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章算术


  〔淳风等按:分母不可开者,本一母也。又以母再乘之,令合三母。既开之后,一母犹存,故令一母而一,得全面也。

  按:“开立方”知,立方适等,求其一面之数。“借一算,步之,超二等”者,但立方求积,方再自乘,就积开之,故超二等,言千之面十,言百万之面百。

  “议所得,以再乘所借算为法,而以除”知,求为方幂,以议命之而除,则立方等也。“除已,三之为定法”,为积未尽,当复更除,故豫张三面已定方幂为定法。“复除,折而下”知,三面方幂皆已有自乘之数,须得折、议定其厚薄。据开平方,百之面十,其开立方,即千之面十。而定法已有成方之幂,故复除之者,当以千为百,折下一等。“以三乘所得数,置中行”者,设三廉之定长。“复借一算,置下行”者,欲以为隅方,立方等未有数,且置一算定其位也。“步之,中超一,下超二”者,上方法长自乘而一折,中廉法但有长,故降一等,下隅法无面长,故又降一等。“复置议,以一乘中”者,为三廉备幂。“再乘下”,当令隅自乘为方幂。“皆副以加定法,以定法除者,三面、三廉、一隅皆已有幂,以上议命之而除,去三幂之厚。“除已,倍下、并中,从定法”者,三廉各当以两面之幂连于两方之面,一隅连于三廉之端,以待复除。其开之不尽者,折下如前,开方,即合所问。“有分者,通分内子开之。讫,开其母以报除”,“可开者,并通之积,先合三母;既开之后,一母尚存,故开分母”者,“求一母为法,以报除。”“若母不可开者,又以母再乘定实,乃开之。讫,令如母而一”,分母不可开者,本一母,又以母再乘,令合三母,既开之后,亦一母尚存。故令如母而一,得全面也。〕

  今有积四千五百尺。

  〔亦谓立方之尺也。〕

  问为立圆径几何?答曰:二十尺。

  〔依密率,立圆径二十尺,计积四千一百九十尺二十一分尺之一十。〕

  又有积一万六千四百四十八亿六千六百四十三万七千五百尺。问为立圆径几何?答曰:一万四千三百尺。

  〔依密率,为径一万四千六百四十三尺四分尺之三。〕

  开立圆术曰:置积尺数,以十六乘之,九而一,所得,开立方除之,即立圆径。

  〔立圆,即丸也。为术者,盖依周三径一之率。令圆幂居方幂四分之三,圆囷居立方亦四分之三。更令圆囷为方率十二,为丸率九,丸居圆囷又四分之三也。

  置四分自乘得十六,三分自乘得九,故丸居立方十六分之九也。故以十六乘积,九而一,得立方之积。丸径与立方等,故开立方而除,得径也。然此意非也。何以验之?取立方棋八枚,皆令立方一寸,积之为立方二寸。规之为圆囷,径二寸,高二寸。又复横因之,则其形有似牟合方盖矣。八棋皆似阳马,圆然也。按:合盖者,方率也,丸居其中,即圆率也。推此言之,谓夫圆囷为方率,岂不阙哉?以周三径一为圆率,则圆幂伤少;令圆囷为方率,则丸积伤多,互相通补,是以九与十六之率偶与实相近,而丸犹伤多耳。观立方之内,合盖之外,虽衰杀有渐,而多少不掩。判合总结,方圆相缠,浓纤诡互,不可等正。欲陋形措意,惧失正理。敢不阙疑,以俟能言者。

  黄金方寸,重十六两;金丸径寸,重九两,率生于此,未曾验也。《周官考工记》:“朅氏为量,改煎金锡则不耗,不耗然后权之,权之然后准之,准之然后量之。”言炼金使极精,而后分之则可以为率也。令丸径自乘,三而一,开方除之,即丸中之立方也。假令丸中立方五尺,五尺为句,句自乘幂二十五尺。

  倍之得五十尺,以为弦幂,谓平面方五尺之弦也。以此弦为股,亦以五尺为句,并句股幂得七十五尺,是为大弦幂。开方除之,则大弦可知也。大弦则中立方之长邪,邪即丸径。故中立方自乘之幂于丸径自乘之幂,三分之一也。今大弦还乘其幂,即丸外立方之积也。大弦幂开之不尽,令其幂七十五再自乘之,为面,命得外立方积,四十二万一千八百七十五尺之面。又令中立方五尺自乘,又以方乘之,得积一百二十五尺,一百二十五尺自乘,为面,命得积,一万五千六百二十五尺之面。皆以六百二十五约之,外立方积,六百七十五尺之面,中立方积,二十五尺之面也。

  张衡算又谓立方为质,立圆为浑。衡言质之与中外之浑:六百七十五尺之面,开方除之,不足一,谓外浑积二十六也;内浑,二十五之面,谓积五尺也。今徽令质言中浑,浑又言质,则二质相与之率犹衡二浑相与之率也。衡盖亦先二质之率推以言浑之率也。衡又言:“质,六十四之面;浑,二十五之面。”质复言浑,谓居质八分之五也。又云:方,八之面;圆,五之面。”圆浑相推,知其复以圆囷为方率,浑为圆率也,失之远矣。衡说之自然欲协其阴阳奇偶之说而不顾疏密矣。虽有文辞,斯乱道破义,病也。置外质积二十六,以九乘之,十六而一,得积十四尺八分尺之五,即质中之浑也。以分母乘全内子,得一百一十七。又置内质积五,以分母乘之,得四十,是谓质居浑一百一十七分之四十,而浑率犹为伤多也。假令方二尺,方四面,并得八尺也,谓之方周。其中令圆径与方等,亦二尺也。圆半径以乘圆周之半,即圆幂也。半方以乘方周之半,即方幂也。然则方周知,方幂之率也;圆周知,圆幂之率也。按:如衡术,方周率八之面,圆周率五之面也。令方周六十四尺之面,圆周四十尺之面也。又令径二尺自乘,得径四尺之面,是为圆周率十之面,而径率一之面也。衡亦以周三径一之率为非,是故更著此法,然增周太多,过其实矣。

  淳风等按:祖暅之谓刘徽、张衡二人皆以圆囷为方率,丸为圆率,乃设新法。祖暅之开立圆术曰:“以二乘积,开立方除之,即立圆径。其意何也?取立方棋一枚,令立枢于左后之下隅,从规去其右上之廉;又合而衡规之,去其前上之廉。于是立方之棋分而为四,规内棋一,谓之内棋;规外棋三,谓之外棋。

  规更合四棋,复横断之。以句股言之,令余高为句,内棋断上方为股,本方之数,其弦也。句股之法:以句幂减弦幂,则余为股幂。若令余高自乘,减本方之幂,余即内棋断上方之幂也。本方之幂即此四棋之断上幂。然则余高自乘,即外三棋之断上幂矣。不问高卑,势皆然也。然固有所归同而途殊者尔。而乃控远以演类,借况以析微。按:阳马方高数参等者,倒而立之,横截去上,则高自乘与断上幂数亦等焉。夫叠棋成立积,缘幂势既同,则积不容异。由此观之,规之外三棋旁蹙为一,即一阳马也。三分立方,则阳马居一,内棋居二可知矣。合八小方成一大方,合八内棋成一合盖。内棋居小方三分之二,则合盖居立方亦三分之二,较然验矣。置三分之二,以圆幂率三乘之,如方幂率四而一,约而定之,以为丸率。

  故曰丸居立方二分之一也。”等数既密,心亦昭晢。张衡放旧,贻哂于后,刘徽循故,未暇校新。夫岂难哉,抑未之思也。依密率,此立圆积,本以圆径再自乘,十一乘之,二十一而一,得此积。今欲求其本积,故以二十一乘之,十一而一。

  凡物再自乘,开立方除之,复其本数。故立方除之,即丸径也。〕

  卷五

  ○商功(以御功程积实)

  今有穿地,积一万尺。问为坚、壤各几何?答曰:为坚七千五百尺;为壤一万二千五百尺。

  术曰:穿地四为壤五,〔壤谓息土。〕

  为坚三,〔坚谓筑土。〕

  为墟四。

  〔墟谓穿坑。此皆其常率。〕

  以穿地求壤,五之;求坚,三之;皆四而一。

  〔今有术也。〕

  以壤求穿,四之;求坚,三之;皆五而一。以坚求穿,四之;求壤,五之;皆三而一。

  〔淳风等按:此术并今有之义也。重张穿地积一万尺,为所有数,坚率三、壤率五各为所求率,穿率四为所有率,而今有之,即得。〕

  城、垣、堤、沟、堑、渠皆同术。

  术曰:并上下广而半之,〔损广补狭。〕

  以高若深乘之,又以袤乘之,即积尺。

  〔按:此术“并上下广而半之”者,以盈补虚,得中平之广。“以高若深乘之”,得一头之立幂。“又以袤乘之”者,得立实之积,故为积尺。〕

  今有穿地,袤一丈六尺,深一丈,上广六尺,为垣积五百七十六尺。问穿地下广几何?答曰:三尺五分尺之三。

  术曰:置垣积尺,四之为实。

  〔穿地四,为坚三。垣,坚也。以坚求穿地,当四之,三而一也。〕

  以深、袤相乘,〔为深、袤之立实也。〕

  又三之,为法。

  〔以深、袤乘之立实除垣积,即坑广。又三之者,与坚率并除之。〕

  所得,倍之。

  〔为坑有两广,先并而半之,即为广狭之中平。今先得其中平,故又倍之知,两广全也。〕

  减上广,余即下广。

  〔按:此术穿地四,为坚三。垣即坚也。今以坚求穿地,当四乘之,三而一。

  深、袤相乘者,为深袤立幂。以深袤立幂除积,即坑广。又三之,为法,与坚率并除。所得,倍之者,为坑有两广,先并而半之,为中平之广。今此得中平之广,故倍之还为两广并。故减上广,余即下广也。〕

  今有城下广四丈,上广二丈,高五丈,袤一百二十六丈五尺。问积几何?答曰:一百八十九万七千五百尺:今有垣下广三尺,上广二尺,高一丈二尺,袤二十二丈五尺八寸。问积几何?答曰:六千七百七十四尺。

  今有堤下广二丈,上广八尺,高四尺,袤一十二丈七尺。问积几何?答曰:七千一百一十二尺。

  冬程人功四百四十四尺,问用徒几何?答曰:一十六人二百一十一分人之二。

  术曰:以积尺为实,程功尺数为法,实如法而一,即用徒人数。

  今有沟,上广一丈五尺,下广一丈,深五尺,袤七丈。问积几何?答曰:四千三百七十五尺。

  春程人功七百六十六尺,并出土功五分之一,定功六百一十二尺五分尺之四。

  问用徒几何?答曰:七人三千六十四分人之四百二十七。

  术曰:置本人功,去其五分之一,余为法。

  〔“去其五分之一”者,谓以四乘,五除也。〕

  以沟积尺为实,实如法而一,得用徒人数。

  〔按:此术“置本人功,去其五分之一”者,谓以四乘之,五而一,除去出土之功,取其定功。乃通分内子以为法。以分母乘沟积尺为实者,法里有分,实里通之,故实如法而一,即用徒人数。此以一人之积尺除其众尺,故用徒人数。

  不尽者,等数约之而命分也。〕

  今有堑,上广一丈六尺三寸,下广一丈,深六尺三寸,袤一十三丈二尺一寸。

  问积几何?答曰:一万九百四十三尺八寸。

  〔八寸者,谓穿地方尺,深八寸。此积余有方尺中二分四厘五毫,弃之。文欲从易,非其常定也。〕

  夏程人功八百七十一尺,并出土功五分之一,沙砾水石之功作太半,定功二百三十二尺一十五分尺之四。问用徒几何?答曰:四十七人三千四百八十四分人之四百九。

  术曰:置本人功,去其出土功五分之一,又去沙砾水石之功太半,余为法。

  以堑积尺为实。实如法而一,即用徒人数。

  〔按:此术“置本人功,去其出土功五分之一”者,谓以四乘,五除。“又去沙砾水石作太半”者,一乘,三除,存其少半,取其定功。乃通分内子以为法。

  以分母乘堑积尺为实者,为法里有分,实里通之,故实如法而一,即用徒人数。

  不尽者,等数约之而命分也。〕

  今有穿渠,上广一丈八尺,下广三尺六寸,深一丈八尺,袤五万一千八百二十四尺。问积几何?答曰:一千七万四千五百八十五尺六寸。

  秋程人功三百尺,问用徒几何?答曰:三万三千五百八十二人,功内少一十四尺四寸。

  一千人先到,问当受袤几何?答曰:一百五十四丈三尺二寸八十一分寸之八。

  术曰:以一人功尺数乘先到人数为实。

  〔以一千人一日功为实。立实为功。〕

  并渠上下广而半之,以深乘之,为法。

  〔以渠广深之立实为法。〕

  实如法得袤尺。

  今有方堡壔,〔堡者,堡城也;壔,音丁老反,又音纛,谓以土拥木也。〕

  方一丈六尺,高一丈五尺。问积几何?答曰:三千八百四十尺。

  术曰:方自乘,以高乘之,即积尺。

  今有圆堡瑽,周四丈八尺,高一丈一尺。问积几何?答曰:二千一百一十二尺。

  〔于徽术,当积二千一十七尺一百五十七分尺之一百三十一。

  淳风等按:依密率,积二千一十六尺。〕

  术曰:周自相乘,以高乘之,十二而一。

  〔此章诸术亦以周三径一为率,皆非也。于徽术当以周自乘,以高乘之,又以二十五乘之,三百一十四而一。此之圆幂亦如圆田之幂也。求幂亦如圆田,而以高乘幂也。

  淳风等按:依密率,以七乘之,八十八而一。〕

  今有方亭,下方五丈,上方四丈,高五丈。问积几何?答曰:一十万一千六百六十六尺太半尺。

  术曰:上下方相乘,又各自乘,并之,以高乘之,三而一。

  〔此章有堑堵、阳马,皆合而成立方。盖说算者乃立棋三品,以效高深之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