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会要

二月丙申,命天下府、州、县学,自明年始,岁贡生员各一人。正月至京,从翰林院试经义、《四书》各一道,判语一条。中式者,入监读书。不中者,罚为吏。(王圻《通考》。 )
正统十四年,令南直隶岁贡生俱送北监。(《会典》。 )
天顺五年,令天下生员年四十以上者,考选,送国子监肄业。(王圻《通考》。 )成化十四年,奏定:南直隶岁贡生仍还南监。
弘治十七年,奏定:岁贡生愿就教者,听礼部考试。不中者,分送南北监肄业。(已上《会典》。 )
万历中,工科郭如心言:“选贡非祖制。其始欲补岁贡之乏,其后遂妨岁贡之途。请停其选。”神宗以为然。至崇祯时,又常行之。(《选举志》。 )
祭酒吕楠疏:“岁贡入监,即古乡举、里选六德、六行、六艺之士,故《礼》称‘四十强仕’。近年有岁贡二十上下者,其德行焉考?甚且礼仪未娴。各提学惟取词章,不顾行检。遂使质朴沦坠。乞敕该部,转行提学官,当岁贡期,于食廪年深二、三名内,遵照祖宗卧碑,参取德行。必注其平日某德、某行,以副敦崇实学之至意。(《梦余录》。 )
(《明史举志》载会试副榜,未载乡试副榜。按《永春州志》:天启元年,凡乡试副榜,廪准监,增附准廪。至崇祯己卯,皆准贡。《史稿》略而不书,然犹见故家藏有是科乡试副榜全录,与《永春志》合。据以备考。 )
例监〓景泰四年四月己酉,令生员纳粟为国子生。初洪武中,监生与荐举人材参用,故其时大学生最盛。迨荐举既废,进士日重,而监生轻。至是纳粟例开,不久即止。然其后或遇岁荒,或因边警,或大兴工作,率据前例行之。而军民子弟亦得援生员之例以入监,谓之“民生”,亦谓之“俊秀”,或竟谓之“例监”,而监生日益轻矣。(《三编》。 )
成化二年,南京大饥,守臣建议,欲令官员军民子孙纳粟送监。礼部尚书姚夔言:“太学乃育才之地。近者直省起送四十岁生员,及纳草、纳马者,动以万计,不胜其滥。且使天下以货为贤,士风日陋。”帝以为然,为却守臣之议。(《选举志》。 )
十年十月,礼部议:“科贡入监,乃祖宗旧典。纳粟,实一时权宜。况纳粟送监,其复班之日,多在科贡者入监之先。若仍缘旧规,以次取拨,是使纳粟者得以遂捷取之愿,而科贡者不能无淹困之嗟。宜敕国子监,于此两途,酌其多寡,分序拨历。”上,从之。(《昭代典则》。 )
弘治五年,吏部尚书王恕奏:“自纳粟等项事例既开,杂进者日多一日。以致正途监生壅滞不得出身,候选至十五六年以上,才得一官。年纪日衰,谁肯尽心职业?况此等既以财进身,他日岂能以廉律己?伉财害民,天下治安何由而得?今后各处灾伤,任从巡抚等官多方区画。再有奏开前项事例,听从本部并科道官纠劾治罪。”(《通纪》。 )
十五年,令纳粟诸项监生,放回依亲读书。其未冠者,提学并教官严加考核。以入监日为始,扣满十年,方准起送赴部复监。(《会典》。 )
嘉靖中,祭酒吕楠疏:“请饬部,将依亲例贡,行各提学官考行业类报。其逃监,及患病,给假三月之外,许臣查治。重则削其名籍。”(《梦余录》。 )
崇祯五年十二月,诏:纳粟输赀,原于正途之外,以此鼓舞俊秀。乃近年事例频开,吏途纷杂。有赀即可博官,才品俱所勿论。甚而俨然民牧,掊克取偿,贻害滋甚。朕欲慎稽流品,抚恤疒同 。而开纳不除,则源之不清,流何能洁?兹谕尔户工二部,从今为始,将近年新开各项事例,尽行停止。其以前曾经纳过者,照例铨选;此后不得再行援纳。仍将议停款目,奏请裁定。(同上。 )
勋戚入监〓洪武二年四月,令功臣子弟入学。(《本纪》。 )五年三月,令:将官子弟承袭年幼者入国学。(《会典》。 )十年八月癸丑,选武臣子弟读书国子监。(《本纪》。 )
十四年正月,命公侯子弟入国学。(《会典》。 )
十六年,上虑武臣子弟顽梗,绳愆厅不能扑罚,命李文忠兼领监事。(王圻《通考》。 )
成化十年九月,国子司业耿裕言:勋戚子弟当先束身礼法。乃采辑古诸侯贵戚言行可师者,人授一编。上闻而称善。乃诏侯、伯及驸马年少者,皆入国子监读书习礼。不率者奏闻(《通纪》。 )
弘治六年,副都御史张敷华奏准:公、侯、驸马、伯子孙年十五以上三十以下者,送监;照依监生,读书习礼。
嘉靖元年,题准:公、侯、伯未经任事,年三十以下,遵照累朝旧典,送监读书。命祭酒、司业用心训诲、试验。是岁,公侯入监者凡八人。九年,题准:公、侯、伯未任事送监者二十二人。
十五年,祭酒吕楠奏准:“公、侯、伯子孙,旧规每日在监。后偶从宽简,定以二、八日期。近年到监,止二三人,余多不至。乞敕该部转行各爵,戒饬子孙。今后有违例久旷者,许臣等参劾。”
十九年五月丙申,国子司业王祖同请敕两京公、侯、伯子弟,凡未仕者,悉入成均。俟学有成,方请荫叙。不率者,本监奏闻区处。上从之。(已上《通考》。 )
土司入监〓洪武二十一年,播州宣慰使杨铿,并所属宣抚司官,各遗其子来朝,请入太学。帝敕国子监官,善训导之。
二十三年,乌撒土知府阿能、乌蒙芒部土官,各遣子弟入监读书。建昌土官安配遣子僧保等四十二人,入监读书。
永乐二年,天全招讨使高敬让来朝,遣其子虎入国子学。(已上《土司传》。 )
外蕃入监〓洪武五年,高丽国王请遣子入太学。(《朝鲜传》。 )
二十五年,琉球、中山贡使,以其王从子及寨官子偕来,请肄业国学。从之。其冬,山南王亦遣从子及寨官子入国学。(《琉球传》。 )
成化十八年四月,琉球国中山王尚真奏,乞以陪臣子蔡宾等五人,于南监读书。许之。(《昭代典则》。 )○府州县学
洪武二年十月,诏天下府、州、县立学。谕中书省臣曰:“学校之设,名存实亡。兵变以来,人习战争。朕惟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京师虽有太学,而天下学校未兴。宜令郡县皆立学。”于是设学官,令生员专治一经,以礼、乐、射、御、书、数,设科分教。(《昭代典则》。 )
初,太祖改婺州为宁越府,以王宗显知府事。宗显故儒者,博涉经史。开郡学,聘叶仪、宋濂为五经师,戴良为学正,吴沈、徐源为训导。自兵兴,学校久废,至是始闻弦诵之声。(《王宗显传》。 )
十三年八月,命在京,府学生员六十人;在外,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县学二十人;日给廪膳。免其差徭二丁。(王圻《通考》。 )
十五年,颁禁例十二条于天下学校。镌勒“卧碑”,置明伦堂之左。其不遵者,以违制论。(《会典》。 )
十七年十一月庚午,命辽东立学校。上谕礼部曰:“或言:‘边境不必建学。’夫圣人之教,犹天也。天有风雨霜露,无所不施。圣人之教,亦无往不行。昔箕子居朝鲜,施八条之约,故男遵礼义,女尚贞信。管宁居辽东,讲诗书,陈俎豆,饰威仪,明礼让,而民化其德。曾谓边境之民不可以教乎?况武臣子弟久居边境,鲜闻礼教,恐渐移其性。今使之诵诗书,习礼义,非但造就其才,他日亦可资用。”(《昭代典则》。 )
二十年,令增广生员,不拘数。(王圻《通考》。 )
二十六年,定学官考课法,专以科举为殿、最。九年任满,核其中式举人,府九人,州六人,县三人者,为最。举人少者为平等。至少、全无者为殿。(《选举志》。 )
永乐二年,礼部奏:北方岁贡生员,入学十年,考不中式者,例当充吏。帝曰:“责人之功,当量其力。论人之罪,当明其情。北方近三四年,兵戈扰攘。诸生舍俎豆而事军旅,飞刍挽粟之劳,奔走流离之苦,奚暇为学?今考不中式者,可发回原学肄业,以俟再试。不中,如例处之。”(《大训记》。 )
正统十二年三月,凤阳知府杨瓒言:“民间子弟可造者多,请增广生员,毋限额。”礼部采瓒言,考取附学。天下学校之有附学生,由瓒议始。(《杨瓒传》。 )
天顺六年,令廪膳有缺,于增广内选补。
嘉靖二年,令增顺天府学廪膳生员二十名。三年,令增应天府学廪膳增广生员,顺天府学增广生员,各二十名。
十一年,奏准:承天府学廪膳增广六十名。(已上王圻《通考》。 )○宗学
万历中,定:宗室子十岁以上,俱入宗学。于宗室中,推举一人为宗正,领其事。寻增宗副二人。子弟入学者,每岁就提学官考试,衣冠一如生员。已,复令一体乡试,许得中式。其后宗学{宀浸}多,颇有致身两榜,起家翰林者。(《选举志》。 )
镇国中尉睦楔为周藩宗正,领宗学。约宗生以三、六、九日,午前讲《易》、《诗》、《书》,午后讲《春秋》、《礼记》。虽盛寒、暑不辍。(《周王传》。 )
◎社学洪武八年正月,诏天下立社学。(《三编》。 )方克勤知济宁府,立社学数百区。(《克勤传》。 )十六年,诏民间立社学,有司不得干预。(《会典》。 )
吴良守江阴,暇则延儒生讲论经史。新学宫,立社学。(《吴良传》。 )
二十年,令民间子弟,兼读御制《大诰》及律令。(《会典》。 )
宣德时,王翱巡按四川,奏州、县及土司遍设社学。(《王翱传》。 )
正统元年,令各睡提学官及司、府、州、县官,严督社学,不许废弛。其有俊秀向学者,许补儒学生员。(《会典》。 )
成化初,杨继宗为嘉兴知府,大兴社学。民间子弟八岁不就学者,罚其父兄。(《继宗传》。 )南安知府张弼毁淫祠百数十区,建为社学。(《张弼传》。 )
弘治十七年,令各府、州、县建立社学,选择明师。民间幼童年十五以下者,送入读书,讲习冠、婚、丧、祭之仪。(《会典》。 )
嘉靖中,徐阶为延平府推官,摄郡事,创乡、社学。(《徐阶传》。 )
万历中,林培为新化知县。县僻陋,广置社学教之。(《马经纶传》。 )○武学
洪武二十年七月,礼部请立武学、开武举。不许,曰:“是歧文、武为二也。”(《昭代典则》。 )宣德十年,英宗即位,诏天下卫所皆立学。
正统六年,设京卫武学。除教授一员、训导六员,教习勋卫子弟。以兵部司官提调。七年,设南京武学。(已上《大政记》。 )
自正统以来,天下军卫子弟多习儒业。其勋戚子孙袭爵者,习礼肄业于国子监。至各卫幼官暨子弟未袭职者,在两京并建武学,如京府儒学之制。(《会典》。 )
成化元年四月,申定武学规,凡十五则。(《大政记》。 )
三年,令设卫学。四卫以上,军生八十人;三卫以上,军生六十人;二卫、一卫,军生四十人;不及者不拘。有司儒学,军生二十人。(王圻《通考》。 )
九年,命都司卫所应袭子弟,年十岁以上者,提学官选送武学读书。无武学者,送卫学或附近儒学。
十三年,敕所司,岁终,考试入学武生。十年以上,学无可取者,黜退送操。(已上《会典》。 )
弘治六年三月,从兵部尚书马文升言,刊《武经七书》,分散两京武学及应袭舍人。(《大政记》。 )
嘉靖十五年四月,改建武学于皇城西隅大兴隆寺旧地。(同上。 )
二十一年,题准:直隶金山卫学,添设廪膳二十名;贵州普定等十三卫,各添设廪膳生员二十名。(王圻《通考》。 )
万历中,兵部言:武库司专设主事一员,管理武学。(孙承泽《春明梦余录》。 )御史左光斗请增畿南真、顺、广、大四府武学。(同上。 )
崇祯十年,令天下府、州、县学皆设武学生员,提官一体考取。(《选举志》。 )
卷二十六 学校下
◎书院
正统初,翟溥福知南康府。庐山白鹿院废,溥福倡众兴复。(《本传》。 )王恕为扬州知府,作资政书院以课士。(《本传》。 )
长沙通判陈钢监吉王府第。工成。王赐之金帛,不受。请王故殿材岳麓书院。王许之。(《陈钢传》。 )
进士刘观杜门读书,四方来问道者,从席尝不给。县令刘成为筑书院于虎邱山,名曰养中。(《刘观传》。 )
成化中,南阳知府段坚创志学书院,聚秀民讲说五经要义及濂、洛诸儒遗书。(《段坚传》。 )
长安有齐鲁书院,久废,故址半为民居。秦王诚泳别易地建正学书院。(《秦王传》。 )
十四年二月,邵宝为江西提学副使,濂溪书院,改建白鹿洞书院。(《昭代典则》。 )
李敏里居时,筑室紫云山麓,聚书数千卷,与学者讲习。及巡抚大同,疏籍之于官。诏赐名紫云书院。(《李敏传》。 )二十年四月,令贵溪县重建象山书院。(《大政记》。 )
广西提学佥事姚镆立宣成书,延五经师,以教士子。(《姚镆传》。 )
明初,书院无额设。自武宗朝,王守仁倡良知之学,东南景附,书院颇盛。(《野获编》。 )
正德六年,御史张士隆巡盐河东,建正学书院。(《士隆传》。 )
嘉靖九年正月壬辰朔,颁《敬一》诸箴于湖南岳麓书院,从长沙知府孙存请也。(《大政记》。 )
邹守益谪广德州判官,建复初书院,与学者讲授其间。(《本传》。 )欧阳德知六安州,建龙津书院,聚生徒讲学。(《本传》。 )
东昌知府罗汝芳,提学副使邹善,皆宗守仁学。善为建愿学书院,俾六士师事焉。汝芳亦建见泰书院,时相讨论。(《春明梦余录》。 )
十六年四月壬申,罢各处私创书院。以御史游居敬论劾王守仁、湛若水伪学,乞毁其书院。从之。(《昭代典则》。 )
万历七年正月,毁天下书院。时士大夫竞讲学,张居正亚之,尽改各省书院为公廨。凡先后毁应天等府书院六十四处。(《三编》。 )
二十二年,吏部郎中顾宪成罢归。里故有东林书院,为宋杨时讲道处。宪成与弟允成倡修之,偕同志讲学其中。海内闻风景附,由是东林名大著。(《宪成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