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子


  校正:

  (1)“官”,一本作“事”,按作“官”是也。《越语》云:“与范蠡入官于吴,三年,而吴人遣之。”《韩非子饰邪篇》云:“越王句践与吴战而不胜,身臣入官于吴。”《越绝书请籴内传》云:“越王去会稽,入官于吴,三年,吴王归之。”又《外传记地传》云:“女阳亭者,句践入官于吴,夫人从道,产女此亭。”《吴越春秋句践入臣传》云:“客官于吴。”《鹖冠子世兵篇》云:“句践不官,二国不定。”

  (2)一作“块”,并误。

  (3)《御览》四百卅七、四百九十九。《诸子汇函》“畜仁”句下有“畜义而不主义”一句,“畜知”句在“畜勇”句下。

  汤复于汤邱,文王幽于羑里,武王羁于玉门,越王役于会稽,秦穆公败于肴塞。齐桓公遇贼,晋文公出走。故三王资于辱,而五伯得于困也。(1)

  校正:

  (1)《御览》四百八十六。任本“复”作“休”,孙本“役”作“栖”。

  鲍叔为桓公祝曰:“使臣无忘在莒时,管子无忘在鲁时,甯戚无忘车下时。”(1)

  校正:

  (1)《御览》七百卅六,又七百七十三“鲍叔”作“甯戚”,“臣”作“公”,《事类赋》注同,无下“甯”字。任本“鲍叔”作“甯戚”,“使臣”作“愿君”。《管子小称篇》云:“桓公、管仲、鲍叔牙、甯戚四人饮,饮酣,桓公谓鲍叔牙曰:‘阖不起为寡人寿乎?’鲍叔牙奉杯而起曰:‘使公毋忘出如莒时也,使管子毋忘束缚在鲁也,使甯戚毋忘出饭牛车下。’桓公避席再拜曰:‘寡人与二大夫能毋忘夫子之言,则国之社稷必不危矣。’”又见《吕氏春秋直谏篇》、《新序》四。

  为令尹而不喜,退耕而不忧,此孙叔敖之德也。(1)

  校正:

  (1)《文选谢灵运登池上楼诗》注。按各本皆引作《尹子》,宋本作《尸子》。

  孔子至于胜母,暮矣,而不宿;过于盗泉,渴矣,而不饮。恶其名也。(1)

  校正:

  (1)《文选陆士衡猛虎行》注、《水经注》廿五。《史记邹阳传》:“县名胜母,而曾子不入。”集解:“骃案《汉书》云:‘里名胜母也。’”正义、《盐铁论》皆云“里名”。《尸子》及此传云“县名”,未详也。索隐云:“《淮南子》及《盐铁论》云:‘里名胜母,曾子不入,盖以名不顺也。’”《尸子》以为孔子至胜母县,暮而不宿,其说不同。《后汉书钟离意传》:“臣闻孔子忍渴于盗泉之水,曾参回车于胜母之闾,恶其名也。”注云:“《说苑》曰:‘邑名胜母,曾子不入;水名盗泉,仲尼不饮。丑其名也。’《尸子》又载其言。”案,《说苑》在《说丛篇》,《淮南子》在《说山训》,云:“曾子立孝,不过胜母之闾;墨子非乐,不入朝歌之邑。曾子立廉,不饮盗泉,所谓养志者也。”《后汉书列女传》:“乐羊子妻曰:‘妾闻志士不饮盗泉之水。’”注引《论语撰考谶》曰:“水名盗泉,仲尼不漱。”《论衡问孔篇》云:“孔子不饮盗泉之水,曾子不入胜母之间,避恶去污,不以义耻辱名也。”

  曾子每读丧礼,泣下沾襟。(1)

  校正:

  (1)《类聚》廿、卅五,《御览》三百八十七、四百八十八,《文选恨赋》注。孝己一夕五起,视衣之厚薄,枕之高卑,(1)爱其亲也。(2)

  校正:

  (1)一作“下”。

  (2)《书钞》一百廿九、一百卅四,《御览》四百十三、七百七。《文选长笛赋》注首句作“孝己事亲,一夜而五起”。《类聚》廿作“常以一夕五起”,接“曾子”句下,“常以”乃“孝已”之误。《秦策》:“陈轸曰:‘孝己爱其亲,天下皆欲以为子。’”

  鲁人有孝者,三为母北,鲁人称之。彼其斗则害亲,不斗则辱羸矣,不若两降之。(1)

  校正:

  (1)《御览》四百九十六。《韩非子五蠹篇》云:“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仲尼问其故,对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养也。’仲尼以为孝,举而上之。”案此即卞庄子事。《韩诗外传》十及《新序义勇篇》并云“养母”,与《尸子》同。《韩子》以为“养父”,非也。

  韩雉见申羊于鲁,有龙饮于沂,韩雉曰:“吾闻之出,见虎搏之,见龙射之,今弗射,是不得行吾闻也。”遂射之。(1)

  校正:

  (1)《水经注》廿五。《御览》六十三无“得”字。

  荆庄王命养由基射蜻蛉,王曰:“吾欲生得之。”养由基援弓射之,拂左翼焉,王大喜。(1)

  校正:

  (1)《类聚》七十四,“庄”作“襄”,误。《御览》七百四十五,又九百五十,“欲”作“愿”。

  驸马其为荆王使于巴,见担酖者,问之是何以,曰:“所以酖人也”。于是请买之,金不足,又益之车马。已得之,尽注之于江。(1)

  校正:

  (1)《御览》四百十九、《天中记》五十九,“驸马”疑“巫马”之讹。

  公输般为蒙天之阶,阶成,将以攻宋。墨子闻之,赴于楚,行十日十夜,而至于郢。见般,曰:“闻子为阶,将以攻宋,宋何罪之有?无罪而攻之,不可谓仁,胡不已也。”公输般曰:“不可,吾既以言之王矣。”墨子曰:“胡不见我于王。”公输般曰:“诺。”墨子见楚王,曰:“今有人于此,舍其文轩,邻有敝舆,而欲窃之;舍其锦绣,邻有短褐,而欲窃之;舍其梁肉,邻有糟糠,而欲窃之。此为何若人?”王曰:“此为窃疾耳。”(1)墨子曰:“荆之地,方五千里;宋之地,方五百里。此犹文轩之与敝舆也。荆有云梦犀兕、麋鹿盈溢,江汉之鱼鳖、鼋鼍为天下饶,宋所谓无雉兔、鲋鱼者也,犹梁肉之与糟糠也;荆有长松、文梓、楩枏、豫章,宋无长木,此犹锦绣之与短褐也。臣以王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王曰:“善哉,请无攻宋。”(2)

  校正:

  (1)一作“必窃疾矣”。

  (2)《类聚》八十八。《御览》三百廿七、四百六十二、九百五十三,又三百卅六引《墨子》,下注云:“《尸子》又载:般为蒙天之阶,阶成,将以攻宋。墨子请献十金,般曰:‘吾义固不杀人。’墨子再拜。”《墨子公输盘篇》载此事较详,“盘”即“般”也,《宋策》文与此略同。《诸子汇函》录入《尸子》,并袭用鲍彪注,题其篇曰“止楚师”,孙本亦误收之。

  齐有田果者,命狗曰富,命子为乐。将欲祭也,狗入室,果呼之曰:“富出!”巫曰:“不祥也!”家果大祸,长子死,哭曰:“乐乎!”而不似悲也。(1)

  校正:

  (1)《御览》七百卅五。《类聚》卅八及《御览》九百五并作“齐有贫者,命其狗为富,命其子为乐。方将祭,狗入于室,叱之曰:‘富出!’祝曰:‘不祥!’家果有祸,长子死,哭之曰:‘乐乎!’而不自悲也。”刘子《新论鄙名篇》全采此文,亦云:“昔有贫人。”《汉书古今人表》中下有“田果”,其鄙不应至此,当别是一人。

  宋人有公敛皮者,适市,反呼曰:“公敛皮!”屠者遽收其皮。(1)

  校正:

  (1)《御览》八百廿八。

  夷逸者,夷诡诸之裔。或劝其仕,曰:“吾譬则牛也,宁服轭以耕于野,不忍被绣入庙而为牲。”(1)

  校正:

  (1)《广博物志》四十七。任本“其”作“之”。按《庄子列御寇篇》云:“或聘于庄子,庄子应其使曰:‘子见夫牲牛乎?衣以文绣,食以刍菽。及其牵而入于太庙,虽欲为孤犊,其可得乎。’”事与此同。

  楚狂接舆,耕于方城。(1)

  校正:

  (1)《水经注》卅一、《御览》四十三。

  隐者西乡曹。(1)

  校正:

  (1)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辨证》四、《通志氏族略》三、《后纪》十注。

  曼邱氏。(1)

  校正:

  (1)《元和姓纂》九。

  北门子。(1)

  校正:

  (1)《姓纂》十、《通志氏族略》三。

  孔子曰:“诎寸而信尺,小枉而大直,吾为之也。”(1)

  校正:

  (1)《御览》八百卅。孙本“为之”作“弗为”,误。《文子上义篇》:“老子曰:‘屈寸而伸尺,小枉而大直,圣人为之。’又曰:‘屈者,所以求伸也;枉者,所以求直也。屈寸伸尺,小枉大直,君子为之。’”《淮南子氾论训》云:“誳寸而伸尺,圣人为之;小枉而大直,君子行之。”《泰族训》云:“夫圣人之屈者,以求伸也;枉者,以求直也。故虽出邪辟之道,行幽味之涂,将欲以直大道,成大功。”《孟子滕文公篇》:“陈代引《志》曰:‘枉尺而直寻,宜若可为也。’”《说苑说丛》云:“直而不能枉,不可与大任。”

  圣人权福则取重,权祸则取轻。(1)

  校正:

  (1)《文选》《运命论》注、《五等论》注。《国语》:“范文子曰:‘择福莫若重,择祸莫若轻。’”

  君子量才而受爵,量功而受禄。(1)

  校正:

  (1)《文选求自试表》注。

  能官者必称事。(1)

  校正:

  (1)《文选王元长曲水诗序》注。

  守道固穷,则轻王公。(1)

  校正:

  (1)《文选谢灵运登石门诗》注。《荀子修身篇》云:“志意修,则骄富贵矣;道义重,则轻王公矣。”

  卑墙来盗。荣辱由中出,敬侮由外生。(1)

  校正:

  (1)《意林》。

  言美则响美,言恶则响恶;身长则影长,身短则影短。名者,响也;行者,影也。是故慎而言,将有和之;慎而行,将有随之。(1)

  校正:

  (1)《类聚》十九,《御览》三百九十四、百卅。《列子说符篇》载《关尹子》,语与此同。

  夫龙门,鱼之难也;太行,牛之难也;以德报怨,人之难也。(1)

  校正:

  (1)《类聚》七。《御览》四十,又八百九十九,末句作“行之难者也。”

  厚积不登,高台不处,高室多阳,大室多阴,故皆不居。(1)

  校正:

  (1)《御览》一百七十四。《吕氏春秋重已篇》云:“室大则多阴,台高则多阳。多阴则蹶,多阳则痿,此阴阳不适之患也。是故先王不处大室,不为高台。”《春秋繁露循天之道篇》云:“高台多阳,广室多阴,远天地之和也,故人弗为。”

  天神曰灵,地神曰祗,人神曰鬼。鬼者,归也,故古者谓死人为归人。(1)

  校正:

  (1)《尔雅释训》注、《五行大义》三。唐沙门湛然《止观辅行传宏决》二之二“谓”作“名”。《列子天瑞篇》云:“鬼,归也,归其真宅。”又云:“古者谓死人为归人。”

  老莱子曰:“人生于天地之间,寄也。寄者,固归也。”(1)

  校正:

  (1)《文选》《魏文帝善哉行》、《陆士衡豫章行》、《古诗十九首》、《归去来辞》注,又《陆士衡吊魏武帝文》注,“固”作“同”,误。

  其生也存,其死也亡。(1)

  校正:

  (1)《文选》《卢子谅赠刘琨诗》、《陆士衡门有车马客行》注。

  人生也,亦少矣;而岁往之,亦速矣。(1)

  校正:

  (1)《文选古诗十九首》注。

  先王之祠礼也,天子祭四极,诸侯祭山川,大夫祭五祀,士祭其亲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