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八家辑注


〔一〕 据事类赋注卷三补。
 一一五 张陵字处仲〔一〕,〔清河人〕〔二〕,为尚书。陵初为梁冀弟(胤)〔不疑〕所举孝廉〔三〕。正月初岁,百官朝贺,冀恃豪势,不恤王宪,带剑入省。陵〔主台中威仪〕〔四〕,叱冀使出,敕羽林虎贲夺其剑。〔冀跪谢〕长辞〔五〕,不应,即劾奏冀,〔诏以岁俸赎罪百寮肃然〕〔六〕。不疑谓陵曰:「昔举君,适〔所〕以自罚也〔七〕。」〔陵曰:「明府不以陵之不德,误见擢序,不敢阿公,以报私恩。」〕〔八〕〔不疑有惭色〕〔九〕。(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三七 ○ 御览卷二一二 又卷四二九

〔一〕 「陵」本作「凌」,据俞本及袁纪、范书径正之,下同。
〔二〕 据御览卷四二九补。
〔三〕 据御览卷二一二改。胤乃冀子,不疑为冀弟。又下文亦作「
不疑」。
〔四〕 据御览卷四二九补。
〔五〕 据御览卷二一二补。
〔六〕 同右。
〔七〕 同右。
〔八〕 据御览卷四二九补。又御览卷二一二作「明府不以陵不肖,误见擢序,今申公宪,非报私恩耳」,与范书皆同,恐有改窜,故不从。
〔九〕 据御览卷二一二补。
  桓荣传孙良 良孙严 皋弘 何汤
 一一六 沛国桓严字文林〔一〕,罢(●)〔鄮〕县〔二〕,舍扬州从事屈豫室。〔中〕庭有橘树一株〔三〕,遇其实熟,数垂室内,严乃以竹籓树四面。时风吹动,两实堕地,以书绳缚系树枝。(姚。王。汪。黄)──御览卷九六六 ○ 事类赋注卷二七

〔一〕 严,本名晔。东观记作「礹」,事类赋注作「俨」,未知孰是。
〔二〕 据事类赋注卷二七改。鄮县属扬州刺史部会稽郡。
〔三〕 据事类赋注卷二七补。
 一一七 桓礹邴营气类,经纬士人。(汪。黄)──文选卷四六任彦升王文宪集序注 ○ 又卷三七曹植求通亲亲表注
 一一八 皋弘字奉卿,吴郡人也。家代为冠族。少有英才,与桓荣相善。子徽,至司徒长史。(姚。王。汪。黄)──范书桓荣传注
 一一九 何汤字仲弓,豫章南昌人也。荣门徒常四百余人,汤为高第,以才明知名。荣年四十,无子,汤乃去荣妻,为更娶,生三子,荣甚重之。后拜郎中,守开阳门候。上微行夜还,汤闭门不纳,更从中东门入。明旦,召诣太官赐食,诸门候皆夺俸。建武十八年夏旱,公卿皆暴露请雨。洛阳令着车盖出门,汤将卫士钩令车收案。有诏免令官,拜汤虎贲中郎将。上尝叹曰:「纠纠武夫,公侯干城〔一〕,何汤之谓也。」汤以明经,尝授太子,推荐荣。荣拜五更,封关内侯。荣常言曰:「此皆何仲弓之力也。」(姚。王。汪。黄)──范书桓荣传注 ○ 御览卷二一五 又卷二四一

〔一〕 出诗周南兔罝。
  冯绲传
 一二○ 绲学公羊春秋。(姚。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二一 冯绲字鸿卿,为车骑将军,将兵南征武陵五溪蛮〔一〕。贼军扰攘,绲下长沙,贼悉诣营乞降,荆州平定。诏赐钱一亿,不受也。(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六四 ○ 又卷一九

〔一〕 水经注卷三七沅水注曰:「武陵有五溪,谓雄溪、樠溪、潕溪、酉溪、辰溪,其一焉。夹溪悉是蛮左所居,故谓此蛮五溪蛮。」
 一二二 绲子鸾,举孝廉,除郎中。(姚。王。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度尚传
 一二三 尚进善爱人,坐以待旦,擢门下书佐朱隽,恒叹述之,以为有不凡之操。隽后官至车骑将军,远近奇尚有知人之鉴。(姚。王。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二四 度尚为荆州刺史。尚见胡兰余党南走苍梧,惧为己负,乃伪上言苍梧贼入荆州界。于是征交址刺史张盘下廷尉,辞状未正,会赦见原。盘不肯出狱,方更牢持械节,狱吏谓盘曰:「天恩旷然,而君不出,何乎?」盘因自列曰:「前长沙贼胡兰作难,荆州余党散入交址,盘身婴甲冑,涉危履险,讨击凶患,斩殄渠帅,余烬鸟窜,冒遁还奔。荆州刺史度尚惧盘先言,怖畏罪戾,伏奏见诬。盘备位方伯,为国爪牙,而为尚所枉,受罪牢狱。夫事有虚实,法有是非,盘实不辜,赦无所除,如忍以苟免,永受侵辱之耻,生为恶吏,死为弊鬼。乞传尚诣廷尉,面对曲直。」廷尉以其状上,诏书征尚到廷尉,辞穷受罪,以先有功得原。(孙。王。汪。黄。铃木)──御览卷六五二

  杨璇传
 一二五 杨璇字机平〔一〕,〔灵帝时〕为零陵太守〔二〕。时苍梧、桂阳猾贼啸聚。〔璇力弱,吏民忧恐〕〔三〕。璇乃特制马车数十乘,以〔排〕(绯)囊盛石灰于车上〔四〕,系布〔索〕(囊)于马尾〔五〕,又为兵车彀弩〔六〕。克期会战,乃令马车居前,顺风鼓灰,贼不得视;以火烧布,布然马惊,奔突贼阵,〔因鸣鼓击贼〕〔七〕,群寇波骇,〔大破之〕〔八〕。(孙。王。汪。黄。铃木)──书钞卷一三九 ○ 御览卷四四八 又卷八二○ 类聚卷九三

〔一〕 范书本传「璇」作「琁」 鸫玉篇曰:「璇,美石、次玉。亦作琁。」
〔二〕 据御览卷四四八及卷八二○补。
〔三〕 据御览卷四四八补。
〔四〕 据他引及范书改。
〔五〕 同右。
〔六〕 「彀弩」原误作「谷拏」,据范书本传径改。
〔七〕 据类聚卷九三补。
〔八〕 据类聚卷九三、御览卷四四八补。
 一二六 杨璇字机平〔一〕,平零陵贼,为荆州刺史赵凯横奏,槛车征之。仍夺其笔砚,乃啮臂出血,以簿中白毛笔染血以书帛上,具陈破贼形势,及言为凯所诬,以付子弟,诣阙自讼。诏原之。(姚。王。汪。黄)──事类赋注卷一五 ○ 初学记卷二一

〔一〕 初学记卷二一「璇」误作「班」。
  毛义传
 一二七 庐江毛义,家贫,以孝行称。南阳张奉慕其名,往候之。坐定而府檄适至,以义守令。义捧檄而入,喜动颜色。(孙。王。汪。黄)──御览卷四六七
  刘平传
 一二八 刘平为济阳郡丞〔一〕。太守刘育甚重之,任以郡职,上书荐平。(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七七 ○ 又卷三四 御览卷二五三
〔一〕 御览卷二五三亦作「济阳」,而书钞卷三四作「济南」。范书本传作「济阴」。天游按:据郡国志,济南称国,济阳为陈留郡之属县,皆非郡。当以范书作「济阴」为是。
  赵孝传
 一二九 天下乱,人相食,赵孝弟礼为饿贼所得,孝闻之,即自缚诣贼曰:「礼久饥羸瘦,不如孝肥饱。」贼大惊,〔并〕放之〔一〕,谓曰:「可归,更持米糒来。」孝求不能得,复往报贼,愿就烹。众异之,遂不害。(孙。王。汪。黄。铃木)──御览卷四二○ ○ 又卷四八六

〔一〕 据御览卷四八六补。
  车成传
 一三○ 梁国车成字子威,兄恩都为赤眉贼所得,欲脔之,成叩头曰:「兄瘦我肥,欲得代之。」贼感其义,俱放之。(孙。王。汪。黄)─ ─御览卷三七八
  江革传
 一三一 江革字次伯,转谏议大夫,赐告归。天子思革笃行,诏曰:「革前以病归,今起居何如?使县以见谷千斛赐『巨孝』,常以八月长吏存问致羊酒,以终厥身。」(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五六

  周盘传
 一三二 周〔盘〕(盘)〔字坚伯〕〔一〕,汝南人也。居贫养母,俭薄不充。常诵诗至汝坟之〔卒〕章〔二〕,慨然而叹,乃解〔韦〕带〔三〕,就孝廉之举。(孙。王。汪。黄。铃木)──书钞卷七九 ○ 御览卷四一四

〔一〕 据范书本传及下条改「盘」作「盘」。又据御览卷四一四补「字坚伯」三字。「字」原误作「自」,径正之。
〔二〕 李贤曰:「韩诗曰:汝坟,辞家也。其卒章曰:『鲂鱼赪尾,王室如,虽则如,父母孔迩。』薛君章句:『言鲂鱼劳则尾赤,君子劳苦则颜色变。以王室政教如烈火矣,犹触冒而仕者,以父母甚迫近饥寒之忧,为此禄仕。』」「卒」字据御览卷四一四补。

〔三〕 亦据御览卷四一四补。李贤曰:「以韦皮为带,未仕之服也。求仕则服革带,故解之。贾山上书曰『布衣韦带之士』也。」
 一三三 周盘字坚伯,初为安陵令,以从弟畅为司隶,县属州部,换阳平令,复换重合令〔一〕。盘已历二县,耻复经三城,遂去还家,立精舍教授,守先人冢庐,远方知名。(孙。王。汪。黄。铃木)──御览卷一八一

〔一〕 孙志祖按:「范书本传:『和帝初除任城令,迁阳夏、重合令,频历三城,皆有惠政。后思母,弃官还乡里。』与此异。」
  赵咨传
 一三四 〔东郡赵〕咨为东海相〔一〕,人遗其双枯鱼,噉之,二岁不尽,以俭化俗〔二〕。(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三八 ○  御览卷二四八 又卷四三一
〔一〕 御览卷二四八补。
〔二〕 此条汪辑注又见书钞卷七二。天游按:孔本无此,陈本乃据御览而补,且入卷七一诸王国相目,汪注误。
 一三五 咨在京师,病困,故吏萧建经营之。咨豫自买小素棺,使人取干黄土,细捣筛之,聚二十石。临卒谓建曰:「亡后自着所有故巾单衣,先置土于棺〔底,厚一尺〕〔一〕,内尸其中,以〔土〕壅其上〔二〕。」(姚。王。汪。黄。铃木)──
范书本传注 ○ 御览卷三七
〔一〕 据御览卷三七补。
〔二〕 同右。
  班固传
 一三六 固年十三,王充见之,拊其背谓彪曰:「此儿必记汉事。」(姚。王。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第五伦传曾孙种
 一三七 吴郡沈丰为郡主簿〔一〕,太守第五伦母老不能之官,伦每至节〔二〕,常感恋垂泣。遣丰迎母,〔至〕广陵〔三〕,母见大江,畏水不敢渡。丰祭神,令子孙对母饮酒,因醉卧便渡。(姚。汪。黄。铃木)──御览卷六○ ○ 又卷三三 事类赋注卷五

〔一〕 郡者,会稽郡也。
〔二〕 节即腊日。风俗通曰:「者,腊也。因腊取兽,祭先祖也。汉土行,衰于戌,故此日腊也。」黄辑入沈丰传。
〔三〕 据汪辑补。
 一三八 或问第五伦曰:「公有私乎?」对曰:「吾兄子尝病,一夜十往,退而安寝。吾子有病,虽不省视,而竟夕不眠。若是者,岂可谓无私乎?」(孙。王。汪。铃木)──文选卷四○任彦升奏弹刘整注

 一三九 第五伦上疏褒称盛美曰:「前岁诛刺史二千石贪残者,皆明圣所察,非臣下所及。」(孙。王。汪。黄。铃木)─御览卷二五八
 一四○ 第五种迁兖州刺史,中常侍单超兄子匡为济阴太守,负势贪放,种欲收举,未知所使。会闻从事卫羽素抗直,乃召羽具告之,曰:「闻公不畏强御,今欲相委以重事,若之何?」对曰:「愿庶几于一割。」羽出,遂驰到定陶,闭门收匡宾客、亲吏四十余人,六七日中,纠发其赃五六十万。种即奏匡,并以劾超。(孙。王。汪。黄。铃木)─御览卷二五六

  锺离意传
 一四一 锺离意字子阿,明帝征为尚书。交址太守坐赃伏法〔一〕,以资物簿入大司农。诏班赐群臣,意得珠玑,悉以委地而不拜。帝怪问其故,对曰:「臣闻孔子忍渴于盗泉之水,曾参回车于胜母之乡,恶其名也〔二〕。赃秽之宝,不敢拜。」帝笑曰:「清乎尚书!」赐钱三十万。(姚。王。汪。黄。铃木)──初学记卷一一 ○ 御览卷二一二

〔一〕 此太守,张恢也,坐赃千金。
〔二〕 李贤引说苑曰:「邑名胜母,曾子不入;水名盗泉,仲尼不饮,丑其名也。」又曰:「尸子又载其言也。」
  宋均传
 一四二 宋均为监军〔一〕,与马援征武陵蛮,临沅水而兵士多病。均惧众军疫病,勒兵围城,矫诏降之,遣还本居。归,自劾矫诏之罪,帝甚善之。(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六三

〔一〕 孙辑作「宗均」,其按:「姚本从范书作『宋均』。何氏焯曰:『案党锢传注引谢书「宗资祖父均自有传」,则「宋」字传写讹也。又南蛮传叙受降事,正作「谒者宗均」』,据改。」胡三省曰:「赵明诚金石录有汉司空宗俱碑 鸫后汉宋均传,均族子意,意孙俱,灵帝时为司空。余尝得宗资墓前碑龟膊上刻字,因以后汉帝纪及姓苑、姓纂诸书参考,以谓自均以下,其姓皆作『宗』,而列传转写为『宋』,误也。」胡、孙二说甚是。今仍其旧而明其误。下同。

 一四三 宋均为九江太守,五日一视事,夏以平旦。(汪。黄。铃木)──御览卷二一
  朱晖传孙穆
 一四四 朱晖为郡吏,太守阮况尝欲市晖牛〔一〕,晖不从。及况卒,晖乃厚赠送其家人。或以讥焉,晖曰:「前阮府君有求于我,所以不敢闻命,诚恐以财货污君。今而相送,明吾非有爱也。」(孙。王。铃木)──御览卷八九八

〔一〕 王辑「牛」作「婢」,与范书本传同。作「牛」误。
 一四五 穆少有英才,学明五经。性矜严疾恶,不交非类〔一〕。年二十为郡督邮,迎新太守,见穆曰:「君年少为督邮,因族势?为有令德?」穆答曰:「郡中瞻望明府谓如仲尼,非颜回不敢以迎孔子。」更问风俗人物。太守甚奇之,曰:「仆非仲尼,督邮可谓颜回也。」遂历职股肱,举孝廉。(姚。王。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铃木辑稿引世说新语补卷四注,有此四句。
 一四六 穆临当就道,冀州从事欲为画像置厅事上,穆留板书曰:「勿画吾形,以为重负。忠义之未显,何形象之足纪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