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浅述

  以阴柔居豫极、有昏冥于豫之象。然以其动体、又有事虽成而能有渝之象。能改过则可无咎矣。勉人以迁善也。又豫上六变则为晉。明出地上、不终昏冥。乐极哀生、有悔心之萌者、所以无咎也。然初鸣豫、即断其凶、严于初以遏其恶也。上冥豫开之以无咎、恕于终以引其善也。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豫至昏冥、不可久矣、言当速改也。全卦以九四一阳为主、与彖之乐豫同义。其他皆过于豫而至于逸豫者。爻之吉凶皆从四起义。二远于四而中正、所以吉。上虽远于四而处豫之极、又与四同震体、故为冥。初则应四而鸣豫者也。三以比四而盱豫者也。五又以乘四而溺于豫、究不得豫者也。总之、豫宜众不宜私。故世道不可无豫、人心不可有豫。初凶而五疾、三悔而上渝。为国者当如四之勿疑、守己者则当如二之介石矣。
  随随卦、下震上兌、震动兌说、此动而彼说、随之义也。以少女从长男、随之象也。随卦次豫。按、序卦、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悦豫之极、物之所随、随所以次豫也。全彖以物随为义。此感彼随、可以大通、而要之于正、则随人之意亦在其中矣。爻兼随物为义。此动彼说而至于随、易于自失其身。大抵阳爻则人随我、阴爻则我随人。而随人者、宜随上、不宜随下、爻阴位刚者犹知所随。此三随四所以有得、二係初则失、上无所随则不言随也。居上者宜为人所随。五君位为二所随、故贞吉。四臣位为三所随、故贞凶。初虽阳爻而在下、故不言随言係、而言交。此六爻之大略也随。元亨利贞。无咎。
  随、从也、随者、我有以致物、而物自随乎我。故占当得大亨、然必利於正、乃得无咎。若不正、则虽亨而不免于咎矣。按、左传穆姜之言、以随四德与乾同。虽非本旨、然所论深合利贞无咎大意[文澜本“意”作“义”]。诸卦中屯临无妄革皆言元亨利贞。独随係以无咎。盖动而说、易至于不正而有咎、故示戒辞。
  彖曰。随、刚来而下柔。动而说、随。
  按、本义谓以卦变卦体释卦名义。谓自困卦九来居初、自噬嗑九来居五、自未济来兼此二变。皆刚来下柔也。今按、来注但以综卦言之。随蛊相综、杂卦原对言之。随以蛊之艮反兌居上、巽反震居下、是刚来下柔也。
  以后凡言卦变者、皆从综卦。
  大亨贞无咎、而天下随时。
  王注程传皆作随时。谓随时得正、则天下皆随其时也。本义作随之。
  意尤顺。盖论全卦之义、重我有以致物之随也。
  随时之义大矣哉。
  依本义作随之时义。尤顺。
  象曰:泽中有雷。随。君子以嚮晦入宴息。
  雷二月出地、八月入地。泽亦地也。又兌正秋、八月正兌之时。震下兌上、有雷入地中之象。君子取之。及向昏晦、则居内休息。造化有昼有夜、人生有作有息。人心有感有寂、有动有静。此造化之自然、亦人事之当然也。
  初九。官有渝。贞吉。出门交有功。
  初九以阳为震之主、有官守之象。居下无随我者、刚体非随人者。然初动体、则改其常矣。故为有渝之象。阳居阳位得正、有贞吉之象。前临阴偶、二三四互为艮、有出门之象。与四同德、不言随而言交、有交有功之象。初九、卦之所以为随者。虽人无随我、我未随人、而震动之体体已渝其常矣。然居正得吉。出门交四同德、不繫私暱正。不必言随人、而自有功也。
  象曰。官有渝、从正吉也。出门交有功、不失也。
  交不失其正、则有功也。人虽未随我、我亦不随人、以阳刚得正故也。
  六二。係小子。失丈夫。
  初阳在下而近、以在下有小子象。五阳正应而远、以君位有丈夫象。
  二与五正应、宜得所随矣。然当随之时、以阴爻阴位为过于柔。不能自守以待正应、而係于初、有係小子失丈夫之象。人随我为随、我随人为係。
  曰失、惜之也。
  象曰。係小子、弗兼与也。
  係此失彼、不能兼也。
  六三。係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
  九四阳爻、亦有丈夫之象。小子亦谓初也。三近係四而远于初、有係丈夫失小子之象。四阳当任、三则以阴随之、有求而必得之象。三言係又言随者、三有得、犹可言随也。三不中正、宜失所随矣。然以居刚稍知自主、胜于二之过柔、故犹知係四而不係初、而有得也。然六居三不正、九居四亦不正也。以不正相比、至于求而有得、不可言矣、故戒之居贞则利。
  初九以阳居阳、故得贞吉。六三以阴居阳、故示以居贞而不得言吉也。
  象曰。係丈夫、志舍下也。
  舍初之在下者也。
  九四。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九四以刚居上之下、与五同德而三係之、有得人之随之象。然势陵于五、有虽正亦凶之象。变则为坎、有有孚之象。互三二为艮、有光明之象。
  卦中三阴三阳、阴宜随阳。初以在下不足为人所随、故但言交。四与五同德、故人随之。然四大臣之位、上有刚德之君。虽君信民归、随皆有获。
  然使恩威不自五出、虽正亦有震偪之凶矣。故必中有孚诚、动皆合道、使心迹光明、君民共谅、乃得无咎也。豫随九四皆大臣之位、豫有得不言凶、而随四之有获言凶者。盖豫卦一阳五阴、卦之所以随者在四。五又以柔居其上、四志可行。故戒不在臣而在君、五之所以贞疾也。随卦三阴三阳、卦能得随之中正者在五。四偪于五而得人心、未必上安而下从之也。故戒不在君而在臣、四之所以贞凶也。然豫四曰勿疑、随四曰有孚。居危疑之地、无论其吉与凶、宜以至诚自将则一也。
  象曰。随有获、其义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
  有获岂必皆凶。有致凶之理、故曰其义凶也。有孚在道、以有明哲之功也。爻曰以明、言以此明其心迹也。传曰明功、言有明哲之功、则不为利欲所昏、而心迹自光明也。
  九五。孚于嘉。吉。
  九五阳刚中正、得众爻之随、随之主也。然所应唯在中正之二、是信于善者也、故有孚于嘉之象。而占则吉也。四五皆以阳居三上二阴之中。
  阳内阴外、有中实之象、故皆曰孚。然四之孕、戒之也、欲其孚于五也。
  五之孚、喜之也、喜其孚于二也。大亨贞无咎而天下从之、五足当之矣。
  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五与二皆正中、故谓孚于嘉也。然以二之正中、在五谓之嘉、在二反有失者。盖随之为义、贵我致人之随、而不欲徒随于人。随人者有阳刚之德、犹可自主。若一于阴柔、则係于近而失正应之可随者矣。故五孚于二、则有君臣同德之象。而二之係初、则有背公植党之戒也。
  上六。拘係之。乃从维之。王用亨于西山。
  上六以柔居柔、处随之极、有拘係又维之之象。兌为西为巫。二三四互为艮为山。一变纯乾为王、有王亨于西山之象。程传以王为太王、亨作亨通之亨、指太王迁岐之事。谓其得民心也。本义以亨为祭享之享。今从本义、而王宜作太王。盖六爻之义、阴宜随阳、下宜随上。上势居最上无所随、而质柔又不足以致人之随。居五之上而非天子之位、与三非正应而两阴同德、有固结于幽阴之象。太王避狄、去豳迁岐、我非随人、而人之随我者亦未广。然诚敬以享于山川、有固结维係之意。人心从此而集、天命从此而基。占者得此、则其象亦如是也。
  象曰。拘係之、上穷也。
  处随之极故也。全卦物来随我、我往随物、皆贵于正。然此动彼说而至于随、易于失身、尤以阳刚为贵。故诸爻吉凶得失别为一例、唯阳爻能为物所随。五有阳刚之德、又居君位、当为物所随者、故吉。四居三之上、有大臣之象、故三係之有得。而在四有偪五之嫌、竟受人之随、则又不免于贞凶矣。初虽阳爻、为随之主而在下位、以在下则不应为人所随。然以阳爻为随之主、则不肯上係于人、又不能安静以处、故不言随不言係、而言交。阳居阳位、故交而有功也。三阴爻皆随物者、则不言随而言係。然随居阴位者柔而无主、故二以舍五係初而失。阴居阳位稍知自立、故三以舍初係四而得。至上以随之极、阴爻阴位、所应又阴、则固结之极。然不可以人道言矣、故为享于鬼神之象。盖他卦六爻以相应为善、此则又贵其自处之能刚。他卦阴爻亦以得正为善、此则又不欲其过柔而失主。盖当随之时、义当如是。随之喜刚、亦犹履之善柔、故曰观彖辞则思过半矣。
  蛊蛊卦、巽下艮上。按、左氏、风落山、女惑男。以长女下于少男、惑乱其情、蛊之象也。风遇山而回、物皆挠乱、亦有事之象。本义谓上苟止而下卑巽、彼此怠缓、积弊致蛊。谓之蛊者、坏极而有事也。文从虫从皿。
  聚虫皿中、使自坏烂、蛊之义也。然卦中兼治蛊意。治蛊而曰蛊、犹治乱而曰乱也。蛊卦次随。按、序卦、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喜悦随人、过中失正、则蛊惑坏乱之事自此起、蛊所以次随也。全彖谓蛊治则乱极复治。而治蛊之道、有取于更新丁宁。此全彖之大旨也。六爻五为治蛊之君、下四爻为治蛊之臣、而上则为事外之臣。事外者、理乱不关、故不言蛊。
  余皆治蛊者。而蛊为前人已坏之绪、故又以子道言之。治蛊以刚柔相济为善。
  初爻柔位刚故无咎。二爻刚位柔故得中。三爻位俱刚故有悔。四爻位俱柔故未得。五亦以爻柔位刚、居中有应、故用誉。而五之一爻、自处则为子、二视之为母、上视之又为君。则其取象屡迁、不可为典要者也。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蛊、本义谓坏极而有事也。坏极为蛊、有事则兼治蛊意。乱极当治、有元亨象。治蛊必勇往以求必济、中互震木在兌泽之上、有利涉大川象。
  然治蛊宜勇、亦须有道以治之。甲、日之始、事之端。先甲三日为辛。后甲三日为丁。前事已坏、取先甲三日之辛以更新之、不使至于大坏。后事方新、取后甲三日之丁以丁宁之、不使至于速坏。此治蛊而致亨之道也。
  先甲后甲、按、本义及旧解皆同、于理固顺。而蛊取甲、巽取庚、未见著落。来注照圆图、但取艮巽二卦之义、亦未见的确。今按、苏传所解与本义異、而似可存。按、苏传、蛊之与巽。一也。上下相顺与下顺而上止为媮、一也。而巽之所以不为蛊者、有九五以干之、而蛊无是也。故蛊之彖曰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而巽之九五曰无初有终、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阳生于子尽于巳、阴生于午尽于亥。阳为君子、君子为治。
  阴为小人、小人为乱。夫一日十二干、相值支五干六而后终[苏氏易传“终”作“复”]、世未有不知者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世所谓六甲也。先庚三日、后庚三日、世所谓六庚也。甲庚之先后、阴阳相反、故易取此以寄治乱之势也。先甲三日、子戌申也。申尽于巳而阳盈。盈将生阴、治将生乱、故受之以后甲。后甲三日、午辰寅。寅尽于亥、然后阴极阳生。蛊无九五以干之、则其治乱、皆极其自然之势。势穷而后变、故曰终则有始、天行也。巽则不然。虽失之、后必有以起之。譬之于庚。先庚三日、午辰寅也。后庚三日、子戌申也。庚之所后、甲之所先。故先庚三日尽于亥、后庚三日尽于巳。先阴后阳、先乱后治、故曰无初有终、曰吉。不言于彖而言于九五、明此九五之功、非巽之功也。
  彖曰。蛊、刚上而柔下。巽而止、蛊。
  刚上柔下以卦体言、艮刚居上、巽柔居下也。以卦综言、反随之震上为艮、兌下为巽也。上太刚则情不下接、下太柔则情难上达。上下不交以致蛊也。巽而止以卦德言、则下卑巽而上苟止、皆积弊以致蛊者也。
  蛊、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
  他解以巽而止为治蛊者、非。盖下卑巽而上苟止、乃致蛊之由、非所以治蛊。治蛊意当于此节言之。既蛊又言元亨、乱极复治之象也。曰往有事而不言有功者。当蛊之时、宜有事以济险、不可以无事视之。若巽懦而止、则终蛊而不能元亨矣。甲者十日之始。乱之终、治之始、天运之行如是。治蛊者终前事、始后事。一番更新、一番丁宁、亦如天之行也。
  象曰。山下有风、蛊。君子以振民育德。
  山下有风、物坏而有事矣。治己治人事之大者。风在内而能振动外物、则象之以振动其民。山在外而能涵育内气、则象之以涵育其德。振者、作兴人之善、新民之事。育者、培养己之善、明德之事。易言育德、多取于山、故蒙亦言育德。而巽之申命行事、亦振民之意。当蛊之时、风俗败坏、由民之不新、民之不新、由己德之不明。故必有以振作耸动其民、而在己宜进德不已。此皆所以治蛊也。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
  干、木之干、枝叶所附以立者。以身任其事而不敢避、故曰干。中互震木、下巽木、有干之象。蛊之災非一日之故、必世而后见、故皆以父子言之。明父养其疾、至子而发也。子能干之、克盖前愆、则振饬而兴起矣。
  初六以阴在下、所应又柔、似不足以治蛊者。然以其时言之。在蛊之初、蛊未深而事易济。且质柔而位刚。故有子能治蛊、考得无咎之象。质柔位刚、子专父事、有厉象。知危而戒、终承己志、有终吉之象。
  象曰。干父之蛊、意承考也。
  不承其事而承其意、所谓善继人之志者也。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