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八家辑注


 一七四 耿国字叔廉〔一〕,为黄门郎给事中,疏敏有识。于时见问,常多合意,上以为能。(姚。汪。铃木)──书钞卷五八
〔一〕 范书本传作「叔虑」,初学记卷一二引续书与之同。然东观记作「叔宪」。三载各异,未知孰是。
 一七五 耿国字叔虑,为大司农,晓边事,能论议,数上便宜事,天子器之。(姚。汪。铃木)──初学记卷一二 ○ 御览卷二三二
 一七六 耿秉字伯初,为谒者仆射。每公卿会议,常引秉上殿,访以边事〔一〕。(姚。汪。铃木)──书钞卷六二
〔一〕 姚、汪二辑尚引曰:「永平中,召秉诣省闼,问前后所上便宜方略。」乃姚之骃据范书以补卷六二所引之阙,书钞并无此引,故删。
 一七七 耿恭字伯宗,为戊己校尉,屯后王部金蒲城。谒者关宠为戊己校尉,屯前王部柳中城。(姚。汪。铃木)──御览卷一九二
 一七八 匈奴破(离)〔杀〕后王安得〔一〕,攻金满城〔二〕。耿恭以毒药傅矢,传语匈奴,汉家箭神,中其疮者必有异。因发弩射之,虏中矢者视疮皆沸,并大惊,相谓曰:「汉兵神,真可畏也。」遂解去。(汪)──事类赋注卷一三

〔一〕 据范书本传改。
〔二〕 当是金蒲城之误。
 一七九 耿恭奔疏勒,军吏范羌迎之,天雪一丈,道不通人。(铃木)──书钞卷一五二
 一八○ 耿恭在疏勒,得出至玉门,唯余十三人,衣履穿决,形容枯槁。郎将郑众为恭以下沐浴,易衣冠。(汪。铃木)──御览卷三九五
 一八一 耿恭字伯宗,迁长水校尉。西羌反,恭上疏陈方略,诏问状。后遣恭将五校尉御之〔一〕。(姚。汪。铃木)──书钞卷六一
〔一〕 范书本传作「将五校士三千人」。
  祭遵传从第彤
 一八二 上幸广阳城门,设祖道,阅过诸将,以遵新破渔阳,令最在前。(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八三 祭彤除偃师长,视事五年,县无盗贼,州课第一。迁襄贲令。时盗贼抄掠,彤到官,诛〔锄〕奸猾〔一〕,县界清净。诏书增秩一等,赐缣百疋〔二〕,册书勉励。(姚。汪。铃木)──类聚卷五○ ○ 书钞卷七八 御览卷二六七

〔一〕 据书钞卷七八补。
〔二〕 书钞卷七八「缣」作「绢」。
 一八四 祭彤字次孙,为太仆卿。朝廷闻彤素清有道,而衣无副,有功效拜之日,赐钱百万,马三匹,衣被刀剑,下至桮案什物。上常叹之,以为任大之臣也。(姚。汪。铃木)
──书钞卷五四 ○ 初学记卷一二
  任光传
 一八五 光武师蓟,南行,太守任光开门出迎〔一〕。──广韵卷四
〔一〕 光时任信都太守。
  李忠传
 一八六 高密中尉〔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李忠父所任之职。范书本传作「都尉」。李贤曰:「东观记、续汉书并云『中尉』。又郡国志高密,侯国 鹳官志皇子封,每国傅、相各一人,中尉一人,比二千石,职如郡都尉,主盗贼。高密非郡,为『都』字者误。」

 一八七 李忠字仲都,东莱人。从光武攻下属县,至苦陉。上会诸将问所得,忠独不掠财物。(铃木)──书钞卷三八
 一八八 李忠字仲都,为丹阳太守。越地不好学,无嫁娶礼仪,忠乃立学校,习婚姻礼仪,垦田土,招流民,奏课第一。(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六
  耿纯传孙腾
 一八九 皆衣缣襜褕绛衣〔一〕。(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时纯率宗族宾客二千余人,衣此以迎光武。
 一九○ 青犊等众在射犬,世祖引兵将击之。耿纯军在前,贼忽夜攻纯,雨射营中。纯勒部曲不动,选敢死二千人,俱持强弩,各傅三矢,使衔枚间行,绕出贼后,齐声呼噪,强弩并发,贼众惊走。(铃木)──书钞卷一二五

 一九一 绀〔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作「细」,乃真定王刘杨之从兄,拥兵万余人,与杨欲脱离光武自立。光武遣纯以计诱杀之。
 一九二 纯为东郡太守,〔在郡四岁,抑强扶弱,令行而禁止〕。〔一〕免官归第。上道过东郡,百姓老少数千人随车驾涕泣云:「愿留耿君。」(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六 ○ 又卷七五

〔一〕 据书钞卷七五补。又「东郡」之「郡」皆误作「都」,径改。
 一九三 六年,上令诸侯就国,纯上书自陈,前在东郡案诛涿郡太守朱英亲属,今国属涿,诚不自安。制书报曰:「侯前奉公行法,朱英久吏,晓知义理,何时当以公事相是非!然受尧舜之罚者不能爱己也。已更择国土,令侯无介然之忧。」乃更封纯为东光侯。(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九四 耿纯字伯山,拜太中大夫。威信着于卫地。东郡盗贼起,与大兵会东郡。闻纯入界,盗贼皆诣纯请降,大兵不战而还。(姚。汪。铃木)──书钞卷五六
 一九五 封腾高亭侯〔一〕。(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建初中,纯嫡孙盱死,无嗣,遂封盱弟腾。
  朱佑传
 一九六 佑至南,为贼所伤,上亲候视之。(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景丹传
 一九七 南贼迎击上营,得上鼓车辎重数乘〔一〕。(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南贼,范书作王郎将儿宏等军。时光武败危,丹纵突骑大破儿宏军。
 一九八 将营兵,西到弘农〔一〕。(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时苏况破弘农,丹病,光武以丹陕人,且富威名,强令起领郡事。
  王梁传
 一九九 王梁字君严。赤伏符曰:「王梁作玄武。」〔一〕玄武,水神;大司空,水土之官也。于是拜梁为大司空。(姚。汪。铃木)──类聚卷四七
〔一〕 符文「作」上本有「主卫」二字,时梁为野王令,光武又以野王本卫地徙,亦为任梁大司空之重要原因。类聚略之。
  杜茂传
 二○○ 降其渠帅大将军杜猛、持节光禄大夫董敦等〔一〕。(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时茂与王梁击五校义军。姚辑入王梁传。
  马武传
 二○一 上尝历问功臣:「诸君不遭际会,自度能何为乎?」马武曰:「臣以勇武,可守尉督盗贼。」上笑曰:「且勿为盗贼,自致亭长斯可也。」(姚。汪。铃木)──书钞卷七七

  窦融传弟友子固 曾孙宪 曾孙万全子章
 二○ 二 宁武男〔一〕。(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王莽居摄中,融以军功得封。范书作「建武男」。东观记同续书。
 二○三 虞封〔一〕。(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封,窦融之司马。时隗嚣反,道隔绝,封受融弟友所遣,间行通书光武。范书作「席封」,未知孰是。铃木辑稿作「司马虎」,非。
 二○四 窦固字孟孙,为卫尉卿。两宫宿卫,见重当时,仁厚谦恭,甚有名称。(汪。铃木)──御览卷二三○
 二○五 窦固出塞至天山,斩首千余级。(汪。铃木)──御览卷五○
 二○六 将军窦宪出鸡鹿山。(铃木)──初学记卷八
 二○七 宪夺沁水公主园田。上幸公主园,觉之,问宪,宪又上言借之也〔一〕。(汪)──汪辑
〔一〕 不详所出,恐系据范书误入。
 二○八 窦章居贫蔬食,讲读不辍。太仆邓康重章学行。是时学者称东观为老氏藏室,道家蓬莱山。康荐章入东观,为校书郎中。──职官分纪卷一六
  马援传子光 兄子严
 二○九 援过北地任氏畜牧。自援祖宾,本客天水。父仲,又尝为牧师令。是时员为护苑使者,故人宾客皆依援。(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二一○ 勃能说韩诗〔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勃,朱勃,援之邑人。早慧,时援裁知书,见之自失。后援卒,遇谗,勃诣阙上书,为之讼冤。
 二一一 马光字叔山,为卫尉卿。上以光谨敕小心,周密畏慎,特亲异之。(汪。铃木)──御览卷二三○
 二一二 马严字威卿,拜御史中丞,赐冠帻衣服车马。严举劾案章,申明旧典,奉法察举,无所回避,百僚惮之。(姚。汪。铃木)──初学记卷一二 ○ 御览卷二二五



司马彪续汉书卷三
 周天游辑注
  卓茂传
 二一三 卓茂迁密令,其治民,举善而教,不能则劝,口不出恶言,劳心忧念,吏民知其有缓急,以恩信待吏,吏畏而爱之,不忍欺也。元始中,天下蝗。河南二十县蝗,独不入密界。督邮书言,太守大怒,自出案行密界中,实然乃惊。(姚。汪。铃木)
──类聚卷五○ ○ 书钞卷七八
 二一四 卓茂迁密令,道不拾遗。(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八
 二一五 宣德侯〔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光武即位,先访求茂,茂诣河阳谒见。光武遂下诏封茂为侯。范书作「褒德侯」,袁纪亦然,而东观记与续书同。又杨树达曰:「北堂书钞设官部、艺文类聚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引汉官仪亦均作『宣德侯』。」未知孰是。

  鲁恭传弟 /FONT>
 二一六 鲁恭为中牟令,为陈父母恩德〔一〕。(汪。铃木)──书钞卷七八
〔一〕 袁纪卷一四曰:「民李勉为母所言,恭召就责问,因为陈父母恩德,勉惭悔返。」续书所言,即指此事,然书钞所引,必有脱文。
 二一七 鲁恭为中牟令,以德化人,不任刑罚。(铃木)──书钞卷七八
 二一八 鲁恭为中牟令。有亭长息牛不还,主讼之。恭敕令还牛,亭长仍不还。恭叹曰:「化不行也。」解印绶而去。掾吏注留,亭长惭,还牛不敢欺也。(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八

 二一九 鲁恭〔字仲康〕〔一〕,为中牟令,导民以孝,推诚而治。建初中,郡国螟伤稼,犬牙缘界,不入中牟。河南尹袁安疑其不实,遣仁恕掾肥亲往察验之。恭随行阡陌,俱坐桑下。有雉止其傍,〔
榜〕有童儿〔二〕,亲曰:「何不击之?」儿曰:「雉方将鶵。」亲矍然而起,与恭诀曰:「所以来者,欲察治之善恶尔。今虫不犯境,此一异也。化及鸟兽,此二异也。竖子有仁心,此三异也。久留徒扰贤者(可)〔耳〕〔三〕。」还府,以状白安,〔安〕美其治〔四〕,以励属县。(姚。汪。铃木)──类聚卷五○ 
○ 御览卷二六七 书钞卷七八(二)
〔一〕 据书钞卷七八补。
〔二〕 据御览卷二六七补。
〔三〕 据御览卷二六七改。
〔四〕 据书钞卷七八补。
 二二○ 〔鲁恭为中牟令,嘉禾生于庭〕〔一〕,恭谦不矜功,封以言府,府即奏上。尹以檄劳曰:「君以名德,久屈中牟,物产之化流行,天降休瑞,应行而生,尹甚嘉之。」(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 书钞卷七八

〔一〕 据书钞卷七八补。「禾」原误「木」,据汪辑径改。
 二二一 鲁恭字仲廉〔一〕,迁光禄勋,选举清平,不失次序。(
姚。汪。铃木) ──书钞卷五三
〔一〕 前引书钞卷七八作「仲康」,东观记、袁纪、范书皆然。此作「仲廉」,误。
 二二二 坐族弟弘农都尉炳事免官〔一〕。(姚。汪。铃木)─ ─范书本传注
〔一〕 此乃永元十六年之事。
 二二三 时盛夏断狱,恭上疏曰:「夏至之日施命令,止四方行者,所以助微阴也。行者尚止之,况于逮召考掠夺其时邪?」〔一〕(
姚。汪)──汪辑
〔一〕 此引不详所出,汪照录姚辑,复增首句及「恭」下之「上」字。
 二二四 建初元年,诏举贤良方正。大司农刘宽举鲁。〔一〕时对策者百余人。惟在高第,除为议郎。──职官分纪卷三六 ○ 纬略卷三
〔一〕 「」,纬略卷三引作「平」。东观记亦然。书钞卷五六引作「」,而袁、范二书作「丕」。惠栋曰:「隶法,丕平字相类,未详孰是。李充传亦作『平』。」王先谦曰:「丕,亦作,就讹为平耳。」王说是。

 二二五 荐王龚等,皆备帷幄近臣〔一〕。(姚。汪。铃木)─ ─范书本传注
〔一〕 时值永元二年,任东郡太守,数荐幽达隐之士,龚者即其一。
 二二六 鲁字叔陵,迁中散大夫。贾逵荐道艺深明,时见用。复与(黄散大夫)〔尚书令黄香相问难〕数事〔一〕,上善,罢朝时赐冠帻履衣袜各一袭。(姚。汪。铃木)
──书钞卷五六
〔一〕 据职官分纪卷四八改补。
  刘宽传
 二二七 刘宽字文饶,弘农人。为南阳太守,温仁多恕,遇民如子,口不出詈言,吏人有过,但用蒲鞭罚之,示辱而已。(汪。铃木)──御览卷二六○ ○ 书钞卷四五
 二二八 刘宽字太饶〔一〕,拜太中大夫,观讲华光之内〔二〕。(铃木)──书钞卷五六
〔一〕 「太」系「文」之误。
〔二〕 华光,殿名。
 二二九 刘宽简略,嗜酒,不好盥浴。(汪。铃木)──御览卷三八九
 二三○ 刘宽性仁恕,不妄喜怒。尝朝服将朝,婢翻羹污其衣,宽曰:「得毋烂汝手乎?」更衣而入,曾不变色。(姚。汪。铃木)──书钞卷一四四
  伏湛传
 二三一 伏湛字惠公,更始元年,拜为平原太守。遭仓卒兵起,莫不惊扰,而湛独安然教授。谓妻子曰:「一谷不升,国君彻膳。今人皆饥,奈何独饱?且食麤粝。」尽分奉禄以赈活乡里,来客者百余家。(汪。铃木)──御览卷四七六

 二三二 伏湛为平原太守。时兵起,湛移(出)〔书〕属县〔一〕,吏民信向,独不敢动。(铃木)──书钞卷七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