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十二月十二日,吉州言:「本州岛城外草市九月十二日夜居民遗漏延烧,实时同当职官兵部领军兵前去救扑。缘边江风势猛急,遂沿烧居民屋宇三百六家,及拆除一百六十七家。除已抄札被火之家,支给钱米赈济,及放免竹木税,劝谕日下盖造,优加存恤,无令夫所。」诏令吉州将被火之家更切多方措置赈恤,毋致失所。
四年正月七日,温州言:「本州岛并海,每遇深冬,骤风时作。忽于十一月初十日夜在城监前界居民遗漏,知郡即同当职官躬率官兵并厢界义社前往救扑。是时风急火炽,遂亲督合干救火军民于火将至处拔屋,断截火路,并力运水救扑,即得熄灭。已委官括责被火沿烧居民七十六家,并拔倒赡军酒库门台外,不曾坏官舍。本州岛已抄札贫乏之家,支给钱米赈恤,并执状付被火人户收买竹木,

起盖屋宇居住,免收税钱。」诏令温州将被火之家更切多方赈恤,毋致失所。
二月二十一日,浙东提刑司状:「庆元府奉化县申,本县市郭嘉定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夜民家遗火,沿烧屋宇九十三家。内有六十二家贫乏,无可存居。当时两次给散米粮接济,仍告示毗近寺观,时暂存留居止。及告示屋主,日下起屋,仍旧税赁。如有无力屋主,即令有财力赁户。」
瑞异 宋会要辑稿 瑞异三 水 灾

宋会要辑稿 瑞异三

水灾
【宋会要】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七月,河决郑州荥泽县、孟州温县,诏民田被水灾者悉蠲其租。
淳化四年九月,梓州言:「涪江水涨二丈五尺,壅不流,陷州城,坏居人庐舍、官寺、仓库万余区,溺死者甚众。」诏赐溺死者人铁钱三千,孤穷乏食者官与赈贷。
仁宗天圣四年六月十二日,福建路提点刑狱司言:「建州邵武军大水,坏官舍四十余间,民舍三千八百余间,溺死者五十余人。」诏被溺者见存家属,每三口以上给米二硕,不及三口给米一硕。内溺死之人无主者及贫乏者,官为埋瘗,仍致祭奠。
十六日,京师自申时至夜大雨雷电,达明方止,平地水数尺,坏官私舍宇,被压溺而死者数百人。自京而西及巩洛以来,悉罹水患。帝避殿彻膳,以答天诫。时京师民居舍宇墙垣率多摧坏,于街巷权盖舍宇居住。诏新城里都,同巡检钤辖巡检兵士夜往来警巡,无致 虞。
二十二日,福建路提点刑狱司言:「福州侯官县界洪水坏沿溪居民舍宇,溺死者甚众。」诏速令存恤。
二十三日,行庆关言:「汜河水泛涨,冲注关城,溺死军马不少,乞差兵士防护。」诏遣使臣领宣武兵士一百人往彼权驻泊。时孟州汜水县尉刘文蔚溺死父母妻男共七口,又汜水漂失盐酒税务官物,监官借职冯益儿女皆溺死。诏文蔚除令录,免持服,仍赐钱百千,及益赐钱五十千,仍

转一资,与家便差遣。所失官物,令三司勘会除破。
庆历八年七月十八日,卫州言:「频降大雨,并怀州一带山河水入城,诸军出城走避,数月绝食。已借支七月粮,而军食未继,望特蠲除。」从之。
十一月,诏:「河北水,灾民流离道路,男女不能自存者,听人收养之,后毋得复取;其雇佣者自从私券。」
十二月,诏:「河北水灾尤甚,民多乏食,特出内藏库钱帛,令三司转漕斛斗往本路。仍令安抚、转运使分行赈赡之。」
至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诏令大名府、澶、博州赈济经水人户。以知制诰韩绛、西上合门副使王道恭为河北路体量安抚使副。是岁夏雨霖,京师大水,坏城及水窗以入,诸军营房、社稷诸祠坛壝并被浸损,都人压溺,系 以居。而诸路皆奏江河决溢,而河北尤甚。既命所在赈救,而绛等有是命。
嘉佑元年五月,京师大雨不止。踰月,水冒安上门,门关折,坏官私庐舍数万区,城中系 渡人。诏辅臣分行诸门。而诸路亦奏江河决溢,河北尤甚,民多流亡。乃下责躬诏,令所在赈救之。
七月,诏京西、荆湖北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分行赈贷水灾州军。若漂荡庐舍,听于寺院或官屋寓止。仍遣官体量,放今年税,其已倚合者勿复检覆。
是月,赐河北诸州军因水灾而徙他处者米,人五斗至六斗。其压溺者,父母妻赐钱三千,余二千。又出内藏库绢二十万匹、银十万两赈贷之。
英宗治平元年六月

八日,庆州言:「淮安镇河水泛涨,摧东山三百余步,居民压溺而没者四十余家。」
十六日,命诸路转运使副、提点刑狱分诣水灾州军,存恤人民。以是夏多言水灾故也。
七月二日,诏水灾逐路安抚、转运、提点刑狱督责知州、通判存恤被灾人户,诸科率不急妨农者,令一切罢之。前此,庆、许、蔡、隶、唐、泗、濠、楚、庐、寿、杭、宣、鄂、洪、施、渝州、光化军皆大水,既屡 存恤,及命 治,乃有是诏。至八月,又遣使按视存抚。
二年八月,京师大雨,坏官私庐舍,漂杀人民、蓄产不可胜数。乃开西华门,以泄宫中积水。诏曰:「盖闻古之圣贤在位,阴阳和,风雨时,日月光,星辰静,黎民阜蕃,以厎休平,朕甚慕之。朕猥以眇身,托于王公之上,夙夜以思,惧不能以承先帝鸿业。而比年以来,水潦为沴。乃八月庚寅大雨,京师室庐垫伤,被溺者众,大田之家,害于有秋。窃迹灾变之来,曾不虚发。岂朕之不敏于德而不明于政欤 将天下刑狱滞冤,赋徭烦苦,民有愁孍亡聊之声以干其顺气欤 不然,何天戒之甚着也 今饬躬焦思,欲消复灾异,而未闻在位者之忠言,进祈自新,厥路何繇!以应中外臣僚以:疑误。,并许上实封言时政阙失及当世之利病,可以佐元元者,悉心以陈,毋所忌讳。执政大臣皆朕之股肱,其协德交修,以辅朕之不逮。」初,学士草诏云:「其惕思天变。」帝批曰:「雨水为灾,专以戒朕不德。」命改为「协德交修」云。乃诏罢开乐宴,仍赐

被水诸军借事人钱。此句疑有误字。。
神宗熙宁元年七月,诏:「恩、冀州河决水灾,可选官分诣,若有溺死人口,量其大小,赐钱有差。其居处未安,令于官地搭盖,或寺观庙宇存泊。内有被浸贫下人户,令省仓赐粟。」
二十四日,上批:「河北地震、水灾,宜择能吏,以易庸暗年老之人。」以尚书都官员外郎马渊知沂州沂:原缺,据《彭城集》卷二一《朝议大夫马渊可知沂州制》补。此条又见下《地震》门。,虞部员外郎陆济权知德州。是日,降德音。
八月,诏三司支钱五十万贯,赐河北转运司应副昨经水灾诸州支给,以免科扰民间。
二年七月,诏:「水灾州军,令本路转运使、判官、提点刑狱分往被灾处所恤贫民阙食者,支广惠仓粟赈济;如不足,量支省仓。仍于人户住近处减常平米价就粜。若贫人无钱,相度赊粜,令至秋送纳。其非税户,即与远立日限纳价钱,并委就近从长施行讫奏。应遭水灾之家收买竹木凡箔,权与免税。乡村镇市买扑酒坊,实遭浸损酒面者,亦与据所浸日数,等第放课利。」
七年五月二十八日,大雨水,漂溺陕、平陆二县。诏被水灾民给口食三月。
十年七月十七日,黄河大决于曹村下埽,澶渊绝流,河道南徙,又东汇于梁山涨泽泺,凡坏郡县四十五,官亭民舍数万,田三十万顷。诏发仓廪,开府库,徙民移粟,以赈济之。
元丰四年七月二十四日,泰州言:九日大雨,浸州城公私屋舍数千间。
哲宗元佑八年八月三日,宰臣吕大防等札子言:「雨水过常,近京诸郡尤被其患,乞

降黜以警庶位。」诏皆不允。
高宗绍兴三年二月十一日,臣僚言:「伏见自正月元日至今近四十日,阴云晦昧,阳光不舒,加以连雨,旦暮不已,细民告病。如此,是为阴盛于阳,非天地和平之气也。臣恐四方偏州下邑有困于苛吏、不安田里者;囹圄之中有无辜干连、淹久未释者;兵兴以来,忠义之士没身兵刃,赍恨九泉,未见省录者; 妇弱子,流离异乡,州县弗恤,不能自存者。凡此之类,倘有之,则云气之惨聚,苦雨之霖淹,殆非适然。乞诏大臣详思其由,修厥事以应之。」诏札示诸路宣谕官。
四年六月十七日,左谏议大夫唐辉言:「伏见近以霪雨为沴,陛下惕然祗惧,思可以应变弭灾者无所不至。窃谓政事失于下,则天变动于上。唯圣人仰畏天变,则俯修政事。望诏大臣讲求修政事之实,无见于空言,斯为尽善。」诏札示三省、枢密院。
九年三月十九日,诏:「连日阴雨,细民不易。其临安府内外官私房钱并白地钱,不以贯百,并放三日。其后凡遇连雨,或蠲公私房钱,或免客贩柴薪油面门税。」
三十一年四月十五日,宰执以殿中侍御史陈俊卿论久雨章疏进呈。上曰:「应天以实不以文,可令侍从、台谏并具时政缺失利害、消弭灾变之术,各以己见实封以闻。事有不便者,便与改正施行。」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已即位,未改元。七月五日,诏以霖雨不止,浙西州郡山水发洪,令侍从、台谏条上害民之事与可

以为民之利者。从正言袁孚请也。
孝宗隆兴元年三月二十八日,诏:「霖雨为沴,虽侧身修行,尚恐诚意未孚。可令诸路监司、守令应遇灾伤去处常切赈恤困穷,紏察刑禁。仍各条具闻奏。」
九月十二日,诏:「浙东西州军有螟螣、风水伤稼去处,可令守臣疾速条具应合赈恤蠲放事件闻奏,即不得隐漏泛溢。」
二年八月二十六日,诏:「久雨未晴,虑恐刑狱淹延,有干和气。特令侍御史尹穑日下躬亲前去大理寺、临安府检察决遣。」
二十七日,诏浙西、江东霖雨害稼,令逐路提刑司疾速躬亲前去州县检察决遣刑狱。
二十八日,诏:「访闻淮东有被水去处及迁徙到人,窃虑缺食,可令钱端礼于本路见管米斛内支拨一万石措置赈济;如不足,于淮东总领所大军米内取拨。」
九月十二日,诏江东、浙西监司郡守:「朕嗣服以来,求民之瘼。比缘江东、浙右俱被水灾,思拯民于愁孍,寤寐不忘。卿等既分外台之寄,皆为共理之良,宜究乃心,各扬尔职。能于所部讲明田事,预为陂塘渠堰,防患未然,使显 着于将来者,朕当不次亲擢。其或但为文具,尚畏权势,无益于备患,徒扰于庶民,国有典刑,朕必不赦。」
干道元年二月二十四日,诏:「朕以淫雨不止,有伤蚕麦,可自二十五日避正殿,减常膳。其浙东西路灾伤去处人户各纳干道元年身丁钱绢,临安府、绍兴府、湖、常州并与全免一年,温、台、处州、镇江

府并各减放一半。将减下之数于内库(细)[纽]支钱绢,拨还户部,以充军用。」
二年四月六日,诏:「淫雨为沴,有伤农事。朕自今月七日避正殿,减常膳。」
九月十一日,诏:「温州诸邑近遭水灾,宜遣使存抚。可差度支郎中唐珣限三日起发,同提举常平宋藻、守臣刘孝韪遍诣被水去处,按验覆寔,具合行赈恤事件,疾速措置闻奏。内刘孝韪权将州事交割与以次官。」
十二日,诏:「温州诸邑近被水灾,已差唐珣前去存抚赈恤。可就令点检本州岛并诸县刑禁,须管日近结绝,将杖罪以下先次 放。如有冤抑,从实改正。仍具已断放过名件,申尚书省。」
十一月六日,度支郎中唐珣札子奏:「被旨前去温州存抚赈恤,被水去处,并皆边海,今来人户田亩尽被海水冲荡,咸卤浸入土脉,未可耕种。兼今次水灾之后,损失人口不少,又虑人力不足,及阙少牛具,不能遍耕,难令虚认苗税。望委本州岛守臣,候来年春耕,即委清(疆)[强]官遍行体访。如委有未堪耕种之田,及人力耕种未遍去处,保明申奏,取朝廷指挥,更与减放当年苗税。」诏从之。
三年三月十九日,诏:「知温州刘孝韪为不葬被水之人骸骨,以至暴露,可放罢。」以提举常平宋藻按劾也。
闰七月二十六日,诏:「临安府临安县被水,随本府具到人户等第蠲放。」知临安府事周淙奏:「契勘本府管下临安县七月十四日因天目山洪水暴涨,冲损高六等五乡民户

屋宇,渰死人口。已具奏闻,差官同令佐遍诣被水去处,支给钱米赈济讫,计二百八十五户。窃见上件人户被水之后,理宜宽恤。今具所差官钱塘县丞余禹成具到,除五户无税可放,二百八十家各有合纳税赋,乞将被水之家合纳税赋随轻重减(数)[放]。内周向等二十四家冲损屋宇家计,溺死人口,欲放今年夏秋两料并来年夏料钱;于兴等一百四十一家冲损屋宇,什物不存,欲放今年夏秋税两料;盛庆全等七十家冲损一半屋宇、什物,欲放今年夏料。以上三项,并系第五等以下人户。及锺友端等四十五家各系上户,内锺友端等四户被水至重,欲放今年夏料;施珵等四十一户被水次重,欲放半料。以上通计合放和买夏税紬绢绫本色折帛一千三百四疋三丈有畸,零绵百九十二两一钱,役钱四百二十四贯七百七十三文,丁钱六十九贯二百文,苗米三十七硕有畸,零茶钱一十九贯有畸。乞降付有司,特与蠲放。」并从之。
八月二十日,诏:「以近日连雨不止,令诸路监司、守令将见禁公事速行结绝,无辜干连之人并与日下 放,少欠私债宽限理还。」从知临安府周淙请也。
二十三日,尚书左仆射叶颙、右仆射魏祀、参知政事蒋芾、同知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陈俊卿等上表,以霖雨待罪。诏以:「秋霖为沴,寔朕不德。方赖二三大臣克修庶政,以致消弭。亟览谦辞,殊非所望。卿等即安厥

位,其思 济之道。所请不允。」
二十四日,诏:「以霖雨,差官分决滞狱。大理寺、临安府并三衙及淛东西州县见禁罪人,在内委御史台官,在外令提刑司,州委守官,县委通判,躬亲日下前去检察,决遣了绝。仍具已断放过名件,申尚书省。应申奏案状,督责疾速依条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