乾以烦冤,腹满死,能冬不能夏。
阳胜故能冬,热甚故不能夏。能,奴代切。下能夏形能并同上。
阴胜则身寒,汗出,身常清,数栗而寒,寒则厥,厥则腹满死,
厥谓气逆。
能夏不能冬。
阴胜故能夏,寒甚故不能冬。
此阴阳更胜之变,病之形能也。帝曰:调此二者奈何?
调谓顺天癸性,而治身之血气精气也。
岐伯曰:能知七损八益,则二者可调,不知用此,则早衰之节也。
用,谓房色也。女子以七七为天癸击,,才之终,丈夫以八八为天癸之极。然知八可益,知七可损,则各随气分,修养天真,终其天年,以度百岁。《上古天真论》曰:女子二七天癸至,月事以时下。丈夫二八天癸至;精气溢写。然阴七可损,则海满而血自下;阳八宜益,交会而泄精。由此则七损八益,理可知矣。
年四十,而阴气自半也,起居衰矣;
内耗故阴喊,中乾故气力始衰。《灵枢经》曰:人年四十,胜理始疏,荣华稍落,发斑白。由此之节言之,亦起居衰之次也。
年五十,体重,耳目不聪明矣;
衰之渐也。
年六十,阴痿,气大衰,九窍不利,下虚上实,涕泣俱出矣。
衰之甚矣。
故曰:知之则强,不知则老,
知,谓知七损八益,全形保性之道也。
故同出而名异耳。
同,谓同於好欲。异,谓异其老壮之名。
智者察伺,愚者察异,
智者察同欲之问,而能性道;愚.者见形容别异,方乃效之。自性则道益有余,放#23效则治生不足。故下文曰:放,妃两切。
愚者不足,智者有余,
先行故有余,后学故不足。
有余则耳目聪明,身体轻强,老者复壮,壮者益治。
夫保性全形,盖由知道之所致也。故曰:道者不可斯须离,可离非道。此之谓也。
是以圣人为无为之事,乐恬澹之能,从欲快志於虚无之守,故寿命无穷,与天地终,此圣人之治#24身也。
圣人不为无益以害有益,不为害性而顺性,故寿命长远,与天地终。庚桑楚曰:圣人之於声色滋味也,利於性则取之,害於性则损之。此全性之道也。《书》曰:不作无益害有益也。
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阴也,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
在上故法天。
地不满束南,故束南方阳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强也。
在下故法地。
帝曰:何以然?岐伯曰:束方阳也,阳者其精并於上,并於上则上明而下虚。故使耳目聪明而手足不便也。西方阴也,阴者其精并於下,并於下则下盛而上虚,故其耳目不聪明而手足便也。故俱感於邪,其在上则右甚,在下则左甚,此天地阴阳所不能全也,故邪居之。
夫阴阳之应天地,犹水之在器也,器圆则水圆,器曲则水曲,人之血气亦如是,故随不足则邪气留居之。并去声。
故天有精,地有形,天有八纪,地有五里,
阳为天,降精气以施化,阴为地,布和气以成形。五行为生育之井里,八风为变化之纲纪。八纪,谓八岁#25之纪。五里,谓五行化育之里。
故能为万物之父母。
阳天化气,阴地成形,五里运行,八风鼓折,收藏生长,无替时宜,夫如是,故能为万物变化之父母也。
清阳上天,浊阴归地,
所以能为万物之父母者何?以有是之升降也。
是故天地之动静,神明为之纲纪,
清阳上天,浊阴归地。然其动静,谁所主司?盖由神明之纲纪尔。上文曰:神明之府。此之谓也。
故能以生长收藏,终而复始。
神明之运为,乃能如是。
惟贤人上配天以养头,下象地以养足,中傍人事以养五藏。
头圆,故配天。足方,故象地。人事更易,五藏递迁,故从而养也。
天气通於肺,
居高故也。
地气通於哑,
次下故也。哑,伊昔切。
风气通於肝,
风生木故也。
雷气通於心,
雷象火之有声故也。
谷气通於脾,
谷空虚,脾受纳故也。
雨#26气通於肾。
肾主水故。○新校正云:按《千金方》云:风气应於肝,雷气动於心,谷气感於脾,雨气#27润於肾。
六经为川,
流注不息故。
肠胃为海,
以皆受纳也。《灵枢经》曰:胃为水谷之海。
九窍为水注之气。
清明者,象水之内明。流注者,象水之流注。
以天地为之阴阳,
以人事配象,则近指天地以为阴阳。
阳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
夫人汗泄於皮胜者,是阳气之发泄尔。然其取类於天地之问,则云腾雨降而相似也。故日阳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
阳之气,以天地之疾风名之。
阳气散发,疾风飞扬,故以应之。旧经无名之二字,寻前类例故加之。
暴风#28象雷,
暴风鼓击,呜转有声故也。
逆气#29象阳。
逆气凌上,阳气亦然。
故治不法天之纪,不用地之理,则灾害至矣。
背天之纪,违地之理,则六经反作,五气更伤,真气既伤,则灾害之至可知矣。○新校正云:按上文天有八纪,地有五里,此文注中,理字当作里。
故邪风之至,疾如风雨,
至,谓至於身形。
故善治者治皮毛,
止於萌也。
其次治肌肤,
救其已生。
其次治筋脉,
攻其已病也。
其次治六府,
治其已甚也。
其次治五藏。治五藏者,半死半生也。
治其已成。神农曰:病势已成,可得半愈。然初成者获愈,固久者伐形,故治五藏者,半生半死也。
故天之邪气,感则害人五藏;
四时之气,八正之风,皆天邪也。《金匮真言论》曰:八风发邪,以为经风,触五藏,邪气发病。故天之邪气,感则害人五藏。
水谷之寒热,感则害於六府;
热伤胃及膀胱,寒伤肠及胆气。
地之湿气,感则害皮肉筋脉。
湿气胜#30则荣卫之气#31不行,故感则害皮肉筋豚。
故善用针者,从阴引阳,从阳引阴,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裹,以观过与不及之理,见微得#32过,用之不殆。
深明#33故也。
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
别於阳者,则知病处;别於阴者,则知死生之期。
审清浊,而知部分;
义谓察色之青赤黄白黑也。部分,谓藏府之位可占候处#34。
视喘息,听音声,而知所苦;
谓听声之官商角征羽也,视喘息,谓候呼吸之长短也。
观权衡规矩,而知病所主;
权,谓秤#35权。衡,谓星衡。规,谓圆形。矩,谓方象。然权也者,所以察中外;衡也者,所以定高卑;规也者,所以表柔虚;矩也者,所以明强盛。《豚要精微论》曰:以春应中规,言阳气柔软;以夏应中矩,言阳气盛强,以秋应中衡,言阴升阳降,气有高下;以冬应中权,言阳气居下也。故善诊之,用铃备见焉。所主者,谓应四时之气所主,生病之在高下中外也。
按尺寸,观浮沉滑涩,而知病所生以治。
浮沉滑涩,皆豚象也。浮豚者,浮於手下也;沉豚者,按之乃得也;滑豚者,往来易;涩豚者,往来难。故审尺寸,观浮沉,而知病之所生以治之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知病所在,以治则无过。下无过二"字续此为句。涩,音色。
无过以诊则不失矣。
有过无过,皆以诊之,则所主治,无误失也。
故曰: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
以轻微也。
其盛,可待衰而已。
病盛取之,毁伤真气,故其盛者,铃可待衰。
故因其轻而扬之,
轻者,发扬则邪去。
因其重而臧之,
重者,即喊去之。
因其衰而彰之。
因病气衰,攻令邪去,则真气坚固,血色彰明。
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
气,谓卫气。味,谓五藏#36之味也。《灵枢经》曰:卫气者,所以温分肉、而充皮肤,肥腠理而司开阖。故卫气温则形分足矣。《上古天真论》曰:肾者主水,受五藏六府之精而藏之,故五藏盛方能写。由此则精不足者,补五藏之味也。
其高者,因而越之;
越,谓越扬也。
其下者,引而竭之;
引,谓泄引也。
中满者,写之於内;
内,谓腹内。
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
邪,谓风邪之气。风中於表,则汗而发之。渍,疾赐切。
其在皮者,汗而发之;
在外,故汗发泄也。
其栗悍者,按而收之;
栗,疾也。悍,利也。气侯疾利,则按之以收敌也。栗,必遥切。悍,音汗。
其实者,散而写之。 阳实则发散,阴实则宣写。故下文
审其阴阳,以别柔刚,
阴日柔,阳日刚。
阳病治阴,阴病治阳,
所谓从阴引阳,从阳引阴,以右治左,以左治右者也。
定其血气,各守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