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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讳举例
第四十二避讳改前代地名而遗却本名例
《元和郡县志》卅二:“金水县,本汉广汉郡之新都县地。东晋义熙末,立金泉戍。后魏平蜀,置金泉县,隶金泉郡。隋开皇三年罢郡,以县属益州。武德元年,以避神尧讳,改为金水县,属简州。”按本由金渊县改为金水县,若本为金泉县,则何必改。今欲叙述改金渊为金水之由,乃先将渊字改为泉字,遂遗却本名矣。
《新五代史职方考》:“惠,南汉。
”按南汉析循州置祯州。宋天禧五年,避仁宗讳,始改祯州为惠州。今《新五代史》著惠不著祯,失纪实之体矣。惠为宋名,南汉时有祯无惠,今因避宋讳故,以宋时州名名南汉州,中间脱去南汉祯州历史五十余年,考地理沿革者,于何征之!且有惠无循,亦为脱漏。又潮州之程乡县,南汉尝立为敬州,此考亦应列入,乃并失之,皆因避讳故耳。
《宋史地理志》六:“梅州,本潮州程乡县,南汉置恭州,开宝四年改。”
据《九域志》九:“梅州伪汉敬州。”宋初削平群雄,州县皆仍故名,此敬州亦以犯讳改,若本恭州,则无庸改矣。《史志》作恭,乃当时史臣回避,后竟失于改正。王象之《舆地纪胜》一○二云:“伪汉刘氏割潮州之程乡县置敬州,皇朝以敬州犯翼祖讳,改名梅州。”此为得之。
又《宋史地理志》一:“滑州,太平兴国初,改武成军节度。”按本由义成军节度,避太宗讳改为武成。今《志》不书义成军,是直由滑州改也。此亦因避讳而脱漏义成一段历史。
又《宋史地理志》二:“中山府,太平兴国初,改定武军节度。”按本由义武军节度,避太宗讳改为定武。今《志》不书本义武军,似直由中山府改也,亦脱漏。
又《宋史地理志》三:“陕州大都督府,太平兴国初,改保平军。”按本由保义军节度,避太宗讳,改为保平。今《志》不书本保义军,似直由陕州大都督府改也,亦脱漏。
《册府元龟帝王部名讳门》:“唐穆宗讳【同于真宗】初名宥,元和七年,立为皇太子,始更之。十五年即位,改尝岳为镇岳,尝州为镇州,定州尝阳县为曲阳县,尝王房子孙为泜王房。”按《册府》成于宋人,同于真宗者,讳恒也。因是之故,恒岳、恒州、恒阳、恒王房,恒字均写为常。《册府》刻于明末,避明光宗讳常洛,又改常为尝。此本欲叙述唐人避讳改地名,乃先避宋讳,
又避明讳,而后避唐讳。甚矣古书之难读也!
卷五避讳学应注意之事项
第四十三避嫌名例
《曲礼》:“礼不讳嫌名。”郑注:“嫌名,谓音声相近,若禹与雨,丘与区也。”陆氏《释文》十一谓:“汉和帝名肇,不改京兆郡;魏武帝名操,陈思王诗云‘脩阪造云日’,是不讳嫌名。”
嫌名之讳,起于汉以后。《三国吴志》二:“赤乌五年,立子和为太子,改禾兴为嘉兴。”此讳嫌名之始也。然《吴志》三:“永安五年,立子为太子。”裴注引《吴录》载休诏:“为四男作名字,音湾,音觥,壾音莽,音褒。”则吴时仍不讳嫌名。果讳嫌名,则壾之字虽易避,而湾觥莽褒之音仍难避也。今既制新字,以为易避,则其不讳嫌名可知。
然讳嫌名之俗,实起于三国。《晋书羊祜传》:“祜卒,荆州人为祜讳名,屋室皆以门为称,改户曹为辞曹。”嫌名之讳,遂浸成风俗。其后晋简文帝名昱,改育阳县为云阳。桓温父名彝,改平夷郡曰平蛮,夫夷县曰扶县,夷道县曰西道。后魏道武帝名珪,改上邽县曰上封。皆避嫌名实例也。
至北齐《颜氏家训风操篇》有曰:“凡文与正讳相犯,当自可避,其有同音异字,不可悉然。吕尚之儿,如不为上,赵壹之子,倘不作一,便是下笔即妨,是书皆触。”
据此则当时嫌名之讳,渐趋繁数,故隋文帝父名忠,兼避中,唐高祖父名昞。兼避丙。韩愈《讳辨》,专辨嫌名,而谓:“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饥。”不知《南史沈约传》,称约先世浒为仲高,即讳虎之嫌名浒。贞观廿三年,改兴势县为兴道,即讳世之嫌名势。《南史》十三《刘秉传》,称彦节而不名,即讳昞之嫌名秉。德宗《九日赐曲江宴》诗“时此万枢暇”,即讳基之嫌名机也。
然因愈之言,足证唐时嫌名之讳,尚未垂为定制。至宋始颁布所谓 “文书令”,应避嫌名,有一帝至五十字者,其繁极矣。此等“文书令”,见当时《礼部韵略》卷首。
或谓秦始皇名政,兼避正字,故《史记秦楚之际月表》,称正月为端月,此避嫌名之始也。不知政与正本通,始皇以正月生,故名政。《集解》引徐广曰: “一作正。”宋忠云:“以正月旦生,故名正。”避正非避嫌名也。
《史记天官书》:“气来卑而循车通。”《集解》曰:“车通,车辙也。避汉武帝讳,故曰通。”亦非也。汉不避嫌名,车通,《汉书天文志》作车道,《集解》不得其解,故以讳解之耳。
《史记荀卿传》,《索隐》曰:“后亦谓之孙卿子者,避汉宣帝讳也。”《汉
书艺文志》孙卿子注、《后汉书荀淑传》注皆谓“荀卿避宣帝讳,故曰孙”,亦非也,此唐人说耳。《荀子议兵篇》,自称孙卿子。《后汉书周燮传序》有:“太原闵仲叔同郡荀恁,字君大,资财千万。”《刘平传》作郇恁。西汉末人,何尝避荀!荀之称孙,犹荆卿之称庆卿,音同语易耳。
《后汉书陈纪传》:“不复办严。”或以此为避庄嫌名,故称办装曰办严。
不知装妆古通作庄,故《续汉祭祀志》称妆具曰严具;《魏志田畴传》称治装曰治严,非避嫌名也。嫌名之讳,实起于汉以后。
第四十四二名偏讳例
《曲礼》:“二名不偏讳。”郑注:“偏,谓二名不一一讳也。孔子之母名徵在,言在不称徵,言徵不称在。”
《日知录》廿三谓:“宋武公名司空,改司空为司城。”是二名不偏讳之证。
自王莽禁二字为名后,单名成俗者二三百年。其时帝王既无二名,自无所谓偏讳。宋齐而后,二名渐众。南齐太祖名萧道成,《南齐书薛渊传》云:“本名道渊,避太祖偏讳改。”是二名偏讳,南齐已然。
《旧唐书太宗纪》:“武德九年六月令曰:依礼,二名不偏讳。近代以来,两字兼避,废阙已多,率意而行,有违经典。其官号人名及公私文籍,有世民两字不连续者,并不须讳。”据此,则唐以前两字兼避,已成风俗,至太宗时始禁之。然禁者自禁,唐时二名仍偏讳。《日知录》廿三谓:“高宗永徽初,已改民部为户部,李世劫勣已去世字单称勣。阎若璩谓太原晋祠有《唐太宗御制碑》,碑阴载当时从行诸臣姓名,内有李勣,已去世字。是唐太宗时已如此,不待永徽初也。”
《册府元龟帝王部名讳门》载后唐明宗初名嗣源。天成元年六月,亦曾敕:“文书内二字不连称,不得回避。”然此制并不通行,宋金以来,二名无不偏讳者。
第四十五已祧不讳例
祧者,远祖之庙,迁主之所藏也。王制:天子七庙,气昭三穆,与太祖庙而七。除太祖为不祧之祖外,大抵七世以内则讳之,七世以上则亲尽,迁其主于祧,而致新主于庙,其已祧者则不讳也。
《册府元龟掌礼部奏议门》:“唐宪宗元和元年,礼仪使奏,谨按《礼记》云:舍故而讳新。此谓已迁之庙,则不讳也。今顺宗神主升祔礼毕,高宗、中宗神主上迁,依礼不讳。制可。”
韩愈辨讳,本为嫌名立论,而其中治天下之治,却犯正讳。盖其时高宗已祧,故其潮州上表曰“朝廷治平”,曰“为治日久”,曰“政治少怠”,曰“治未太平”,曰“巍巍之治功”。《举张惟素》曰:“文学治行,众所推与。”《平淮西碑》曰:“遂开明堂,坐以治之。”《韩弘神道碑铭》曰:“无有外事,朝廷之治。”
所谓已祧不讳也。
《册府元龟帝王部名讳门》:“唐敬宗宝历元年正月,太常寺礼院上言:玄宗庙讳,准故事祧迁后不当更讳。制可之。”
《十七史商榷》八四,《旧书》避唐讳条:“刘昫以唐为本朝,故避其讳。而亦有不讳者,此乃后人所改。如《林士弘传》持书侍御史,持本治也,而《封伦传》仍有治书侍御史。《唐临刘文静传》右骁卫大将军刘弘基,原本无基字,而《长孙顺德传》刘弘基,原本仍有基字,弘基本传及《长孙无忌传》同。至《马燧、浑瑊传》赞云‘再隆基构,克殄昬氛’,连用隆基二字,不可解。”盖未注意元和宝历故事,高宗玄宗,主已祧迁,则不讳也。
《宋史》一○八《礼志》:“绍兴三十二年正月,礼部太常寺言:钦宗袝庙,翼祖当迁,以后翼祖皇帝讳,依礼不讳。诏恭依。”翼祖讳敬,南宋孝宗以后,敬字可不讳。然其实不尽然者,则习惯已成,不易改革也。
第四十六已废不讳例
凡太子外戚之讳,皆不久即复。其不复者,特沿而不改,非久为之讳也。
《颜真卿书东方画赞碑》,民字缺末笔,弘字不缺,《金石萃编》以为异。考《新唐书》四七《百官志》:“弘文馆,神龙初避太子追谥孝敬皇帝讳,改昭文,二年改修文,开元七年,复为弘文。”是孝敬之讳,避于神龙,废于开元。此碑以天宝十三载立,孝敬之讳,不避固已久矣,所谓已废不讳也。
司马贞《史记索隐》前后序,不著年月,《新、旧唐书》亦无传。竹汀先生据《索隐序》题衔“国子博士、弘文馆学士”,谓贞除学士,当在开元七年修文馆复称弘文馆以后。则利用已废之讳,而知其年代者也。
《宋史》九十《地理志》:“静江府义宁,本义宁镇,马氏奏置,开宝五年废,六年复置。”冯集梧曰:“宋避太宗名,当时地名有义字者,多所更革。而此县仍为义宁,当亦如婺州义乌武义之县,镇戎军张义之堡,避之容有未尽尔。”竹汀先生曰:“张义堡熙宁五年所置,其时固不避义字,婺州在吴越管内,当太平兴国元年,吴越犹未纳土,故不在改避之数也。”【乃和案:此条见钱著《诸史拾遗》四。】《大金集礼》二三引《宋国史》:“太宗本名光义。太平兴国二年春二月诏曰:制名之训,典经攸载,矧乃膺期纂极,长世御邦,思稽古以酌中,贵难知而易避。朕改名灵,除已改州县职官人名外,旧名二字不须回避。”凡此皆一朝之讳,短时即废。
宋天圣元年,王渎题名,在虎丘剑池石壁,文云:“大宋天圣元年癸亥,九月十□日,太常丞同判福州王渎。”同判者,通判也。天圣初,章献刘太后临朝,避其父讳,凡官名地名通字皆易之,后崩即复旧。
第四十七翌代仍讳例
一朝之讳,有翌代仍讳者,不能据此定其年代。《日知录》廿三前代讳条: “孟蜀所刻石经,于唐高祖太宗讳皆缺书。《石晋相里金神道碑》,民珉二字皆缺末笔。南汉刘岩尊其父谦为代祖圣武皇帝,犹以代字易世。至宋益远矣,而乾德三年《卜諲伏羲女蜗庙碑》,民珉二字,咸平六年《孙冲序绛守居园池记碑》,民珉二字,皆缺末笔。其于旧君之礼,何其厚与!”
《日知录》廿三又云:“杨阜,魏明帝时人也,其疏引书协和万国,犹避汉高祖讳。韦昭,吴后主时人也,其解《国语》,凡庄字皆作严,犹避汉明帝讳。唐长孙无忌等撰《隋书》,易《忠节传》以诚节,称符坚为符永固,亦避隋文帝及其考讳。自古相传,忠厚之道如此。”
今考蜀石经《毛诗》残本,《行露》序注,世作,后凡世仿此。《摽有梅》
笺“所以蕃育人民也”,民作,后凡民仿此。《江有沱》笺“岷山导江”,岷作。“维丝伊缗”,缗作緍。“其心塞淵”,淵作。“土国城漕”笺“或修治漕城”,不避治字。“不我活兮”笺“军事棄其伍约”,棄作弃,后凡棄仿此。“泄泄其羽”,作洩洩。“匏有苦葉”,葉作,后凡葉仿此。以上皆仍开成石经元文,未及改正,不足为忠厚之证。善乎魏王肃之言曰:“汉元后父名禁,改禁中为省中,至今遂以省中为称,非能为元后讳,徒以名遂行故也。”语见《通典》一○四《礼篇》。今俗书玄弘宁贮等字,犹多缺笔,岂为清讳,因仍习惯,视为固然,忘其起于避讳矣。
五代丘光庭撰《兼明书》,书中世字皆作代,沿袭旧制,与《孟蜀石经》同。
第四十八数朝同讳例
有一字而数朝同讳者。汉文帝名恒,唐穆宗、宋真宗亦名恒。汉灵帝名宏,后魏孝文帝亦名宏。汉殇帝名隆,唐玄宗名隆基。后魏献文帝名弘,唐高宗太子亦名弘,宋太祖之父名弘殷,清高宗名弘历。晋讳炎,唐武宗后名炎。石赵讳虎,唐亦讳虎。北齐讳泰,北周亦讳泰。隋讳祯,宋亦讳祯。隋讳忠,唐永徽初太子亦名忠。石晋讳敬,宋亦讳敬。宋讳玄,清亦讳玄。因是之故,古书
传写,或改或阙,极不易读。一弘字也,常与宏混;一玄字也,常与元混,不知谁当为弘,谁当为宏,谁为宋讳,谁为清讳矣。又如弘农恒农,恒山常山,时废时置,备极纠纷。今试以此为例,根据史实,为简表如下:
一恒山汉高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