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会要

◎起居注(元给事中兼修起居注。 )
甲辰三月丁卯,置起居注,以宋潦、魏观为之。日侍左右,记言动。(《通纪》。 )
乙巳六月,以儒士滕毅、杨训文为起居注。谕之曰:“起居之职,非专事纪录而巳。要在训忠纳诲,致主於无过之地,而後为尽职。吾平时於百官所言,一二日外,犹寻绎不巳。今尔在吾左右,不可不尽言也。”(《大训记》。 )
复命毅、训文集古无道之君,若夏桀、商纣、秦始皇、隋炀帝,所行之事以进。曰:“吾观此者,正欲知其丧乱之由,以为鉴戒耳。”(《陈修传》。 )
吴元年,魏观迁两淮都转运使,入为起居注。(《魏观传》。 )
洪武五年,礼部尚书陶凯言:“汉、唐、宋时,皆有《会要》,纪载时政。今起居注虽设,其诸司所倾谕旨及奏事簿籍,宜依《会要》编类为书,庶可以垂法後世。下台省府者,宜各置铜柜藏之,以资稽考,俾无遗阙。”从之。(《陶凯传》。 )
七年八月,宋濂荐僧郭传,授翰林应奉,直起居注。(《王蒙传》。 )
十四年,定起居注秩从七品,以单仲佑、詹同为之。(《词林记》。 )
弘治十七年九月,复置起居注。初,洪武间,设起居注,後废。至是太仆少乡诸言:“古者史官纪言、纪动,典至重也。臣见陛下宣召群臣,多帷幄造膝之言。近臣不得与闻,史官莫由纪录。失今不图,恐岁月绵远,传闻各异,无以究其始末。乞敕廷臣曾蒙召问者,备录呈览,宣付史馆。”报可。(《三编》。 )
世宗初,御史黎贯请复起居注之制,命诃臣编类章奏以备纂述。从之。(《黎贯传》。 )
嘉靖十一年,学士寥道南言:“太祖设起居注,仁宗开宏文馆,皆师古者记事、记言之制。自宣德後,相权重,史职轻,而起居注遂废。今宜选翰林中学识优异者,俾兼起居,日记言动,以至邦有大政,民有大眚,皆令书之。庶克徽信来兹,而史职不为虚设矣。”上嘉纳之。(《两朝宪章录》。 )
万历三年,编修张位以前代皆有起居注,而本朝独无,疏言:“臣备员纂修,窃见先朝政事,自非出於诏令,形诸章疏,悉湮没无考。鸿猷茂烈,郁而未章。徒使野生流传,用伪乱真。今史官充位,无以自效,宜日分数人入直。凡诏旨起居,朝端政务,皆据见闻书之,待内阁裁定,为他年《实录》之助。”於是大学士张居正议曰:“国初设起居注官,日侍左右,纪录言动,实古者左史记事、右史记言之制。迨後定官制,乃设翰林院修撰、编修、检讨等官。盖以记载事重,故设官加详,原非有所罢废。但自职名更定之後,遂失朝夕记注之规。以致累朝以来,史文阙略。迩者纂修实录,臣等只事总裁。凡所编辑,不过总集诸司章奏,稍加删润,奖括成编。至於仗前、柱下之语,章疏所不及者,即有见闻,无凭增入。舆夫稗官野史之书,海内所流传者,欲事采录,又恐失真。是以嘉谋嘉猷,实多未备。凡此皆由史臣之职废而不讲之所致也。今宜申明史职,以复旧制。舍日讲官日轮一员,专记注起居,兼录圣谕诏敕册文等项及内阁题稿。其朝廷政事见於诸司章奏者,俱选年深学优之史官六员,专管纂修。事分六曹,以吏、户、礼、兵、刑、工为次。每人专纂一曹。俱在朝供职,不得别有差遣。凡遇常朝,御皇极门,即轮记事官侍班,居文武第一班之後,近上,便於视听。即古螭头载笔之意。”从之。(《三编》。 )
神宗一日顾见史官,还宫偶有戏言,曰:“莫使起居闻知,闻则书矣。”起居之有益於主德如此。(《梦余录》。 )○修前代史
洪武二年二月,诏修元史,以左丞相李善长监修,前起居注宋濂、漳州府通判王为总裁。徵山林隐逸之士:汪克宽、胡翰、来僖、陶凯、陈基、赵埙、曾鲁、高启、赵访、张文海、徐尊生、黄篪、王绮、傅著、谢徽、傅恕凡十六人为纂修。
三年二月,诏重修《元史》,复徵四方文学士朱右、贝琼、朱廉、王彝、张孟兼、高逊志、李懋、李坟、张宜、张简、杜寅、殷弼、俞寅、赵埙等十四人为纂修。先是,得十三朝实录,惟元统以後之事未备。乃命儒士欧阳佑等往北平、山东采遗事。至是还朝,重开史局。七月丁亥,书成,凡二百十二卷。(已上《三编》。 )
礼局徐一夔者,王荐之入史局。一夔遗书曰:“迩者县令传命,言朝廷以续修元史见徵,且云:执事谓仆善叙事,荐之当路。私心窃怪执事何倦倦於不材多病之人也。仆素谓执事如我,今自审终不能副执事之望。何也?近世论史者,莫过於日历。‘日历’者,史之根柢也:自唐长寿中,史官姚奏请撰《时政记》。元和中,韦执谊又奏撰《日历》。《日历》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犹有《春秋》遗意。至於《起居注》之说,亦专以甲子起例。盖纪事之法,无逾此也。往宋极重史事,《日历》之修,诸司必关白,如诏诰则三省必书,兵机边务则枢司必报,百官之进退,刑赏之予夺,台谏之论列,给舍之缴驳,经筵之论答,臣僚之转对,侍从之直前启事,中外之囊封匦奏,下至钱、甲兵、狱讼、造作,凡有关政体者,无不随日以录。犹患其出於吏牍,或有讠为失,故欧阳修奏请宰相监修者,於岁终检点修撰官日所录事,有失职者罚之。如此,则《日历》不至讠为失。他时,会要之修取於此,实录之修取于此,百年之後然,纪、志、列传取于此。此宋氏之史所以为精确也。元朝则不然,不置日历,不置起居注,独中书置时政科,遣一文学掾掌之,以事付史馆:及一帝崩,则国史院据所付修实录而巳。其於史事固甚疏略。幸而天历间,虞集仿《六典》法,纂《经世大典》,一代典章文物粗备。是以前局之史,既有《十三朝实录》,又有此书,可以参稽,而一时纂修诺公,如胡仲申、陶中立、赵伯友、赵子常、徐大年辈,皆有史才、史学,廑而成书。至若顺帝三十六年之事,既无《实录》可据,又无参稽之书,惟凭采访以足成之。窃恐事未必核也,言未必驯也,首尾未必穿贯也。而向之数公或受官,或还山,复各散去。乃欲以不材多病如仆者,承之於後。仆虽欲仰副执事之望,曷以哉?”遂不至。(《徐一夔传》。 )
成化十年,命编纂《宋元纲目》,以阁臣彭时等为总裁,宫坊翰林刘、邱浚、程敏政、刘健、杨守陈、尹直、彭华、谢一夔等为纂修官,分八馆。未五年而书成。(《梦余录》。 )
十一年四月,大学士商辂等进所撰宋元通鉴纲目二十七卷。(《艺文志》。 )
正德二年七月,大学士李东阳等进所撰《历代通鉴纂要》九十二卷。刘瑾以誊写不谨,欲因是为东阳罪。东阳大窘。焦芳为解,乃止除誊录官数人名。(《三编》又《质实》曰:“是书修于孝宗时,芳未尝为总裁官。至是命文华殿改胜,芳遂列名其间。及进呈,书办官张骏等皆擢显秩,装潢匠役亦悉授官。 )
嘉靖十五年五月,议修宋史。南京吏部尚书严嵩以贺万寿节至京师,李时请留之,命以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董其事。(《严嵩传》。 )
《宋史》舆《辽》、《金》二史,旧分三书,嘉靖中,柯维骐乃合之为一,以《辽金》附之,而列二王於《本纪》。褒贬去取,义例严整。阅二十年而始成,名之曰《宋史新编》,凡二百卷。(《柯维骐传》。 )
◎修国史
吴元年四月壬子,谕起居注詹同曰:“国史贵直笔,善恶皆当书之。昔唐太宗观史,虽失大体,然命直书建成之事,是欲以公天下也。肤平日言行是非善恶,汝等皆宜直书,不宜隐讳,庶使後世观之,不失其实。”(《大训记》。 )
洪武六年八月,学士承旨詹同以渡江以来,征讨平定之迹,礼乐治道之详,纪载尚未成书,请编《日历》。帝从之。命同舆宋濂为总裁官,吴伯宗等为纂修。明年五月,《日历》成,自起兵临濠至洪武六年,共一百卷。(《昭代典则》。 )
建文元年,修太祖实录,以修撰李贯,国子监博士王绅、教授胡子昭、杨士奇,训导罗恢,吏目程本立等,充编纂官。(《三编》。 )
文彬按:洪武修元史,徵山林隐逸之士为纂修官 建文、永乐间,修《太祖实录》,博士、教授、训导、吏目及知州、知县等得为编纂官。杨士奇由布衣起家,三修《太祖实录》皆预焉。成祖修《永乐大典》以布衣陈济为都总裁,修撰曾等仅为之副。其始重文学不拘资格如此。宣德後,专以修撰、编修、检讨为史官。自是,非翰林不得预,一代纪载专属诃臣矣。
成祖初即位,以建文中所修《太祖实录》为失实,乃重修之。命李景隆、茹常监修。前纂修官南昌知府叶惠仲,以直书燕起兵事,族诛。(《三编》。 )
永乐九年十月乙巳,帝以前监修官李景隆、茹常等心术不正,又期限迫促,未能精详$$复命姚广孝、夏原吉为监修,胡广、杨荣、杨士奇、金幼孜等为总裁、纂修等官。(《通纪》。 )十六年五月庚戌朔,《实录》成,共二百五十七卷,起元至正辛卯,讫洪武三十一年戊寅,首尾四十八年。(《艺文志》。 )
正统三年四月乙丑,杨士奇等进所撰《宣宗实录》一百十五卷。士奇、杨荣俱进少师,杨溥进少保,余进秩有差。廷臣以《实录》成进官,始此。(《明纪》。 )
成化二年八月,阁臣陈文等进所撰《英宗实录》三百六十一卷,起宣德十年正月,讫天顺八年正月,首尾三十年,附景泰帝事迹於中,凡八十七卷。(《艺文志》。 )先是,总裁欲革去景泰帝号,引汉昌邑、更始为比。编修尹直辩曰:“实录中,有初为大臣後为军民者,方居官时则称‘某官某’,既罢去而後改称。如汉府以谋逆降庶人,其未反时,书‘王’书‘叔’如故也。岂有逆计其反而即降从‘庶人’之号者哉?且昌邑旋废,景泰帝则为宗庙社稷主七年。更始无所受命,景泰帝则策命於母后。当时定倾危难之中,微帝,则京师非国家有。虽易储失德,然能不惑於卢忠、徐振之言,卒从两宫以至今日。其功过足相准,不宜去帝号。”时不能难。(《尹直传》。 )
弘治五年,大学士邱浚请於文渊阁近地别建重楼,将累朝《实录》、御制、玉牒及关系国家大事文书,盛以铜柜,庋於楼之上层。如诏册、制诰、仪注、前朝遗文旧事舆凡内府衙门所藏文书,可备异日纂修垒史之用者,盛以铁柜,庋之下层。每岁曝书,先请委翰林院一员察视,事毕封识。内外衙门因事欲有稽考者,必须请旨,不许擅开。从之。(《梦余录》。 )
正德四年四月壬午,李东阳等上所撰《孝宗实录》二百二十四卷。刘健、谢迁既去位,焦芳入内阁,操史笔。凡所褒贬多挟恩怨。旧时大臣如何乔新、彭韶、谢迁辈,芳辄肆诋诬。李东阳等不敢为异同。故奏表中有“传疑传信,庶以备於将来”之语。盖为芳改窜《实录》之张本云。(《通纪》。 )是年五月,内阁援《会典》请序迁编纂《实录》诸臣。忽附批:调侍讲吴一鹏於南京刑部,侍读徐穆於南京礼部,编修顾清於南京兵部,汪俊於南京工部,皆员外郎;编修贾咏、李廷相於兵部,温仁和於户部,刘笼於礼部,翟銮、董於刑部,崔铣於南京吏部,陆深於南京礼部,检讨王九思於吏部,汪伟、穆孔晖於南京礼部,易舒诰於南京户部,皆主事。始瑾恶翰林官不下己,欲尽出之外,为张彩劝沮。及是,又持前议,彩复力沮。而焦芳父子与检讨段炅辈谓可乘此以挤所不悦者,乃疏名上之瑾,怂患成之,谓之“扩充政事”。(《三编》。 )
嘉靖元年五月癸酉,御史卢琼言:“景皇帝有拨乱大功,而《实录》犹称成阝戾王?敬皇帝深仁厚泽,而《实录》成于焦芳手,是非颠倒,乞诏儒臣改纂。”帝惟命史臣正《孝宗实录》之不当者,然亦未有所正也。(《马录传》。 )
四年三月,大学士费宏言:“献皇帝嘉书懿行,旧邸必有成书,宜付史馆,纂修《实录》。”从之。明年六月丙子,《实录》成,凡五十卷。(《明纪》。 )
文彬按:有明一代阙典,如建文、景泰二帝,君临天下数年,不得入庙,并不得修实录。世宗以制作自任,未识及此,独徇私恩於兴献,不但称宗庙,乱一朝之祀典,且纂修《实录》,紊千秋之史体。费宏之请,徒欲阿徇上意,不顾贻讥千秋。而廷臣惩议礼之祸,无复规谏。殊可叹也。”
六月庚子,费宏等上所撰《武宗实录》一百九十七卷。(《艺文志》。 )
检讨席春,尚书书弟也,预修《实录》成,当进秩。内阁费宏以春由他官入,舆检讨刘夔并拟按察佥事。夔亦故御史,以避兄侍郎笼改授者也。书大怒,疏言:“故事,无纂修书成出为外任者。”帝以书故,留春擢修撰,而夔亦留擢编修。(《席书传》。 )
十三年,建皇史於重华殿西,以藏列朝《实录》、《宝训》。每纂修告成,焚稿椒园,正本贮此。(《梦余录》。 )
隆庆二年,王世贞奏:“太祖实录洪武三十一年止,中间至永乐元年,筒有阙漏未载。夫汉不以吕氏而废本纪,唐不以武氏而废实录。明天下不可一日无史也。乞下内阁诸耆硕臣,考究革除年间事迹,别为一书,附之国史之末。”疏入,不纳。(《明臣奏议》。 )
万历初,穆宗实录成,于慎行进修撰,充日讲官。故事,率以翰林大僚直日讲,无及史官者。慎行与张位及王家屏、沈一贯、陈于陛咸以史官得之,异数也。(《于慎行传》。 )
十六年,司业王祖嫡请复建文位号,修辑四年事迹,尽废野生不经之说,其景泰宜自为一录,削成阝戾旧名。疏下群臣议。於是礼部尚书沈鲤奏言:“建文以革除而称洪武,景泰以分附而并系英宗,皆为我朝缺典所据。司业王祖嫡有循史职、修缺典之奏,臣等不敢为更张之议,惟将英庙《实录》中间七年事迹,名曰《恭仁康定景皇帝实录》,无相混淆。至於建文位号,诏书中原无降削之文,今亦无凭议复,亦惟於高庙《实录》之末,摘出四年事迹,复称建文年号,如斯而巳。”诏从之。然卒不果行。(文彬按:沈鲤覆祖嫡之疏,诸书未载。见《明臣奏议》系之万历十三年。《三编》载辅臣申时行覆祖嫡疏,在十六年三月。当时下群臣议,内阁、礼部必同时覆奏。《明史》鲤本传,有十六年请复建文年号重定《景帝实录》云云。证之《明通纪》亦同,直系之十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