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注太玄经

  莹自度数,晖於诸法,而要以至精者,反乎一也。
  夫作者,贵其有循而体自然也。其所循也大,则其体也壮;其所循也小,则其体也瘠。其所循也直,则其体也浑;其所循也曲,则其体也散。故不惧所有,不强所无。譬诸身,增则赘而割则亏。故质斡在乎自然,华藻在乎人事也,其可损益与?诸本皆作华藻在乎人事,人事也,其可损益与?人事二字盖衍。许、黄其作其字。夫一一所以摹始而测深也,三三所以尽终而极崇也,二二所以参事而要中也。人道象焉,务其事而不务其辞,多其变而不多其文也。不约则其指不详,不要则其应不博,不浑则其事不散,不沈则其意不见。是故文以见乎质,辞以睹乎情;观其施辞,则其心之所欲者见矣。
  言玄之事辞如此。表赞九度,一一、一二、一一二、二一、二二、二三、三一、三二、三三。一一、初也;三三,上也;二二,中也。此自然不可损益之约也,象策数焉。
  夫道有因有循,有革有化。因而循之,与道神之;革而化之,与时宜之。故因而能革,天道乃得;革而能因,天道乃驯。夫物不因不生,不革不成。故知因而不知革,物失其则;知革而不知因,物失其均。革之匪时,物失其基;因之匪理,物丧其纪。因革乎因革,国家之矩范也。矩范之动,成败之效也。
  变通者,玄之事也。因象水木,革象金火。
  立天之经,曰阴与阳;形地之纬,曰从与横;表人之行,曰晦与明。阴阳曰合其判#9,阴阳、从横、晦明,丁、宋皆无曰字。从横曰纬其经#10,晦明曰别其材。阴阳,该极也;经纬,所遇也;晦明,质性也。阳不阴,无与合其施;经不纬,无以成其谊;明不晦,无以别其德。阴阳,所以抽啧也;宋作极赜,啧与颐同。诸本作抽。从横,所以莹理也;明晦,所以昭事也。啧情也抽,理也许作抽情也。莹,事也昭,君子之道也。
  开而当名者,玄之辞也。自中为阳,周为阴,以极八十一首。九位在中,经纬相错,时物唯其所遇而见谊焉。晦明之才,昼夜之事也。
  往来熏熏,得亡之门。夫何得何亡,得福而亡祸也。天地福顺而祸逆,山川福庳而祸高,人道福正而祸邪。故君子内正而外驯,每以下人,是以动得福而亡祸也。福不丑不能生祸,祸不好不能成福。丑好乎丑好,君子所以亶表也。宋作君子之亶表。夫福乐终而祸忧始。天地所贵曰福,鬼神所佑曰福,人道所喜曰福;其所贱恶皆日祸。章、许作其所贱在恶,丁作其所在贱恶,宋作其所贱恶。故恶福甚者其祸亢。昼人之祸少,夜人之祸多。昼夜散者,其祸福杂。
  莹以昭事,使人知祸福之归者也。昼人之祸少,纯於明也;夜人之祸多,纯於晦也。、昼夜散者,其祸福杂,则或晦或明,不纯故也。
  太玄首测冲错摛茔注卷第七竟
  #1道藏本《集注太玄经》仅一至六卷,为司马光集注。本书七至十卷,据百子全书本《太玄经》补,为许翰注。
  #2『公』原脱,据《十三经注疏》补。
  #3『 』原作『阙』,据正文改。
  #4『盛』原脱,据范本补。
  #5#6#7『逿』原作『逖』,误也。
  #8『有』原作『有有』,衍一字。
  #9『曰』原作『日』,据范本改。
  #10『纬其经』原作〔经其经』,据范本改。
  太玄数卷第八
  玄数
  昆仑天地而产蓍,参珍睟精以 数。 ,《释文》音索,宋苏各切。宋作二以 数,许、黄作三以 数,章、丁无二、三字。散幽於三重而立家,旁拟两仪则睹事。逢遭并合, 系其名,而极命焉。 ,《释文》音戛,陆作 ,宋作挥,今诸家皆作 。精则经,疑之事其质乎?令曰假太玄。假太玄孚贞,章及丁别本作假假太玄,丁、宋、许、黄作假太玄、假太玄。爰质所疑,于神于灵。休则逢阳,星时数辞从;咎则逢阴,星时数辞违。凡筮有道,不精不筮,不疑不筮,不轨不筮,不以其占若不筮。神灵之曜曾越卓,章、许、黄神灵之三字复出。三十有六而策视焉。天以三分,终於六成,故十有八策。天不施,地不成,因而倍之,地则虚三以扮天之十八也。扮,房吻切。诸本作扮天十八,宋有之字。别一挂于左手之小指,中分其余。以三搜之,并余於艻。艻,与扐同。一艻之后,再数其余,七为一,八为二,九为三,六算而策道穷也。逢有下、中、上:下,思也;中,福也;上,祸也。思、福、祸各有下、中、上,以昼夜别其休咎焉。
  天以三分,则一二三综而为六。以六因三,为十有八。天施而地成之,是以倍为三十有六。此神灵曜曾越卓之数也。地则虚三以受天,故策用三十有三。玄筮挂一者,至精也;中分而三搜之者,至变也;余一二三则并於艻者,归奇也。一艻而复数其余,卒观或.七或八或九,则昼一二三焉。天以六成,故六算而策道穷,则数极而象足也。得方求州,得州求部,得部求家,是谓散幽於三重而立家,凡四 。
  极一为二,极二为三,极三为推,推三为嬴赞。章、许及丁别本作推三为赢赞。嬴或作赢,盖通。赞嬴入表,表嬴入家,家嬴入部,部嬴入州,州嬴入方,范注:玄,或作去。陆云;当作玄。今诸家作玄,唯宋作去,章作入玄。
  数自玄生,衍极而复归於玄。此圣人同民吉凶,所以洗心于密者也,故间於筮法之中。昔者禹别九州,任土作贡,而锡尧玄圭,告厥成功,盖以象此。
  一从、二从、三从,是谓大休;一从、二从、三违,始、中休,终咎;一从、二违、三违,始休,中、终咎;一违、二从、三从,始咎,中、终休;一违、二违、三从,始、中咎,终休;一违、二违、三违,是谓大咎。占有四,或星,或时,或数,或辞。旦则用经,夕则用纬。观始、中,决从终。
  昼为休,夜为咎。而又以星时数辞,和乖盛衰,义类相取而占其事。旦用经,一五七;夕用纬,三四八;旦夕之中,二经一纬,用二六九。是谓三表。旦象天,夕象地,中象人也。一五六也进乎七,三四七也进乎八,二六八也进乎九。观始中,决从终者,考积之极,而要其变也。是故余艻之数,一兆七,三兆八,二兆九也。占有终休而反咎,有终咎而反休者,要在审观所质之事,以星时数参之而已矣。非忠信之事,吉而更以凶,此占法也。
  三八为木,为东方,为春。日甲乙,辰寅卯。声角,色青,味酸,臭膻,形诎信。生火,胜土。时生,藏脾。
  肺极上以覆肾,极下以潜心,居中央以象君德,而左脾右肝,承之以位五行。《月令》春祭先脾,夏祭先肺,中央祭先心,秋祭先肝,冬祭先肾,此玄符也。是故肺藏气者,火也;肾藏精者,水也;心藏神者,土也;脾藏思者,木也;肝藏血者,金也。其为体也,则脾土、肺金、心火、肝木、肾水;其为位也,则丫养育而臣制畜。不与物合者,一而已矣,玄德之象也。
  存志音存,或作存。
  木存志者,立也;金存魄者,营也;火存魂者,变也;水存精者,潜也;土存神者,化也。志,水也,而存於木;魄,土也,而存於金;魂,木也,而存於火;神,火也,而存於土。皆托乎其所生。《老子》所谓弱其志,强其骨,虚其心,实其腹者是已。唯精一之至也,是以其为物不贰也。
  性仁,情喜。事貌,用恭,撝肃,征旱。
  《洪范》庶征,雨旸取纬,燠寒风取经。玄数分类,则以其正言而已矣,弗以冲气相通也。
  帝太吴,神勾芒,星从其位。氏、房、心、尾、箕,位寅卯。类为鳞,为雷,为鼓,为恢声,为新,为躁,为户,为牖。
  甲象为鳞,秩秩次比众盛。盖极则震而变为雷,为鼓,为恢声。发生为新,决塞为躁。大者为户而出,小者为牖而通也。凡物,出必由户,入必由门。户,奇也;门,偶也。灶惕以养,而行流通。中溜土,以冲虚函天明,受众流。此福所集,故家主之。门户阖辟有变,纬也;灶行中溜有常,经也。是故《月令》:春祀户,夏祀灶,中央祀中溜,秋祀门,冬祀行。类求五物,与玄合符。
  为嗣,为承。为叶,为绪。
  震为长子之变也。为户、牖,则家立矣。
  为赦,为解。为多子。
  税枯释甲,震之功也,国事象焉。萌生孕字,时物方昌。
  为出,为予。
  帝出乎震,布德施惠,而物象之。为赦为解,出而予也。
  为竹为草,为果为实。
  秀拔而为竹,滋蔓而为草,首敛而为果,皆木气也。果为实,象果则将复生焉。
  为鱼。
  水生鳞属,蕃息之象。竹草至鱼,皆多子类也。
  为疏器。
  《月令》:春则其器疏以达。刻而镂之,象土之发生无所塞也。疏器,致人力焉,以相天时。
  为田,为规。
  许、黄作为规为田,宋、郭作为田为规。木治土。为田,木用事而稷官展采焉。为规,象元之运木。土稽之木上,象致力于春,以相天物者也。
  为矛。
  句兵曲直不杀。戈氏罇,矛氏镦。矛敦,仁也。
  为青怪。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五行反常,则各以其物见异焉。
  为鼽。音求。
  春行秋令,则人多鼽,金沴木也。
  为狂。
  弗恭弗肃,动荡之过。
  四九为金,为西方,为秋。日庚辛,辰申酉。声商,色白,味辛,臭腥,形革。生水,胜木。时杀,藏肝,存魄。性谊,情怒。事言,用从,撝乂。征雨。帝少吴,神蓐收,星从其位。
  胃、昴、毕、氏、参,位申酉。
  类为毛。
  金革火而收之,其气发散。为毛,庚辛象也。
  为医,为巫祝,为猛。唐人避讳,书多改虎为猛。此字疑当作虎,而未有本证定。为旧,为鸣。
  医攻疾,巫祝被不详,皆善革者也。为猛,盖虎,甲毛类也。虎变异龙,因旧而炳。凡物坚成则鸣,如虎啸风,鸣之盛也。医之革物,使复旧常,而巫祝善鸣矣。物正为新,物老为旧。凡动,木也。凡声,金也。动夬为躁,声扬为鸣。鸣尚节焉。
  为门,为山,为限,为边,为城,为骨,为石。
  以坚立节,故为门,为山,为限,为边,为城。金以方止。边,四方也。城,四营之,以为险。故外象为限,为边,为城。内象为骨。骨自坚生,此木气也。而凡物之坚,皆金为之,故木质皆白。金类为骨,其极为石。
  为环佩,为首饰,为重宝,为大哆,丁、宋无此一句。为扣器。扣,音口,金饰器口也。
  疑极而说见,质定而文生之。环佩,身之节也。加尊而为首饰,又加贵而为重宝。环佩象四,首饰象九。重宝体觉德焉。《说文》侈,大。哆,口之兑也。扣器以金饰口,致说焉,亦以立坚。
  为舂,为椎。为力,为县。与悬同。为燧,为兵,为械。为齿,为角,为螫,为毒。
  政饰以说,而小过治之。扣器以受生。为舂,为椎,为力,以坚胜也。力胜,而后能胜物。县之,县以权,制其变。故以金变火为燧,又火变金为兵。其变如此,七九错也。人有兵械,物有齿、角、螫、毒,皆以胜物而立我焉。立我已甚,则可入可取,寇贼生之。
  为狗,为入,为取,为 。呼早切,章作猎。
  为寇,为贼,为理,为矩,为金工,为钺。
  狗守其方,必或入之。为入,纳日也。为取,收岁也。为 ,猎时也。猎取之极,为寇,为贼。则理官治之而立方焉,是以为理,为矩。革而从范,故为金工;弗革而断以义方,则有杀而已,故为钺。兵械以钺,正为金类,专杀焉。武成左杖黄钺者,示无事於杀故也。
  为白怪,为喑,为僭。诸家作赞,丁作僭。
  金反常,则在物为白怪,在人为喑,在国为僭。
  二七为火,为南方,为夏。日丙丁,辰巳午。声征,色赤,味苦,臭焦,形上。生土,胜金。时养,藏肺,传魂。性礼,情乐。事视,用明,撝哲。征热,帝炎帝,神祝融,星从其位。柳、星、张、翼、轸,位巳午。类为羽,为灶,为丝,为网,为索,为珠。为文,为驳。为印,为绶,为书。
  北方之奇为羽,南方之类为羽。吴天之气,以火蒸水,自北冲南,而羽象生焉。其养为灶,其杨为丝,其交为网,其纠为索,其凝清明为珠。其变参错为文,驳者物相杂也。皆象灶气上蒸。为印、绶、书,为文象定焉,凡此为羽之变也。
  为轻,为高,为台。为酒,为吐,为射,为戈,为甲,为丛。
  上炎之气,弗缊而发,则为轻,为高,为台。其缊而发,则为酒,为吐,为射,为戈,为甲,为丛。凡草木皆以火拔水,触土而生者也。
  为司马,为礼,为绳,为火工,为刀。
  为射,为戈,为甲,为丛,此司马之所乘,以务烈也下。武成履乱者,理焉,故为礼。礼以约物,使从正直,故为绳。绳以人辅天而治之,故为火工。戈,支兵也,象物萌芽。而刀正火类,刀制义也。
  为赤怪,为盲,为舒。赤怪,灾也。盲,丧其明。舒,豫咎也。
  一六为水,为北方,为冬。日壬癸,辰子亥。诸家作子亥,宋作亥子。声羽,色黑,味咸,臭朽,形下。生木,胜火。时藏,藏肾,存精。性智,情悲。事听,用聪。撝谋,征寒。帝颛顼,神玄冥,星从其位。女、虚、危、室、壁,位亥子。类为介,为鬼,为祠,为庙。为井,为穴,为窦。为镜,为玉。
  陷乎险中,其象为介。为鬼,为祠,为庙,以潜灵也。为井,为穴,为窦,以深通也。为镜,以静明也。为玉,以洁清也。皆水之在原者也。
  为履,为远行,为劳,为血,为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