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八家辑注


〔一〕 据书钞卷五三、御览卷二三一、又卷四○五改补。
〔二〕 据书钞卷五三、御览卷二三一改补。
〔三〕 据书钞卷五三补。其中「要」、「答」二字据御览卷二三一补。
〔四〕 据书钞卷五三及御览卷二三一补。
 五七九 傅贤字仲舒,拜御史中丞,执宪公平,百僚敬服。以能治谳,迁□州刺史。(姚。汪。黄)──书钞卷六二
  严翊传
 五八○ 严翊迁颍川太守,掾吏有过,每闭合自责。(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四
  陈嚣传
 五八一 会稽陈嚚〔一〕,少时于郭外水边捕鱼,人有盗〔取之〕者〔二〕,嚚见,避于草中,追以鱼遗之,盗惭不受,自后无复取焉。(姚。王。汪。黄)──类聚卷九六 ○ 御览卷九三五

〔一〕 御览卷九三五作「嚣」,他条亦然,此作「嚚」,误。
〔二〕 据御览卷九三五补。
 五八二 陈嚣与乡人纪伯为邻,伯夜窃嚣藩地自益。嚣见之,伺伯去,密移其藩一丈地以益伯。伯惭惧,还所侵,又却一丈二尺相避,凡广三丈。太守高其义,名其闾为「义里」。(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二四

 五八三 陈嚣字君期,明〔韩〕(纬)诗〔一〕,京师〔语〕(说)曰〔二〕:「关东说诗陈君期。」──书钞卷九六
〔一〕 据东观记改。
〔二〕 同右。
 五八四 陈嚣字子公〔一〕,拜太中大夫。年七十,每朝贺,帝待以师傅之礼,赐几杖,入朝不趋,赞事不名。以病乞骸骨,以大夫位终。(姚。王。汪。黄)──书钞卷五六
〔一〕 与上条作「君期」异。职官分纪卷四八作「子口」,似与此引同 鸫京师之语,当以「君期」为是。」
  王谭传
 五八五 王谭字世容,除尚书郎,服事台阁,传习国典,议拟政事尝依旧据法,为三台之表。(姚。王。汪。黄)──书钞卷六○
  刘陵传
 五八六 刘陵字孟高,为侍中。车驾南郊,陵参乘。上起早,升舆伏,陵恭嗟曰:「陛下万乘主,宜立正配天,虽尊神欲寝,不当上为天地灵祗,下为群臣万姓观者乎?」上有愧色,曰:「敬受侍中斯言,以为后戒。」(姚。王。汪。黄)──书钞卷五八

 五八七 豫章刘陵字孟高,为长沙安成长〔一〕。先时多虎,百姓患之,皆徙他县。陵之官,修德政,逾月,虎悉出界去,民皆还之。(姚。王。汪。黄)─
─事类赋注卷二○ ○ 御览卷八九一
〔一〕 王谟按:「江西通志引谢书云:『豫章艾人,和帝时为安成长。」
  刁曜传
 五八八 彭城刁曜字子卿〔一〕,为渔阳相。前相所种菜,悉付还外。(孙。汪。黄)──御览卷九七六
〔一〕 孙、黄二辑作朱跃传,误。
 五八九 刁曜迁鲁相,修德化法教,以厉风俗,维恩并行。(孙。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五九○ 刁曜迁(晋)〔鲁〕相〔一〕,行县,使三老执辔御车,〔二〕所顿亭传,辄讲经书。──书钞卷七五
〔一〕 据上条改。
〔二〕 「三」原误「王」,径改。
 五九一 刁曜拜侍御史,自在朝廷,堂堂蹇谔,有〔〕(鞭)臣之节〔一〕。(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三
〔一〕 据孔广陶之校而改。姚、汪、黄三辑改作「边」,误。
  董春传
 五九二 董春字纪阳,会稽余姚人。少好学,师事侍中祭酒王君仲,受古文尚书。后诣京房授易,究极圣旨,条列科义。〔后还归〕(
迁师)〔一〕,立精舍,远方门徒学者常数百人。诸生每升讲堂,鸣鼓三通,横经捧手,请问者百人,〔追随上堂难问者百余人〕〔二〕。(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一八 ○ 御览卷六一五 初学记卷二一 御览卷四○四 书叙指南卷五

〔一〕 据初学记卷二一、御览卷六一五改。御览卷四○四作「后还为师」。
〔二〕 据右二引补。
 五九三 董春为庐江太守,当官明亮,德政多奇,为吏民者相美之也〔一〕。(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一〕 陈、俞本作「民吏称之」。姚、汪二辑与之同。
  张意传
 五九四 张意为骠骑将军,讨东瓯贼。意画策,各修水战之具,浮海就攻,一战大破,所向无敌。(姚。王。汪。黄)──书钞卷六四
  邓道传
 五九五 邓道不应州郡旌命。(孙。王。汪)──文选卷五三陆士衡辨亡论注
 五九六 邓道字子渊,天性通敏,以清廉正直为行,又严毅不畏强御,宜治三辅。出为左冯翊。──职官分纪卷三八
 五九七 邓道出为冯翊,下车治豪族大姓,号为「豪强所病」。(
姚。汪。黄) ──书钞卷七五
 五九八 邓通字子渊〔一〕,迁越骑校尉,为营吏士所敬畏,天下叹之。(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一
〔一〕 王谟按:「南昌耆旧记云:『邓通字子渊,豫章西平人。沈毅有学行,官冯翊太守,不通宾客,京师号曰邓独坐。』太平寰宇记曰:『西平故城在武宁县西二百九十七里。汉书云:邓通,西平人。即此县也。』此汉书谓谢承汉书。邓道、邓通当为一人,今名从所见采录。」汪辑分作两传,今从王辑。

  尹昆传
 五九九 汝南尹昆为汝阴功曹。令新到官,问曰:「园中有桑,以饭蚕何如?」昆曰:「非初政所务。」令嘉其言。(姚。王。汪。黄)── 御览卷九五五 ○ 类聚卷八八
 六○○ 尹昆字口渊,为侍御七日,特拜尚书仆射,诏曰:「惟君功曹时,以太守之术,克奖王室,其有录台事,勿令谬误。」(孙。王。汪。黄)──书钞卷五九
  闵贡传
 六○一 太原闵仲叔者,代称节士,虽周党之洁清〔一〕,自以弗及也。周党见其含菽饮水,遗以生蒜,受而不食。(姚。王。汪。黄)── 御览卷九七七
〔一〕 「周」原误作「同」,据范书周党传径改。下同。
  尹苞传
 六○二 陈留尹苞字延博,与同郡范史云善。二人俱贫,出入共一单衣,到人门外,苞年长,常先着单衣前入,须臾出,解与史云。(
姚。王。汪。黄)──御览卷六九一 ○ 事类赋注卷一二
 六○三 石苞字延博〔一〕,为诸生,笃行清苦,学五经,征拜议郎。(姚。王。汪。黄)──书钞卷五六
〔一〕 王谟按:「书钞引谢书有『石苞字延博』,盖即尹苞之误。」王说是。黄辑别作石苞传,非。
  张稷传
 六○四 张稷字卫君,除尚书侍郎左丞。朝贺陛见,进对威仪,辞令辩达,明帝深奇异之,拜胶东相。(姚。王。汪。黄)──书钞卷六 ○



谢承后汉书卷七
  宋度传
 六○五 宋度字叔平,除谒者。以诏书赐降(侯)胡,〔俟朝〕郎门〔一〕,门闭,度顿首让胡掾,赐毕,奏罢大鸿胪。京师称曰:「
宋叔平一使,奏罢九卿〔二〕。」(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二
〔一〕 据汪辑删补。
〔二〕 「奏罢」原误倒,径正之。
 六○六 豫章宋度字叔平,为定陵令,素〔杯〕食麦饭〔一〕,〔
饮酒〕〔二〕。(姚。王。汪。黄)──书钞卷三八 ○ 类聚卷七三 御览卷七五九
〔一〕 据类聚卷七三补。
〔二〕 据御览卷七五九补。
 六○七 豫章宋度拜(零)〔定〕陵令〔一〕。县民杜伯夷清高不仕,度数就与高谈,致枣(一)〔栗而已〕〔二〕。伯夷感德,诣县,县署功曹。(孙。王。汪。黄)──书钞卷九八 ○ 事类赋注卷二七 御览卷九六四

〔一〕 据事类赋注卷二七、御览卷九六四改。孙志祖按:「杜安字伯夷,颍川定陵人。下云『县民杜伯夷』,则当作定陵无疑也。」又此二引皆作「宗度」,误。
〔二〕 据事类赋注卷二七、御览卷九六四改。汪辑作「粟」,非。
 六○八 宋度迁长沙太守〔一〕。人多以乏衣食,产乳不举。度切让三老,禁民杀子,比年之间,养子者三千余人,男女皆以「宋」为名也。(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一〕 陈、俞本皆作「宗庆」,故诸辑均作宗庆传。今依孔本,入宋度传。
  高吕传
 六○九 高吕为广汉太守,朝省官事,昼讲经典。(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五
  陈堪传
 六一○ 陈堪字子游,仕郡为五官掾。府君被章,诏征廷尉,堪以五毒加身体,断舌无辞。(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七
  华松传
 六一一 华松家本孤微,其母夜梦两伍伯夹门,言司隶在此。松年十五,师事丁子然,学春秋。十九当冠,出,诸生曰:「此宰相之器也。」(孙。王。汪。黄)
──御览卷三九八
 六一二 华松字爱卿,擢为司隶校尉。是时贵戚专势,〔有司软弱,莫敢纠罚〕〔一〕。松下车,闭合不通私书,不与豪右相见,奸匿犯者辄死。定奏马氏三侯,豪杰敛手,由是深见非恨也。(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一 ○ 御览卷二五

〔一〕 据御览卷二五○补。
 六一三 华松为河南尹〔一〕,优贤养民,兴教崇化。至其剪治强宗,威烈不亏,遂见谮毁。(姚。王。汪。黄)──类聚卷六 ○ 书钞卷七六(二)
〔一〕 类聚卷六「松」本作「山松」。孔广陶曰:「考翰苑新书前集卷七引北堂书钞云『汉华松翦治强宗』,此宋人所见旧钞『崧』作『松』。」故据以径改。
  许季长传
 六一四 许季长为湖令,州郡皆被蝗灾,过湖县,飞去不入。(姚。王。汪。黄)──类聚一○○
  司马苞传
 六一五 〔司马〕苞〔字仲咸〕〔一〕。为太尉,常食麤饭,着布衣,妻子不历官舍。会司徒杨震为樊丰等所谮,连及苞,苞乞骸骨,未见听,以疾薨也。(姚。王。汪。黄)──范书安帝纪注 ○ 书钞卷一四四 御览卷八五

〔一〕 据书钞卷一四四补。又汪辑作「字仲成」。
  张冀传
 六一六 豫章张冀字仲宗〔一〕,为广陵守。举孝子吴奉为孝廉。〔冀罢郡〕〔二〕,奉赉金为礼,冀闭门不受,奉以囊盛金,夜投冀园中而逝。冀追不及,赉金至广陵还奉。(姚。王。汪。黄)──书钞卷三八 ○ 御览卷八一○
 事类赋注卷九
〔一〕 御览卷八一○及事类赋注卷九「冀」皆误作「载」。
〔二〕 据事类赋注卷九补。「冀」原作「载」,径改之。
  许敬传
 六一七 许敬字鸿卿,汝南人,与同郡周伯灵为交友。伯灵早亡,鸿卿育养其子〔一〕。(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七
〔一〕 原脱「鸿」字,据前文补。
 六一八 许敬字鸿卿,其〔乡〕吏有诬君者〔一〕,会于县令坐,敬拔刀断其席曰:「敬不忍与恶人同席。」(姚。王。汪。黄)──类聚卷六九 ○ 御览卷七○九
〔一〕 据御览卷七○九补。
  玊况传
 六一九 况字文伯,京兆杜陵人也。代为三辅名族,该总五经,志节高亮。为陈留太守。性聪敏,善行德教。永平十五年,蝗虫起泰山,弥衍兖、豫,过陈留界,飞逝不集,五谷独丰。章和元年,诏以况为司徒〔一〕。(姚。王。汪。黄)──范书虞延传注

〔一〕 困学记闻卷一三曰:「光武纪『建武二十三年,陈留太守玊况为大司徒』。虞延传注引谢承书曰:『况,章和元年为司徒。』谢承书误也。』翁元圻案:「谢承谓永平十五年,玊况尚为陈留太守,亦误也。章怀引之而不正其误,何欤?」又玉篇曰:「金玉之玉,点在中画之下。音宿者,点在中画之上。」按玊况之玊,音宿。

  唐羌传
 六二○ 〔汝南〕唐羌字伯游〔一〕,辟公府,补临武长。县接交州,旧献龙眼、荔支及生鲜〔二〕,献之,驿马昼夜传送之,至有遭虎狼毒害,顿仆死亡不绝。道经临武,羌乃上书谏曰:「臣闻上不以滋味为德,下不以贡膳为功。故天子食太牢为尊,不以果实为珍。伏见交址七郡献生龙眼等,鸟惊风发。南州土地,恶虫猛兽不绝于路,至于触犯死亡之害。死者不可复生,来者犹可救也。此二物升殿,未必延年益寿。」帝从之。章报,羌即弃官还家,不应征召,着唐子三十余篇〔三〕。(姚。王。汪。黄)─
─范书和帝纪注 ○ 类聚卷八七 御览卷九七一
〔一〕 据类聚卷八七、御览卷九七一补。
〔二〕 类聚卷八七「生鲜」作「生犀」。
〔三〕 天中记卷五二引作:「旧南海献龙眼荔枝,十里一置,五里一候,奔腾阻险,死者继路。和帝时临武长汝南唐羌以县接南海,乃上书谏曰:『臣闻上不以滋味为德,下不以贡膳为功。故天子食太牢为尊,不以果实为珍。伏见交址七郡献生龙眼等,鸟惊风发。南州土地恶虫猛兽不绝于路,至于触犯死亡之害。死者不可复生,来者犹可救也。此二物升殿,未必延年益寿。』帝于是下诏曰:『远国珍羞,本以荐奉宗庙,苟有伤害,岂有爱民之本,其敕太官勿复受献。』由是遂省焉。」与和帝纪注异,当系陈耀文据范书和帝纪之文妄加增益删节所致。

  王党传
 六二一 王党迁汝南太守,事无不敬,劳于求贤访能〔一〕,化清于上,事缉于下。(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一〕 姚、汪、王三辑「事无」以下作「拔才礼士,不敢自专」,又「访能」作「故能」。
  陈禁传
 六二二 陈禁字子雅,拜尚书。公卿朝,日晏无诏。禁问台上故事何时可罢,对言已食辄有诏罢,今已晏。禁曰:「宁可白耶?」尚书郎以上方宴乐,不敢白。禁使罢公卿。既罢,上问左右:「今未有诏而罢朝,何也?」尚书直对曰:「陈禁命罢。」上曰:「勿复问也。」禁在台二年,尝病,令、仆射数奏久病满百日,请辄免。有诏赐金帛医药。(孙。王。汪。黄)──御览卷二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