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八家辑注

 ○二三 柳分,权豪之党,为范滂所奏者〔一〕。(汪。黄)─ ─续汉五行志注
〔一〕 续志载京都童谣曰:「茅田一顷中有井,四方纤纤不可整。嚼复嚼,今年尚可后年铙。」时中常侍管霸、苏康憎疾陈蕃、李膺等人,与长乐少府刘嚣、太常许咏、尚书柳分、寻穆、甘佟、司隶唐珍等,代作唇齿。先唆使河内牢川上书诬告,以至膺等传考黄门北寺。后年,陈蕃、窦武被诛。续志以为事与童谣所喻皆符。袁书当亦有相似记述,而注文所引恐已经改窜。黄辑作柳分传,非。

 ○二四 是时宦竖专朝,钩党事起,上寻无嗣,陈蕃、窦武为曹节等所害,天下无复纪纲〔一〕。(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此引原作续志「延熹九年三月癸巳,京都夜有火光转行,民相惊噪」注。黄辑入桓帝纪。
 ○二五 六州河、济、渭、雒、洧水盛长,泛滥伤秋稼〔一〕。(
姚。汪。黄) ──续汉五行志注
〔一〕 殇帝延平元年事。黄辑入殇帝纪。
 ○二六 祷于龙〔一〕。(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事因灵帝建宁四年二月河水凊而发。黄辑入灵帝纪。
 ○二七 河东水暴出〔一〕。(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亦建宁四年事,五月水大出,漂坏庐舍五百余家。黄辑入灵帝纪。
 ○二八 山阳、梁、沛、彭城、下邳、东海、琅邪〔水大出〕〔一〕。(姚。汪。黄) ──续汉五行志注
〔一〕 中平五年事。「水大出」三字据续志补。又续志作「郡国六」,与此作七郡异。黄辑亦入灵帝纪。
 ○二九 曹操专政。十七年七月〔一〕,大水,洧水溢。(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指建安十七年。黄辑入献帝纪。
 ○三○ 明年,禅位于魏也〔一〕。(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建安二十四年八月,汉水溢,流害民人。袁山松以为禅位于魏之预兆。黄辑亦入献帝纪。
 ○三一 是时群贼起,天下始乱,谶曰:「寒者,小人暴虐,专权居位,无道有位,适罚无法,又杀无罪,其寒必暴杀。」〔一〕(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灵帝光和六年冬,大寒,北海、东莱、琅邪井中冰厚尺余。故袁山松作如是语。汪辑脱「谶曰」以下,黄辑入灵帝记。
 ○三二 时帝流迁失政〔一〕。(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献帝初平四年六月,寒风如冬时。故袁山松作如是语。汪辑下又引曰:养奋对策曰:「当温而寒,刑罚惨也。」天游按:养奋,和帝时人,不当于此时有对策。续志「安帝元初四年秋,郡国十淫雨伤稼」下,刘昭注引方储对策曰:「雨不时节,妄赏赐也。」又「世祖建武五年夏,旱。京房传曰」注、「是时帝幼,梁太后专政」注均引方储对策。此乃刘昭注之一文例,专引名臣对策以释志文。如五行志二注引魏朗对策以释五色大鸟,五行志三注引养奋对策以释「延熹元年五月京都蝗」,俱是明证。汪辑引对策入袁书,误。黄辑此条入献帝纪。

 ○三三 雹杀人〔一〕。前后雨雹,此最为大。时天下溃乱。(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续志曰:「献帝初平四年六月,右扶风雹如斗。」黄辑亦入献帝纪。
 ○三四 〔龙死〕长可百余丈〔一〕。(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据续志补。其志文作「桓帝延熹七年六月壬子,河内野王山上有龙死,可数十丈」。黄辑入桓帝纪。
 ○三五 案张角一时狡乱,不足致此大妖,斯乃曹氏灭汉之征也。〔一〕。(汪。黄) ──续汉五行志注
〔一〕 续志载光和元年五月壬午,一白衣人欲入德阳门,自称「我梁伯夏,教我上殿为天子」。欲收之,须臾还走,求索不得。司马彪以为「将有狂狡之人,欲为王氏之谋,其事不成。其后张角称黄天作乱,竟破坏」。与袁书异。黄辑入灵帝纪。

 ○三六 是年七月〔一〕,虹昼见御坐玉堂后殿前庭中,色青赤也。(姚。汪。黄) ──续汉五行志注
〔一〕 是年,光和元年也。黄辑注作「光和四年」,误。
 ○三七 三年十月丁卯,日有重两倍〔一〕。(姚。汪。黄)─ ─续汉五行志注
〔一〕 乃献帝初平三年时事。黄辑入献帝纪。
 ○三八 兴平二年十二月,月在太微端门中重晕二珥,两白气广八九寸,贯月东西南北〔一〕。(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黄辑入献帝纪。
  郡国志
〔河南尹〕
○三九 甘城〔一〕。──水经注卷一五洛水注
〔一〕 王谟汉唐地理书钞之袁山松郡国志按语曰:「隋唐志及御览书目,俱不著录袁山松郡国志,而水经注引之,则从山松撰后汉书采录也。考隋志,后汉书凡十数家,皆不立地理志,惟司马彪及山松二家书有郡国志。故水经注得采其说,仍分注某氏郡国志。其泛举郡国志不言某氏者,则以二家书同,故通言之也。兹凡钞出刘昭后汉书注四条,水经注四十条。若自江水下所引袁山松说应入宜都山川记,非郡国志也,故不录。」王说是。今依其例,复检出十六条以补其缺,此条即其一。

 ○四○ 荥阳有鸿沟水。(王)──水经注卷七济水注
 ○四一 荥阳县有广武城。(王)──水经注卷七济水注
 ○四二 长城自卷径阳武到密〔一〕。(王)──水经注卷七济水注
〔一〕 魏长城。水经注曰:「按竹书纪年梁惠成王十二年,龙贾率师筑长城于西边。」
 ○四三 卷县有垣雝城。(王)──水经注卷二三阴沟水注
〔河内郡〕
 ○四四 河阳县有湛城〔一〕。(王)──水经注卷六湛水注
〔一〕 水经注卷五曰:「服虔、贾逵曰:河阳,温也。」又曰:「
汉书地理志、司马彪、袁山松郡国志、晋太康地道记、十三州志:河阳别县,非温邑也。汉高帝六年,封陈涓为侯国,王莽之河亭也。」据此则袁志除河阳外,当记有温县。今列于下,不复出注。

 ○四五 温。──水经注卷五河水注
 ○四六 共县有凡亭,周凡伯国〔一〕。(王。汪。黄)──水经注卷九清水注
〔一〕 水经注曰:「春秋隐公七年经书『王使凡伯来聘』是也。杜预曰:『汲郡共县东南有凡城。』」杨伯峻曰:「凡,本国名,周公之后。僖二十四年『凡、蒋、邢、茅、胙、蔡,周公之胤』是也。凡伯盖世为周王室卿士而食邑于凡。」王谟注引路史国名纪云:「共县西南有凡城。」

 ○四七 朝歌县南有牧野。(王)──水经注卷九清水注
〔弘农郡〕
 ○四八 弘农湖县有闅乡。(王)──水经注卷四河水注
〔京兆尹〕
 ○四九 长门亭〔一〕。──水经注卷一九渭水注
〔一〕 属霸陵县。
 ○五○ 新丰县东有鸿门亭。(王)──水经注卷一九渭水注
〔右扶风〕
 ○五一 郿县有邰亭〔一〕。(王)──水经注卷一八渭水注
〔一〕 「邰」水经注原作「召」;王辑「邰亭」作「邰城」,皆误。今据续汉郡国志径正。
 右司隶校尉部
〔颍川郡〕
 ○五二 昆阳〔一〕。──水经注卷二一汝水注
〔一〕 水经注曰:「昆水屈径其城南,盖藉水以氏县也。」
〔汝南郡〕
 ○五三 朔山〔一〕。(王。汪。黄)──续汉郡国志注
〔一〕 在阳安县境内。
 ○五四 山桑县有下城父聚。(王)──水经注卷二三阴沟水注
 ○五五 山桑县有垂惠聚。(王。汪。黄)──水经注卷二三阴沟水注
〔陈国〕
 ○五六 长平故属汝南郡〔一〕,有赭丘城。(王)──水经注卷二二潩水注
〔一〕 「郡」原误作「县」,径改。
 右豫州刺史部
〔魏郡〕
 ○五七 内黄县有并阳聚〔一〕。──水经注卷九淇水注
〔一〕 续汉志作「羛阳聚」,是。
 ○五八 〔内黄〕县有黄泽。──水经注卷九淇水注
 ○五九 五鹿〔墟〕〔一〕,故沙鹿,有沙亭。(王)──水经注卷五河水注
〔一〕 据续汉志补。
〔中山国〕
 ○六○ 蒲阴县有阳城。(王)──水经注卷一○滱水注
〔河间国〕
 ○六一 高阳有葛城。(王)──水经注卷一○滱水注
〔赵国〕
 ○六二 邯郸有丛台。──水经注卷一○浊漳水注
〔勃海郡〕
 ○六三 〔修县〕故属信都。──水经注卷九淇水注
 右冀州刺史部
〔东郡〕
 ○六四 阳平县有冈成亭〔一〕。(王)──水经注卷五河水注
〔一〕 续汉志作「冈成城」。
 ○六五 卫本观故国,姚姓。有河牧城。(王)──水经注卷五河水注
 ○六六 卫县有竿城。(王)──水经注卷五河水注
〔东平国〕
 ○六七 东平陆有阚亭。──水经注卷八济水注
 ○六八 须昌县有致密城,古中都也。(王)──水经注卷二四汶水注
〔泰山郡〕
 ○六九 梁父有菟裘聚。(王)──水经注卷二四汶水注
 ○七○ 南武阳县有颛臾城。(王)──水经注卷二五沂水注
〔山阳郡〕
 ○七一 山阳有金乡县。(王)──水经注卷八济水注
〔济阴郡〕
 ○七二 冤朐县有煮枣城。(王)──水经注卷八济水注
 ○七三 乘氏有泗水。(王)──水经注卷八济水注
 ○七四 济阴乘氏县有鹿城乡。(王)──水经注卷八济水注
 ○七五 〔离狐县〕故属东郡。──水经注卷八济水注
 ○七六 成武县有楚丘亭〔一〕。(王)──水经注卷八济水注
〔一〕 续汉志脱「楚丘亭」三字。刘昭注曰:「左传隐七年『戎执凡伯于楚丘』,杜预曰在县西南。」此「楚丘」即袁志所言之「楚丘亭」也。
 右兖州刺史部
〔琅邪郡〕
 ○七七 东莞有郓亭。(王)──水经注卷二五沂水注
 ○七八 琅邪有临沂县,故属东海郡。(王)──水经注卷二五沂水注
 ○七九 〔即丘县〕目东海分属琅邪。(王)──水经注卷二六水注
〔彭城国〕
 ○八○ 偪阳有柤水〔一〕。(王)──水经注卷二六水注
〔一〕 刘昭注曰:「左传襄十年灭偪阳,杜预曰即此县也。」续汉志作「傅阳」,恐非。
 右徐州刺史部
〔乐安国〕
 ○八一 博昌县有薄姑城。(王)──水经注卷八济水注
〔北海国〕
 ○八二 平寿有斟城,有寒亭。(王)──水经注卷二六巨洋水注
 ○八三 淳于县有密乡。(王)──水经注卷二六潍水注
 ○八四 〔昌安县〕汉安帝延光元年复也〔一〕。──水经注卷二六潍水注
〔一〕 昌安,明帝永平中封邓袭为侯国。
〔东莱郡〕
 ○八五 黔陬县有介亭〔一〕。(王)──水经注卷二六胶水注
〔一〕 续汉志作「黔陬侯国」,是。
 右青刺史部
〔南阳郡〕
 ○八六 南阳宛县有南就聚。──水经注卷三一淯水注
 ○八七 宛有瓜里津、夕阳聚。(王)──水经注卷三一淯水注
 ○八八 叶县有长山,曰方城。(王)──水经注卷三一潕水注〔
二〕
 ○八九 叶县有卷城。(王)──水经注卷三一潕水注
 ○九○ 新野之东乡,故新都。(王)──水经注卷二九比水注
 ○九一 筑阳县有涉都乡。(王)──水经注卷二八沔水注
 ○九二 武当县之和成聚。──水经注卷二八沔水注
 ○九三 〔襄乡县〕南阳之属县。──水经注卷二八沔水注
 右荆州刺史部
〔九江郡〕
 ○九四 平阿县有涂山。(王)──水经注卷三○淮水注
〔会稽郡〕
 ○九五 乌伤。──水经注卷四○渐江水注
〔豫章郡〕
 ○九六 赣有豫章水。──水经注卷三九赣水注
 右扬州刺史部
〔汉中郡〕
 ○九七 建安二十年,复置汉宁郡。〔分〕汉中之安阳、〔西城为〕西城郡〔一〕,〔置太守〕〔二〕。分锡、上庸为上庸郡,置都尉。(王。汪。黄)──
续汉郡国志注 ○ 范书刘焉传注
〔一〕 据魏志武帝纪补。又二十五史补编第二册周明泰后汉县邑省并表曰:时新置魏阳、平阳两县,属西城郡。
〔二〕 据魏志武帝纪补。
 右益州刺史部
〔汉阳郡〕
 ○九八 汉有二源,东出氐道,西出西县之嶓冢山〔一〕。(王。汪。黄)──水经注卷二○漾水注
〔一〕 汉指汉水。西汉时氐道、西县均属陇西郡。东汉氐道属陇西郡,而西县属汉阳郡。
〔安定郡〕
 ○九九 兴平元年,分安定鹑觚,右扶风之漆置新平郡。(王。汪。黄)──续汉郡国志注
 右凉州刺史部
〔上党郡〕
一○○ 涅县有阏与聚。(王。汪。黄)──水经注卷一○清漳水注
〔太原郡〕
 一○一 界休县有介山,绵上聚,子推庙〔一〕。(王。汪。黄)──水经注卷六汾水注
〔一〕 重耳入晋为文公,赏从亡者而不及隐者介子推。子推遂入绵上山中,至死不复见。文公闻之,于是环绵上山而封之,以为介推田,号曰介山,且曰:「以记吾过,且旌善人。」事见史记晋世家。又地理志、郡国志「介山」均作「界山」。介、界古今字。

〔云中郡〕
 一○二 成乐,故属定襄。──水经注卷三河水注
 右并州刺史部
〔涿郡〕
 一○三 〔方城〕县有督亢亭。(王)──水经注卷一二巨马水注
〔玄菟郡〕
 一○四 〔辽阳〕县故属辽东,后入玄菟。(王)──水经注卷一四小辽水注
 右幽州刺史部
  百官志
 一○五 郊祀之事,太尉掌亚献,光禄掌三献,太常每祭祀,先奏其礼仪及行事,掌赞天子。(汪)──宋书卷一六礼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