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俗通义校注

  〔六〕 文选西都赋:“立十二之通门。”蜀都赋:“辟二九之通门。”吴都赋:“通门二八。”则所谓“委质通门”,犹言从政于辇毂之下也。
  〔七〕 后汉书徐防列传:“防字谒卿,沛国铚人也,延平元年,迁太尉。”
  〔八〕 续汉书百官志一:“太傅上公一人。”本注曰:“掌以善导,无常职。世祖以卓茂为太傅,薨,因省,其后,每帝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薨辄省。”注引应劭汉官仪曰:“傅者,覆也。”
  〔九〕 后汉书桓焉列传:“焉字叔元,永宁中,顺帝立为皇太子,以焉为太子少傅,月余,迁太傅。”书钞五九引华峤后汉书:“桓焉明经笃行,有名称,以尚书授安帝,拜太傅,录尚书,复入授顺帝于禁中,因宴见,奏宜引三公尚书入省事,天子从之。”
  〔一0〕契阔,谓勤苦,详愆礼篇注。
  〔一一〕尚书大传殷传:“文王,胥附、奔辏、先后、御侮,谓之四邻,以免于牖里之害。 ”诗大雅绵:“予曰有先后。”正义:“先后者,此臣能相导礼仪,使依法典,在君前后,故曰先后也。”
  〔一二〕御览二三六引应劭汉官仪: “博士,秦官也。博者,通博古今;士者,辩于然否。孝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秩六百石。太常差次有明威重者一人为祭酒,总领纲纪。”
  〔一三〕书钞设官部引汉官仪:“议郎、郎中,秦官也。议郎,秩比六百石,特征贤良方正,敦朴有道,第公府掾试博士者拜郎中。”
  〔一四〕孟子万章上:“汤三使往聘之,既而幡然改曰云云。”赵注:“幡,反也。”荀子大略篇:“幡然。”杨注:“‘幡’与‘翻’同。”文选檄吴将校部曲文:“翻然大举。”刘良注:“翻然,回飞貌。”
  〔一五〕汉人以三公为台羇,台即三台,羇者三公命服。北史豆卢雄传论:“后登台羇。” 又尉迟迥传:“论职推台羇。”
  〔一六〕后汉书刘矩传:“矩字叔方,沛国萧人也。叔父光,顺帝时为司徒。矩少有高节,以叔父辽未得仕进,遂绝州郡之命。太尉朱宠、太傅桓焉嘉其忠义,故叔辽以此为诸公所辟,拜议郎。”
    阳翟令左冯翊田辉叔都,兄字〔一〕威〔二〕都,俱合〔三〕纯懿,不陨洪祚。叔都最为知名,郡常欲〔四〕为察授之〔五〕,辉耻越贤兄,惧不得免,因缘他疾,遂讬病喑。家人妻子,莫知其情,人数恐灼〔六〕,持之有度。后在田舍,天连阴雨,友人张子平、吉仲考等,密〔七〕共穿逾〔八〕,夺取衣衾,穷夜独处,迫切至矣,然无声响〔九〕,徒喑喑而已。子平因前抱持曰:“我某公也〔一0〕,谓汝〔一一〕避兄耳,何意真然耶?天丧斯人,吾侪将何效乎!”相对歔欷,哀动左右。间积四岁,威都〔一二〕果举,迁安定长史,〔一三〕据辎乘緌,还历乡里,荐祀祖考。叔都沃醊神坐,俯仰因语。是月,司隶、太尉、大将军同时并辟,为侍御史〔一四〕,举茂才〔一五〕,不幸早陨。威都官至武都太守〔一六〕。
  〔一〕 类林一引无“字”字。
  〔二〕 钟本“威”误“成”。
  〔三〕 “合”,拾补云:“疑‘含 ’。”案类林作“称”。
  〔四〕 拾补曰:“疑脱‘使’字。 ”
  〔五〕 拾补曰:“‘之’字衍。” 器案:原文不脱不衍,卢校俱非是。察谓察举,汉书文翁传:“少好学,通春秋,以郡县吏察举。”授谓授职,后文“封祈、周乘为太守李张所举,函封未发,张病物故,夫人于柩侧,下帷见六孝廉曰:‘李氏蒙国厚恩,据重任,咨嘉休懿,相授岁贡云云。’”即察授之事也。
  〔六〕 器案:“恐灼”不辞,疑当作“恐猲”,汉书王子侯表上:“葛魁侯戚,元鼎三年,坐缚家吏恐猲受赇,弃市。”师古曰:“猲,谓以威力胁人也。猲音呼葛反。”又下:“承乡侯德天,鸿嘉二年,坐恐猲国人、受财臧五百以上免。”此“恐猲” 连文之证,“猲”、“灼”形近而误。
  〔七〕 “密”,钟本误“褒”。
  〔八〕 淮南齐俗篇:“故有大路龙旗,羽盖委緌,结驷连骑,则必有穿窬、拊楗、抽箕、逾备之奸。”论语阳货篇:“譬诸小人,其犹穿窬之盗也与。”穿逾即穿窬。
  〔九〕 “响”原作“飨”,今从郎本、郑本及类林改正。
  〔一0〕史记郦生列传:“郦生曰: ‘举大事不细谨,盛德不辞让,而公不为若更言。’” 自称为公,与此相同。
  〔一一〕类林“汝”下有“阳”字。
  〔一二〕朱藏元本、胡本、郎本、钟本“威”误“戚”,郎本校云:“一本作‘威都’。”
  〔一三〕续汉书百官志五:“每郡置太守一人,二千石;丞一人,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 ”
  〔一四〕后汉书何敞传注引汉官仪: “侍御史,周官也,为柱下史,冠法冠。”
  〔一五〕“才”,胡本作“材”,古通。汉书武纪:“元封五年诏:‘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绝国者。’”注:“应劭曰:‘ 旧言秀才,避光武讳称茂才。’师古曰:‘茂,美也。 ’”后汉书黄琬传:“旧制,光禄举三署郎,以高功久次才德尤异者为茂才四行。时权富子弟多以人事得举,而贫约守志者,以穷退见遗,京师为之谣曰:‘欲得不能,光禄茂才。’”
  〔一六〕汉书地理志下,武都郡注引应劭曰:“故白马氐、羌。”
    太尉掾〔一〕汝南范滂孟博〔二〕,天资聪叡,辩于持论〔三〕,举孝廉〔四〕光禄主事〔五〕,京师归德,四方影附〔六〕。父字叔矩〔七〕,遭母忧,既葬之后,饘粥不赡,叔矩谓其兄弟:“礼不言事〔八〕,辩〔九〕杖而起;今俱匍匐号啕〔一0〕,上阙奠酹,下困糊口〔一一〕,非孝道也。”因将人客〔一二〕于九江,田种畜牧〔一三〕,多所收获〔一四〕,以解债,负土成冢〔一五〕,立祀。三年服阕,二兄仕进。叔矩以自替于丧纪〔一六〕,独寝坟侧,服制如初,哀犹未歇。郡举至孝〔一七〕,拜中司〔一八〕勾章长,病去官,博士征,兄忧不行〔一九〕。司徒梁国盛允字子嗣,为议郎,〔二0〕慕孟博之德,贪树于有礼〔二一〕,谓孟博:“家公〔二二〕区区〔二三〕,欲辟大臣,宜令邑人廉荐之。”孟博厉声曰:“老夫〔二四〕年尊,绝意世事〔二五〕;又海内清高,当路非一。” 退而告人:“子嗣欲德我,我不受也。”子嗣亦以恨,遂不得辟。孟博病去受事,而常干宰相之职。
  〔一〕 “太尉掾”三字,各本误入上条“武威太守”之下,拾补云:“圆围误在此(案指 “太尉掾”三字)下,当移三字之上。文选王文宪集序注引‘太尉范滂辨于持论’,盖脱一‘掾’字。”器案:文选赠河阳诗注引作“太尉掾范滂,天资聪叡”,今据移正。
  〔二〕 后汉书范滂传:“滂字孟博,汝南征羌人也。”注:“征羌,解见来歙传。谢承书曰:‘汝南细阳人也。’”按来歙传:“以歙有平羌、陇之功,故改汝南之当乡县为征羌国焉。”
  〔三〕 汉书严助传:“朔、皋不根持论,上颇俳优畜之。”师古曰:“论议委随,不能持正,如树木之无根柢也。”又儒林传:“仲舒通五经,能持论,善属文。”案:持论谓坚持所立之论也。
  〔四〕 孝廉,注见本书序。
  〔五〕 唐六典一引汉官仪:“光禄勋有南北庐主事、三署主事,于诸郎之中,察茂才高第者为之,秩四百石,次补尚书郎,出宰百里。”通典二二职官四:“主事二,汉有之。”原注:“汉光禄勋有南北庐主事,主三署之事,于诸郎之中,察茂才高第者为之。后汉范滂字孟博,自光禄四行迁光禄主事,时陈蕃为光禄勋,滂执公仪诣蕃,蕃亦不止,滂怀恨,投板,弃官而去。郭泰闻之曰:‘若范孟博者,岂以公礼格之。’蕃乃谢。又胡伯蕃、公沙穆并为之。”案汉书张安世传:“为光禄勋,郎有醉,小便殿上。主事白行法,安世曰:‘何以知其不及水浆邪?如何以小过成罪。 ’”此即光禄主事也。后汉书张霸传:“举孝廉光禄主事。”注:“光禄卿之主事也,见汉官仪。”独行戴封传:“后举孝廉光禄主事。”又戴就传:“太守刘宠举就孝廉光禄主事。”注:“风俗通曰:‘光禄奉□举就为主事。’”
  〔六〕 文选答宾戏:“其余猋飞景附,霅煜其间者,盖不可胜载。”张铣注:“如影之附形。”三国志魏书司马朗传注引司马彪序传:“朗祖父俊字元异,博学好古,倜傥有大度,长八尺三寸,腰带十围,仪状魁岸,与众有异,乡党宗族,咸景附焉。” 又辛毗传:“今刘、孙用事,众皆影附。”抱朴子外篇正郭:“声誉翕熠,秦、胡景附。”颜氏家训勉学篇: “何晏、王弼,祖述玄宗,递相夸尚,景附草靡。”
  〔七〕 后汉书范滂传注引谢承书曰:“滂父显,故龙舒侯相也。”
  〔八〕 礼记丧大记:“既葬,与人立,君言王事,不言国事;大夫士言公事,不言家事。 ”即此文所本。拾补谓“礼不言事辨”句,非是。
  〔九〕 “辩”,胡本、郑本作“辨 ”,辨杖即治杖,犹辨装之为治装也。“起”,吴本误 “记”,钟本作“立”。
  〔一0〕易同人:“先号啕而后笑。 ”
  〔一一〕左传隐公十一年:“糊口于四方。”说文:“糊,寄食也。”
  〔一二〕杜甫遣兴诗:“问知人客姓。”人客字本此。
  〔一三〕宋本、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郎本、钟本“畜”作“蓄”,古通。
  〔一四〕宋本“收”作“全”。
  〔一五〕“冢”,两京本误“家”。
  〔一六〕礼记文王世子:“丧纪以服之轻重为序。”郑注:“纪犹事也。”吕氏春秋十月纪:“饬丧纪。”高注:“纪,数也。”
  〔一七〕至孝,为汉代选举之一科。后汉书安纪:“永初五年,诏举至孝与行卓异者。”桓纪:“建和元年,诏举至孝、笃行之士。”献纪:“建安五年,诏三公举至孝二人,九卿、校尉、郡国守相各一人。”赵咨列传:“大司农陈豨举咨至孝、有道。” 荀爽列传:“太常赵典举爽至孝。”繁阳令碑阴有至孝 □夔君威。
  〔一八〕唐人以中丞为中司,则此谓御史中丞也。
  〔一九〕朱彝尊曰:“东汉风俗之厚,期功之丧,咸得弃官持服,如贾逵以祖父,戴封以伯父,西鄂长杨弼以伯母,繁阳令杨君以叔父,上虞长度尚以从父,韦义、杨仁、刘衡以兄,思善侯相杨着以从兄,太常丞谯玄、槐里令曹全以弟,广平令仲定以姊,王纯以妹,马融以兄子,陈寔以期丧,皆去官;范滂父字叔矩,以博士征,因兄丧不行;圉令赵君,司徒杨公辟,以兄忧不至;陈重当迁会稽太守,遭姊忧去官;至晋而嵇绍拜徐州刺史,以长子丧去职;陶潜以程氏妹丧自免:见于史传及碑版,如此之多。盖古人尚孝义,薄禄位,故能行其心之所安也。通典曰:‘安帝初,长吏多避事去官,乃自非父母之服,不得去职。’自是因咽废食之见,后人于父母之丧,且有不去官者矣。”
  〔二0〕“嗣”元作“翩”,今据孙诒让说校改。札移曰:“案后汉书桓帝纪李注云:‘允字子代。’与此不同。水经获水注云:‘卢城城东有汉司徒盛允墓碑:允字伯世,梁国虞人也。’郦引碑文,最为可据。后汉书注‘世’作‘代’者,唐人避太宗讳改耳。此作‘翩’者,实当为‘嗣’字,‘嗣’与‘世 ’音正相近也。汉隶‘嗣’或作‘●’(见隶释汉石经残碑尚书),与‘翩’形近,故传写易误。前愆礼篇河南尹太山羊翩祖,后汉书羊陟传作‘字嗣祖’,‘翩’ 亦‘ 嗣’之误,是其证矣。”器案:孙校是,今据改。“嗣”、“世”古通,史记韩世家:“ 景公问曰:‘尚有世乎?’”即借“世”为“嗣”。又据郦引碑文,“子”亦当作“伯”,“伯”古通作“百 ”,( 如“伍伯”作“五百”之比)“百 ”草书作“●”,又讹为“子”耳。又案:孙所引桓纪文,见延熹二年,又“三年七月,司空盛允为司徒。”
  〔二一〕国语周语上:“树于有礼,艾人必丰。”晋语四:“树于有礼必有艾。”
  〔二二〕器案后汉书王丹列传:“丹征为太子少傅,时大司徒侯霸欲交友,及丹被征,遣子昱候于道,昱拜车下,丹下答之,昱曰:‘家公欲与君结交,何为见拜?’丹曰:‘君房有是言,丹未之许也。’”此子称父为家公者,应氏此文,则又可称人之父为家公也。世说新语政事篇:“袁公问陈元方:‘贤家君在太丘云云。’”即其此类。刘表与袁谭书,称谭父绍为太公,(后汉书袁谭传)晋简文与郗超语,谓超父愔为尊公,(晋书简文纪)此亦称人父为公之例。颜氏家训风操篇:“昔侯霸之子孙,称其祖父曰家公。”则祖父亦称家公也。
  〔二三〕广雅释训:“区区,爱也。 ”文选古诗:“一心抱区区。”后汉书何敞传:“臣敞区区,诚欲计策两安。”
  〔二四〕“老夫”,胡本、郑本作“ 老父”,御览八五九引亦作“老父”,寻上文“允谓孟博家公”,及应氏案语,自以作“老父”为是,当据改正。
  〔二五〕御览引“事”作“仕”。
    谨按:礼:“父为士,子为天子。〔一〕”武王建有周之号,谥大王、王季,言王业肇于此矣〔二〕。越裳〔三〕重九译,献白雉,周公荐陈祖庙,曰:“先人之德。〔四〕”有天下,尊归于父,此人道之极〔五〕。前汉诏曰:“〔六〕海内〔七〕大乱,兵革并起〔八〕,朕被坚执锐〔九〕,自率〔一0〕士卒,犯危难,平暴乱〔一一〕,偃兵〔一二〕息民,天下大安,此皆太公之教训也〔一三〕。今上尊号曰太上皇。〔一四〕”春秋之义,“因其可褒而褒之”〔一五〕。孝经曰:“敬其父则子悦。〔一六〕”叔矩则其孝敬〔一七〕,则粥身苦思,率礼无违矣。则其友于〔一八〕,则褒兄委荣,尽其哀情矣〔一九〕。则其学艺,则家法〔二0〕洽览,诲人不倦矣〔二一〕。则其政事,则施于已试,靡有阙遗矣。君子百行〔二二〕,子产有四〔二三〕。凡在他姓,尚宜褒之,况于父乎?敬意之至,犹用夷悦〔二四〕,况于宠族乎?抗〔二五〕爽言以拒厚旨,抑所生〔二六〕以为己高,忍能厉然独享其荣,若乃不令之下愚〔二七〕,流货贿〔二八〕于权嬖,此罪人也。田辉讬疾,上也;刘矩屈体,次也;范滂吾无取焉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