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笃相法

  山根断为两大项。一为祖业破败。根者。根基之谓也。一为寿数夭亡。根者。命根之谓也。如兄弟忤逆。老来劳碌。皆不合原理。如以劳碌论之可也。其虚花飘零四字合法。
  眉交神悴面如灰。爱管是非常挂怀。冷眼见人笑一面。不知毒从暗中来。
  双眉锁印为交。上下交叉亦为交。一主刑克人丁而多累。一主驳杂争端而多仇。神悴言其锐急而动气愤。面灰言其枯暗而尘滞。皆一成一败也。冷笑主阴险刻薄而毒。亦主聪敏而智。乱世贵者亦有之。
  乍逢满面有精神。久看原来色转昏。似此之人终短寿。总然有寿亦孤贫。
  此言假精神之格也。每以凝神聚气。而不耐久。放久看而变为昏沉似脱。或浮淡无根。是为先天不足。后天亏损。故有短寿之评。若出孤贫之人。亦主不寿。何为孤寿之说耶 。
  读尽诗书生得寒。文章千载不为官。平生纵有冲天志。怎奈莺雏翼未干。
  寒字。为形容词也。古法指为如雨中之鸡。落水之猫。余分别如下。雨中之鸡为形寒。鼠食淋漓为口寒。不泪似泪为神寒。不愁似愁为气寒。音破不收为声寒。眉浓皱重为眉寒。摇头抖足为身寒。尘垢浮腻为色寒。欲言而止。吞吐支吾为心寒。心乱常怯。恍憾忧虑为胆寒。得意反为失意。忘恩记怨为意寒。如有寒字之格局。虽有才智。及文章可以传世。皆无发达之期。犹如雏鸟之羽毛不丰,当然不能高飞。盖相可胜文章。福可胜才智。孰谓千古以来。成大功。立大业。岂皆有特殊才智耶。千古以来。守困穷而埋没山林。岂皆无特殊才智耶。
  面有寒毛止秀才。唇掀齿露更多灾。终朝脚迹忙忙走。富贵前生末代来。
  寒毛为浓格常有。亦有责而奇特。成盛誉事业。有出贫贱之家。逼迫劳碌以成功。惊险挫折以发达。乱世多武贵也。亦有富而寿禄。中有刑妻刑子。内顾多忧。六亲有累。乱世多暴发也。余恐毛字为寒滞之误也。
  上亭短兮下亭长。多成多败道空亡。纵然管得成家计。犹如烈日照冰霜。
  上亭为天。下亭为地。凡格局皆注重天亭。占百分之四十五分。也故以天胜地之格为吉。地胜天之格不吉。乱世则有上亭弱而发达也。不过前业破败。异乡立业。余以形神气参看。方为合法。
  下亭短兮上亭长。必为宰辅侍君王。若是庶人生得此。金银珠玉满仓箱。
  按上亭高广。主有贵名寿征。及余荫之世泽。坐享前人之厚福。父母亨吉。而无刑克。不过清闲居多。盛衰皆然也。其贵者。又以伏犀骨大小方圆为定也。
  形爱恢宏又怕肥。恢宏荣华肥死期。二十以上肥定死。四十形恢定发时。
  宏者。言大度安闲也。恢者。言积极有为也。恢宏连贯。言其器量大而氛魄亦大。心安而定。貌和而润。当然为发达之形格。凡少年皆忌肥浮不实。其原质肥者不忠。忽然发肥者最忌。故有二十发肥三十死。三十发肥四十亡之说。余考肥而实者。多延十年。二十发肥四十死。三十发肥五十亡。肥而不实者。二十发肥三九死。三十发肥四九亡。尚不足十年之数也。盖男以九数。女以八数。为定论故也。
  瘦自瘦兮寒自寒。寒瘦之人不一般。瘦有精神终必发。寒虽形彩亦孤单。
  瘦人以神为转移。故瘦而有神者。为神过于形。当然发达。瘦而无神。则为夭亡之格。寒者详上。虽有奇才。终无发达。彩者。光彩也。寒者无彩。想彩字余疑为厚字之误。寒中何有彩来。按彩为光润而异色也。寒为尘滞而枯垢也。故寒彩二字。最相反而不相类也。何能误于此。想系后人翻印之讹耶。
  色怕嫩兮又怕娇。气娇色嫩不相饶。老来色嫩招辛苦。少年色嫩命不牢。
  嫩字为浮艶而腻。气娇为浮丽而红。故有辛苦夭亡之说。凡老人色嫩。主刑人丁而孤苦。如形局好者。有孙而无子。少年色嫩。主夭亡。一主破产而后转变也。火形不忌红嫩。亦发达而多劳也。
  眉要由兮最忌直。曲直愚人不得知。曲者多男又聪俊。直者刑妻又克儿。
  麻衣之法。此段颇验。当五代时与刻下天道相似耶。凡眉曲多子女。虽人中平。泪堂陷。皆有子女也。凡眉直者少子女。虽人中洫深。泪堂丰满。亦少子女也。又眉曲者为文贵。虽出于武人。而做文官。秉文权也。眉平者多为武贵。虽出于文人。而兼武职。领武权也。如前平尾曲。则为武改支职。如前曲尾平。则为文改武职。其刑人丁与旺人丁。皆以曲直为一定法。而盛衰之世道。厚薄之气候。皆然。
  胡须清疏又宜稀。依稀见肉始为奇。最忌浓浊焦黄色。父在东头子在西。
  上为琵。承浆为髯。下为须。侧为胡。皆以清疏根根见底为合格。蓄之以重威仪华表也。最忌浓浊焦黄枯杂六字。蓄之主危险破败。刑妻克子。轻则劳碌驳杂。惹是招非。故不可蓄。按乱世之胡须。关系极重。败多益少。故不可勉强蓄之。是为开门揖盗。养为患。轻者亦奴欺其主。下犯其上。此条亦麻衣之精粹法也。惟四浓格方可蓄之。乃发浓。眉浓。髭浓。胡浓。上下相合。而不受其欺凌。此合格之论也。
    公笃曰。余考麻衣法之金锁赋。为第二章。较石室赋之法倍高。亦麻衣之精神也。当麻衣处五代末。为割据乱世。其法亦从衰时而定之。故与刻下之天道颇合。其国家局势亦相等。而应验者颇多。余此次考证详注。亦以此法为现代可用。故也。原文虽仅五十二句。三百六十四字。其包括之处太多。阅是书者。不可轻视而忽也。
  
  《公笃相法》上篇卷三
  上篇 卷三
  麻衣银匙歌
  股肱无包最是凶。两头如轴一般同。虽有田泽并父荫。终须破败受贫穷。
  股肱俗名手肚足肚也。所谓肚者。大倍于两头也。凡属富贵寿考各格。皆有手肚足肚。方称其格。如无而如轴。富者有奇祸而败。贵者有危险而凶。夭亡寒苦之人方合。
  头痕瘢剥最为刑。罗网之中有一名。若不刑妻并克子。更为家道主伶仃。
  头痕者坑陷之痕也。瘢者近于瘢癞之例。剥者近于横冲直削。应刑人丁。及惊险成败。故有家道伶仃之说。言人口日少。财产日耗耳。
  相中最忌郎君面。男子郎君命不长。女子郎君好淫欲。僧道孤独却无妨。
  郎君面即美丽红艳之例。而有浮嫩之光。为相法所忌。老人犯此。主孤苦而毒。男子犯此。主淫乱夭亡。女子犯此。主淫乱刑伤。惟有僧道无关。不以人丁为用。又于孤独无关。木无人丁可克故也。
  眉毛间断下至颧。常为官非卖土田。克破妻儿三两个。方教祸患不相缠。
  眉毛间断。应驳杂而刑克昆仲。及内患倍重于外患。故有官讼是非发生。又考眉断之人。性贪而不忍小损。不容小恶。虽为多事之缠扰。亦为处置于轻重失当耳。
  好色之人眼代花。莫教眼紧视人斜。有毒无毒但看眼。蛇眼之人子打爷。
  花字为形容美丽流光之谓。紧字为形容急视不定之谓。至于蛇眼。言乌珠圆露而黄浮四白。凸挺邪视而赤楼盘睛。主毒而狡贪。亦合法也。
  无家可住羊睛眼。封向他家借住场。更有禾仓高一寸。中年犹未有夫娘。
  羊睛为白多黑少。而四力浮白。故主刑克人丁而冷退。女格倍凶。又考禾仓。一为眼胞之高而呆陷。一为两颧之别名。余考古法有称口尖而吹为禾仓。其食禄二仓在口角。故也。
  下剧尖了作凶殃。典却田园卖却塘。任是张良能计算。自然颠倒也狼当。
  下剧尖削。于木火二形局不忌。尖露是其本质故也。如其它形格则不宜。而晚年有失败之冷退。故有颠倒事实之失败也。
  眼珠暴出恶因缘。自主家时定卖田。更有白睛包一半。不能善死在床前。
  眼珠暴出。言其凸露也。目露神浊。当然败家无疑。至于白色乌珠。此蜂睛窥睛之形。当然凶死无疑。
  下颏趋天旺永年。边城不破也无钱。数年荒旱不欠米。只因上下库相连。
  下颏趋天。系地阁朝天。明太祖即此格。此为创业之帝王。故晚年亨吉。边城破者。桑梓破败。而发他绑。比为乱世之合去。盛世则一败不振也。上天仓下地库也。
  鼻梁露骨是反吟。曲转些儿是伏吟。反吟相见是绝减。伏吟相见是漓淋。
  鼻梁直下三曲。是为伏吟。左右三曲。是为反吟。伏吟多失败破家。尚有子孙成立。反吟多刑人丁。克妻刑子。前已详言之矣。
  眼神清秀心中巧。不读诗书也可人。手作百般皆可爱。总然弄假也成真。
  眼神清秀。固然灵巧聪明。虽出技艺。亦有过人之处。如清秀过丽。则主淫乱而夭。如清秀而流。则主无用而贱。故以清秀沉静有恨。方是闲福之格。
  薄纱染皂出粟米。纵有妻时也无儿。倘见山根高更断。五年三次路边啼。
  薄纱染皂。是晦暗之气。而有尘点密密。此为冷退刑伤之兆。尚以各部位为定论。如在福堂主官讼。如在土星主破财。如在泪堂。主损人丁。如在印堂主损寿及危险牢狱。如在鱼尾主刑妻。如在国印主挫折。及刑弟兄叔伯此其大略也。
  泪痕深处排一点。眼下额前起一星。左边无男右无女。纵然稍有也相刑。
  此历指刑克之说。余考泪痕深处。多刑子女。男格则左纹刑子。右纹刑女。女格则反此。至于颧前一骨。多出优伶娼妓之例。若有后嗣。皆为女立。而子不立也。
  发际低凹幼无父。寒毛生角幼无娘。右额高突母先死。不死不刑便自伤。
  发低有曲岔者妨父。鬓突连眉尾者妨母。颧骨左高妨父。右高妨母。此皆男格之论也。女格反此而应验也。刻下之女格。亦有顺应而似男格者。岂非天道之变乎。
  士人眇目陷文星。豹指尖头定无名。任是文章高北斗。犹如竹木不安钉。
  文星即眼目也。眇陷者。缺一也。凡士子文星陷。即功名之弱点。豹指言圆节尖爪也。头尖。此三项均属无功名之格。
  眉重无根陷破财。更忧三十二年灾。土星隆大终须发。土星薄小去不回。
  此言眉浓重而山根陷弱也。故为前业挫折。亦主疾厄之灾。如准头隆大。尚可恢复而发达。否则有败无成也。
  寒相之人肩过颈。享福之人耳压眉。更有亲情相不出。只因形似雨中推。
  此言寒贱之人。肩耸过颈。福寿之格。耳高压眉。至于慈善诡诈。别有部位参合。故有性情合乎形质。在部位之兼配如何也。
  大量之人眉目取。眉高目定心自良。眉粗目小神不定。寅年吃了卯年粮。
  器量大小。皆在眉目二部认定。眉高主量宏而寿。目定主略远大。故良心自然发现。眉粗主性刚燥。目小主志奸贪。神不定主心乱不一。故有失败而耗散也。
  仓库接连反为灾。鼻梁高露不安居。若是眉间容二指。此人开手觉便宜。
  食禄二仓。接近地库。非天仓也。鼻梁可高而不可露。前已详言之矣。又云眉容二指。或指眉尾而言下垂二指耶。或为三阳之宽二指而言耶。盖眼俗神浊之人。方觉便宜也。
  取人性命面上黑。换人骨髓眼中红。见人欢喜心中毒。见人眉皱太阳空。
  面有青黑之惨色。主恶毒奸忍。眼有赤缕穿眼者。主阴险刚狡。冷眼多笑者。主无情量窄。眉皱上冲者。主忧愁多思。此皆最验之法也。
  露井露灶不得全。那得浮生过晚年。不怕中年经官宦。只有衣禄无剩钱。
  井灶露孔。财不入库。虽出贵格为官。亦为终年无田宅。只有衣禄二字而已。过迍邅生活。多逼迫环境。不能积蓄故也。
    公笃曰。风鉴各书。为麻衣是正宗。其法以法理兼用。又处五代之乱世。故于今世相应者颇多。虽有擅长与玄妙。独不如达摩精深。其故何哉。麻衣言法而兼理。中有虚设之处。达摩言法不言理。中有独到之处。非有经验研究者。不明其原意。然旧书多错落。字有鲁鱼。文有亥豕。兹特修改增注。以便阅者一目了然。其法亦有不验者。如唇掀齿露。客死他州之说。如注为无故招非。又最验也。其它条文似此颇多。今犹录之者。为将来智者考正。择而用之。得心应手矣。
   
  达摩相法
  达摩相法第一章
  第一法相目之神。此为达摩精 艺之一
  藏不晦
  目神以收藏敛光为主要。故开始第一字。日藏。晦者。晦暗无光也。故以神藏光润为合法。藏而不晦。言其人贵而不危。名而多寿。如藏而晦暗。虽贵亦夭亡。或危险也。虽富亦挫折。或疾苦也。
  安不愚
  目神安者。安静之谓。其人多闲福。安者心气和平之态也。不急不燥。发出慈爱之光。故神安之局。多现呆滞。呆滞者。即愚字之谓也。故以安而不愚。为安闲多福之格也。
  发不露
  神以活泼有威者。为大贵。而有特权。发者。发动之谓也。故每有发动之时。其神不流不露为吉。如发动之时。其神流露。虽贵而有凶灾。虽智而有偏好。故以发而不露。为贵而善后之格也。
  清不枯
  神清主贵。主名。主智。主田宅。故十二宫以田宅名之。凡神清之格。务要考其有根无根。其神清而有根。享大名大寿及大富。其神清而无根。名而夭殂。富而挫折。或孤刑也。故以清而不枯为合法。
  和不弱
  神和为慈爱和平之态。其人慈良公正。为臣必忠。为子必孝。待人必。守身必信。弱者。衰弱之谓。如神和而弱。则寿不足而德不坚。志不定而福不厚。故以和不弱为合法 。
  怒不争
  怒神为正重豪慨之态。盛世主贵而有大权。乱世多操兵柄。而有安危系于其身。争者。形容浮紧燥急。其人量窄器小。反招亡身破家之祸。故以怒而不争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