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俗通义校注

    燕太子丹仰叹〔一〕,天为雨粟,乌白头〔二〕,马生角,厨中木象生肉足〔三〕,井上株木跳度渎〔四〕。
  〔一〕 “仰叹”二字原无,拾补据御览八四0引补,今从之。器案:史记荆轲传索隐引作 “丹乃仰天叹”,日本秘府略八六四引作“燕太子丹叹,天为雨粟”,同卷引张楚金翰苑注引此“叹”上有“ 仰”字,御览七六二引“秦留燕太子丹,天为雨粟”,天中记四五引作“
燕太子丹仰天叹,天为雨粟”。
  〔二〕 史记荆轲传正义引作“乌头白”。(会注考证本)
  〔三〕 此句原作“厨人生害足”,拾补作“厨中杵生肉”,云:“
旧作‘厨人生害足’,讹,据御览七六二改正,御览下有‘是数然也’四字,疑误。”(器案:宋本御览“数”作“不”,盖约应氏全文言,不误。)札移曰:“案卢校大误。此当作‘厨中木象生肉足’,御览惟‘中’、‘肉’”二字,足证今本之误,(干禄字书:“肉俗作●。”与害形近。)‘是’即‘ 足’之误,‘数然也’三字衍。论衡感虚篇载秦王誓云:‘使日再中,天雨粟,乌白头,马生角,厨门木象生肉足,乃得归。’是应篇亦云:‘厨门象生肉足。’(史记刺客传索隐云:“风俗通、论衡皆云:‘厩门木乌生肉足。’”“乌”盖“舄”之误,“●”俗“象”字,“厨”作“厩”,亦讹。)与仲远所说正同。木象即刻木为象人,(论衡谢短篇云:“使立桃象人门户。” 庄子田子方篇成玄英疏云:“象人,木偶土梗人也。” )象人以木为足,今故誓使生肉足也。御览作‘杵生肉 ’,则不可通。卢从之,傎矣。”器案:孙校是。孟子梁惠王:“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 ”韩子显学篇:“盘石千里,不可谓富;象人百万,不可谓强。”是象人之制,战国时自有之。今据改正。又案:敦煌变文集李陵变文:“害非单布,酒必重倾。” “害”亦“肉”之误,与此正同。
  〔四〕 器案:此事又见史记荆轲传,论衡感虚、变动、是应三篇,博物志五,平津馆本燕丹子诸书,俱无“井上株木跳度渎”事,惟此独有也。考汉书艺文志诸子略杂家有荆轲论五篇,疑此即本之。
    俗说:燕太子丹为质于秦,始皇执欲杀之,言能致此瑞者,可得生活〔一〕,丹有神灵,天为感应,于是遣〔二〕使归国。
  〔一〕 汉书苏武传:“使牧羝,羝乳乃得归。”师古曰:“羝,牡羊也,羝不当产乳,故设此言示绝,其事若燕太子丹乌白头、马生角之比也。 ”
  〔二〕 “遣”原作“建”,朱筠曰:“当从今本作‘遣’。”拾补校作“遣”。案:钟本作“遣”,今据改正。
    谨按:太史记〔一〕:燕太子质〔二〕秦,始皇遇之益不善,丹恐而亡归;归求勇士荆轲、秦武阳〔三〕,函樊于期之首〔四〕,贡督亢之地图〔五〕,秦王大悦,礼而见之,变起两楹之间〔六〕,事败而荆轲立死〔七〕。始皇大怒,乃益发兵伐燕,燕王走保辽东,使使斩丹以谢秦〔八〕,燕亦遂灭。丹畏死逃归耳,自为其父所戮,手足圮〔九〕绝,安在其能使〔一0〕雨粟,其余云云乎〔一一〕?原其所以有兹语者,丹实好士,无所爱□也,故闾阎小论〔一二〕饰〔
一三〕成之耳。
  〔一〕 太史记即太史公记,汉人称司马迁史记之名也,下文王阳能铸黄金条亦称太史记。
  〔二〕 “质”原作“与”,拾补校作“留”。器案:当作“质”,草书“●”与“●”形近而讹,梁武帝书“贞”为“与上人”,“质”与“贞 ”形亦近,是其旁证。史记燕世家、荆轲传正作“质” ,邹阳传集解引应劭说亦作“质”,今据改正。
  〔三〕 史记邹阳传集解引应劭曰: “燕太子丹质于秦,始皇遇之无礼,丹亡去,故厚养荆轲,令西刺秦王,精诚感天,白虹为之贯日也。”汉书邹阳传注引应劭同。据此,则此文“益”字疑衍,而“ 与”之当作“质”,更无疑矣。
  〔四〕 史记刺客传:“秦将樊于期得罪于秦王,亡之燕,太子受而舍之。”
  〔五〕 史记刺客传集解:“徐广曰:‘方城县有督亢亭。’骃案:刘向别录曰:‘督亢,膏腴之地。’”正义:“督亢坡在幽州范阳县东南十里。今固安县南有督亢陌,幽州南界。”水经涞水注:“ 孙畅之述画有督亢地图,言:‘燕太子丹使荆轲齎入秦,秦王杀轲,图亦绝灭。’”案孙畅之宋奉朝,有述艺叙略五卷,在隋书经籍志子部,御览七五九引孙畅之述画。
  〔六〕 书钞六二引应氏汉官仪:“ 明帝诏书:‘昔燕太子丹,使荆轲劫始皇,变起两楹之间。’”续汉书百官志二注引荀绰百官表注亦引明帝此诏。贾谊新书淮难篇:“此非有白公、子胥之报于广都之中者,即疑有鱄诸、荆轲,起于两柱之间。”
  〔七〕 汉书邹阳传:“轲湛七族。 ”注引应劭曰:“荆轲为燕刺秦始皇,不成而死,其族坐之。沈,没也。”史记邹阳传:“荆轲之湛七族。” 南齐书崔慧景传载偃上疏,亦云:“轲沉七族。”论衡语增篇:“秦王诛轲九族,复灭其一里。”
  〔八〕 汉书李广传:“李广,陇西成纪人也,其先曰李信,秦时为将,逐得燕太子丹者也。”说与此异,应文本燕策。
  〔九〕 文选东京赋注:“圮,绝也。”
  〔一0〕“使”下疑脱“天”字。
  〔一一〕汉书汲黯传:“上曰:‘吾欲云云。’”师古曰:“云云,犹言如此如此也,史略其辞耳。”案:此文言“其余云云”,亦略上文所言“ 乌白头,马生角,厨中木象生肉足,井上株木跳度渎” 之辞耳。
  〔一二〕汉书艺文志叙小说家曰:“ 闾里小知者之所及。”又异姓诸侯王表注引应劭曰:“ 周礼:‘二十五家为闾。’阎音檐,门闾外旋下荫者谓之步檐也。”
  〔一三〕“饰”原作“饬”,拾补云:“当为‘饰’。”器案:卢校是。本篇后文淮南王安神仙条云:“耻其如此,因饰诈说,后人吠声,遂传行耳。”义与此同,文正作“饰”。庄子外物篇:“饰小说以干县令。”即此文用“饰”字所本,今据改正。
  
  ○孝文帝〔一〕
    孝成皇帝〔二〕好诗、书,通览古今,闲〔三〕习朝廷仪礼,尤善汉家法度故事,常见中垒校尉刘向〔四〕,以世俗多传道:孝文皇帝,小〔五〕生于军,及长大有识,不知父所在,日祭于代〔六〕东门外;高帝数梦见一儿祭己,使使至代求之,果得文帝,立为代王。及后征到,后期,不得立,日为再中。及即位为天子,躬自节俭,集上书囊以为前殿帷〔七〕,常居明光宫听政〔八〕,为皇太薄后持三年服,庐居枕块如礼,至以发大病,知后子不能行三年之丧,更制三十六日服。治天下,致升平〔九〕,断狱三百人〔一0〕,粟升〔一一〕一钱。“有此事不?”向对曰〔一二〕:“皆不然。〔一三〕”
  〔一〕 汉书文纪注引应劭曰:“谥法:‘慈惠爱民曰文。’”
  〔二〕 汉书成纪注引应劭曰:“谥法:‘安民立政曰成。’”
  〔三〕 “闲”,拾补校作“闲”。器案:闲、闲古通,不必改作。诗魏风十亩之间:“桑者闲闲兮。”释文:“闲本作闲。”尔雅释训注:“近处优闲。”释文:“闲本作闲。”文选上林赋注:“闲读曰闲。”俱其证也。
  〔四〕 续汉书百官志四:“右属北军中候。”本注曰:“旧有中垒校尉,领北军营垒之事,有胡骑、虎贲校尉,皆武帝置。中兴省中垒。”卫宏汉旧仪:“中垒校尉,主北军垒门内。尉一人,主上书者狱,上章于公车,有不如法者,以付北军尉,北军尉以法治之。”(据孙星衍校集本)
  〔五〕 东坡物类相感志四引“小” 作“少”。
  〔六〕 汉书地理志代郡及代县下,并引应劭曰:“故代国。”案前汉代郡治桑干,后汉移治高都,文帝所封,先都晋阳,后徙中都,国与郡各别,故应劭云“故代国”矣。
  〔七〕 “帷”,大德本误作“惟” 。汉书东方朔传:“愿近述孝文皇帝之时,当世耆老皆闻见之,贵为天子,富有四海,身衣弋绨,足履革舄,以韦带剑,莞蒲为席,兵木无刃,衣缊无文,集上书囊以为殿帷。”又贾谊传:“上文帝书云:‘且帝之身,自衣皂绨。’”扬雄传:“逮至圣文,随风乘流,方垂意于至宁,躬服节俭,绨衣不敝,革鞜不穿,大夏不居,木器无文。”贡禹传:“孝文皇帝衣绨履革。”文纪赞亦曰:“身衣弋绨,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帐无文绣,以示敦朴,为天下先。”后汉书郎顗传:“故孝文皇帝绨袍革舄,木器无文。”翟酺传:“故文帝爱百金于露台,饰帷帐于皂囊。”王符传:“昔孝文皇帝躬衣弋绨,革舄韦带。”(潜夫论浮侈篇尚有“集上书囊以为殿帷”句)马廖传:“上太后劝成德政疏:‘法太宗之隆德。’”注:“太宗,孝文也,玄默为化,身衣弋绨。”(东汉文鉴六引注作“孝文玄默,身衣弋绨”。)南齐书崔祖恩传:“陈政事启云:‘汉文集上书囊以为殿帷,身衣弋绨,以韦带剑,慎夫人衣不曳地。’” 金楼子兴王篇:“汉太宗恒,身衣弋绨,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帏帐无文绣,常集上书囊以为殿帷,兵器无刃,以示敦朴,为天下先。”诸言文帝节俭,俱举其衣弋绨事,书钞一二八、御览六九七引应氏书:“孝文身履革舄而衣弋绨。”与班书合,疑应氏原书于“集上书囊以为前殿帷”上,本有“身履革舄而衣弋绨”,后遭刊落耳。又案:上书囊即皂囊,后汉书蔡邕传注、公孙瓒传注引汉官仪:“凡章表皆启封,其言密事得皂囊也。”
  〔八〕 初学记职官部引汉官典职仪式选用:“尚书奏事于明光殿,省中画古烈士,重行书赞。”元河南志二:“明光殿,尚书郎奏事此殿。”
  〔九〕 汉书梅福传:“孝文皇帝起于代谷,非周、召之师,伊、吕之佐也,循高祖之法,加以恭俭,当此之时,天下几平。”又曰:“
升平可致。”注引张晏曰:“民有三年之储曰升平。”
  〔一0〕札移曰:“案论衡艺增篇云:‘光武皇帝之时,郎中汝南贲光上书言孝文皇帝时居明光宫,天下断狱三人。颂美文帝,陈其效实。光武帝曰:孝文时不居明光宫,断狱不三人。’与此所说略同。此云‘断狱三百人’,未为甚少,疑当从论衡作‘三人’为是。”
  〔一一〕“粟升”,拾补云:“初学记作‘米斗’,下同。”
  〔一二〕“向”原作“同”,拾补校作“向”。案郎本、钟本作“向”,今据改正。
  〔一三〕拾补曰:“钱云:‘下谨案云云,皆述向说,似不应跳行。’”
    谨按:汉高三年,魏王豹叛汉附楚,汉使大将韩信击虏豹姬薄夫人,传诣雒阳织室〔一〕。汉王见薄姬,内后宫,幸之,生文帝,二年而为王者子,常居宫阙内,不弃捐军中,祭代东门。高皇后八年后九月己酉夕即位,就未央〔二〕,幸前殿,下赦令,即位时以昏夜,日不再中。文帝虽节俭,未央前殿至奢,雕文五采,画华榱壁〔三〕珰,轩槛皆饰以黄金,其势不可以书囊为帷,奢俭好丑,不相副侔。又文帝以后元六年己亥崩未央宫,在时平常听政宣室〔四〕,不居明光宫。及皇太薄后以孝景〔五〕二年四月壬子薨,葬南陵〔六〕,文帝先太后崩,不为皇太薄后持三年服。文帝遵汉家,基业初定,重承军旅之后,百姓新免于干戈之难,故文帝宜因〔七〕修秦余政教,轻刑事少〔八〕,与之休息,以俭约节欲自持,初开籍田〔九〕,躬劝农耕桑〔一0〕,务民之本,即位十余年,时五谷丰熟,百姓足,仓廪实,蓄积有余。然文帝本修黄、老之言〔一一〕,不甚好儒术,其治尚清净无为,以故礼乐庠序未修,民俗未能大化,苟温饱完结〔一二〕,所谓治安之国也〔一三〕。其后匈奴数犯塞〔一四〕,侵扰边境,单于深入寇掠,贼害北地都尉〔一五〕,杀略吏民,系虏老弱,驱畜产,烧积聚,候骑至甘泉〔一六〕,烽火通长安,京师震动,无不忧懑。是时,大发兴材官骑士十余万军长安〔一七〕,帝遣丞相灌婴击匈奴,文帝自劳兵至太原、代郡,由是北边置屯待战,设备备胡,兵连不解〔一八〕,转输骆驿〔一九〕,费损虚耗,因以年岁谷不登〔二0〕,百姓饥乏,谷籴常至石五百,时不升一钱。前待诏〔二一〕贾捐之为孝元皇帝〔二二〕言:“ 太宗〔二三〕时,民赋四十,断狱四百余。〔二四〕” 案太宗时民重犯法,治理不能过中宗之世,地节〔二五〕元年,天下断狱四万七千余人,如捐之言,复不类,前世断狱,皆以万数,不三百人。文帝即位二十三年,日月薄蚀〔二六〕,地数震动,毁坏民庐舍,关东二十九山,同日崩溃,水出,河决酸枣,大风坏都〔二七〕,雨雹如桃李,深者厚三尺,狗马及人皆生角,大雪蝗虫。文帝下诏书曰:“闲者,阴阳不调,日月薄蚀,年谷不登,大遭旱蝗饥馑之害,谪见天地,灾及万民。丞相、御史议可以佐〔二八〕百姓之急。〔二九〕”推此事类,似〔三0〕不及太宗之世〔三一〕,不可以为升平。上曰:“吾于临朝统政施号令何如?”向未及对,上谓向:“校尉帝师傅,耆旧洽闻,亲事先帝,历见三世得失,事无善恶,如闻知之,其言勿有所隐。”向曰:“文帝时政颇遗失,皆所谓悔□小疵耶〔三二〕。尝辇过郎署,问中郎冯唐〔三三〕以赵将廉颇、马服〔三四〕,唐言:‘今虽有此人,不能用也。’推辇而去,还归禁中〔三五〕,召责让,唐顿首陈言:‘闻之于祖父〔三六〕,道廉颇、李牧为边将〔三七〕,市租诸入〔三八〕,皆输莫府〔三九〕,而赵王不问多少,日击牛洒〔四0〕酒,劳赐士大夫,赏异有加〔四一〕,故能立威名。今臣窃闻云中太守魏尚,边之良将也,匈奴常犯塞为寇,尚追之,吏士争居前,乐尽死力〔四二〕,斩首上功,误差数级〔四三〕,下之吏,尚竟抵罪。由是言之:虽得廉颇、李牧,不能用也〔四四〕。’及河东太守季布,治郡有声,召欲以为御史大夫,左右或毁言使酒〔四五〕,后不用,布见辞去,自陈曰:‘臣幸得待罪〔四六〕河东,无故而见征召,此人必有以臣欺国者〔四七〕,既到无用,此人亦有以毁伤臣者。今以一人言则进之,以一人言则退之,臣恐天下有以见朝廷短也。’上有惭色,卒遣布之官。及太中大夫邓通,以佞幸吮□疡□汁〔四八〕见爱,拟于至亲,赐以蜀郡铜山〔四九〕,令得铸钱。通私家之富,侔于王者封君。〔五0〕又为微行〔五一〕,数幸通家。文帝代服衣罽〔五二〕,袭毡帽,骑骏马,从侍中〔五三〕近臣常侍期门〔五四〕武骑猎渐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