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集解三家注索隐正义

〔一〕索隐按:昭八年经云「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左传「
陈哀公元妃郑姬生悼太子偃师」。今此云两姬,又分偃师为二人,亦恐此非。
〔二〕集解徐广曰:「三十五年时。」
〔三〕索隐即司徒招也。一作「苕」也。
招之杀悼太子也,太子之子名吴,出奔晋。晋平公问太史赵曰:「陈遂亡乎?」对曰:「陈,颛顼之族。〔一〕陈氏得政于齐,乃卒亡。〔二〕自幕至于瞽瞍,无违命。〔三〕舜重之以明德。至于遂,〔四〕世世守之。及胡公,周赐之姓,〔五〕使祀虞帝。且盛德之后,必百世祀。虞之世未也,其在齐乎?」
〔一〕集解服虔曰:「陈祖虞舜,舜出颛顼,故为颛顼之族。」
〔二〕集解贾逵曰:「物莫能两盛。」
〔三〕集解贾逵曰:「幕,舜后虞思也。至于瞽瞍,无闻违天命以废绝者。」郑众曰:「幕,舜之先也。」骃案国语,贾义为长。索隐按:贾逵以幕为虞思,非也。左传言自幕至瞽瞍,知幕在瞽瞍之前,必非虞思明矣。
〔四〕集解杜预曰:「遂,舜后。盖殷之兴,存舜之后而封遂,言舜德乃至于遂也。」索隐重音持用反。按:杜预以为舜有明德,乃至遂有国,义亦然也。且文云「自幕至瞽瞍,无违命,舜重之以明德」,是言舜有明德为天子也。乃云殷封遂,代守之,亦舜德也。按:系本云「陈,舜后」。宋忠云「虞思之后,箕伯、直柄中衰,殷汤封遂于陈以祀舜」。
〔五〕集解杜预曰:「胡公满,遂之后也。事周武王,赐姓曰妫,封之陈。」
楚灵王灭陈五岁,楚公子弃疾弒灵王代立,是为平王。平王初立,欲得和诸侯,乃求故陈悼太子师之子吴,立为陈侯,是为惠公。惠公立,探续哀公卒时年而为元,空籍五岁矣。〔一〕
〔一〕索隐惠公探取哀公死楚,陈灭之后年为元年,故今空籍五岁矣。一云籍,借也,谓借失国之后年为五年。
十年,陈火。十五年,吴王僚使公子光伐陈,取胡、沈而去〔一〕。二十八年,吴王阖闾与子胥败楚入郢。是年,惠公卒,子怀公柳立。
〔一〕索隐系本云「胡,归姓;沈,姬姓」。沈国在汝南平舆,胡亦在汝南。
怀公元年,吴破楚,在郢,召陈侯。陈侯欲往,大夫曰:「吴新得意;楚王虽亡,与陈有故,不可倍。」怀公乃以疾谢吴。四年,吴复召怀公。怀公恐,如吴。吴怒其前不往,留之,因卒吴。陈乃立怀公之子越,是为愍公。〔一〕
〔一〕索隐按左传,愍公名周,是史官记不同。
愍公六年,孔子适陈。吴王夫差伐陈,取三邑而去。十三年,吴复来伐陈,陈告急楚,楚昭王来救,军于城父,吴师去。是年,楚昭王卒于城父。时孔子在陈。〔一〕十五年,宋灭曹。十六年,吴王夫差伐齐,败之艾陵,使人召陈侯。陈侯恐,如吴。楚伐陈。二十一年,齐田常弒其君简公。二十三年,楚之白公胜杀令尹子西、子綦,袭惠王。叶公攻败白公,白公自杀。
〔一〕索隐按:孔子以鲁定公十四年适陈,当陈愍公之六年,上文说是。此十三年,孔子仍在陈,凡经八年,何其久也?
二十四年,楚惠王复国,以兵北伐,杀陈愍公,遂灭陈而有之。是岁,孔子卒。
杞东楼公者,夏后禹之后苗裔也。〔一〕殷时或封或绝。周武王克殷纣,求禹之后,得东楼公,封之于杞,〔二〕以奉夏后氏祀。
〔一〕索隐杞,国名也,东楼公号谥也。不名者,史先失耳。宋忠曰「杞,今陈留雍丘县」。故地理志云雍丘县,故杞国,周武王封禹后为东楼公是也。盖周封杞而居雍丘,至春秋时杞已迁东国,故左氏隐四年传云「莒人伐杞,取牟娄」。牟娄,曹东邑也。僖十四年传云「杞迁缘陵」。地理志北海有营陵,淳于公之县。臣瓒云「即春秋缘陵,淳于公所都之邑」。又州,国名,杞后改国曰州而称淳于公,故春秋桓五年经云「州公如曹」,传曰「淳于公如曹」是也。然杞后代又称子者,以微小又僻居东夷,故襄二十九年经称「杞子来盟」,传曰「书曰子,贱之」是也。
〔二〕集解宋忠曰:「杞,今陈留雍丘县也。」
东楼公生西楼公,西楼公生题公,题公生谋〔一〕娶公。〔二〕谋娶公当周厉王时。谋娶公生武公。武公立四十七年卒,子靖公立。靖公二十三年卒,子共公立。共公八年卒,子德公立。〔三〕德公十八年卒,弟桓公姑容立。〔四〕桓公十七年卒,子孝公?〔五〕立。孝公十七年卒,弟文公益姑立。文公十四年卒,弟平公郁〔六〕立。平公十八年卒,子悼公成立。悼公十二年卒,子隐公乞立。七月,隐公弟遂弒隐公自立,是为厘公。厘公十九年卒,子愍公维立。愍公十五年,楚惠王灭陈。十六年,愍公弟阏路弒愍公代立,是为哀公〔七〕。哀公立十年卒,愍公子敕立,〔八〕是为出公。出公十二年卒,子简公春立。立一年,楚惠王之四十四年,灭杞。杞后陈亡三十四年。
〔一〕集解徐广曰:「谋,一作『谟』。」索隐注一作「谍」,音牒。
〔二〕索隐娶音子臾反。
〔三〕集解徐广曰:「世本曰惠公。」索隐系本及谯周并作「惠公」,又云惠公生成公及桓公,是此系家脱成公一代,故云「弟桓公姑容立」,非也。且成公又见春秋经传,故左传庄二十五年云杞成公娶鲁女,有婚姻之好。至僖二十二年卒,始赴而书,左传云成公也,未同盟,故不书名。是杞有成公,必当如谯周所说。
〔四〕集解徐广曰:「世本曰惠公立十八年,生成公及桓公;成公立十八年,桓公立十七年。」
〔五〕索隐音盖。?,名。
〔六〕索隐一作「郁厘」,谯周云名郁来,盖「郁」「郁」「厘」「来」并声相近,遂不同耳。
〔七〕索隐阏音遏。哀公杀兄愍公而立,谥哀。谯周云谥懿也。
〔八〕集解徐广曰:「敕,一作『遫』。」
杞小微,其事不足称述。
舜之后,周武王封之陈,至楚惠王灭之,有世家言。禹之后,周武王封之杞,楚惠王灭之,有世家言。契之后为殷,殷有本纪言。殷破,周封其后于宋,齐愍王灭之,有世家言。后稷之后为周,秦昭王灭之,有本纪言。皋陶之后,或封英、六,〔一〕楚穆王灭之,无谱。伯夷之后,至周武王复封于齐,曰太公望,陈氏灭之,有世家言。伯翳之后,至周平王时封为秦,项羽灭之,有本纪言。〔二〕垂、益、夔、龙,其后不知所封,不见也。右十一人者,皆唐虞之际名有功德臣也;其五人之后皆至帝王,〔三〕余乃为显诸侯。滕、薛、驺,夏、殷、周之闲封也,小,不足齿列,弗论也。〔四〕
〔一〕索隐蓼、六,本或作英、六,皆通。然蓼、六皆咎繇之后也。据系本,二国皆偃姓,故春秋文五年左传云楚人灭六,臧文仲闻六与蓼灭,曰「皋陶、庭坚不祀忽诸」。杜预曰「蓼与六皆咎繇后」。地理志云六,故国,皋陶后,偃姓,为楚所灭。又僖十七年「齐人徐人伐英氏」。杜预又曰「英、六皆皋陶后,国名」。是有英、蓼,实未能详。或者英后改号曰蓼也。
〔二〕索隐秦祖伯翳,解者以翳益,则一人,今言十一人,叙伯翳而又别言垂、益,则是二人也。且按舜本纪叙十人,无翳而有彭祖,彭祖亦坟典不载,未知太史公意如何,恐多是误。然据秦本纪叙翳之功,云「佐舜驯调鸟兽」,与舜典「命益作虞,若予上下草木鸟兽」文同,则为一人必矣,今未详其所由也。
〔三〕索隐舜、禹身为帝王,其稷、契及翳则后代皆为帝王也。
〔四〕索隐滕不知本封,盖轩辕氏子有滕姓,是其祖也。后周封文王子错叔绣于滕,故宋忠云「今沛国公丘是滕国也」。薛,奚仲之后,任姓,盖夏、殷所封,故春秋有滕侯、薛侯。邾,曹姓之国,陆终氏之子会人之后。邾国,今鲁国驺县是也。然三国微小,春秋时亦预会盟,盖史缺无可叙列也。
周武王时,侯伯尚千余人。及幽、厉之后,诸侯力攻相并。江、黄、〔一〕胡、沈之属,不可胜数,故弗采着于传(上)〔云〕。
〔一〕索隐按系本,江、黄二国并嬴姓。又地理志江国在汝南安阳县。
太史公曰:舜之德可谓至矣!禅位于夏,而后世血食者历三代。及楚灭陈,而田常得政于齐,卒为建国,百世不绝,苗裔兹兹,有土者不乏焉。至禹,于周则杞,微甚,不足数也。楚惠王灭杞,其后越王句践兴。
【索隐述赞】盛德之祀,必及百世。舜、禹余烈,陈、杞是继。妫满受封,东楼纂系。阏路篡逆,夏姬淫嬖。二国衰微,或兴或替。前并后虏,皆亡楚惠。句践勃兴,田和吞噬。蝉联血食,岂其苗裔?
史记卷三十七
卫康叔世家第七
卫康叔〔一〕名封,周武王同母少弟也。其次尚有冉季,冉季最少。
〔一〕索隐康,畿内国名。宋忠曰:「康叔从康徙封卫,卫即殷墟定昌之地。畿内之康,不知所在。」
武王已克殷纣,复以殷余民封纣子武庚禄父,比诸侯,以奉其先祀勿绝。为武庚未集,〔一〕恐其有贼心,武王乃令其弟管叔、蔡叔傅相武庚禄父,以和其民。武王既崩,成王少。周公旦代成王治,当国。管叔、蔡叔疑周公,乃与武庚禄父作乱,欲攻成周。〔二〕周公旦以成王命兴师伐殷,杀武庚禄父、管叔,放蔡叔,以武庚殷余民封康叔为卫君,居河、淇闲故商墟。〔三〕
〔一〕索隐集犹和也。
〔二〕索隐成周,洛阳。其时周公相成王,营洛邑,犹居西周镐京。管、蔡欲构难,先攻成周,于是周公东居洛邑,伐管、蔡。
〔三〕索隐宋忠曰:「今定昌也。」
周公旦惧康叔齿少,乃申告康叔曰:「必求殷之贤人君子长者,问其先殷所以兴,所以亡,而务爱民。」告以纣所以亡者以淫于酒,酒之失,妇人是用,故纣之乱自此始。为梓材,〔一〕示君子可法则。故谓之康诰、酒诰、梓材以命之。康叔之国,既以此命,能和集其民,民大说。
〔一〕正义若梓人为材,君子观为法则也。梓,匠人也。
成王长,用事,举康叔为周司寇,赐卫宝祭器,〔一〕以章有德。
〔一〕集解左传曰:「分康叔以大路、大旗、少帛、綪茷、旃旌、大吕。」贾逵曰:「大路,全路也。少帛,杂帛也。綪茷,大赤也。通帛为旃,析羽为旌。大吕,锺名。」郑众曰:「綪茷,旆名也。」
康叔卒,子康伯代立。〔一〕康伯卒,子考伯立。考伯卒,子嗣伯立。嗣伯卒,子〔二〕伯立。〔三〕伯卒,子靖伯立。靖伯卒,子贞伯立。〔四〕贞伯卒,子顷侯立。
〔一〕索隐系本康伯名髡。宋忠曰:「即王孙牟也,事周康王为大夫。」按:左传所称王孙牟父是也。牟髡声相近,故不同耳。谯周古史考无康伯,而云子牟伯立,盖以不宜父子俱谥康,故因其名云牟伯也。
〔二〕集解史记音隐曰:「音捷。」
〔三〕索隐系本作「挚伯」。
〔四〕索隐系本作「箕伯」。
顷侯厚赂周夷王,夷王命卫为侯。〔一〕顷侯立十二年卒,子厘侯立。
〔一〕索隐按:康诰称命尔侯于东土,又云「孟侯,朕其弟,小子封」,则康叔初封已为侯也。比子康伯即称伯者,谓方伯之伯耳,非至子即降爵为伯也。故孔安国曰「孟,长也。五侯之长,谓方伯」。方伯,州牧也,故五代孙祖恒为方伯耳。至顷侯德衰,不监诸侯,乃从本爵而称侯,非是至子即削爵,及顷侯赂夷王而称侯也。
厘侯十三年,周厉王出奔于彘,共和行政焉。二十八年,周宣王立。
四十二年,厘侯卒,太子共伯余立为君。共伯弟和有宠于厘侯,多予之赂;和以其赂赂士,以袭攻共伯于墓上,共伯入厘侯羡〔一〕自杀。卫人因葬之厘侯旁,谥曰共伯,而立和为卫侯,是为武公〔二〕。
〔一〕索隐音延。延,墓道。又音以战反。恭伯名余也。
〔二〕索隐和杀恭伯代立,此说盖非也。按:季札美康叔、武公之德。又国语称武公年九十五矣,犹箴诫于国,恭恪于朝,倚几有诵,至于没身,谓之叡圣。又诗着卫世子恭伯蚤卒,不云被杀。若武公杀兄而立,岂可以为训而形之于国史乎?盖太史公采杂说而为此记耳。
武公即位,修康叔之政,百姓和集。四十二年,犬戎杀周幽王,武公将兵往佐周平戎,甚有功,周平王命武公为公。五十五年,卒,子庄公扬立。
庄公五年,取齐女为夫人,好而无子。又取陈女为夫人,生子,蚤死。陈女女弟亦幸于庄公,而生子完。〔一〕完母死,庄公令夫人齐女子之,〔二〕立为太子。庄公有宠妾,生子州吁。十八年,州吁长,好兵,庄公使将。石碏谏庄公曰:〔三〕「庶子好兵,使将,乱自此起。」不听。二十三年,庄公卒,太子完立,是为桓公。
〔一〕索隐女弟,戴妫也。子桓公完为州吁所杀,戴妫归陈,诗燕燕于飞之篇是。
〔二〕索隐子之,谓养之为子也。齐女即庄姜也。诗硕人篇美之是也。
〔三〕集解贾逵曰:「石碏,卫上卿。」
桓公二年,弟州吁骄奢,桓公绌之,州吁出奔。十三年,郑伯弟段攻其兄,不胜,亡,而州吁求与之友。十六年,州吁收聚卫亡人以袭杀桓公,州吁自立为卫君。为郑伯弟段欲伐郑,请宋、陈、蔡与俱,三国皆许州吁。州吁新立,好兵,弒桓公,卫人皆不爱。石碏乃因桓公母家于陈,详为善州吁。至郑郊,石碏与陈侯共谋,使右宰丑进食,因杀州吁于濮,〔一〕而迎桓公弟晋于邢而立之,〔二〕是为宣公。
〔一〕集解服虔曰:「右宰丑,卫大夫。濮,陈地。」索隐贾逵曰:「濮,陈地。」按:濮水首受河,又受汴,汴亦受河。东北至离狐分为二,俱东北至巨野入济。则濮在曹卫之闲,贾言陈地,非也。若据地理志陈留封丘县濮水受泲,当言陈留水也。
〔二〕集解贾逵曰:「邢,周公之胤,姬姓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