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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三、佛经知识辩
1、天文地理知识考证
⑴三十三天,四天下考
讹传谬说者,何也?所谓四天下、三十三天、三千大千者,即是也。四天下、三十三天,其语颇有故。盖今西国地理家,分大地为五大洲。其一洲,近弘治年间始得之,以前不识,止于四洲。故元世祖时,西域札马鲁丁献大地圆体图,亦止四洲,载在元史可考也。四洲之中,独亚细亚、欧罗巴两地相连最广,其中最多高山。故指亚细亚之西境一高山,为昆仑亦可,或为须弥、为妙高皆可。此四天下之说所自来也。西国历法家,量度天行度数,分七政为七重,其上又有列宿、岁差、宗动,不动五天共十二重,即中历九重之义。七政之中,又各自有同枢、不同枢、本轮等天。少者三重,多者五重,总而计之,约三十余重。此皆以玑衡推念得之,非望空白撰之说也。此三十三天之所自始也。此二端者,自有本末。
⑵三千、大千考
但言出佛经,多窜人谬悠无当之语耳。至于三千大千之说,不知孰见之,孰数之?
①印度佛经无有
西国未闻,即西来士人,曾游五印度诸国者,其所劝化婆罗门种人,入教甚众,亦不闻彼佛经中,曾有是说。独中国佛藏中有之,不知所本。
②祖邹衍之说
以意度之,大都六朝以来,译文假托者祖邹衍大瀛海之说,而广肆言之耳。不然,何彼湮灭之尽,此相肖之甚也。
2、佛经系会合之作
盖五印度近小西洋,西国往来者甚众,经籍教法,从古流传至彼。其所为佛教,皆杂取所闻于他教者,会合成之。
⑴取天主教之说天堂地狱
如善恶报应,天堂地狱,是从古以来天主之教。
⑵取西儒之说轮回转生
如轮回转生,则闭他卧刺白撰之论。
⑶杂取中国的议论文字
迨后流入中华,一时士大夫,醉心其说。翻译僧儒,又共取中国之议论文字,而传会增入之,所以人自为说,不相统一。若其间钩深索隐。
⑷尽取老易玄言
彼法中所谓甚深微妙,最上一乘者。综其微旨,不出于中国之老易。盖自晋以来,人人老易,文籍必多,今皆泯没不传。则当时之玄言尘论,汪洋恣肆之谭,微渺圆通之义,尽入之佛经中矣。
⑸印度与中国佛教大异
不然,何印度所谭佛法,了不闻此等议论也。印度去中国甚近,波罗门辈,求之不难。果欲真辩是非,试觅彼人数辈,令尽持其经典以来,复觅此中才士数辈,共肄习翻译之。果否真伪有无窜入,灼然自见矣。
3、佛经知识错谬
⑴天文知识自相舛错
若言三千大千,以佛慧眼见知,非常所识。是佛所说,当可据依。则此一天中事,佛尤宜识之,何诸经所说日月星宿度数,一一不合,且自相舛错耶?
⑵剽窃中西天文学
又其显者,西国分天文为五十二相,如大熊小熊之属;近黄道者十二相,如狮子宝瓶之属。其说有图有解,分列位次,与三垣二十八宿,文绝不类。今佛经中,但取十二名字,附会中国二十八宿,与阴阳吉凶之说,凑合成文,此外毫不知之,云是文殊菩萨所说。此即是抄誊二方议论,杂合成书之佐证。谓四天下、三十三天,不出于西国;谓三千大千,不出于邹衍。可乎?
⑶天文地理互相矛盾
就令此三说者,出佛知见,不当得妄;即此三事,所言亦宜统一。云何四天下之最中处,一经言昆仑山在地,一经言妙高山在水,孰是乎?昆仑山,一经言高一万五千里,一经言二万一千里。妙高山,言入海八万逾缮那,高四万由旬,孰是乎?三十三天,一经言欲界、色界、无色界,自下而上;一经言昆仑四面,面各八天,其上一天。又孰是乎?孰谓不诳语,不异语乎?
四、唯我独尊辩
1、佛教尊卑易位
然谓四天下总一天主尚可,谓三十三天各一天主,谬矣。至三千大千,则天主至众,有如庶品,惟佛至尊,罪尚有大于此者乎?佛者天主所生之人,天主视之,与蚁正等。今反尊之,令尊卑易位,大小倒置,问孰知之,孰言之?则又自知之,自言之,此又何等妄诞。而贤智之士,皆从而信向焉何居?
2、唯我独尊之喻
譬如有人,本一乡民,乡属于国,国属于天子。天子视彼乡民,大小悬绝,亦何待论。乃忽中风狂语云,此国外有百千万亿国,国各有主,凡此各主,我皆得而臣视之。同乡之人,不一核其真伪,亦皆从而臣视之。他日转闻之天子何如?惜哉!何不一论其真理,果可信否?而空与其罪也。
3、唯我独尊系狂人妄语
若喜其微渺之言,而甘心从之。宁知微渺者,又非彼自言乎,可因而并信其猖狂无上之言乎?若因其猖狂无上之言为可骇异,以为非佛不能。则庄周逍遥,宋玉大言,中国有之旧矣,亦可信以为真乎?规鹏之大以为笼,规鲲之大以为釜,规夸父之大为衣裳冠履,则人必狂而笑之。今者披猖醉梦,妄言天上天下惟我独尊。举万国数千年以来帝王圣贤所昭事之上帝,降而下之,侪于庶品,反以为是必然不可易。乃至塑作梵天神像,侍立佛前,何不思之甚哉?
五、善恶报应不爽辩
倘云善恶报应,在身之后,必然不爽,早宜修缮。此则自然之理,根于人之灵心。生死大事,关系人之真命,佛能驱人类而从之者,本原在此。不知此本吾天主之教法,附会出之者也。果为生死大事,则当承事天主,去伪即真,脱屣凶祸之乡,真身吉福之境,在一反掌间耳。愿有志者,据理而论,择地而蹈,相与讲究从事可也。
六、无形无色无声辩
1、天主是神
彼又言,天主无形无色无声,则是天主者,理而已矣,何以御臣民,施政令,行赏罚乎?惜哉此言,伤于率尔。谓天主无形无色无声者,神也。神无所待而有,而万物皆待之而有,故虽无形色声,能为形色声,又能为万形、万色、万声之主。曷为不能御臣民、施政令、行赏罚乎?
2、天主非理
理者虚物,待物而后有。谓天主为理,不可也。
3、以菩萨例证
且佛经言佛、菩萨不多有神通灵应乎?佛则曾有报身,涅槃后已无之;诸菩萨并报身无之。试问今佛菩萨,为有形色声乎,为无神通灵应耶?则亦自相矛盾矣。格物穷理之说甚长,今未易尽。请以异日。倘向上所说,更须折辩者,仍祈示教,共恭订焉。辩者吾所甚愿,前既已言之矣。
第二节 轮回
一、《天说》论戒杀与轮回
1、戒杀释疑
其二曰,又问:彼云梵纲言一切有生,皆宿生父母,杀而食之,即杀吾父母。如是,则人亦不得行婚娶,是妻妾吾父母也;人亦不得置婢仆,是役使吾父母也;人亦不得乘骡马,是陵跨吾父母也。士人僧人不能答,如之何。
⑴意在深戒杀生
予曰,梵纲止是深戒杀生,故发此论。意谓恒沙刦来,生生受生生,生必有父母,安知彼非宿世父母乎?盖恐其或己父母,非决其必己父母也。
⑵以儒家事理为喻
若以辞害意,举一例百,则儒亦有之。礼禁同姓为婚,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彼将曰,卜而非同姓也,则婚之固无害。此亦曰,娶妻不知其为父母,为非父母,则卜之;卜而非己父母也,则娶之亦无害矣。《礼》云:倍年以长,则父事之。今年少居官者何限,其舁轿引车张盖执戟,必儿童而后可。有长者在焉,是以父母为隶卒也。如其可通行而不碍,佛言独不可通行乎?
⑶戒杀乃大道明训
夫男女之嫁娶,以至车马童仆,皆人世之常法,非杀生之惨毒比也。故经止云,一切有命者不得杀,未尝云一切有命者,不得嫁娶,不得使令也。如斯设难,是谓骋小巧之迂谭,而欲破大道之明训也,胡可得也。
2、轮回真实
复次彼书杜撰不根之语,未易悉举。如谓人死其魂常在,无轮回者。既魂常在,禹汤文武,何不一诫训于桀纣幽厉乎;先秦两汉唐宋诸君,何不一致罚于斯、高、莽、操、李、杨、秦、蔡、之流乎?既无轮回,叔子何能说前生为某家子,明道何能忆宿世之藏母钗乎?牛哀化虎?邓艾为牛?如斯之类?班班载于儒书,不一而足,彼皆未知,何怪其言之舛也。
二、轮回辩
1、戒杀与不戒婚娶矛盾
辩曰:按《实义》第五篇,正轮回六道之诬,略有六端。今所辩一切有生,皆宿生父母云者,是其第六。则前五端,皆屈服无辞,必可知矣。第六端言:据轮回之说,一切有生,恐为宿世父母,不忍杀而食之;则亦不宜行婚娶,使仆役,跨骡马,恐其宿世为我父母眷属等。此理甚明,无可疑者。今辩曰,恒沙劫来,生生受生生,生必有父母,盖恐其或己父母。非谓其决己父母也。夫恐其或然,则不宜杀之,不谓其决然?则可得而婚娶之,役使之,骑乘之,于理安乎?
2、卜筮决疑甚难
夫生生必有父母,恒沙劫来,转生至多;父母亦至多,其为叔伯尊行、兄弟子孙、亲戚君师朋友尤多。而吾一生所役使用度诸物又多。轮回果有,必将遇一焉,岂卜可避免乎?佛教明言,卜筮等事,皆不应作。今又教人卜度前世事,不犯佛戒乎?卜何能知人事,即目前事,卜而偶中者,百中仅一耳,其不验者至多,能知前世事乎?能知沙劫以来,生生世世事乎?婚娶可卜而避之,则役使骑乘等,亦可卜而避之,云何不卜乎?吾一卜甚易,父母眷属,役使骑乘,甚辱甚劳,又何惮不以吾之甚易,免彼劳辱也。即日用间,又不胜卜矣。
3、引喻儒家事理不当
故又转为倍年父事之说。礼言倍年父事,盖父执也,非谓贵贱不伦者,一概皆父事之也。不然,以六尺之孤,而临王位,无所措其手足矣。从上言,恐为父母转生,不应杀食等者,谓真父母,不谓似父母也。云何得言,今年少居官者,皆以似父母之长年为隶卒,则亦可以真父母之转生者为妻妾童仆骑乘乎?何其引喻之不伦耶。
4、天主不使人轮回
⑴天主必不使人转为禽兽
凡辩论事情,宜循其本。《实义》所云,盖以此证轮回之必无耳。意若曰,天主造物,既使人转生为禽兽,又不令人知之;万一为其宿生父母,而杀食之,骑乘之,又为大罪,则是以天下为大阱而罔民也,故知天主必不使人转为禽兽也。
⑵天主必不使人转为人
既使人转生为人,又不令人知之;万一为其宿生父母,而嫁娶之,役使之,又为大罪,亦罔民也,故知天主必不使人转为人也。此本意也。
5、轮回之说不可证实
若欲明轮回之必有,亦宜条论其所以必有之故;既能明其必有,然后别生他论可也。今者空然坐据轮回之必有,而曲论其所以处置之术,是谓不揣其本而齐其末;犹向者坐据三千大千之必有,而遽欲小天主而尊佛。乘浮云,摧泰山,其失略等矣。
6、杀生嫁娶合理可行
既明轮回之必无,则禽兽可得而杀与用,人可得而嫁娶使令,此理灿然,云何小巧迂谭乎?
三、灵魂辩
1、灵魂常在合理
人死其魂常在,必然之理。必如是然后善恶之报无尽,然后可以劝善而惩恶,顾犹有不觉不力者焉。藉其泯灭,岂不令小人幸免,而君子枉受为善之苦劳乎哉?
2、佛教亦主张灵魂不灭
天主教与佛多有相左,至言灵魂不灭,佛教中亦有之,云何自背其说乎?灵魂必灭,彼往生成佛升天者何物乎?轮回六道,地狱受苦者,又何物乎?
3、赏善罚恶证灵魂不灭
禹汤诸君,其灵魂必不灭,然桀、纣、斯、高、等之殃罚,天主主之,非诸君事也。此理甚长,今未易罄。若言不行罪罚,以证灵魂必灭,则《三笔》所载,某为城隍,某为阎王甚众,若将信之,其灵魂不在乎?其家子孙童仆犯有过失,亦能诲督罚治之乎?此可谓轻于持论矣。
四、转生释疑
1、转生之说多是讹传
某前生为某家子,某转生为某物,佛书与小说书多有之。然而讹传妄证者至众,往往有载入刻中,传播远迩,而历其地询其人乃毫无影响者。是知书传所说,未可信也。
2、魔鬼以之以惑人
万一果有之,则是魔鬼凭依以诳惑人,使从其类。信之是堕其计中,尤不可之大者。
3、转生教之说是佛
且此等传记。皆佛入中国始有之。何汉以前,了无一人知前身事乎?
4、转生之说质疑
佛果以轮回诱人为善去恶,宜使人明知之,云何亿兆之中,仅得一二也?
5、转生之证质疑
载于儒书便为可信,则今小说家,汗牛充栋,尽皆宝事,于理难言矣。
第三节 事天学说
一、《天说》论事天之说
1、中国事天之说全备
《天说》三曰:复次南郊以祀上帝,王制也。曰钦若昊天,曰钦崇天道,曰昭事上帝,曰上帝临汝,二帝三王所以宪天而立极者也。曰知天,曰畏天,曰律天,曰则天,曰富贵在天,曰知我其天,曰天生德于予,曰获罪于天无所祷也,是遵王制。集千圣之大成者,夫子也。曰畏天,曰乐天,曰知天,曰事天,亚夫子而圣者,孟子也。事天之说,何所不足,而俟彼之创为新说耶?
2、愿天主天讨治之
以上所陈,倘谓不然,乞告闻天主,倘予怀妒忌心,立诡异说,故沮坏彼王教,则天主威灵洞照,当使猛烈天神下治之以饬天讨。
二、事天之说辩
1、儒家与佛教的事天之说有别
辩曰:彼说所引南郊祀上帝,与诗书所言钦若昭事等,以为从古帝王,皆事天也。夫释氏而肯言帝王之事天,此吾所甚愿也。引孔孟言知天事天等,以为孔孟教人事天也。夫释氏而肯言孔孟之事天,又吾所甚愿也。何者?至是而天乃大矣,不若向者三千大千之云,至众多卑微矣。虽然,其如背佛何?佛既居大梵天王于弟子列,其忉利天王,不能当周天子之舆台。中国圣贤所事之昊天上帝,则亦忉利天王耳。尧、舜、孔、孟等,岂知有欲界、色界、无色界、诸天乎?若果以佛为主,则尧、舜、孔、孟等,亦所谓舍周天子不事,而事其舆台;周天子所必诛,臣事周天子者所必诛也。今既事佛矣,又盛称诸事天者为宪天立极,为集千圣之大成,为亚圣,则是以周天子为天子可,以周天子之舆台为天子亦可也,世岂有如是两可之理乎?既以为两可,则彼居一天之下,其中心实未尝不以一天主为至尊无上,未尝不以诸帝王圣贤事天、畏天者为当然不易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