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学纪闻

  
  善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有恒者斯可矣。善人,周公所谓吉士也。有恒,周公所谓常人也。
  
  微生高,《汉?古今人表》作“尾生高”。盖即《庄子》所谓尾生。东方朔曰:“信若尾生。”然尾生之信,非信也。
  
  郑校周之本,以齐古读正,凡五十事。《释文》。
  
  陈自明以“子见南子”为“南蒯”。以《传》考之,昭公十二年,南蒯叛,孔子年方二十有二,子路少孔子九岁,年方十三。其说凿而不通矣。
  
  圣人毋必,而《乡党》言“必”者十有五,记必为之事也。其传《易》曰:“积善之家,必有馀庆;积不善之家,必有馀殃。”“阴疑于阳必战。”“小人勿用,必乱邦也。”著必然之理也。
  
  孔门受道,唯颜、曾、子贡。太史公称子贡一出,存鲁,乱齐,破吴,强晋,伯越,是以战国说客视子贡也。又列于《货殖传》,以《论语》一言,而断其终身可乎?子贡闻一以贯之之传,与曾子同。《货殖》何足以疵之?
  
  过则勿惮改;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勿欺也。皆断以“勿”,盖去恶不力,则为善不勇。
  
  孔门独颜子为好学,所问曰“为仁”、曰“为邦”,成己成物,体用本末备矣。
  
  “唐棣”与“常棣”不同。致堂谓:“偏其反而”,即《诗?常棣篇》,孔子删而不取。恐误。
  
  阙党之童,游圣门者也,夫子抑其躁,是以知心之易放。互乡之童,难与言者也,夫子与其进,是以知习之可移。
  
  孝经
  
  《孝经序》六家异同,今考《经典序录》,有孔、郑、王、刘、韦五家,而无虞翻注。有虞槃佑,东晋处士也。
  
  致堂谓:《孝经》非曾子所自为也。曾子问孝于仲尼,退而与门弟子言之,门弟子类而成书。晁子止谓:何休称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则孔子自著也。今首章云“仲尼居”,则非孔子所著矣,当是曾子弟子所为书。冯氏曰:“子思作《中庸》,追述其祖之语,乃称字。是书当成于子思之手。”
  
  《古文孝经》,《汉志》、《书序》谓出孔壁,而许冲《上其父说文》曰:“孝昭帝时,鲁国三老所献。”其说不同。
  
  当不义,则子不可不争于父。《孟子》云:“父子之间,不责善。”荆公谓:当不义则争之,非责善也。晁子止《读书志》,乃谓介甫阿其所好。盖子止守景迂之学,以《孟子》为疑,非笃论也。朱文公于《孟子集注》,取荆公之说。
  
  是何言与,司马公解云:“言之不通也。”范太史《说》误以“言之不通也”五字为经文。古今文皆无。《朱文公集》所载《刊误》,亦无之。近世所传《刊误》,以五字入经文,非也。
  
  《孝经郑氏注》陆德明云:“与康成注《五经》不同。”今按:康成有六天之说,而《孝经注》云:“上帝,天之别名。”故陆澄谓不与注书相类。
  
  《荀子》述孔子之言曰:“昔万乘之国,有争臣四人,则封疆不削;千乘之国,有争臣三人,则社稷不危;百乘之国,有争臣二人,则宗庙不辍。父有争子,不行无礼;士有争友,不为不义。”与《孝经》稍异。
  
  彭忠肃公以致敬、致乐、致忧、致哀、致严,裒集格言为《五致录》。司马公《家范》亦以五致类事,忠肃之书本于此。
  
  《国史志》云:“《孝经》孔安国传,古二十二章,有《闺门篇》,为世所疑。《郑氏注》,今十八章。相承言康成作《郑志目录》不载。通儒皆验其非。开元中,孝明纂诸说,自注,以夺二家。然尚不知郑氏之为小同。”
  
  王去非云:“学者学乎孝,教者教乎孝,故皆从孝字。”慈湖、蒙斋谓古“孝”字,只是“学”字。愚按:《古文韵》“学”字,古《老子》作“孝”。“教”字,郭昭卿《字指》作孝。
  
  “不敢毁伤”至“不敢失于臣妾”,言“不敢”者九。《管子》曰:“贤者行于不敢而立于不能。”《诗》于《文王》、《仲山甫》,皆曰:“小心翼翼。”
  
  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孝经纬》之言也。见东汉《韦彪传》注。
  
  刘盛不好读书,唯读《孝经》、《论语》,曰:“诵此能行足矣,安用多诵而不行乎?”苏绰《戒子威》云:“读《孝经》一卷,足以立身治国,何用多为?”愚谓:梁元帝之万卷,不如盛、绰之一言。学不知要,犹不学也。
  
  范太史《孝经说》曰:“能事亲则能事神。”真文忠公《劝孝文》曰:“侍郎王公盖梅溪也。见人礼塔,呼而告之曰:‘汝有在家佛,何不供养?’”盖谓人能奉亲,即是奉佛。
  
  严父莫大于配天。神宗圣训云:“周公宗祀乃在成王之世。成王以文王为祖,则明堂非以考配明矣。”自唐代宗用杜鸿渐等议,明堂以考肃宗配上帝。一时误礼非祀,无丰昵之义。
  
  孝子之事亲终矣。此言丧祭之终,而孝子之心,昊天罔极,未为孝之终也。曾子战兢知免,而易箦得正,犹在其后,信乎终之之难也。
  
  卷八 孟子
  
  《孟子集注序说》引《史记列传》以为《孟子》之书,孟子自作。《韩子》曰:“轲之书,非自著。”谓《史记》近是。而《滕文公》首章“道性善”,注则曰:“门人不能尽记其词。”又第四章“决汝汉”,注曰:“记者之误。”吴伯丰以问朱文公,文公答曰:“前说是,后两处失之。熟读七篇,观其笔势,如鎔铸而成,非缀缉所就也。”
  
  赵氏《孟子章指》引《论语》曰:“力行近仁。”误以《中庸》为《论语》。无垢《孝经解》,误以“临深履薄”为卫武公之诗。致堂《无逸传》误以“不解于位”为《泂酌》。吴才老《书裨传?臣辩》误以晋侯重耳为申生。诚斋《易传后序》误以韩宣子为季札。
  
  《文选》陈孔璋《为曹洪书》云:“有子胜斐然之志。”注引《墨子》曰:“二三子复于子墨子曰:‘告子胜仁。’子墨子曰:‘未必然也。告子为仁,犹跂以为长,偃以为广,不可久也。’”胜盖告子之名,岂即《孟子》所谓告子欤?
  
  《文选注》引《孟子》曰:“墨子兼爱,摩顶致于踵。”赵岐曰:“致,至也。今本作放踵。”注无“致,至也”三字。
  
  《元和郡县志》:齐雪宫故趾,在青州临淄县东北六里。《晏子春秋》所谓“齐侯见晏子于雪宫”。
  
  《孟子》:以齐王,由反手也。赵岐注:谓讥管、晏不勉其君以王业。文王望道而未之见,注:谓殷录未尽,尚有贤臣道未得至。王无咎非之曰:“岐名通《孟子》,而实汩之。”
  
  琴张,注:谓子张善鼓琴。盖未知《左传》有琴张。
  
  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注云:“四事,禹、汤、文、武所行事也。”而伏生《大传》云:“周公兼思三王之道,以施于春秋冬夏。”其说陋矣。
  
  滕定公、文公,按赵氏注:《古纪世本》滕国有考公麇、元公弘,即定公、文公也。《世本》今无传,此可备参考。
  
  《志》曰:“丧祭从先祖。”注:引《周礼》小史掌邦国之志。愚谓:邦国之志,若“周志”、“史佚之志”、“郑书”、“楚书”、“秦记”之类。
  
  《孟子疏》谓:齐王悦南郭先生吹竽,喜邹忌鼓琴,安知与众乐乐?愚考之《史记》,驺忌以鼓琴见齐威王,非宣王也。唯南郭处士吹竽,乃宣王时。见《韩非?内储说》。
  
  《说苑》:景差相郑,郑人有冬涉水者,出而胫寒。后景差过之,下陪乘而载之,覆以上衽。叔向闻之曰:“景子为人国相,岂不固哉?吾闻良吏居之三月而沟渠修,十月而津梁成。六畜且不濡足,而况人乎?”此即《孟子》所言子产以乘舆济人之事也。叔向之时,郑无景差,当以《孟子》为正。
  
  曾西,注:以为曾子之孙,《集注》因之。《经典序录》:曾申,字子西,曾参之子。子夏以《诗》传曾申,左丘明作《传》以授曾申。曾西之学,于此可考。楚斗宜申、公子申,皆字子西,则曾西之为曾申无疑。
  
  郅恽曰:“孟轲以强其君之所不能为忠,量其君之所不能为贼。”与今《孟子》语小异。
  
  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愚按:《书大传》云:“岁事既毕,馀子皆入学。十五入小学,十八入大学。距冬至四十五日,始出学,傅农事。上老平明坐于右塾,庶老坐于左塾,馀子毕出,然后归。夕亦如之。馀子皆入,父之齿随行,兄之齿雁行。朋友不相逾。轻任并重任分,颁白不提挈。出入皆如之。此之谓造士。”《汉书?食货志》云:“春将出民,里胥平旦坐于右塾,邻长坐于左塾。云云。入者必持薪樵,轻重相分,班白不提挈。”孝悌之义,当以是观之。
  
  弃礼捐耻,秦所以败;耻尚失所,晋所以替。耻之于人大矣。
  
  陈蕃谏校猎曰:“齐景公欲观于海,放乎琅邪。晏子为陈百姓恶闻旌旗舆马之音,举首嚬眉之感,景公为之不行。”此以《孟子》二章为一事。
  
  梁惠王西丧地于秦七百里,潏水李氏曰:“初北地郡属魏,后尽为秦并。丧于秦,不止七百里也。”
  
  《法言?修身篇》引《孟子》曰:“夫有意而不至者有矣,未有无意而至者也。”今《孟子》无此语,其在《外书》欤?
  
  周子静端朝。为学官。小司成袭盖卿以“守气不如守约”命题,子静曰:“‘气’不与‘约’字对,两‘守’字著略点,晦翁注甚明,岂可破句读《孟子》?”
  
  《尸子》引孔子曰:“诵诗读书,与古人居。”《金楼子》曰:“曾生谓:诵诗读书,与古人居;读书诵诗,与古人期。”《孟子》: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斯言亦有所本。
  
  命不可委,故孟子言立命,心不可委;故南轩以陶渊明委心之言为非。
  
  仁曰仁术,儒曰儒术,术即道也。申不害以术治韩,晁错言术数,公孙弘谓智者术之原,君子始恶乎术矣。故学者当择术。
  
  致堂曰:“杨朱与老聃同时,墨翟又在前,宗师大禹,而晏婴学之。以为杨、墨出于师商,考之不详甚矣。”朱文公曰:“庄周之学,出于老氏。韩子始谓子夏之后有田子方,子方之后流而为庄周。以其书之称子方者考之,则子方之学子夏,周之学子方者,皆不可见。”愚谓:观此二说,则异端之学,非孔门弟子传流之差也。
  
  庄子曰:“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又曰:“将处夫材与不材之间。”此子莫之执中也。
  
  杨之学似老,墨之学似佛。杨朱书,唯见于《列子》。
  
  董仲舒云:“以仁治人,以义治我。”刘原父云:“仁字从人,义字从我,岂造文之意邪?”愚谓:告子仁内义外之说,孟子非之。若以人我分仁义,是仁外义内,其流为兼爱为我矣。
  
  《孟子》引费惠公之言,谓小国之君也。春秋时,费为鲁季氏之邑。《史记?楚世家》有邹、费、郯、邳,盖战国时以邑为国,意者鲁季氏之僭欤?
  
  仁,人心也。求其放心,此孟子直指本心处。但禅学有体无用。
  
  曹交,注:谓曹君之弟。按《左传》哀公八年,宋灭曹。至孟子时,曹亡久矣。曹交,盖以国为氏者。
  
  老泉《三子知圣人汙论》,误以“汙”字为句。赵岐谓:孟子知其言大过,故贬谓之汙下。亦非孟子之意。
  
  《史记?六国表注》:皇甫谧曰:“《孟子》称禹生石纽,西夷人也。”今无此语。
  
  孟子字未闻。《孔丛子》云:“子车。”注:一作子居。居贫坎轲,故名轲,字子居。亦称字子舆。疑皆傅会。《圣证论》云:“子思书《孔丛子》,有孟子居,即是轲也。”《傅子》云:“孟子舆。”
  
  《孟子正义》云:“唐林谨思《续孟子》书二卷,谓《孟子》七篇非轲自著,乃弟子共记其言。”与韩文公之说同。
  
  《正义序》云:“孙奭,《崇文总目》、《馆阁书目》、《读书志》皆无之。”朱文公谓:邵武士人作。不解名物制度,其书不似疏。
  
  《吕氏春秋》:舜行德三年,而三苗服。孔子闻之曰:“通乎德之情,则孟门、太行不为险矣。”故曰:“德之速,疾乎以邮传命。”此可以证《孟子》引孔子之言。
  
  墨之治丧以薄。《宋书?礼志》引《尸子》:禹治水,为丧法曰:“桐棺三寸,制丧三日。”盖墨家托于禹也。
  
  好乐,好勇,好货色,齐宣王所以不能用孟子也;文帝好清静,故不能用贾谊;武帝好纷更,故不能用汲黯。
  
  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光武封一卓茂,而节义之俗成;太宗诛一德儒,而谏争之门辟。信乎,如风之偃草也。
  
  不仁而得天下,未之有也。秦皇以不仁得之矣,二世而失,犹不得也。
  
  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克享天心,故汤曰“天吏”,尹曰“天民”。
  
  孟子学伊尹者也。“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是亦圣之任。
  
  仁在乎熟之而已矣。子路,未熟之五谷;管仲,已熟之荑稗;杨、墨,五谷之螟螣。
  
  照乘之珠,和氏之璧,战国之君以为宝,故曰诸侯之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