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证释

  合伏羲卦而互阐其用也。盖伏羲之卦。位次依于河图。文王之卦。位次仿于洛书。一体一用。一天一人。其异者正其变化之迹。其变者正其自然之象。初非文王故异之而变之也。
  文王之卦。原伏羲所制。八卦及六十四卦。六爻及三百八十四爻。皆无异也。
  其所异者。方位次序而已。因方位之异。而见主客之殊。因次序之异。而见生化之别。
  无非就天人之间。事物之内。尽其情状。推其始终。以象之于卦。而足为推测之用耳。
  故位次之不同。乃卦之自变。文王不过因而演之。以成易耳。他如连山归藏。亦如此例。各以不同而征其变。以变而成其易而已。
  夫易固取变易为旨者。则推异致变。亦伏羲易之所有。而人事变易无穷。一易之象。无以尽之。则虽屡变屡异。
  既为易道所包者。自可顺其然。而推衍其新。盖后天之事物日繁。气数日变。而易亦象之。以成后天之卦也。
  故卦之方位。非前之地位。次序非前之交代。其各类以殊。道路以别。观文王之制。即可见后天与先天之不同也。夫先天八卦以乾坤居上下。而后天则易以离坎。先天以日月列东西。而后天则易以震兑。而乾坤反在其则。与巽艮同处于隅者、何也。
  盖即后天之气数然耳。后天者本生生不息之例。为变化不居之规。不息则位无定方。行无定所。不居则气有消长。数有盈虚。与先天者自异其趣矣。
  以先天之气。变为后天事物。则体用自殊。如后天之二气。以水火为主。水火代乾坤大用。为五行之首。为阴阳主器。司万物之生。故坎离二卦为上下正位。示后天生化之本源。
  如先天之乾坤也。且先天之气纯。一交而分后天。则相错以行。相和以化。不可划为二也。
  如水火为阴阳合体。水以阳合于阴。火以阴藏于阳。其成固非纯。
  而水以体阳用阴。故坎属阳而在下。火以体阴用阳。故离属阴而居上。
  其行固交错以推演之也。故连归之后。文王又重演之。得文王之易。
  而伏羲之卦象更明。以用能昭体。人能合天。其义一贯。其道互证。而其象数变化。尤能全始终。
  一本末。足以探天下之繁赜。极事物之常变者也。故以先天名伏羲之易。后天名文王之易。示虽有异。不过先后之分。
  其如一人亦有先后天。事物皆然。则先后天之易。犹一易也。何可异视之耶。
  文王卦位次之变自伏羲卦者。由于先天之气数。因动静往来而生变化。如河图之象。因五行之交代而生变化也。故河图易而洛书成。先天卦易而后天卦见。其例然也。
  先天之象。阴阳始判。天地始位。气动而升。形定而降。
  乾坤定位于上下。日月交行于东西。阳由地升而为震。阴自上降而成风。泽则近天。以示阳之近极。艮则近地。以明阴之将盈。其位定而次明也。
  定则不变。明则不化。不变则穷。不化则灭。而天地将息。事物何生。此先天之气数。必由穷而变。明而通。生而继灭。化而继尽。以太极之运。本不息也。
  天地之气。原贵生也。故不息以行其位。而性使然也。水性流下。故就地。火性炎上。故亲天。故天火为同人。水地为比。
  且其致用。则水以体阳宜上升。火以体阴宜下济。如天道尊而下。地道卑而上。
  故水火为既济。火水为未济。皆以其所得于二气者交错。所行于天地者同化。
  而足以为万物生化之本。代乾坤上下之用也。此后天八卦方位。皆定于坎离。不复同于先天矣。
  夫坎离既主后天之位,为全易之宗,则犹先天之乾坤。为诸卦之主。已无疑矣。
  而先天日月之象。东西之行。今既以坎离象水火。而代天地。则必易以震兑。而指日月之升降。明阴阳之道路。
  在先天以天言。则为东西。在后天以人言。则为左右。先天之日月升降。即后天之昼夜往来。
  故震在东方。示日所生为阳所始。兑居西方。示月所出为阴所行。在一日为旦夕之分。在一年为春秋之别。
  而以五行言之。则震为东方之木。兑属西方之金。木生火而相亲。则阳升之道。金生水而相近。则阴降之途。
  既以水火主生化之中枢。自当以金木司生化之相位。此震兑在后天居左右之地。
  代日月之明。本阴阳升降之机。为天地生杀之宰。而与先天之象。以变而殊。化而易者。正由后天五行之气。万物之生化。
  自然而然。自至而成。其方位次序遂依此而见矣。
  河图之易为洛书。由五行化为九宫。此自然变化所至者也。先天卦之变后天亦如是。以先天之卦。分阴分阳。统于乾坤。
  而后天之卦。则阴阳交错。或老或少。升降往来。或多或少。而统于四正。即坎离震兑也。
  四卦应四象。而推演之。以加于四隅。象气之多寡。数之进退。而仍附于四正。
  以其数不止四。卦则演为八。犹阴阳之复分阴阳也。故八卦出于四象。
  而四隅之卦。本于四正也。四隅之卦。乾坤巽艮。在先天为正位。与老阴少阳。所象重要。
  而在后天。则系坎离震兑之所分化。以明气之往来。数之大小而已。故反置于隅位。不似先天之重要矣。
  盖天地生化有主宰。气数有权衡。当位者贵。逢时者宜。坎离震兑。位当时逢。其纲领全易。如一岁之四时。天下之四方。为拄持全体者也。
  而乾坤巽艮。则其节目。附庸于四正者。故处于隅位。而当于闲时其取象自异于先天也。
  先天以乾坤为主。故二者独尊。后天以四正为纲。故余者贱。道有轻重。物有先后。
  不独后天之乾坤。非先天比。且所象者亦异于先天。犹洛书之数虽同河图。而其名类已非河图之旧。
  故乾坤在先天为全易主体。在后天则仅一枝节之用。与巽艮同观。人或疑其退处一隅为不伦。或意其甘退让为自卑。皆误也。
  皆不明后天卦象所取义全异者也。夫后天之乾坤。为本五行之物。推演而得之象。与各卦象同。 非复统二气之乾坤矣。
  后天二气之主。以水火当之。水火之外。则皆升降往来之象。乾在西北,坤处西南。其象不过阴阳升降之迹,水火往来之道耳。
  后天之用。以事物为主。不限于气。而气行有形。气至有质。所象有物。非空言天地也。故后天乾坤。自水火之升降。阴阳之往来。而见其所象之物。不可与先天乾坤等量齐观。
  若不明此义。而仍视如先天。则将坎离混观。而乱其序。抑将天地颠倒。而失其真。则何以明文王卦位哉。故乾坤巽艮之在后天。正同先天之震巽艮兑。其位序既易。其象数随殊。
  此即先后之分。体用之别。学者不可执于名。而忘其实。滞于象。而遗其位。混先后天而一之。使体用不彰。变化不明。而无以探易之蕴也。
  文王卦位。以后天二五之气。分布天地间而不息。为阳者求于阴而成生育。为阴者近于阳见变化。
  故系以分。类以别。正如洛书之数。阴阳次序。分为两系。奇偶之数。交错以行。不似河图之一气相环。终始相属也,盖动愈久。则变出愈多。生日众。则类分日繁。有必至之势也。
  文王之卦。既以坎离震兑。分列四柱。则乾坤巽艮。自随之而各属其类。因后天事物。以形为主。形气所成。以方为定。二五所生。随其类而位于一方。水从北。火归南。木在东。金居西。土行中央。而运四季。各有其序也。
  水与金接。火与木连。风木相依。水天一气。山土成地。而载万物。相生则承其气。相制则抗其位。各有其次也。
  故先天乾为天。包举宇宙。后天则属金。建位西北。先天坤为地。载育群伦。后天则属土。序次西南。
  南为离火。与土相生。北为坎水。与乾相得。
  而西方之兑属金。亦生自土而类于乾。艮为山。为气之终。与土同类。而水泉潜焉。
  震为木之生地。木虽生于水。必得土之培。故自山出。巽亦木也。风之所见。风亦气也。火之所燃。其性相宜。其位相接。故成环也。
  水为火仇。金为木敌。土受木制。金被火刑。水逢土掩。气为风摇。相异其性。相抗其位。相制其能。相隔其次。故成错也。环则气顺生成。错则气变化见。分则为四为八。推之无尽。合则为五为二。返之太极。此固后天自然之象。亦文王卦位次之所定也。
  且文王卦。为推伏羲卦之用。而尽其变也。即本先天气数。推至后天事物。以求其递嬗之迹也。
  故伏羲卦位次。为易之体。文王卦位次为易之用。因用得体。因体得用。原无二致。则伏羲卦之位次。即文王卦之前身。而文王卦之位次。即伏羲卦之变象。
  二者一而二也。由其异以求其同。知其同以辨其异。此习易者之所先务。而不可不通之为一。以明其旨之所在。与象之所示也。
  如文王八卦之序自震始。与伏羲似同。而一则出于坤。为阳始生。一则变于艮。为阳已动。是不同也。盖先天之气。一六为水。三八为木。其序同也。
  后天之物。因土制水。因水生木。其用殊也。故甲乙为木。必得壬癸之生源。而甲已化土。方成生化之大用。
  若徒水不生木也。有土以培之。有山以蓄之 。则水用见。而木道成,此后天之序。有异于先天。
  而震坤之位。有殊于前象者也。先天生化本乎气,故五行顺序。后天生化存乎形。故五行错行。
  一年之序之自春始。一日之气自寅见。一地之气自东起。故后天以震司动令也。动者自静出。则震必自艮出。艮者止也。由动而止于静。此艮为气之终。
  由静而渐于动。则艮又气之始。故艮者始终之地。先天以艮入地。后天以艮出水。故艮之先后天。皆为终始之枢。而在后天尤至显也。
  东北之方。正生机所息。如春之先。冬之尽也。山土之中。正生物之所始。如木之根。草之荄也。故艮者万物之所资以生育者也。其同者则为坤。故与抗位。然后天之序分相次也。以升降言。则坤艮相对。
  以出入言。则巽艮相当。巽为风木。草也。气也。草木之出于地。已异于艮之根荄。
  风气之流于空。却近于乾之金气。故与乾对。
  而同艮比。乾为气。若天空之气。与水一类。化而为水。凝而为金。位在坎兑间。则西与北之相生也。次于西北方。则净土之天所在也。
  佛称净土在西方。而佛身金刚不坏。佛相非空非色。其义与乾象同。佛言四大。地水火风。独少金。而以西方净土为佛地。
  亦与五行之言一也。故乾为天。而性属金。而以西北。与巽对。
  以用言。则与坤对。坤司载物。乾司覆物。坤为生。乾为化。乾知大始。坤代有终。
  皆功用之相当也。故位相比。此亦先后天之同异也。
  在五行生制中。万物生化以成。固气之所推荡也。八卦之分五行以象物。因二气生降消长。以象生化之迹。而以后天之卦为最明显。
  盖先天之卦。为示气之本体。与其行至之序。非如后天均可按之事物也。
  后天卦象。全体生化。有行至之序。有变迁之迹。有相生制之象。有相循环之式。故分观之。则一节一方之物。合观之则全部全体之事。均贯通者也。
  如先天之卦。天地水火对列。山泽风雷抗居。其气布于两间。其数分于万物。而不相联接也。故分为二。以属于乾坤。
  后天则不然。以水火为主。金木为辅。四隅相错。皆相接也。因后天之象。由合而分。本无穷尽。虽本先天一气。可统于阴阳。而应五行生化。可变为万用。故水火司乾坤之用。金木助阴阳之功。功用以全。物事以备。
  在先天以元气为贵。故乾包坤。而后天以生化为先。故阴先阳。
  此离上坎下。与乾上坤下各不同也。生化之用。以阳求阴。得阴始生。阳不独生也。
  故曰阴阳。而上离下坎。离阴以代乾。坎阳以代坤。阴阳互济。生化乃见。此实天下至理。万物大本。而后天卦象位次之要义也。
  若仍如先天之象。则生化不成。气数不续。道之穷也。穷则必变。变则后天之象见。此文王之卦。必继伏羲而明。而离坎之位必代乾坤而立者也。
  物变必因阴阳之交。事变必因气数之易。天地尚不得不变。况下者乎。
  后天者变象也。变于先天。而成现在之象。故人道存焉。
  人道以为主。则乾坤退用。此离坎属人。为后天位次之枢。而主八卦之用也。学者当思之。
  
  
  文王六十四卦讲义宣圣讲义「孔子」
  
  六十四卦。自八卦出。无论伏羲文王一也。其次序自伏羲八卦方位定。无论先后天一也。
  唯六十四卦。有本宫次序。有本卦次序。有相错次序。有相和次序。各以其变化而定。
  本宫者分乾坎艮震巽离坤兑八宫。各八变。成六十四卦。此序卦之自生也。
  本卦者亦依八卦之生化。而以乾兑震离巽坎艮坤之序。分属一卦。以成八属。
  此明卦气之消长为循环也。相错者以卦之交错。分乾坤坎离震艮巽兑。相交错而成行。以循环而为序。即周易上下经之序也。
  相和者亦卦之交错。合其体用。明其常变。和先后天之例。一伏羲文王之序。并及连山归藏之成规。
  与本宫本卦参照而为序者。即杂卦传之序也。盖卦变本多。变必有例。易以明变。则一变有一序也。以此四者举其凡。若尽其变。尚不止耳。
  六十四卦既由八卦出。八卦之序。已有不同。
  则六十四卦之序。自分多类。不过后天易象重在交错。二五流行。无不交互。天下万类无非错行。合则以生。分则以化。推之不尽。用之不穷。则当以文王所序之例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