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兼虑官员无处居住。」诏:如委实损坏,仰转运司因旧补葺,即不得别有创增改易,及搔扰民户。余并依已降朝旨施行。
朝廷设教授之官,于今六年,州郡尚有不置教官廨宇之处,尽室寓于僧院。」诏州教官未置廨宇去处并令 徽宗大观二年十二月三十日,从侍郎方康札子:「伏(月)[用]学费钱修盖。
政和三年正月六日,淮南转运司奏:「政和二年六月八日朝旨,吏部与重修敕令所同共讲究到分曹建掾旨挥,数内增置曹合要廨宇,除狱官外,欲依次第从上拨充,谓如签判廨宇第一即与司银、节(损)[推]廨宇第二即与士曹参军之类。许踏逐在州诸司所管屋宇充。合出卖、不合出卖同。又,即无修盖此处文字似有脱误。。诸曹参军不得过职官,掾不得过判司,廨宇数少者随宜。」诏从之。
六月二十日,尚书省勘会:「〔军〕营自当严肃,不许安下。访闻近来多有得替待阙或见任官,于诸军营内不以有无妇女,充廨宇安下,显有交杂不便。」诏诸军营不以有无妇女,并不许官员及诸色人安下。
八月十日,太傅、(凤翔)山南西道节度使、凤翔牧、兼兴元牧、上柱国、越王戚奏:「契勘本府舍屋前后堂等例各走檑,自大观四年十月内,本府逐次申尚书工部等处,差人前来修整。至当年十二月内,有勾当西八作司赵不俭将带壕寨等赴府检计了当,至今未见差拨人匠赴府。其堂近因雨水,转更走檑。乞下所属计料修整。」诏依所乞,仍令

(催)[榷]货务支钱一万贯文应副。
见任官廨宇内外空地,各有所出地利物,于条听收。访闻诸州军、镇寨等处,缘有上条,往往务广蔬圃,多占人兵,不唯侵夺细民之利,而又抑勒白直等人田散货卖,不无陪备之患。乞 十二月十二日,臣僚言:「伏(有)[命]立法禁止,或限定数目,如圭田之制。令监司(当)[常]切觉察,按劾施行。」诏令尚书省立法。今拟修下条:诸在任官以廨宇外官地、园池之类谓共属本县厅收地利者。营种辄收利,徒二年。或虽应收地利而私役公人者,加本罪一等。上条合入《政和杂敕》。从之。
宣和三年五月八日,尚书省言诸州贡院、诸路提举学事、管勾廨吏舍等,诏除合措置作转般仓外,余路令转运司拘收措置,充系省房廊。如不可充房廊,拨充官局或见阙廨宇官廨宇。
七年十二月五日,(奏)部无名之费,数内外路官司为有廨舍前后相承增修不已,或巧为名目,多作料数。州县一面勘请,或肆行检计,动数千缗,诸司直牒取授,莫可检察。欲望特赐诫约。」讲议司看详:「官司廨舍修造之费,在法许支头子钱。三十贯以下,本州岛支讫,申转运、常平司分认。今来(主)[王]倚所奏,切恐其间即有委实损坏(例)[倒]塌去处,支(月)[用]不足。欲令诸州修廨宇费用官钱岁不得过三料,余依所乞。仍不(待)[得]侵支正钱。若巧作名目,多作料数支给,仰监司按劾闻奏。诸路依此。」诏从之。
高宗建

炎四年二月德音;「应缘金人或贼盗烧毁州县,除城池、仓库外,其余官舍未得修葺,务在息民。如违,许人户越诉。」
四月二十五日,提举江南西路茶盐公事汪思温言:「本司廨舍元在洪州,遭人烧毁,欲权于抚州置司。」从之。
九月七日,诏:「残破州县廨宇,除紧要治事处许随宜修盖,应闲慢修造并住。」
绍兴二年正月二十九日,知临安府宋辉言:「昨得旨将府学改充府治,方造厅至廊屋三两间,而本府日有引问勘鞫公事,合置当直司钥厅,使院诸案未有屋宇。」诏州治有刑狱司分,特许修盖。时有诏;「访闻行在系官修造去处甚多,可日下并罢。」故申明云。
闰四月八日,诏赐绍兴府行宫复作州治。上云:「方艰难时,宜惜财用,若不赐与,须别建府第,亦烦费矣。」
三年三月一日,诏以两浙转运司两廨舍充新除参知政事席益、签书枢密院事徐俯府第,其退下位次却充本司廨宇。
五月七〔曰〕,辅臣〔言〕,大宗正司将至行在,南班宗子所居,当作屋百间。上曰:「近时营宇之令一下,百姓辄受獘者,盖缘郡县便行科配。若物和买,则费与役,民不与知。可令有司具其一切调度以闻。」
四年二月一日,臣僚言:「自来官司廨宇,皆以所管职事为名,其下便为治所,未有无职事而得廨宇者。近诏临安府旧祗候等库屋添修,充张公裕廨宇。契勘公裕系同管客省、四方馆、合门公事,兼总领海舡。客省、合门等职事见在禁中,从

旧不曾别置廨宇。兼客省、合门官非止公裕一名,公裕应得,他人皆可得也。若以总领海舡为名,则其职事系在明州,于行朝别无所治,岂有置廨宇于此而遥领职事于彼者 况旧祗候库已改作户部杂卖场,今若添修充公裕廨宇,其杂卖场须别踏逐,不唯公裕居之无名,而更添修土木,烦费实多。乞将前降旨挥速赐寝罢。」从之。
六年六月二十九日,诏:「应承受修造舍屋及添修舟舡官司,所料工物钱如辄敢依前虚桩大料,官吏并重作施行。」
十一年三月七日德音:「寿春府、庐、濠、滁、和、舒州、无为军,应官舍曾经兵火烧毁处,除仓库、刑狱量行修葺外,其余并未得修葺。一年后许申取朝廷旨挥,仍不得擅行支拨应付诸般使用。」
九日,臣僚言:「近闻临安府营不一创置职事官廨宇既十余所,而仁和等县应者各十数处,其间补獘增新者又不知其几也。夫一椽一瓦,非天降地涌,皆出于民力。在承平农隙之时,以次兴修,优游不迫,民犹告病,况此军兴、农务之际哉!兼闻明州细民艰食,间有流移,而本州岛方兴工修造州衙及鼓角楼,众口怨讟。乞降指挥,除屋舍颓獘合修整外,并放罢役。兼契勘承平时,在京职事官多无廨舍,住任官有廨舍,而新旧交承,不容他官居占。近来临安府应副职事官廨舍,乃更互相指占,移易不已。乞诏职事官并以见占屋宇为廨舍,更不许易。」从之。
二十五年八月十

七日,上谓辅臣曰:「向来韩世忠纳宅,当时令移左藏库及仓,欲以仓基造二府以处执政,此祖宗故事。今各散居,非待遇之体。所降旨挥已三年矣,转运司犹未施行,可呼至都堂,传旨催促,并要日近了毕。合用物料、工钱,于御前请降,不得科敷。」
二十六年正月九日,新建执政府三位,诏令(选)[迁]入。东位魏良臣,中位沈该,西位汤思退。
二十四日,殿中侍御史周方崇言;「州县遇有修造所需物料,或以和买为名,取之百姓,其官司未必一一支还价钱。土木之工,费用为多,以此扰民,深恐未便。乞委监司常切约束州县,无致搔扰。或有违戾,按劾以闻。」从之。
孝宗隆兴二年二月十六日德音:「楚、滁、濠、庐、光州、盱眙、光化军管内,并杨杨:似当作「阶」。、成、西和州、襄阳、德安府、信阳、高邮军,应官舍、刑狱曾经兵火烧毁去处,许行修盖整葺外,其余并未得兴工。候及一年,逐旋申取朝廷旨挥,不得擅起夫搔扰。」
五月十一日,淮西宣谕使王某奏王某:按《宋史》卷三三《孝宗纪》一所记,降兴二年三月庚戌,以「吏部侍郎王之望为淮西宣谕使」,此处所谓「王某」当即王之望。:「前都统制邵宏渊所居屋宇,乃王权旧宅,见都统制别无廨宇,合将王权旧宅赐都统制司,永充廨宇。」从之。
二十三日,诏:「临安府具到修盖环卫官宅子图,内三十间盖二位,以待正任观察使以上;二十间盖四位,以待正任防御使、遥郡观察使以上;一十七间盖四位,以待余环卫官。不得别官指占。」
干道元年九月二十六日,诏:「恩平郡王璩所府第恩:原作「思」,据《宋史》卷三○《高宗纪》七改。下同。,令与见今提举衙两易。令绍兴府将

新换提举衙如法添修排办,应副恩平郡王璩居住。」
二年五月二十三日,知临安府王炎奏:「欲乞将怀远驿地基创行盖造廨舍五所,专充台谏官住屋,不许指占。」从之。
四年三月十三日,诏:「礼物局如将来空闲,令周淙将上件屋宇同嗣濮王见住宅子,一并拨赐濮王士輵久远居住,仍量行修葺。」
七年三月四日,诏令张松于建康府城内都统司空闲寨地六段内,拨一处盖屋一千间,充马军廨舍。
淳熙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诏临安府修葺六部架阁库屋,其主管官员居止,令就库侧充换廨舍,使朝夕便于检校,以防文书 失。从吏部尚书周必大请也。
七年三月二十七日,诏大庆观巷内枢密院充故皇子魏王府第,其枢密知院府第以朝天门里天庆观西先拨赐李显忠宅。
五月十一日,诏临安府修盖大理寺评事廨宇,以刑部尚书谢廓然言:「狱情贵乎严(蜜)[密],评事散居于外,乞以本寺空地创廨宇。」故有是诏。
七月二十一日,诏广西路提刑移司郁林州,起造廨舍,合(月)[用]钱令转运司应副五千贯。先是,本路提刑徐诩奏,(木)[本]司旧置容州,移郁林州。得旨令安抚使刘焞、运判梁安世同共相度以闻。故有是命。
八年八月二十八日,诏临安府于大理寺修盖治狱正丞廨舍,从臣僚请也。
九年二月二日,诏大理寺于本寺内修盖断刑官廨舍。以大理卿潘景珪言,乞将本寺空地自行盖造,

故有是命。
淳熙十六年三月六日,诏大理司直、寺簿并就寺居止。仍令临安府于仁和县后花园内空地,盖造廨宇两所。
绍熙二年正月二十八日,兼知临安府潘景珪言:「本府籍定百官廨宇,其来久矣。向者帅臣尝有申请,分而为三,侍从两省官为一等,卿监、郎官、省官为一等,寺监(承)[丞]簿以下为一等。比年以来,迁易无常,因而殽杂。乞将本府廨舍依旧分为三等,自今后遇空闲,若元系侍从、两省官及台属廨舍,并行存留,以俟朝廷除擢,应副居止。」从之。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四 第 宅

第宅

太祖建隆四年五月,荆南节度使高继冲之诸父兄高保绅以下九人来朝,各赐宅一区。
八月,赐右千牛卫上将军周保权(郎)[朗]州邸务,葺为居第。
干德元年十一月,高继冲自荆南来朝,诏赐(城都)[都城]西官宅二区。
三年十月,赐静江军节度观察留后郭延谓宅一区。
开宝五年六月,赐江南国主李煜(第)[弟]、兖州节度使从善在京宅一区。煜进银五千两、钱五百万为谢。
十二月,赐枢密直学士、签书院事石熙载浚仪县永丰坊宅一区。
四年九月,赐左千牛卫大将军李仲寓浚仪县积珍坊宅一区。
二十四日,赐右卫上将军刘元浚仪县清平坊宅一区。
五年三月,赐文明展学士程羽浚仪县泰宁坊宅一区。
六年七月,赐上食使王延德浚仪县寿昌坊宅一区。
七年正月,赐枢密直学士窦捻浚仪县崇仁坊宅一区。
二月,赐秦王延美西京甲第一区。
六月,赐宣徽北院使柴禹锡浚仪县宝积坊宅一区。
八年三月,赐度支使陈崇信浚仪县宝积坊宅一区,户部使(赦)[郝]正昭庆坊宅一区。
七月,赐枢密院使王显开封府道德坊宅一区。
八月,赐洛苑使李继隆宅一区。
十二月,赐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吕蒙正丽景门宅,右谏议大夫、签书枢密院使张齐贤宜秋门宅,王沔崇德坊宅各一区。
雍熙三年二月,赐展前都虞候张训宅一区。
五月,赐威德军节度使李继捧宅,易其旧第也。
十(六月)[月六]日,赐北面总管刘延让、田延让宅各一区。
十五日,赐翰林医官使王怀隐宅一区。
淳化二年八月,赐判四方馆王宝安远门外宅一区。
真宗咸平五年九月,赐种放昭庆坊宅一区。
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诏赐枢密使陈尧叟安定坊宅一区。
二月四日,出内府钱五百万赎故相吕端第,赐其子藩。先是,藩以居第质钱,而三(第)[弟]尚幼,不与之同居,真宗闻而悯之,故为赎还,俾兄弟同处。
七月,赐左千牛卫将军分司西京傅潜、左监门卫大将军杨琼旧宅。潜等先坐罪,籍没其田宅,至是以封禅赦恩,给还之。
五年闰十月,赐枢密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钦若安远坊宅一区。时钦若上言,所居在太庙之后,后庙之前,出入非便,故有是命。
六年八月,赐王继忠诸子天波门外官第一区。
天禧五年二月,诏以枢密使曹利用所居迫隘,遣内侍按视隙地,并先诏借宅园并赐之。后没官,至皇佑中复还之。
仁宗皇佑五年二月,赐枢密使狄青敦教坊第一区。
至和元年正月,赐温成皇后母楚国夫人曹氏敦教坊第一区。
嘉佑六年十一月,赐昭宪皇后家信陵坊第一区。
十一月二十七日,宰臣文彦博言:「知永兴军日,有安素处士高怿,臣素知怿名,询其所居,乃租赁官地破屋数间,遂令破系官材葺屋舍,欲

望给赐,永充居(士)[止]。」诏舍屋并地基特赐永充居止,地基依例则纳税钱。
熙宁七年正月七日熙宁七年:原作「治平七年。」原批云:「治平无七年,疑熙宁。」今据《宋史》卷三二八《王韶传》改。,诏赐端明殿学士、熙河路经略(按)[安]抚使王韶崇仁坊宅一区王韶:原作「王昭」,据《宋史》卷三二八《王韶传》改。。
九年九月十三日,赐耀州观察使程昉宅一区。以昉任水事有功,特恩也。
元丰元年三月二十四日,赐故卫王高遵甫先借宅一区,以遵甫皇太后父故也。
四年四月二日,赐提举京城所宋用臣宅基一所,以京城下创营课利优奖故也。
八年六月五日,赐故尚书左仆射王珪寿昌坊官第。
哲宗绍圣三年九月十七日,诏赐蔡确本家宅一区。以中书舍人叶祖洽言:「臣尝论前日受遗之臣,朝廷所当崇报。今故相蔡确虽蒙朝廷牵复官职,然其所得恩数与平时辅相无异。近时司马光、吕公着等皆以安佚殁于府第,恩礼隆厚,赙赠优渥。而确尝受遗,为元佑所嫉,贬死(领)[岭]外,诸子零丁,私用尤窘。伏望圣心,加隆宠数。」故有是赐。其后四年四月二十一日,确妻乞以旧宗子学为赐第,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