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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学指南
州县何为而并也?户口寡而官吏繁,民力不足以供掊克,十羊不足以容九牧也。并州县则其便有三:减禄食,舒民力,一也;每县胥吏、乡司、里正之徒五六十人,并祗候、弓手、足解不下百余人,每家岁用衣食钞百贯举取足于民,今皆废罢,而民免蚕食之苦,二也;每县又得五六十家务本趋农,昔为蠹民之害,而今为纳差之户,三也。其不便者二:县并则辞讼赋税遥远,一也;巡盗贼尉司劳苦,二也。二者不难治。平解纷纠,警察寇盗,则委商酒务主之,无致生发,无令起讼。赋税遥远,则抑本县当丝银徵纳之际,各就本土置官收受,无令百姓劳苦。如此则省并州县实为善政,不必多论。俟其户口增息,政繁事冗,则量宜复置。外户口鲜少,不宜立总管府者,亦当合并,卫辉等处是也。宜立总管府者,复当合而为一,东平是也。
难者必曰:“并之则头项有言。”是大不然。土地城邑仍旧,户口差拨仍旧,各头项所设达噜噶齐仍旧,官制礼仪既定,为总府者不敢无故呼召凌辱州县,然则何苦而不愿也?兼自天恩列土以来,众统寡,大临小,行之到今五六十年而无一言,何独至于今日而有言哉?其实一县也,一州也,强名之为一路,是蒙虚名而受实费也。
难者必曰:“并之则总府权重。”是又不然。往日诸侯世官擅生杀祸福、取歛封植之权,故一方愚民不知有朝廷之尊,而知有诸侯也。今之总管府有如是之权欤?常赋之外,不敢擅一钱;流罪以上之刑,一一申部;五十月而迁徙;何重权之有,何过虑之甚也!
难者必曰:“乡民之情,升县为州则喜,降州为县则惨然不乐。”是又不然。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得虚美而受实祸,小民之言何足恤哉!
难者必曰:“往年辩者以减并州县促削封疆,恐为外人所笑。”是何理之言也?夫所谓之促削者,千里之地为他人得其九,今也为百里;百里之地为他人得其五,今为五十里;毁千雉之城为百雉,是所为促削也。土地如旧,城郭如旧,何谓促削哉?使田野不辟,户口不增,虽升县为郡,升州为京,张夸名而无实用,然则何益矣,不知反为后人之大笑也。此皆一时蒙昧便佞之空言,今已不辩而自明,亦不足恤。
论府州县官
府州县官不合一例俱年老或年幼,俱识字或不识字。每补一人,宜照已任者何人,宜老幼、文武。间有不合,勿止问此人合作刺史,止有某州刺史阙,便令补上。不问见任诸员何人,又用此人为同僚,无乃偏枯否?按察司最急,当举府州县,定功过。朝廷既有五责,办集者不办集者俱一律迁转,何以惩有过劝有功,而合《周官》六计弊吏之旨哉?
民间疾苦状
一,逃户不能复业。今日离业,明日官司将抛下物业便行典卖讫。
一,见在户替代逃户差发。假令元抄十户,逃讫五六户,见在户包当。
一,税屋间架。古今并无此例。木植苞灰丁线已行税讫,今又税屋,甚为重并。
一,税羊重并。既于每群内不计多少抽分讫羊口,又行收毛收皮纳税。每遇造作,复于民间取要。
一,本场皮货山查河泊冗事合行革罢,并入税务。
一,税物不问时估,止由阑头合干人等高下价直,以凭取税。
一,婚嫁之物既非买卖营利,不宜收税。
一,站户既当马匹,又当祗应酒食,委实重并困弊。
一,一切和雇和买造作,并不得钱。近年亲管官吏擅行和买,亏价十九。
一,社长并不益民,止助贪污官府鸠歛钱物,侵剥细民,合行罢去。
一,府州司县每遇祗待使客,自裀褥、床榻、油盐、菜蔬、酒肉、碗碟、匙筯、柴炭等物,一切科歛于民。使客既去,诸物为之一空,并不还主。
一,徭民甚多,正当差户极少,当议减革。
一,自立竹监并巡行官以来,不胜烦扰,民竹十废八九,官竹十损六七。当罢竹监及巡行官,民间许令种竹,依价收税,官竹委付土官一员掌管发卖。
一,巡盐官不得擅自扰民,事发之家,当土官鞫问。
一,盐法颇坏,斤两不足,当依旧法满足。民间食盐,听从商旅两平货卖,官司不得桩配。
一,白著无名钱,宜许赴按察司陈告。
一,凡遇和雇和买夫役,不问多寡,即行遍科,宜严加禁治。
一,亲临官和买和卖藉补,宜行禁断政弊。
一,冗司当罢。省部台院外,酌古则无有,准今则繁冗者,皆当削去
一,冗员当减。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尊无二上,人无二首。故设官分职,省部以降,崇卑虽不同,为长之官止合一员,佐贰僚属视事之繁简则或倍蓰焉。长官一员,则裁决归一而不纷竞;僚佐倍之,则常务烦多足以代劳。即今六部尚书八九员,侍郎、郎中、员外郎及一二宣慰使七八员,同知、副使各一人,正如人二身八首而一足,贻笑千载。举此一二,他可类推。最不适用,虐下生事,虚废俸钱铺马祗待者,宣司、奏差等官,宜十减八九
一,冗吏当减。
一,冗文当革。冗文不革,则冗吏不能减。何为冗文?无妄受,无越诉,无疏驳不法,无申呈无度,如是则冗文十去其七八。
一,信赏必罚,则功多而过少。今皆不行,公勤者未必赏,污怠者未必罚。按察司并不察举,害民贪污者反为良吏,奉公廉洁者反为庸驽。
一,贿赂公行,则百务紊乱,民冤无诉,宜禁治严切。欲断贿赂,莫若赏廉罪贪。
一,钞法已坏,当行拯救。拯救之法无他,推其致坏之由而改之。
一,仓廪不实,合行核实。
一,取人入仕无法,合行讲究。即今冗员既减十之四五,有罪者罢,无罪者听除,亦可经数选而不阙。
一,江南重地,难得易失,所任非人,合行精选。仰按察司体察,罪重者去,轻者降留,无功过者依例,有功过者分别。
一,滥官虽罢,私赃富厚,宜许诸人陈告,复还本主;彼此俱罪者,入官。
一,诸路库藏仓廒有名无实,当从实点勘。
一,公家与民争利,衙门宜有革罢。
一,钱谷官不宜货卖,宜于随朝服劳人子弟侄选用。
一,不经省部铨注职名,如本路奏差、提领、验数官、知数、河泊官之类,宜尽行罢去。
一,官吏断事无法可守,当议颁降条法,不致罪一而刑异,奸吏因缘,高下其手。
一,诸路户计,东移西窜,南徙北迁,消乏者不减差,兴盛者不增赋。宜委本路公举廉慎官同按察使官一员从宜抄数,仍具戊戌、壬子两次何处附籍,仍具本家见在物力,除为清册,以凭从实定夺差赋。
一,江南平定,通为一家,南民即我民,南兵即我兵也。既有券军,使令北军宜少休息,每岁轮番,一半南戍,一半还家作活,资养军力。
一,不因才能劳效门阀,以钱得官者,宜尽行退罢,即以才能劳效门阀之人代之。
一,宣使、奏差一切使臣,不问土官有无罪犯,下马便行取招,重行打发,轻则土物歛及于民,宜行禁断。差帖上亦不得妄写恶言,徒使朝廷失大体而不威,官吏无耻而苟免。
一,某自起身至据台鼎,专以贿赂左右、迎合上意为务,故能使受赂者投间抵隙,交口荐誉,迎合侦伺,无不如意。自斯人颠覆以来,受惠者一无所得,思慕之心追怀曷已。相继为政者,循覆辙则不可,新易途则招谤,谤言日多,不惟不能施为,虽欲身安其位,庸可得乎?当自侍御仆从,有出身,有赐赉,以代私恩,不使怨怒,不惟立酬劳报功之令典,亦庶几杜绝苞苴贿赂私相恩讐之罪念。
一,江南民心未甚结固,不可屡失。自收附以来,兵官嗜杀,利其反侧叛乱,己得从其掳掠,货财子女则入于军官,壮士巨族则殄歼于锋刃,一县叛则一县荡为灰烬,一州叛则一州莽为丘墟,然则于国何益矣?申院申省,反以为功。朝廷不究诘所以反叛之由,而惯赏其将卒定乱之勇。人情孰不欲安?屋粟火食,夫耕妇织,赋役之外,养老慈幼,乐享太平,此亿兆之一心也。今也弃此遐福,去生就死,甘为肝脑涂地,父母妻子骈首受戮者,是何心哉?是盖牧民者有以激之使然。前省所选人员,例以贿赂得官,屠沽驵侩、市井无赖、群不逞之徒十居七八。《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使若辈之民,欲民之安则不可得矣。淫夺人妻子,强取人财产田宅、马牛羊畜,听讼之间,恣情枉法,以是为非,以非为是,百计千方,务在得钱。民之冤抑无所控告,司县州府上下一律,哀声怨气郁积而不能发,所以冒死而不顾。国家自平金以来有事于宋,五六十年而后混一,岂不艰哉!良将精卒经营战斗于数世,一旦以滥官污吏恣其贪残而坏之,惜哉!
一,江南陈米,经岁既久,皆不可食。今已水旱脚力运漕于委曲万余里之外,何不思之甚也。以致沉船破车,夺民时,废民力,死损牛畜,虚损盘费。官吏不能交割,多自经逃窜。所运米石,堆积水边,上雨下湿,腐朽败烂。积今四五年间,问根起发斛数若干,今到某所某仓若干,已十损其七八矣,所存者又皆为粪土。若此缪算,即合停罢。
一,御史台、按察司弹纠贪污,申明冤滞,实省部诸司之药石也。省不知与己为助,反视之如仇讐,百端沮抑。是以近年以来当是任者全身远祸,闭口不言。为书吏、书史者,委靡贪污,与州县吏无异;甚者反与之文过饰非,隐比其罪恶,滋长其贪冒。自今以往,当激励振作;碌碌无称者退罢;少犯赃污,视州县官吏加一等治罪,终身不复叙用。
一,仓场库务诸钱谷官,虽非所以处清流待英才之地,亦无以市井细民赂以货财而可得者。上以财赂卖之,下以货贿得之,上下交征利,又无出身,欲戒人以不盗,何不恕之甚也。即今赃污之弊,莫甚于此。愚谓宜准往代旧例,以待有功之子孙,有月给,有增秩拜官,盗钱得罪之科。如是则国无卖官之羞,人绝侥幸之念,钱谷入官而不入于私家,人矜廉洁而有光于祖考。兹事非难,当革前弊,凡随驾日久,如集赛台等子侄弟兄,户选一名补注;不愿者听责成于汉人,以蒙古人领其事,而不课其殿最。
一,前省官私心本欲贵其子孙,恐人有言,故每职多设冗员,如六部、宣慰司之类是也。或以货赂,或以请托,不论人材,不遵铨调。昨日一布衣,今日受三品命服,日月不深,资品卑下,而遽升二品。宰相者,股肱之寄。往往皆带相衔,遂使侥幸之徒视名器如拾芥,卑小官而耻为,曰:“某人尚得某官,我何为而居下列?”曰:“某人尚拜某爵,我何为而受斯命?”轻易名器,以至于此,当议改格。
一,递送造作,必不能无弊,奸吏因缘害众,合著夫匠十名,乃科百名,以至数多则遍科。今后省部立式符下各土,主者置立簿集,鼠尾人民及工匠花名,遇有递送造作,轮次应当,周而复始。仍令通文墨廉慎官吏封掌。凡有递送前路文字,及宣使、奏差到路,辄不得便集人夫,先差人于前路探伺到来的实月日,然后集众。若恐耽误,既承文字,即于簿集上照勘某人今次该差,计几名,公文先报得知,管得在家听候,续听指挥,某日须要到来应役。如此则公务亦办,不致稽留农工,妄夺民力,盗养奸吏。
一,拘刷牛皮之虐。农人牛死,举家哀号,不经申官,不敢开剥。筋角皮革略有损坏,又复坏钱。或时值暑月,入城遥远,往复之间,肉已腐烂。近日复有滥官下村,亲行拘刷,或翻挑旧事,或每活牛一头,摊钞五百一贯。似此虐政,即合罢去,合用牛皮新纳包银,不劳而足。
一,军人应役还家一往一来之弊。军自分拨以来,纷扰重并,民不胜其困弊,吏横恣其奸欺。何以知之?假如一户军户,某人系某县某村元籍,某年为始签作军户,根脚系隶某官帐下,应役到今不曾改拨,如此则或有军前因事因病身故,或避役在逃,交替不至,或贫难疾病,单丁不能应役,或元籍户头身故,子孙更改官名,及一切事故,管军官照验各人乡贯姓名,移文本管鄂勒官勾追补发,若网在纲,有条而不紊。自一经分拨,别隶他人所管行伍,不相识官吏无籍册可照,一凭本人称呼,中间不无欺诈。不惟如是,或又于某年再经分拨,或又于某年某岁累经分拨,遇有前项事故,展转推求,不见根脚出军,吏人亦非经手旧吏,是以妄行移文勾追。鄂勒吏人照得与元籍姓名点画少差,却行回文审问,一问一答,往复经岁。军前既承回文,不无自疑,遂于他路勾唤。似此纷乱,纯实谨畏者恐遭罪责,或已行亲当又复雇觅,或两处重当,不能辨明,不得交代,以至坏产破家,无处申诉。不畏官法敢为奸欺者,贿赂鄂勒官吏,通同作弊,或在家而云已行应役去讫,或富实而妄言贫难,或身在而言身故,或有余丁而云户绝,或妄以乡贯村庄姓名争差为问,逗遛岁月。似此欺蔽,不止一端。究其受病之源,皆出于分拨奇零,隶属无定。即今南方无事,管军官员数太多,名为万户,军不满千,千户军不满百,降至镇抚百户,有止管二三人者,是所谓十羊九牧者也。照得管军官员亦非皆出于累世将家、勋旧武弁,以一时军功得官,今乃袖手痴坐,无高爵之可邀,无厚禄之可得,无精兵锐卒之可管,意亦颙望国家优恤。莫若检照各官,如根脚尚日浅、年老无子侄可代者,与一优便差除,禄以养廉。军官既减,则散军可并;散军可并,则可复无籍。可并可复,则选择良将善抚驭者于要害重镇屯戍,以之镇守则威重而奸乱不生,缓急有用,则精锐成师而得力。往复交代及一切事故则不能致肥吏而瘠民,欺官而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