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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律例汇编
二十 米一石,谷二石 四钱五分 钞一贯二百文折银一分五厘 钞三百贯折钱一百四十文,折银二钱 钱七十文钞一百五十贯
三十 米一石五斗谷三石 六钱 钞一贯八百文折银二分二厘五毫 钞四百五十贯折钱二百一十文,折银三钱 钱一百五十【琐言无「十」字】文钞一【琐言一作二】 百二十五贯
四十 米二石,谷四石 七钱五分 钞二贯四百文折银三分 钞六百贯折钱二百八十文,折银四钱 钱二【琐言二作一】百四十文钞二【琐言二作三】百贯
五十 米二石五斗谷五石 九钱 钞三贯折银三分七厘五毫 钞七百五十贯折钱三百五十文折银五钱 钱二百七十【琐言作一百七十五】文钞三百七十五贯
杖六十 米六石,谷十二石 一两二钱 钞三贯六百文折银四分五厘 钞一千四百五十贯折钱四百二十文,折银六钱 钱三【琐言三作二】 百一十文钞七百二十五贯
七十 米七石,谷十四石 一两三钱五分 钞四贯二百文折银五分二毫五毫 钞一千六百五十贯折钱四百九十文,折银七钱 钱二百四十五文钞八百二十五贯
八十 米八石,谷十六石 一两五钱 钞四贯八百文折银六分 钞一千八百五十贯折钱五百六十文,折银八钱 钱二百八十文钞九百二十五贯
九十 米九石,谷十八石 一两六钱五分 钞五百贯四百文折银六分七厘五毫 钞二千五十贯折钱六百三十文,折银九钱 钱三百一十五文钞一千二十五贯
一百 以上俱的决 米十石,谷二十石 一两八钱 钞六贯折银七分五厘 钞二千二百五十贯折钱七百文,折银一两 钱三百五十文钞一千一百二十五贯
连杖总折 全赎铜钱兼徒杖收折 徒流情重不准纳钞 折杖【诬轻为重者】
徒一年 以上俱民摆站,军瞭哨 米十五石,谷三十石 三两六钱 钞十二贯折银一钱五分 妇人余罪收赎钞六贯折钱三文 杖六十连徒共折杖一百五十 杂犯再犯,赎钞六贯
一年半 米二十石,谷四十石 五两四钱 钞十五贯折银一钱八分七厘五毫 钞九贯折钱四文半 杖七十连徒共折杖一百四十 赎钞九贯
二年 米二十五石谷五十石 七两二钱 钞十八贯折银二钱二分五厘 钞一十二贯折钱六文 杖八十连徒共折杖一百六十 赎钞一十二贯
二年半 米三十石,谷六十石 九两 钞二十一贯折银二钱六分二厘五毫 钞一十五贯折钱七文半 杖九十连徒共折杖一百八十 赎钞一十五贯
三年 米三十五石谷七十石 十两八钱 钞二十四贯折银三钱 钞一十八贯折钱九文 杖一百连徒共折杖二百 赎钞一十八贯
流二千里 钞三十贯折银三钱七分五厘 充军比此赎钞三十贯 流徒共折杖二百二十
二千五百里 钞三十三贯折银四钱一分二厘五毫 流杖共折杖二百三十
三千里 钞三十六贯折银四钱五分 流杖共折杖二百四十
总徒四年 米四十石,谷八十石 十四两四钱 迁徙准徒二年,除杖赎,止赎钞一十三贯二百文 干名者实以服制虚加三等不折杖 已徒又犯徒,遇例减一年
杂犯五年 军职立功有力纳米年满复职带俸 米五十石,谷一百石 一十八两 诬致死未决流三千里不折杖 再犯收赎钞三十六贯
绞斩 钞四十二贯折银五钱二分五厘 全诬者流三千里,加役三年
过失杀 依律收赎钞四十二贯,内钞八分,该三十三贯六百文;铜钱二分,该八千四百文,给付其家。
按:万历会典稿成于万历十三年乙酉,其刊行则在万历十五年。舒化所进「大明律附例」新刻本则成书于万历十三年,其刻成在十三年九月,已改正明律误字,而会典则仍沿误未改,故今列会典所附「纳赎诸例图」于舒化「大明律附例」之前。
会典所附图,其记运灰运砖、运炭、折银数目,与琐言「原行赎罪则例」及「大明律附例」附图所记不同。
又会典所附图仍有「老疾折钱」一栏,与琐言及「大明律附例」不同。
会典所附「收赎钞图」与隆庆元年陈省刊本「大明律例」同,惟省略「假如」为「假」。
附纳赎例图【(万历十三年舒化「大明律附例」)】
在京 凡五则见行 在外 凡二则见行
做工 运囚粮 运灰 运砖 运水和炭 有力 稍有力
笞一十 一个月折银三钱 五斗 一千二百斤折银一两二钱六分 七十个折银九钱一分 二百斤折银四钱 米五斗谷一石 工价三钱
二十 一个半月折银四钱五分 一石 一千八百斤折银一两八钱九分 一百五个折银一两三钱六分五厘 三百斤折银六钱 米一石谷二石 四钱五分
三十 二个月折银六钱 一石五斗 二千四百斤折银二两五钱二分 一百四十个折银一两八钱二分 四百斤折银八钱 米一石五斗谷三石 六钱
四十 二个半月折银七钱五分 二石 三千斤折银三两一钱五分 一百七十五个折银二两二钱七分五厘 五百斤折银一两 米二石谷四石 七钱五分
五十 三个月折银九钱 二石五斗 三千六百斤折银三两七钱八分 二百一十个折银二两七钱三分 六百斤折银一两二钱 米二石五斗谷五石 九钱
杖六十 四个月折银一两二钱 六石 四千二百斤折银四两四钱一分 二百四十五个折银三两一钱八分五厘 七百二十斤折银一两四钱四分 米六石谷十二石 一两二钱
七十 四个半月折银一两三钱五分 七石 四千八百斤折银五两零四分 二百八十个折银三两六钱四分 八百二十斤折银一两六钱四分 米七石谷十四石 一两三钱五分
八十 五个月折银一两五钱 八石 五千四百斤折银五两六钱七分 三百一十五个折银四两九分五厘 九百二十斤折银一两八钱四分 米八石谷十六石 一两五钱
九十 五个半月折银一两六钱五分 九石 六千斤折银六两三钱 三百五十个折银四两五钱五分 一千二十斤折银二两四分 米九石谷十八石 一两六钱
一百 六个月折银一两八钱 十石 六千六百斤折银六两九钱三分 三百八十五个折银五两五厘 一千一百二十斤折银二两二钱四分 米十石谷二十石 一两八钱
徒一年 折银三两六钱 十五石 一万二千斤折银十二两六钱 六百个折银七两八钱 一千七百斤折银三两四钱 米十五石二十石 三两六钱
一年半 折银五两四钱 二十石 一万八千斤折银十八两九钱 九百个折银十一两七钱 二千五百五十斤折银五两一钱 米二十石谷四十石 五两四钱
二年 折银七两二钱 二十五石 二万四千斤折银二十五两二钱 一千二百个折银十五两六钱 三千四百斤折银六两八钱 米二十五石谷五十石 七两二钱
二年半 折银九两 三十石 三万斤折银三十一两五钱 一千五百个折银一十九两五钱 四千二百五十斤折银八两五钱 米三十石谷六十石 九两
三年 折银十两八钱 三十五石 三万六千斤折银三十七两八钱 一千八百个折银二十三两四钱 五千一百斤折银十两二钱 米三十五石谷七十石 十两八钱
四年 折银十四两四钱 四十石 四万八千斤折银五十两四钱 二千四百个折银三十一两二钱 六千八百斤折银十三两六钱 米四十石谷八十石 十四两四钱
五年 折银十八两 五十石 六万斤折银六十三两 三千个折银三十九两 八千五百斤折银十七两 米五十石谷百石 十八两
按旧图流罪止加一等,盖因律文三流同为一减也。但流罪俱以大诰减尽,唯总徒四年及杂犯遇例减去一年者则实徒四年矣。难以止加一等。今将做工运灰运砖运炭四项,照年限改正。唯纳米一项,奉有军职立功每年纳米十石定例,相应照旧。
按:此图又见万历刊本大明律集说、大明律附例批注、大明律附例笺释。
附律例钱钞图【(舒化「大明律附例」)】 【 在京仍收钱钞。在外收赎钞,照例每贯折银一分二厘五毫。其妇人兼收钱钞及赎罪例钞,俱每笞杖一十,折银一钱。】
老小废疾收赎 妇人兼收钱钞 妇人余罪收赎 赎罪例钞
笞一十 六百文 钱三十五文,钞一百贯 一百五十贯
二十 一贯二百文 钱七十文,钞一百五十贯 三百贯
三十 一贯八百文 钱一百五文,钞二百二十五贯 四百五十贯
四十 二贯四百文 钱一百四十文,钞三百贯 六百贯
五十 三贯 钱一百七十五文,钞三百七十五贯 七百五十贯
杖六十 三贯六百文 钱二百一十文,钞七百二十五贯 一千四百五十贯
七十 四贯二百文 钱二百四十五文,钞八百二十五贯 一千六百五十贯
八十 四贯八百文 钱二百八十文,钞九百二十五贯 一千八百五十贯
九十 五贯四百文 钱三百一十五文,钞一千二十五贯 二千五十贯
一百 六贯 钱三百五十文,钞一千一百二十五贯 二千二百五十贯
徒一年 十二贯 钞六贯 徒流不准纳钞
一年半 十五贯 九贯
二年 十八贯 十二贯
二年半 二十一贯 十五贯
三年 二十四贯 十八贯
流二千里 三十贯,充军终身例得收赎准此
二千五百里 三十三贯
三千里 三十六贯
总徒四年 三十九贯
杂犯五年 四十二贯
过失杀人 收赎钞三十三贯六百文,折银四钱二分;铜钱八千四百文,折银一十二两,共十二两四钱二分
按:「大明律附例」于「律例钱钞图」后尚附有「收赎钞图」,与隆庆元年陈省刊本「大明律例」所附同。
「大明律附例」所附「律例钱钞图」,又见于万历刊本「大明律附例笺释」、「大明律附例批注」,及崇祯刊本「刑书据会」。
舒化于万历十三年九月进「大明律附例」,其「在京纳赎例图」与前此诸图不同,则在京纳赎做工项,徒一年至五年,列有折银数目;改纳米为运囚粮;又无运碎砖运石二项,而所定运灰运砖运炭数目及折银数目亦与旧图不同,为后此明律刊本律图所本。「大明律例致君奇术」及万历二十二年刊本郑汝璧「大明律解附例」、万历三十四年刊本「三台明律正宗」、万历三十五年刊本「明律统宗」、万历刊本「刑台法律」所附问刑条例均系「万历问刑条例」,而所附「在京纳赎例图」均沿袭汪宗元刊本旧图,竟忽略舒化所刊「大明律附例」于律图已有修改,此均其疏失之处也。
明代律例汇编 黄彰健编 7
在京纳赎诸例横图 【 (大明龙头便读傍训律法全书)】
在外纳赎诸例横图 【 (同右)】
按:龙头律法所载条例系万历问刑条例。而所附「在京纳赎诸例图」与舒化「大明律附例」所附图不同。
其做工一栏至六个月折银一两八钱止。于徒流杂犯死罪仅注明「照徒年限做工」,未载折银数。运囚粮,仍依前此旧图作纳米,有折谷数及折银数。每米五斗折谷七斗五升,折银二钱五分。
其运砖、运灰石、运碎砖、运水和炭数目,仍与嘉靖三十三年汪宗元刊本所附律图同,与舒化「大明律附例」异。龙头律法亦未记此诸项折银数目,均与时制抵触,恐不足据。故此二图均从略不引。
其在外纳赎诸例图,亦因袭汪宗元刊本「大明律例」,惟省略「旧例」「今定」二栏;其「有力照例」一栏,注明:「笞一十纳米五斗,谷一石,折银俱同前」,与汪图异。
在京纳赎诸例横图 【 (大明律例祥刑氷鉴)】
在外纳赎诸例横图 【 (同右)】
按:祥刑氷鉴刊于万历二十七年,所载问刑条例系万历问刑条例。该书所附纳赎诸例图仍分「在京纳赎诸例横图」及「在外纳赎诸例横图」。
其「在京纳赎诸例横图」与舒化「大明律附例」纳赎诸例图仍有不同。
「祥刑氷鉴」在京纳赎图改「运囚粮」为「纳米」,并附折谷折银数。其折谷比率为米五斗折谷七斗五升,米每五斗折银二钱五分。祥刑氷鉴改「运灰」为「运灰石」。其折银数目与舒图相同。
其运砖折银数目,一百五个折银一两二钱六分五厘,「二钱」当依舒化刊本改为三钱,「运砖三千二百个」,当改为三千个。
运炭五千一百斤折银十两一钱,当改为十两二钱;六千八百斤折银十二两六钱,十二两当改为十三两。
祥刑氷鉴仍依以前明律刊本旧图存运碎砖数目,然未载折银数。
「祥刑氷鉴」所载「在外纳赎诸例横图」与嘉靖三十三年汪宗元刊本「大明律例」「在外纳赎诸例横图」同,惟省略「旧例」「今定」二栏;其「有力照例纳米」附有折银数目,每米五斗折银二钱五分,为汪宗元刊本所无。
祟祯刊本「临民宝镜」所附在京在外「纳赎诸例横图」与祥刑氷鉴同,并沿袭其误字。
祥刑氷鉴所附此二图,今省略不引。
附纳赎例图【(万历三十八年刊本高举「大明律集解附例」)】
做工 运囚粮 运灰 运砖 运水和炭 运碎砖 运石 老疾折钱
笞一十 一个月折银三钱 五斗 一千二百斤折银一两二钱六分 七十个折银九钱一分 二百斤折银四钱 二千八百斤 一千二百斤
二十 一个半月折银四钱五分 一石 一千八百斤折银一两八钱九分 一百五个折银一两三钱六分五厘 三百斤折银六钱 四千二百斤 一千八百斤
三十 二个月折银六钱 一石五斗 二千四百斤折银二两五钱二分 一百四十个折银一两八钱二分 四百斤折银八钱 五千六百斤 二千四百斤 俱一文
四十 二个半月折银七钱五分 二石 三千斤折银三两一钱五分 一百七十五个折银二两二钱七分五厘 五百斤折银一两 七千斤 三千斤
五十 三个月折银九钱 二石五斗 三千六百斤折银三两七钱八分 二百一十个折银二两七钱三分 六百斤折银一两二钱 八千四十【十应作百】斤
三千六百斤
杖六十 四个月折银一两二钱 六石 四千二百斤折银四两四钱一分 二百四十五个折银三两一钱八分五厘 七百二十斤折银一两四钱四分 九千八百斤 四千二百斤 俱二文
七十 四个半月折银一两三钱五分 七石 四千八百斤折银五两零四分 二百八十个折银三两六钱四分 八百二十斤折银一两六钱四分 一万一千二百斤 四千八百斤
八十 五个月折银一两五钱 八石 五千四百斤折银五两六钱七分 三百一十五个折银四两九分五厘 九百二十斤折银一两八钱四分 一万二千六百斤 五千四百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