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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
二十六日,诏:「久雨未晴,令御厨今月二十六日两日御膳并进素。自二十七日以后,早晚常膳减半进荤。」九月十一日并如之。同日,诏:「近来连日阴雨,切虑民田有被水去处,出限陈诉不及。可行下两淛漕臣展限半月,许令人户陈诉。」
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诏令礼部给降度牒十道,付广西提刑司变卖,措置赈济雷州实被水人户。先是,广西提点刑狱兼提举常平司状:「据雷州申,八月一日早因飓风发作,海潮暴涨,渰浸东南乡居民,其水直至东南城门。本州岛实时差官分头前去收救失水人,各于寺院及空舍安箔,及委官抄札被水浸溺人户,及收瘗死尸,候见数目,别具状供申。」所有被水迁徙居民,本州岛一面支给钱米赈济外,故有是命。
五年十月三日,权发遣两淛路计度转运副使刘敏士状:「近巡历至台州,询得本州岛黄岩县今岁连遭风水,渰损屋宇、田稻、农畜。本州岛已委官巡门抄札被水人户,及取拨常平义仓米支给。将最重去处支二十日,次重处支半月,大口日支一升,小口日支五合。缘黄岩县被水比之常年
不同,今来本州岛虽已措置赈济,最重处支二十日,次重处支半月,若以报到抄札支散日分相次住支,目今被水之人多是未有存居,及田地亦无工力修整耕种,委实缺食。近根刷得本州岛及管下逐县有常平义仓米九万八千余石,今来被水大小口计二万七千四十一口,共合支米四千三百四十余石外,尚有见管米数不多,合行措置。乞下本州岛速行措置,接续赈济施行。」从之。
六日,权发遣两淛路计度转运副使公事刘敏士奏:「温、台二州近因风水,虽将义仓米赈济,缘秋成尚远,将何以继!今来温州已募上户借与钱本,见行措置。唯是台州财赋窘乏,无以为计。欲望支降钱五十万贯给与台州,令劝募上户般贩米斛,接续出粜。」有旨,令两淛转运司差拨人船于近便州军户部桩管米及常平义仓米内取拨三万石前去台州,委官检视被水去处,减价出粜到钱,令本司拘收,拨还元取米去处。」
十一日,诏右朝散大夫、直秘阁、权发遣两浙路计度转运副使刘敏士特降授右朝请郎,右朝奉大夫、直秘阁、权两浙路转运判官姚宪特降授右朝散郎,右朝请大夫、直敷文阁、新除江南东路提点刑狱公事王彦洪别与差遣。并以温、台州灾涝,失于按劾守臣也。
十四日,诏:「已降指挥,温、台二州近被水灾,逐州守臣王之望、陈岩肖各不即闻奏,岩肖仍赈恤迟缓。之望特降一官,岩肖落职放罢。
近台州申,获海贼首领毛大等五十七人;温州申,获次首领许大等九十六人。之望、岩肖各有捕贼之劳,以功赎过,特与放罢。岩肖差提举台州崇道观。」先是,权尚书兵部z肣有祠}翰进对奏:「切闻今岁自夏涉秋,浙东一路濒海之郡三遭风水之虞。在法,水伤去处差官检视蠲减田租(似)[以]闻。州县之吏恐为己累,懵不加恤,唯惧朝廷之得闻也。望委浙东监司及诸郡守臣询问着实被水去处,分遣清(疆)[强]官检视,定其高下,减免租税,务在实利及民,不为文具,使一路之民无不被其泽者。并乞下诸路委监司、郡守觉察,或有灾伤,仰先期从实奏上,庶几州县之吏不敢欺隐。陛下宽大惠养之政, 及元元矣。」上曰:「都不曾奏来,朕所不闻。」良翰奏曰:「凡四方风雨水旱之事,州县当达之监司,监司当达之朝廷,可以奏知陛下矣。朝廷既不得而闻,则陛下何由而得知!」上曰:「此非小事,卿所论甚好。」故有是命。
九年闰正月十四日,诏:「久雨未止,恐妨农事。应有宽恤事,可令宰执条具来上。」
淳熙元年七月十九日,诏:「沿江被水之家,令守臣胡与可躬亲巡门相视。如委是贫乏之家,悉具姓名以闻。」既而相视到沿江被水贫乏之家六百三十有八,诏令左藏南库每家支钱五贯文,令莫漳躬亲支散。仍许于沿江白地二百亩内依元来丈尺指射,盖屋居止,量立白地租钱。
二年七月十四日,诏:「建因连雨建因连雨:「建」字疑「近」之误。,渰寖
寨屋一千一百余家。虽都统司已行支给钱米,更宜优恤。令淮西总领单夔于见管钱米内每家支钱三贯、米一石。」二十八日,镇江水,支给钱米同。
八月十日,诏:「秋成在即,阴雨过多,虑刑狱淹延。见禁罪人在内委台官,在外委提刑前去检察决遣。」
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台州水。既而诏令臣尤袤多方措置赈恤,务在实惠及民,无致灭裂。仍委本路提举常平官核实,保明闻奏。
九月十七日,婺州水。既而诏令浙东提举常平官疾速多方措置赈恤,务在实惠及民,无致失所。
十月九日,台州水。既而诏令何捻于本州岛常平义仓米内更取三千石接济赈给。如不足,通路取拨应副。其合收瘗人,亦仰依条施行。仍令南库支降会子四千贯付本州岛,专充修城并捍水台使用,务要坚固如法。其未起钱绢,自来年为始,分限三年带发。
四年六月三日,福州建宁府南剑州水。诏令守臣多方措置存恤。
九月二十七日,诏浙东提举司将被水人户多方存恤,依条赈济,毋令失所。其冲损塘岸去处,仰绍兴府专委官监视,如法修筑。从浙东提举姚宗之请也。
五年七月二十一日,福州福清县及海口镇兴化军水。既而诏令本州岛军守臣更加存恤,仍仰本路提举依条赈济。
六年七月二十日,温州乐清县、台州黄岩县水。既而诏令逐州守臣更切存恤。
二十四日,知温州胡与可以支常平钱五百贯并系省钱五百贯赈
给被水人户自劾。上曰:「国家积常平米,政为此也,可放罪。」
七年七月十二日,袁州分宜县水。江西帅臣张子颜乞将本县被水人户未纳今年夏税,自第四等以下并权行住催,候至来年夏税带纳。从之。
杀情理轻并杂犯死罪至徒罪以上,并降一等断放,杖罪以下及干系人并日下释放。其州郡所委官如到刑狱官司 八年五月十六日,都省言:「阴雨未已,窃虑刑狱淹延,大理寺委卿少,三衙委主帅,在外州军委知通,县委令佐决囚。尚虑未尽。」诏:「如大情已正,内如:疑误。,限当日决遣了毕,仍具断放过名件人数闻奏。应申奏案状,督责疾速依条施行。内命官先次召保责出,一面申奏,毋致违戾。」
杀情理轻,死罪降至流,依法断讫,本处居作一年,满日放。及强盗死罪降至流,依法尚有刺配之类。兼命官犯赃罪,合照应减降指挥施行。」诏令诸作并刺配人断遣讫,依条施行。命官除犯入己赃外,并依已降指挥。 杀情轻,并杂犯死罪之人,尊禀上件指挥,并降一等断放。缘 是月十九日,又札子:「勘会已降指挥, 决刑狱。刑部z 擢_两浙州军并大理寺、临安府侍报狱案,其降有
六月九日,绍兴府严州水。既而诏:「人户纳今年夏税,内漂坏屋宇第四等以下户并与蠲免,第三等以上户蠲免一半。渰寖屋宇第四等以下户并与倚阁,三等以上户倚阁一半。」从浙西提举赵伯涣请也。
十一年六月十一
日,诏:「浙西、江东路州军被水去处,令两浙提举司多方劝谕有田之家,将本户佃客优加借贷,候秋成归还。」
八月,阶州水。诏更加存恤,毋致失所。
十六日,处州龙泉县水。诏令提举司同守臣优加存恤。
十一月十八日,镇江府水。诏浙西提举司于近便州府常平义仓米内通融斟量应副。
十二年九月六日,湖州安吉县、台州临海县水。诏令逐州守臣优与存恤。
十三年五月三日,建宁府松溪、政和县水。既而二十五日进呈右谏议大夫蒋继周言:「据转运司奏,松溪、政和两县渰没人家,淤塞田亩,瑞应场渰死者不下千人,被伤者不下二千家。知建宁府陈良佑所奏,全不言及数目,岂所以奉承陛下勤恤民隐之意哉!良佑比乞宫祠,欲望从其所请。仍乞委本路监司依已降指挥存恤外,其损坏庐舍田苗,据所领分数等第闻奏,量与蠲减租税。庶使一方漂荡穷民咸受实惠。」上曰:「依奏。」又进呈提刑应孟明言:「建宁府大水,朱孝伦、周世楠有防遏未萌之功,乞旌赏。」上曰:「可各转两资。」又曰:「有功者赏,无功者罢,庶几人人知所劝惩矣。」
十五年六月十八日,袁州萍乡、分宜两县水。诏优加存恤,毋致失所。
七月五日,鄂州言:「五月以来连雨,江水泛滥,居民及军寨被寖近三千家。」诏令沈枢等将被水军民优加赈恤,毋致失所。
八月,诏令隆兴府、抚州、临江军各将被水之家优与存恤。从本路运判刘
颍请也。
十一日,徽州祈门县水。既而臣僚言:「漂荡屋庐,冲坏田亩,溺死人畜,乞特诏监司差官体量诣实。仍将守令量行责罚,以为不恤百姓者之戒。」诏谢深甫究实以闻。其被水之家,优与赈恤。
十月十五日,诏湖北路诸州沿江湖水泛涨,居民田亩多被渰寖。令提举司将被水去处优与赈恤。既而司农少卿、湖广总领王尚之、秘书郎兼权仓部郎官王厚之、湖北提举薛伯宣等奏:「窃见湖北路复州、汉阳军、江陵府、岳州、鄂州、安德府、澧州、常德府管下县分,间有被水人户,渰寖田亩。已恭奉行下逐州措置,多方存恤。」
十六年正月二十二日,权发遣襄阳府钱之望、权发遣楚州吴曦言:「准省札,钱之望奏,本州岛今岁大水,抄札到贫乏阙食民户一万四百余家,合议赈济、赈粜。」诏楚州粜济事,令吴曦候到任议定,申尚书省。既而令开具如右:
「一、赈济楚州元册内,欲自十二月为始支。至来年二月,计支三个月,米共二万四百余石。乞拨义仓米五千五百七十三石九斗,及赈济归正、归附、使 等米二千八百余石,合就本路转运司三分课子内取拨。及有劝谕到上户陈宏等米一万石,尚少米二千石。乞于前任守臣籴到桩管米内支拨,共揍成二万四百余石赈济。本州岛未承回降指挥间,为见民户阙食,一面将劝谕到陈宏等二户已纳到州仓米四千五百石,并于转运司三分课子米内兑借三千六
百六十四石九斗,先次赈济十二月分米,委官支散了当。乞札下本路提举常平司,于义仓内拨米四千五百石,给还陈宏等。其兑借赈济过转运司三分课子米三千六百六十四石九斗,亦乞札下转运司,于拨下本州岛赈济米一万五千石数内理豁施行。
一、赈粜楚州元册内,乞拨常平司米一万六千余石,并桩管米三万石,共揍成四万六千石,应副赈粜。之望等照得本州岛桩管米近蒙朝廷指挥,支拨二万石应副修城及曦陈请支拨米一万二千石赈给外,所余不多。兼已蒙本路转运、常平两司科拨高邮军桩管米三万石,令本州岛般取赈粜,立定每斗价钱一百二十文省。之望等窃闻所拨高邮军米桩积年深,虽价钱低平,兼恐贫民艰得见钱收籴,已行下诸县截发宫钱,雇般高邮军今来议定先次般取米五千石,于诸县置场去处,依价赈粜。候见得有人收籴,即接续前去般取赈粜。
一、本州岛虽有提举司拨到常平等米二万一千六百余石,并钱二万贯,并系赈贷,止可供给有田产税户收籴耕牛农具等,候将来丰熟拘还。其无田产人户及贫乏客户,皆不均及。惟是赈济一项,方得普沾朝廷德泽。」
诏依,仍核实无产人户并贫乏客户,如合赈济,依条施行,具数申尚书省。
淳熙十六年四月十四日,绍兴府新昌县水。既而诏令绍兴府将被水之家优与存恤,毋令失所。以浙东提举司言故
也。
六月五日,镇江府水。既而以御前诸军都统制刘超言:「本府自六月二日至五日大雨,运河水满,灌注入城,致诸军营寨内有地形低下去处浸渰三千余家。实时将官兵老小移往高阜屋内安箔,给散官钱,付水渰之家。已般移每家一贯文,不般移每家五百文。」诏令总领所照都统司已支钱数倍与支给一次。
绍熙二年四月三十日,汀州宁化县水。既而以福建转运提刑司言:「汀州宁化县洪水泛涨,浸死百姓一十八人,推去屋宇等。即委官措置,涝漉尸首,如法埋瘗。救到生存之数,支钱米赈恤。」诏令福建路诸司将应被水军民更切赈恤,毋令失所。
五月一日,建宁府福州水。既而诏令福州路诸司将被水居民更切赈恤,毋致失所。以福建提举司言故也。
二十三日,汉州雒县、石泉军龙安县水。既而诏令制置司行下诸司并逐州府,将被水之家优加存恤,毋令失所。以四川制置司言故也。
七月十八日,兴州水。既而以知兴州吴挺言嘉陵大江暴涨,漂浸居民。委官抄札到被水人户三千四百九十二家,一万九千二百九口,又长(举)[兴]县被水人户一百七十九家,一千六十三口。并从本县赈济施行。及有沿江道店被水人户数目,续行赈济。
三年五月二十九日,常德府水。既而以湖北提举张孝曾言:「本府山水与江水暴涨,渰浸城外居民及田畴等。至六月四日又雨,未得晴霁,见
行祈祷。」诏本司(言)[行]下常德府,将被水之家优与存恤。
四年五月三日,绍兴府诸暨县水。既而以本府申:「自四月末至五月三日连雨大作,江溪泛涨,渰没居民屋舍、禾稼,冲倒百有余里。」诏令转运、提举司并绍兴府将被水之家更切优与存恤,毋致失所。
五年五月十一日,池州石埭、贵溪两县、宁国府泾县水。既而以江东提举司言:「池州石埭县梅雨大作,山间发洪,居民屋宇悉被渰浸。已行下本县,以见管度牒米量行赈济。又池州贵溪县、宁国府泾县山水暴涨,冲损屋宇,及有死损人数。已委官抄札,支拨常平钱米赈恤。」诏令江东提举司将被水之家更切优加存恤,毋令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