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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
二十四日,车驾发西京,幸白马寺。晚次偃师县,幸慈云寺,赐知寺僧紫衣、僧众茶绢。自是所至为常。
二十五日,次巩县,幸永福、胜果二院。
二十六日,次荥阳县,幸大海寺、玉像院、护圣院。
二十七日,至郑州,幸开元寺、保安院。
二十九日,次中牟县,幸智度寺。
四月二日,幸秦国主公第。十二月二十四日,再临幸。
八月七日,幸宝相寺。
四年八月八日,幸内藏库,赐提点刘承珪以下器币、官健缗钱。大中祥符八年八月五日,再临幸。
大中祥符元年四月十八日,幸晋国、鲁国长公主第,并赐白金千两、彩二千匹。
五月二日,幸玉津园南新亭,观刈麦,监园官吏、刈麦军士赐物有差。先是,每岁有司正设帐殿于园南,主吏言旁有隙地,请构亭以备游幸。及是亭成,始御(马)[焉]。
九月十八日,幸右骐骥院,赐从官马一匹。
十二月十七日,幸景德寺。二年二月十九日、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四年五月十七日,凡三临幸。
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幸崇真资圣院。三年六月三日,再临幸。
三年闰二月十七日,幸开封府射堂。帝谓从臣曰:「朕昔尹京府,先帝为创此堂,俾之习射。」周览久之,多所感慕。又至西京阅太宗御书图画数十轴「西堂」原作「西京」,「画」原脱,并据《长编》卷七三改、补。,遂宴于射堂。帝作七言诗,从臣毕赋。
十一月二十四日,幸太一宫。
大中祥符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幸玉清昭应宫。四年五月十七日、八年八月四日、天禧元年十一月十一日、二年七月二十七日、三年四月六日、四年七月二十四日,凡六临幸。
五年九月七日,车驾临视新作延安桥,因幸大相国寺、上清宫。
二十五日,幸故郓王、兖王宫,奠其画像。又宴相王元墦宫,从臣官僚毕预,帝作七言诗赐之。元墦等奉觞上寿,咸(阳)[赐]袭衣、(命)[金]带、器币、缗钱。又与宗室射于宫之西南亭。申时,从官退,帝独以中官从,复幸元捻、元俨宫。又宴元墦宫,夜三 而罢。
六年八月十三日,幸瑞圣园观稼,帝作《郊外观稼》诗,近臣皆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再幸,帝又作《观稼》五言诗,近臣继和。天禧元年八月六日,又幸,帝作《观稼》七言诗,近臣皆和。
八年七月十九日,幸相王元墦〔新宫〕新宫:原脱,据《长编》卷八五补。。〔元墦〕表献御衣、金器、银、缯、绵、钱凡八千,诏回赐之,别赉袭衣、金带、鞍勒马、缗钱,悉加常数。又遣使赐城南诸王宫缗帛各有差。
八月五日,幸会灵观。九年正月十四日、天禧元年八月一日、十一月十五日、三年四月七日,凡四临幸。
二十四日,幸端王元俨新宫,赐元俨袭衣、金带、鞍勒马、缗钱。还幸相王元墦宫。
九年七月二十五日,幸天清寺。
天禧二年八月一日,幸景灵宫。三年四月六日、四年七月二十六日,又临幸。
同日,幸祥源观。三年四月七日,再临幸。
四年正月十四日,幸建隆观、太平兴国寺。
十七日,诣祥源观,幸资善堂。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二 巡幸 仁宗
仁宗
天圣三年五月十二日,幸南御苑观稼。翌日,帝谕宰臣曰:「昨亲疆畔,闻旁舍轧轧有机杼之声,因召问,乃一贫妇人纺织耳。寻令赐与茶帛。织造辛苦,不免贫寒。」王曾等奏曰:「陛下深知耕织艰辛,曲轸圣念,实天下生民之幸。」五年五月三日,再幸,赐宰臣、刈麦穗兵士等缗钱。
同日,幸玉津园,命殿前指挥使射柳枝。五年五月三日;九年五月十一日观刈麦莳稻,赐耕者钱绢衫屦;庆历四年五月十一日观刈麦种稻。凡三临幸。
八月十七日,幸瑞圣园观稼亭观刈粟,赐垦田兵士钱有差。六年八月二十一日,御幄殿,赐近臣酒五行、刈粟兵士帛有差;景佑三年八月十七日、宝元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康定二年八月一日、庆历二年八月二十八日、五年八月四日、皇佑元年八月十五日:凡七临幸。
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幸玉清(诏)[昭]应宫。
同日,幸建隆观。
五年十月八日,帝同皇太后幸御书院,翰林(院)学士宋绶撰记,刻石院壁。
六年五月八日,幸开宝寺灵感塔。八年十二月十五日、九年八月二十五日、明道二年十二月八日、景佑二年三月九日、十二月十九
日、四年八月六日、宝元元年十二月八日,凡七临幸。
同日,幸上清宫。八年十二月十五日、九年八月二十五日、明道二年十二月八日、景佑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四年八月六日、宝元元年十二月八日、二年八月八日,凡七临幸。
十七日,幸显圣寺天圣塔。
九月十二日,幸新修西太一宫,路次观农民执来种莳,赐茶帛有差。十二月三日、九年九月八日,又临幸。
同日,幸晋安禅院。十二月三日、明道二年三月八日,又临幸。
八年四月三日,幸金明池水心亭观水戏,移西幄观棹船争标。又幸琼林苑,登望波台,宴从臣,赐军士缗帛。九年四月三日、景佑二年四月三日、五年四月七日、庆历二年四月一日、六年四月一日、八年四月六日、皇佑二年四月一日,凡七临幸。
十月二十六日,幸洪福院。明道二年三月八日,再幸,命从官游览山亭,赐道傍耕者茶绢。
十二月十五日,幸景德寺。宝元二年八月八日,再临幸。
九年九月八日,幸顺天禅院。
明道二年十二月八日,幸祥源观。景佑二年十二月九日、宝元元年十二月八日,又临幸。
同日,幸会灵观。景(德)[佑]二年十二月九日、宝元元年十二月五日、康定二年十二月四日、庆历二年五月十四日、二十三日,凡五临幸。
景佑元年九月十六日,幸万寿观。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四年三月五日、宝元元年十二月八日、庆历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凡四临幸。
景佑二年三月十七日,诏开封府:「车驾行幸,今后诸色人不得升屋登高观看。如违犯,勘鞫,严行断遣。更有合行钤辖事件,即仰肃整禁卫所擘画条奏。」
三年二月七日,诏:「今后车驾幸宫观、寺院,令合门依例喝赐茶酒。」四月十三日,合门详定到车驾幸宫观、寺院支赐茶绢等第例,诏依奏。景灵宫、会灵观、祥源观、万寿观、上清宫、建隆观、东西太一宫。道录绢七疋,茶五斤;副道录绢五疋,茶五斤;都监绢三疋,茶二斤;鉴仪、守阙鉴仪,各绢一疋,茶一斤;宫观主、本宫观都监,各绢一十疋,茶五斤;逐宫观道众共绢三十疋,茶二十斤;驾经过起居道众共绢二十疋,茶一十斤。延祥观及诸道观,道众共绢一十五疋,茶一十斤;驾经过起居道众共绢五疋,茶三斤。大相国寺、开宝寺、太平兴国寺、启圣院、景德寺、显圣寺、太清寺、显宁寺、奉先禅院、普安禅院、慈恩寺,僧录绢七疋,茶五斤;副僧录,绢五疋,茶二斤;讲谕、讲经首坐,各绢三疋,茶二斤;鉴(义)[仪]、守阙鉴(义)[仪],各绢二疋,茶二斤;僧众共绢三十匹,茶二十斤;驾经过起居僧众共绢二十匹,茶一十斤。启圣院、普安禅院、奉先禅院、慈孝寺院,各绢一十匹,茶五斤。开宝寺塔、显圣寺塔、起居寺僧众,共绢一十疋,茶五斤。报恩院、惠辩院、惠圣院、奉圣院、水陆院、崇福院、法济院、明禧院、法云院、承天院并诸寺院僧尼众,逐院
共绢十匹,茶五斤;驾经过起居僧尼众共绢五匹,茶三斤。太平兴国寺译经大卿、小卿,各绢七匹,茶五斤;同译经僧,各绢二匹,茶二斤。上元观(登)[灯],相国寺佛牙阁僧众共绢一十疋,茶五斤。
八月十七日,阁门言:「准诏,车驾(寺)[幸]宫观、寺(寺)院,令阁门依例喝赐茶绢,更不候传宣。其迎驾起居僧尼道士,欲乞车驾亲临寺观前后门经过,即依例喝赐。」从之。
十一月一日,诏今后(除)车驾幸宫观、寺院烧香及诸处游宴,即喝赐茶酒。
二年八月十五日,幸奉先资福禅院。
十二月四日,幸太平兴国寺。庆历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再临幸。
同日,幸启圣禅院。宝元元年十二月五日、康定二年十二月四日、庆历七年十二月十五日、至和二年四月四日,凡四临幸。
九日,幸大相国寺。宝元元年十二月五日、康定二年十二月四日、庆历三年五月十四日、二十三日,凡四临幸。
三年九月五日,幸睦亲宅,先诣祖宗神御殿,次 阅第舍,赐帛有差。宴宗室及两制以上于都厅,教坊作乐,酒七行罢。
宝元元年十二月五日,幸慈孝寺。康定二年十二月四日、皇佑三年九月一日,又临幸。
庆历七年三月九日,毁后苑龙船。初,有司请修以备幸御,诏毁之。
至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幸景灵宫、慈孝寺、太平兴国寺、启圣禅院。
景佑三年,幸六亲宅。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二 巡幸 神宗
神宗
神宗熙宁元年正月十九日,幸集禧观、清天寺、醴泉观、大相国寺。
二年八月二十日,幸太平兴国寺、启圣禅院、景灵宫、慈孝寺。元丰二年正月十一日、五年十一月,凡两幸太平兴国寺、启圣禅院。
二十二日,幸奉先禅院。
三年四月三日,幸金明池观水嬉。移幸琼林苑,登宝津楼,宴从官,教坊作乐。
四年正月十四日,幸集(嬉)[禧]观,宴从臣于斋殿。幸大相国寺。
二月十四日,合门言:「自来车驾幸宫观、寺院朝谒烧香,迎驾僧道喝赐茶绢,承例只告报祗候库就赐。欲乞今后依圣节、南郊回赐例,告报僧道等赴合门,差合门祗候监散。」从之。
六年十月二十九日,马步军司言:「乞遇车驾出新旧城门,诸军正副指挥使内留一名在营部辖。」从之。
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幸太一宫。次诣凝祥池、崇禧殿、集禧观、奉神殿,以太一宫成也。
九年七月四日,中书门下(奉)[奏]:「中太一宫言,皇帝今后正月十四日诣集禧观烧香,次崇真殿行礼讫,乞自凝祥池山亭子西街道入本宫凝晖门,入东偏门,至御合降辇。」从之。
九年十月十五日,幸开宝寺福圣院庆寿崇因阁,以阁新成也。
元丰元年正月十四日,幸集禧观、中太一宫、大相国寺。二年正月十四日,〔又〕临幸。
元丰二年正月十五日,诏:上元节车驾登门及行幸燕所,并令枢密副都承旨张诚一提举几察。
四月三日,幸金明池观水嬉。
三年五月十六日,幸蜀国公主第(规)[视]疾,因幸陈国长公主第。
五年正月十五日,幸
集禧观、凝祥池、中太一宫、大相国寺。
六年正月十四日,幸集禧观、中太一宫、醴泉观、大相国寺。
十一月九日,恭谢万寿观,乃幸凝祥池、中太一宫、集禧观。
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宰臣王珪等言:「车驾幸尚书省,自尚书以下并迁秩迁:原作「巡」,据《长编》卷三四一改。。臣等职在外辅,岂可复与诸曹例沾圣恩 窃不自安,乞寝罢。」上批:「君臣之际,惟义而已。尚书以下既以推恩,卿等义所当得,毋固辞也。」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二 巡幸 哲宗
哲宗
哲宗元佑元年正月二十七日,幸大相国寺祈雨。
五月十三日,杨王颢、荆王頵迁外第,太皇太后、皇帝幸其第,诏颢二子、(郡)[頵]七子并特转一官。六月十二日,诏:「自来行幸,职事官带学士、待制者许随驾,不带职合随驾者仍旧。」
元佑二年十月十二日,幸凝祥池、中太一宫原稿无此条,「四年正月十四日」以下直接前条,然查《长编》所谓「九临幸」者均为凝祥池、中太一宫、集禧观、醴泉观、大相国寺,可知此处必有脱文。兹据《长编》卷四○六补。。四年正月十四日、六年正月十四日正月:原作「六月」,据《长编》卷四五四改。、七年正月十四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八年正月十四日、(诏)[绍]圣三年正月十四日、四年正月十三日、元符元年正月十四日、五月八日,凡九临幸。
同日,幸集(嬉)[禧]观。五年正月十四日、六年正月十四日、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八年正月十四日、绍圣三年正月十四日、四年正月十二日、元符元年正月十四日、五月八日,凡八临幸。
同日,幸大相国寺。五年正月十四日、六年正月十四日、七年正月十四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八年正月十四日、绍圣三年正月十四日,凡六临幸。
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工部言:「车驾幸琼林苑、金明池,旧制三月下旬取旨。」诏今岁(榷)[权]罢,仍依旧令支赐。
六年正月十四日,幸醴泉观。八年正月十四日,绍圣四年正月十二日、元符元年正月十四日、五月八日、二年九月六日,凡五临幸。
九月十九日,幸上清储祥宫。七年正月十四日、元符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二年九月五日,凡三临幸。
十月十五日,朝献景灵宫,退幸国子监,赐丰稷三品服丰稷:原作「农稷」,据《长编》卷四六七改。当日稷讲《尚书》。,本监官、学官等赐帛有差。
六年八月二十七日,详定编修阁门仪制所言:「按旧制,车驾行幸,文臣待制已上并随驾。自改官制后来,止以旧日两制即令随从。看详典故,两省常侍、给、舍、谏议正系侍奉及备顾问之官,理当随从。今欲乞将上件(宫)[官]于新仪内修入。」
绍圣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幸申王府,又幸端王府。元符元年三月二十一日,幸申王府。二十二日,幸端王府。
绍圣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皇城司言:「车驾行幸诸处,即本处官司豫行检察,整肃排办,从来未着通用令文。请今后差入内内侍省长立使臣二人,管押禁卫并行门亲从人员二人,节级四人,长行二十四人,应车驾行幸处所,即先往本处计会,官司再行检察。」从之。
四年三月八日,诏:「自今遇车驾出新城,令殿前马步军司取旨,权差马步军赴新城外四面巡检下祗应。每壁马军二百人,并于城外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