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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俗通义校注
〔一二〕郑本、御览“含”作“合” 。尚书洪范:“五皇极,皇建其有极。”汉书五行志上:“次五曰建用皇极。”应劭注曰:“皇,大;极,中也。”
〔一三〕后汉书侯霸传:“韩歆指天画地,言甚刚切。”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不仰视天而俯画地。”集解:“张晏曰:‘视天,占三光也;画地,知分野所在也。’”指天与视天义同。
〔一四〕御览七六引春秋运斗枢:“ 皇者,合元履中,开阴布纲,指天画地,神化潜通。”
〔一五〕御览七六引应劭汉官仪:“ 皇者,大也,言其煌煌盛美。”蔡邕独断上:“皇者,煌也,盛德煌煌,无所不照。”类聚一一、文选西京赋注引尚书刑德放:“皇者,煌煌也。”初学记九、御览七六、西京赋注引春秋元命包:“皇者,煌煌也。”初学记九、御览七六引书帝命验及尚书纬:“皇者,煌煌也。”白虎通号篇:“号之为皇者,煌煌人莫违也。” 文选东都赋注引春秋元命包:“伏羲,女娲,神农为三皇。”高诱吕氏春秋用众、孝行二篇注并云:“三皇:伏羲,神农,女娲也。”水经渭水注:“庖羲之后,有帝女娲焉,与神农为三皇矣。”是并以女娲为三皇者。
〔一六〕郎本校云:“或无‘说’字。”
〔一七〕白虎通号篇:“三皇者,何谓也?谓伏羲,神农,燧人;或曰:伏羲,神农,祝融也。礼曰:‘伏羲,神农,祝融,三皇也。’”所引之礼,即号谥记,亦汉人引经与经说不分之证。
〔一八〕器案:以上下文例之,“记 ”疑当作“说”。
〔一九〕“燧人”,拾补以为当作“ 遂人”。案:礼记曲礼疏引宋均注援神契引甄耀度,亦谓燧人、伏羲、神农为三皇。
〔二0〕御览七八、路史后纪一注引礼含文嘉,无“变也”二字。
〔二一〕“戏”,御览作“牺”,路史注作“羲”。又路史注无“法也”二字。
〔二二〕类聚一一、御览七八、路史后纪一注引礼含文嘉:“伏羲德洽上下,天应以鸟兽文章,地应以龟书,伏羲乃则象作易。”易系辞下释文: “‘牺’,孟、京作‘戏’,云:‘伏,服也;戏,化也。’”
〔二三〕“燧”,拾补校作“遂”,云:“‘燧’非,上亦当改。”何本、汪本、郑本“始 ”讹“取”。
〔二四〕郑本删“复”字,类聚一一、初学记九、御览七八引含文嘉无“复”字,路史后纪五注引含文嘉作“有”。拾补载臧镛堂、顾明说:“旧本‘复’、‘腹’二字,必本来止一‘复’字,古与‘ 腹’通用,吕览季冬纪可证。后人记‘腹’字于旁,遂误并写入,当删‘
腹’留‘复’。”卢文弨曰:“‘ 腹’字易晓,故不从其说;然此亦学者所当知也,仍着之。”
〔二五〕“遂人”,初学记、御览作 “燧人”,类聚、路史注作“遂人”。案:礼纬说三皇名,俱以同音字为训,如伏者别也,(说文:“●,迫也,读若易虙羲氏。”盖古无轻唇音也。此以别训伏,正是一例。)变也;戏者,献也,法也;神者,信也;农者,浓也。准此,则礼含文嘉此文正自作燧人,故以遂天之意释之。卢氏谓当作“遂人”,盖未观其会通,今所不从。白虎通号篇:“谓之燧人何?钻木燧取火,教民熟食,养人利性,避臭去毒,谓之燧人也。”盖亦用礼纬说。
〔二六〕“德浓厚若神”,路史后纪三注引含文嘉作“德信浓厚若神”,御览七八引含文嘉作“其德浓厚若神”。白虎通号篇:“谓之神农何?古之人民,皆食禽兽肉;至于神农,人民众多,禽兽不足,于是神农因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农作,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故谓之神农也。”
〔二七〕类聚一一、初学记九引尚书大传,“纪”下有“官”字,此引无“官”字,与下文例同。
〔二八〕拾补曰:“御览无‘太’字,是。”器案:御览七七引本书,又七八引尚书大传,俱无“太”字。
〔二九〕宋本御览卷七七引“因”作 “固”,未可据。
〔三0〕“以地纪”三字,原无,今据卢文弨说校补。拾补云:“‘
以地纪’,本无此三字,今大传略说有,与上下文一例,兹补入。”
〔三一〕“种●疏”,吴本作“种□ 疏”汇函本、拔萃本作“种百疏”,御览引作“植谷” ,无“疏”字。案:干禄字书:“●,谷俗字。”今所见唐写本诸书,“谷”多作“●”,与此正同。拾补校作“
●”,云:“即谷字,但禾居左居中小异耳。各本上从●,下从木,如论衡偶会篇、高诱注吕氏春秋季秋纪,齐民要术引海内经,皆同,乃后来转写之误,字书唯篇海独从禾,今并上正之。”朱筠曰:“案说文解字:‘●,续也,百谷之总名,从禾●声。’●即谷字。疏通蔬,假借字也。”
〔三二〕原无“之”字,今据御览七七引补,与下文一例。
〔三三〕尚书大传略说下:“遂人为遂皇,伏羲为戏皇,神农为农皇也。遂人以火纪,火,大阳也,阳尊,故讬遂皇于天;伏羲以人事纪,故讬戏皇于人。盖王非人不固,人非天不成也。神农以地纪,悉地力,种谷蔬,故讬农皇于地。天地人之道,而三五之运兴矣。”
谨案〔一〕:易称〔二〕:“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结绳为网罟,以田以渔〔三〕。伏羲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耜之利,以教天下,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四〕”唯独叙二皇〔五〕,不及遂人;遂人功重于祝融、女娲,文明大见〔六〕,大传之义,斯近之矣。
〔一〕 钟本案语低一格,以下所有案语并同。器案:案犹考也,荀子不苟篇:“国乱而治之者,非案乱而治之之谓也。”杨倞注:“案,据也。 ”汉书贾谊传:“臣谨稽之天地,验之往古,按之当今之务。”师古曰:“稽,考也。”案、按古通。
〔二〕 引易,见系辞下。
〔三〕 胡本、钟本“田”作“佃” ,与系辞同,古通。御览七八引春秋内事:“伏牺氏以木德王天下。天下之人,未有室宅,未有水火之和;于是乃仰观天文,俯察地理,始画八卦,定天地之位,分阴阳之数,推列三光,建分八节,以爻应气,凡二十四气,消息祸福,以制吉凶。”
〔四〕 系辞“通其变”上有“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云云,此盖传钞者误省。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应劭曰:“虙羲氏始作八卦,神农氏为耒耜,黄帝氏作衣服,神而化之,使民宜之。”又武纪注,应劭曰:“黄帝、尧、舜,祖述伏羲、神农,结网耒耜,以日中为市,交易之业,因其所利,变而通之,使民知之,不苦倦也。”所述黄帝、尧、舜事,亦本系辞为说,俱出应氏一人之手,不应有所违啎,明此本有,而为传钞者误省之也。
〔五〕 淮南子原道篇:“泰古二皇。”高诱注:“二皇,伏羲、神农也。”御览七七引许注:“庖牺、神农。”又缪称篇:“昔二皇,凤至于庭。”文选长笛赋注引高诱注曰:“二皇,伏羲、神农也。”潜夫论五德志篇说同。独断上:“古天子庖牺氏、神农氏称皇。”则以伏羲、神农为二皇,盖汉儒旧说。郎本作“二王”,非。
〔六〕 “大见”,原作“文见”,朱筠曰:“恐误。”按何本、郑本、拾补引一本作“大见”,今据改正。易干卦文言:“见龙在田,天下文明。”正义:“阳气在田,始生万物,故天下有文章而光明也。”
○五帝〔一〕
易传、礼记、春秋国语、太史公记〔二〕:黄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是五帝也〔三〕。
〔一〕 史记五帝本纪第一,小题下正义云:“案太史公依世本、大戴礼,以黄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为五帝,谯周、应劭、宋均皆同。”
〔二〕 太史公记,即后人改题之史记,先汉人俱称为太史公记,或太史公书,或太史公传,或太史公。褚少孙补龟策传:“窃好太史公传。”扬子法言君子篇:“淮南说之用,不如太史公之用也。太史公,圣人将有取焉。”汉书艺文志:“太史公百三十篇,冯商所续太史公七篇。”汉书杨恽传:“恽始读外祖太史公记。”又宣元六王传:“东平王宇上疏求诸子及太史公书,……大将军王凤言……太史公书有战国纵横权谲之谋。”又叙传上:“自东平思王以叔父求太史公、诸子书。”后汉书窦融传:“乃赐融以外属图及太史公五宗、外戚世家、魏其侯列传。”又范升传:“时难者以太史公多引左氏,升上太史公违戾五经、谬孔子言,及左氏春秋不可录者三十一事。”又陈元传:“博士范升等所议奏左氏春秋不可立,及太史公违戾,凡四十五事。”又杨终传:“后受诏删太史公书为十余万言。”按史记太史公自序:“凡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为太史公书。”索隐:“案桓谭云:‘迁所着书成,以示东方朔,朔皆署曰太史公。’则谓太史公是朔称也;亦恐其说未尽,盖迁自尊其父着述,称之曰公。或云:‘迁外孙杨恽所称。’事或当尔也。”是是书题署为太史公,有出自司马迁、东方朔及杨恽三说,总之,初不名为史记也。应氏称为太史公记,亦从其朔也。后汉书班彪传乃谓:“司马迁着史记。”此范蔚宗之言,非班氏父子之文也。三国志魏书.王肃传:“帝又问:‘司马迁以受刑之故,内怀隐切,着史记,非贬孝武。’”是史记为太史公书专名,始于魏世也。清人乃谓:“史记之名,当起叔皮父子,观汉五行志及后书班彪传可见。”(梁玉绳史记志疑。梁氏之误,齐召南考证、钱大昕三史拾遗、沈钦韩汉书疏证、洪颐烜读书丛录已质言之也。)或又谓:“盖晋后着录,改从今名。 ”(王先谦汉书补注)皆无稽之言,不足致诘也。
〔三〕 白虎通号篇:“五帝者,何谓也?礼曰:‘黄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也。’ 易曰:‘黄帝、尧、舜氏作。’书曰:‘帝尧、帝舜。 ’(尧典)”史记五帝本纪:“予观春秋国语,其发明五帝德、帝系姓章矣。”(大戴礼记有是二篇。)器案:世本及高诱吕氏春秋用众、先己、执一、孝行各篇注,并以黄帝、颛顼、帝喾、尧、舜为五帝。鲁语上:“ 黄帝能成命百物,以明民共财,颛顼能修之,帝喾能序三辰以固民,尧能单均刑法以仪民,舜勤民事而野死, ……故有虞氏褅黄帝而祖颛顼,郊尧而宗舜。”韦昭注:“此上四者,谓祭天以配食也。祭昊天于圜丘曰褅,祭五帝于明堂曰祖,宗祭上帝于南郊曰郊。有虞氏出自黄帝、颛顼之后,故褅黄帝而祖颛顼;舜受禅于尧,故郊尧。礼祭法:‘有虞氏郊喾而宗尧。’与此异者,舜在时则宗尧,舜崩而子孙宗舜,故郊尧耳。”此即司马迁、应劭称国语言五帝所本,故韦昭举“祭五帝”以实之也。
谨按:易〔一〕、尚书大传,天立五帝以为相,四时施生,法度明察,春夏庆赏,秋冬刑罚〔二〕。帝者任德设刑〔三〕,以则象之,言其能行天道〔四〕,举错审谛〔五〕。黄帝始制冠冕,垂衣裳,上栋下宇,以避风雨〔六〕,礼文法度,兴事创业。黄者,光也〔七〕,厚也,中和之色,德施四季〔八〕,与地同功,故先黄以别之也〔九〕。颛者,专也;顼者,信也〔一0〕;言其承文,易之以质,〔一一〕使天下蒙化〔一二〕,皆贵贞悫也〔一三〕。喾者,考也,成也,言其考明法度,醇美喾然,若酒之芬香也〔一四〕。尧者,高也,饶也〔一五〕,言其隆兴焕炳,最高明也〔一六〕。舜者,推也〔一七〕,循也〔一八〕,言其推行道德,循尧绪也〔一九〕。
〔一〕 此本易系辞下言所谓圣人制器尚象之事为言。
〔二〕 王闿运尚书大传补注六略说下据白虎通引佚文云:“天立五帝以为相,四时施生,法度明察,春夏庆赏,秋冬刑罚。”今白虎通无文,盖即风俗通之误。
〔三〕 钟本“刑”误“形”。
〔四〕 御览七七引“天道”作“大道”,不可据。
〔五〕 御览引“错”作“措”,古通。又引“谛”下有“也”字,是,当据补。御览七六引应劭汉官仪:“帝者,德象天地,言其能行天道,举措审谛,父天母地,为天下主。”文选西京赋注、初学记九、御览七六引春秋元命包:“帝者,谛也。”后汉书李云传:“露布上书移副三府,引孔子曰:‘帝者,谛也。’”注引春秋运斗枢曰:“五帝修名立功,修德成化,统调阴阳,招类使神,故称帝。帝之言谛也。” 郑玄注:“审谛于物色也。”礼记玉藻正义、明堂位正义引孝经援神契:“帝者,谛也。”尚书尧典正义:“ 言帝者,天之一名,所以名帝。帝者,谛也,言天荡然无心,忘于物我,言公平通远,举事审谛,故谓之帝也。”
〔六〕 系辞“避”作“待”。
〔七〕 释名释采帛:“黄,晃也,犹晃晃象日光也。”说文黄部:“黄,地之色也,从田,从●,●亦声,●,古文光。”黄从光得声,故二字古多通用。左传襄公二十年:“陈侯之弟黄出奔楚。” 公羊、谷梁并作“光”。文选东京赋注引瑞应图:“腾黄,神马,一名吉光。”汉书天文志:“黄道,一曰光道。”水经济水二注:“齐人言广音与光同。”
〔八〕 “施”字各本俱脱,御览引有,拾补据补,是,今从之。白虎通疏证号篇引作“德与四季同功,故先王以别之也”,向壁虚造,大抵葫芦汉书之流亚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