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会要

◎夺情
正统十二年,令:内外大小官员丁优者,不许夺情起复。(《通典》。 )景泰二年九月,禁诸司起复。(《本纪》。 )
三年九月,江渊以母忧起复。初,侍讲学士倪谦遭丧,渊荐谦为讲官,谦遂夺哀。至是御史周文言:“渊引谦,正自为今日地。”帝以事既处分,不问。而令自今群臣遭丧,毋滥保。(《江渊传》。 )
成化二年,大学士李贤奔丧毕,奉诏还朝。修撰罗伦诣贤沮之,不听。伦遂上疏谏,略曰:“臣闻朝廷援杨溥故事,起复大学士李贤。窃谓贤大臣,起复大事,纲常风化系焉,昔子夏问:‘三年之丧,金革无避,礼与?’孔子曰:‘鲁公伯禽有为为之也。’今陛下于贤,以金革之事起复之与?则未之有也。以大臣起复之与?则礼所未见也。陛下必欲贤身任天下之事,则贤身不可留,口实可言。或降温诏,使贤于天下之事,知必言,言必尽。陛下于贤之言,闻必行,行必力。贤虽不起复,犹起复也。苟知之而不能尽言,言之不能力行。贤虽起复,无益也。又何必违先王之礼经,损大臣之名节哉?”疏入,黜为福建市舶司提举。(《三编》。 )
弘治元年七月,吏部尚书王恕疏请:“禁文职夺情起复。敢有营求奏保者,许科道纠劾。本官以匿丧论,奏保之人以违制论。乞著为令。”从之。(《昭代典则》。 )
正德十六年七月癸丑,命:自今亲丧,不得夺情。著为令。(《礼志》。 )
万历五年,大学士张居正父卒。御史曾士楚、吏科都给事中陈三谟倡疏请留,和者相继。编修吴中行独愤。适彗出,诏“百官修省”。中行首上疏曰:“居正父子异地分暌,音容不接者十有九年。一旦长弃数千里外,陛下不使匍匐星奔,凭棺一恸,而责以︳谟远猷、调元熙载,岂情也哉?即云起复有故事,亦未有一日不出国门而遽起视事者。祖宗之制何如也?事系万古纲常,四方视听。销变之道,无逾此者。”疏既上,以副封白居正。居正愕然曰:“疏进耶?”中行曰:’未进,不敢白也。”(《三编》。 )明日,检讨赵用贤抗疏,略曰:“国家设台谏,以司法纪,任纠绳。乃今哓哓为辅臣请留,背公议而徇私情,蔑至性而倡异论。臣愚窃惧士气之日靡,国事之日淆也。”疏入,与中行同杖,除名。(《赵用贤传》。 )
崇祯十一年,杨嗣昌以夺情入阁,又起复逆案陈新甲代卢象升为宣大山西总督。少詹事黄道周上三疏:其一劾嗣昌,谓:“天下无无父之子,亦无不子之臣。卫开方不省其亲,管仲至比之狗。李定不丧继母,宋世共指为人枭。今遂有不持两服,坐司马堂,如杨嗣昌者。宣大督臣卢象升以父殡在途,捶心饮血,请就近推补。乃忽有并推在籍守制之旨。夫守制者可推,则闻丧者可不去。闻丧者可不去,则为子者可不父,为臣者可不子。即使人才甚乏,奈何使不忠不孝者,连苞引药,种其不祥,以秽天下乎?陛下孝治天下,绅家庭,小小勃溪,犹以法治之。而冒丧ル伦,独谓无禁。臣窃以为不可也。”又曰:“我朝自罗伦论夺情,前后五十余人,多在边疆。故嗣昌在边疆则可,在中枢则不可。在中枢犹可,在政府则不可。止嗣昌一个犹可,又呼朋引类,竟成一夺情世界,益不可。”(《黄道周传》。 )编修赵士春上疏曰:“嗣昌墨视事,既已罔效。陛下简入纶扉,自应力辞新命。乃阅其奏牍,徒计岁月久近闲,绝无哀恸恻怛之念,何奸悖一至此也。陛下破格夺情,曰:‘人才不足故耳。’不知人才所以不振,正由爱功名、薄忠孝致之。且无事不备储材,有事轻言破格,非用人无弊之道也。臣祖用贤,首论故相夺情,几毙杖下。腊败肉示子孙。臣敢背家学、负明主,坐视纲常扫地哉?”(《赵士春传》。 )
象升遭父丧,疏士上乞奔丧,候陈新甲受代。未行,京师戒严。诏督诸军入卫。象升麻衣草履誓师,及郊,驰疏报曰:“臣非军旅才,愚心任事,谊不避难。但自臣父奄逝,长途惨伤,溃乱五官,非复昔时。兼以草土之身,踞三军上,岂唯观瞻不耸,尤虞金鼓不灵。”已闻总监高起潜亦衰临戎,象升谓所亲曰:“吾三人皆不祥之身也。人臣无亲,安有君?枢辅夺情,亦欲予变礼以分愆耶?处心若此,安可与事君?他日必面责之。”及嗣昌至军,象升责以阻师,且曰:“公等坚主和议,独不思城下之盟,《春秋》所耻。长安口舌如锋,恐袁崇焕之祸立见。”嗣昌颊赤曰:“公直以上方剑加我矣。”象升曰:“既不奔丧,又不能战;齿剑者我也,安得加人?”嗣昌辞遁。(《卢象升传》。)
卷十九 礼十四(凶礼 )
◎立后议
邱浚曰:“古人大宗无子,则以族人之子继之,而不及小宗。《大明令》及《律》,虽许同宗立嗣,然皆谓其人生前自立,而无死后追立之文。圣祖之意,盖以偿灭继绝,必前代帝王功臣贤人之后,不可不使血食也。先王制礼,不下庶人。今庶人之家,若生前将昭穆相应之人,自幼鞠育者,从其自便。既死之后,告争承继者,无非利其财产而已。若死者系军匠籍,虽胁之使继,彼肯从哉?今宜敕礼官定制,若前代名人之后,或在今曾有大名显宦者,以宗法为主,先求继祢小宗,次继祖之宗,次继曾祖之宗,次继高祖之宗。四宗俱无人,然后及疏远及同姓之人。若其人生前或养同宗之子,世系虽远,而昭穆不失序,不必更求。其有鞠育之恩,气虽不纯,而心已孚故也。又凡为人后,承父之命,方许出继。已孤之子,不许。所以然者,‘为人后者为之子’,既为之子,则称其所生为伯叔。不承父命,而辄称己父母为伯叔,可乎?是贪利而忘亲也。如此,则传序既明,而争讼亦息矣。”
田汝成《立后论》曰:“古称为父后者,非谓诸子皆可以为父后也,必适子乃足以当之。适子者,大宗小宗之统也。身为小宗之适,则五服之亲,皆其所统。故适子不得后大宗,以支子可也。而汉初之诏:‘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盖适子之谓也。古称立后者,非谓昆弟无子,人人为之立后也。惟大宗乃举之。礼曰:‘大宗不可绝,’故族人以支子后大宗。非大宗而立后者,盖养举也;于礼未之有闻也。古称为大宗后者,非必亲昆弟之子也;有以从昆弟之子后从世父者矣,有以诸孙后祖者矣,有以诸曾孙后曾祖者矣,有以诸元孙后高祖者矣。故《礼》曰:‘为人后者斩衰三年。’不名所后为父者,以所后不定,难以豫著其名也。后世宗法不明;而适子庶子皆称父后。立后之义不明;而同居、异居昆弟之无子者,皆为立后。称谓之义不明;而为人后者,伯父叔父皆易为父。而以孙后祖,以无服之孙后远祖者,礼既不行,名亦不著。非先王之本旨矣。”(已上《通典》。 )
◎恤死事洪武元年九月,优给阵亡将士之家。(《大政记》。 )三年十一月己亥,设坛亲祭战没将士。
七年八月辛丑诏:“军士阵没,父母妻子不能自存者,官为存养。”
十九年六月甲辰诏:“将校阵亡,其子世袭加一秩。”十月,命:“官军已亡,子女幼或父母老,皆给全俸。著为令。”
建文三年十一月乙巳,燕王自为文祭南北阵亡将士。(已上《本纪》。 )
永乐七年二月己丑,遣官祭灵壁等处阵亡将士。(《大政记》。 )七年九月甲戌,赠北征死事:李远莒国公,王聪漳国公。宣德三年五月辛未,赠交址死事诸臣。
正统十四年八月己巳,恤阵亡将士。九月甲午,祭宣府、土木阵亡将士,瘗遗骸。十二月戊辰,祭阵亡官军于西直门外。景泰元年三月辛亥,录土木死事诸臣后。
成化二十年正月,恤大同阵亡士卒。(已上《本纪》。 )
弘治十四年,奏总制三边军务,驰至固原,按行败所;躬祭阵亡将士,掩其骼;奏录死事指挥朱鼎等五人;恤军士战没者家。(《秦传》。 )嘉靖四十二年一月,祭阵亡士卒。(《大政记》。 )
天启三年二月乙酉,赠恤死难博士孟承光及母孔氏、子宏略。
崇祯十五年六月,筑坛,亲祭死事文武大臣。(已上《本纪》。 )○谥法上
明谥法:凡皇帝十七字,皇后十三字,皇妃、东宫、东宫妃二字,亲王一字,郡王二字,文武大臣二字。若品官未高而侍从有劳,或死勤事,特恩赐谥者,不拘常例。(王圻《通考》。 )
定例:三品得谥,词臣谥“文”。然亦有得谥不止三品,谥“文”不专词臣者。或以勋劳,或以节义,或以望实。破格亵崇,用示激劝。其冒滥者,亦间有之。(《礼志》。 )
文正:阁臣李东阳、谢迁,户部尚书倪元璐,(福王谥。 )谕德刘理顺。(福王谥。 )
文贞:阁臣杨士奇、徐阶、钱象坤、范景文,(福王谥。 )谕德缪昌期。(福王谥。 )文成:诚意伯刘基,新建伯王守仁。
文忠:阁臣曹鼐、(初谥“文襄”。 )杨廷和、张孚敬、张居正、叶向高、孙承宗、贺逢圣、(皆福王谥。 )陈子壮、吴贞毓,(皆永明王谥。 )庶子马世奇,(福王谥。 )兵部尚书堵允锡。(永明王谥。 )
文端:阁臣陈以勤、高仪、王家屏、沈鲤、方从哲、刘一景,何如宠,(福王谥。 )吏部尚书王直、吴一鹏,礼部尚书周经、吴山,修撰焦。(福王谥。 )
文定:阁臣杨溥、蒋冕、李春芳、于慎行、申时行、沈氵、徐光启,礼部尚书吴宽、王瓒、王道、陆树声,兵部尚书张邦奇,祭酒陈敬宗,都御史何瑭,吏部侍郎盛以宏。
文简:阁臣黄淮、毛纪、许瓒、吕调阳、郭朴,礼部尚书李逊学、刘春、毛澄、孙承恩、张璧、翁正春、黄凤翔,兵部尚书湛若水、董,吏部侍郎许思温,礼部侍郎仪智、马汝骥、周炳谟、刘曰宁,工部侍郎何孟春,北行部侍郎马京,祭酒陶望龄,侍讲学士穆孔晖。
文懿:阁臣吕原、翟銮、朱赓、赵志皋,工部尚书刘宣,礼部尚书章懋,吏部侍郎杨启元、杨守陈、储、诸大受,赠礼部尚书翟景淳。
文肃:阁臣刘忠、赵贞吉、朱国祯、王锡爵、文震孟、(福王谥。 )吕大器,(永明王谥。 )吏部尚书王亻与,礼部尚书吴俨、王图,刑部尚书何乔新,吏部侍郎罗圮,礼部侍郎钱习礼、谢铎、刘瑞,赞善徐善述,与化知府岳正。
文毅:阁臣商辂、张治、(初谥“文隐”。 )张四维、何宗彦,吏部尚书倪岳,礼部尚书傅圭,修撰罗伦,工部侍郎黄孔昭,礼部侍郎郭正域,吏部侍郎赵用贤,兵部侍郎金声。(唐王谥。 )
文宪:阁臣彭时、费宏、陈于陛,学士宋濂,赠光禄少卿杨慎。
文庄:阁臣邱浚、马自强、张位、殷士儋,(初谥“文通”。 )吏部尚书罗钦顺,户部尚书王鸿儒,礼部尚书邵宝,欧阳德、汪俊,工部尚书王一夔,吏部侍郎叶盛、刘元震,型部侍郎吴悌,祭酒邹守益,陈仁锡,(福王谥。 )蔡清。
文敬:处士胡居仁。文裕:礼部尚书白钺,少詹事陆深、黄佐,吏部侍郎张元祯。
文节:阁臣廷机、李标,吏部侍郎庄,赠礼部侍郎刘应秋,修撰舒芬,沈懋学,(福王谥。 )谕德周凤翔;(福王谥。 )编修胡守恒。文义:阁臣高。
文靖:阁臣金幼孜、严讷、徐溥、刘健、贾咏,吏部尚书魏骥,赞善王汝玉。文穆:阁臣胡广、刘吉、成基命、许国、林钎,礼部尚书傅瀚。文昭:兵部尚书萧维桢,礼部尚书江澜。
文恪:阁臣朱善、王鏊、朱国祚、郑以伟、蔡国用、吴道南,吏部尚书耿裕,礼部尚书林廉、温仁和、杨廉、孙升、余继登,赠礼部尚书唐文献杨道宾,副都御史吴讷,吏部侍郎丁士美、周子义,祭酒宋讷、鲁铎。
文恭:阁臣孙如游、沈一贯,礼部尚书万士和,工部侍郎程文德,少詹事刘钅,赞善罗洪先,修撰张元忭,检讨陈献章。
文襄:阁臣席书、桂萼、杨一清、方献夫、高拱,吏部尚书唐龙,工部尚书周忱。文清:礼部侍郎恭。文修:吏部侍郎林俊。
文康:阁臣万安、梁储、李时、顾鼎臣,兵部尚书苗衷。文洁:吏部侍郎邓以瓒。
文敏:阁臣杨荣、余有丁、李国普,吏部尚书姚夔,户部尚书李廷相,礼部尚书霍韬、董其昌、冯琦,吏部侍郎徐缙,礼部侍郎崔铣,少詹事邹济。
文达:阁臣李贤。
文通:礼部尚书王一宁、费采,吏部尚书钱溥,大理寺少卿李奎。
文介:阁臣石缶,(实谥“文隐”。 )礼部尚书孙慎行,礼部侍郎公鼐,学士刘俨。
文安:阁臣李本、刘定之,礼部尚书王英、周洪谟、李杰、郑赐,兵部尚书林瀚、刘龙。文烈:阁臣何腾蛟,(永明王谥。 )检讨汪伟。(福王谥。 )
文和:阁臣刘、尹直。
文僖:阁臣张益、靳贵,吏部尚书黄,礼部尚书林廷机、黎淳、张升、顾清、倪谦,工部尚书董越,吏部侍郎孙大临,礼部侍郎陈升。文荣:阁臣袁炜。
文愍:阁臣夏言,吏部尚书李默。文思:阁臣彭华。武宁:中山王徐达。
武毅:夏国公顾成,沂国公金朝兴,营山伯高成,永顺伯薛绶,大同伯陶瑾,漳国公王聪,保国公朱永。武敏:涞国公孙镗,靖安伯和勇,总兵安国。
武惠:忠诚伯陆炳。
武襄:安远侯蔡迁,安边伯沐昂,丰城侯李,平阴伯朱崇,颍国公杨洪,兴安侯徐亨,抚宁伯朱谦,咸宁侯仇钺,右都督王效,都督同知刘文,安远侯柳,平江伯陈圭,左都督周尚文。
武顺:宁河王邓愈。武肃:荥阳伯潘毅,汝阴侯高显,安远侯柳溥。武靖:岐阳王李文忠,浚国公陈懋,平江伯陈王谟。武信:芮国公杨。
武康:蕲国公康茂才。(《洲谥法考》作“武义”。 )武庄:巢国公华高,越国公胡大海。武壮:景成伯马荣,左都督梁震,泗国公耿再成。武桓:梁国公赵德胜。
武愍:郧国公廖永安,平阴王朱勇。武烈:东平王朱能。武勇:泾国公蒋贵,伏羌侯毛忠。武僖:阜城伯王贵,沔国公陈友,都督周玉,黔国公沐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