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俗通义校注

  〔三五〕廉颇,史记有传。
  〔三六〕以上取校史记、汉书、新书、文选,颇有省减,未辄以意订补。
  〔三七〕“军”,汉书同,始皇本纪、新书、文选作“众”,陈涉世家作“师”。
  〔三八〕史记秦始皇本纪、文选作“ 叩关而攻秦”,史记陈涉世家、汉书、新书作“仰关而攻秦”。
  〔三九〕“六国”,史、汉、新书、文选俱作“九国”。案师言九国,并宋、卫、中山言之,应氏此文,自说六国,故迳改之耳。又“遁逃”,陈涉世家、文选同,新书作“逡遁”,秦始皇本纪作“逡巡遁逃”。
  〔四0〕“一矢”,史、汉、新书、文选俱作“亡矢”。文选注:“
李巡尔雅注曰:‘镞,以金为箭镝也。’”
  〔四一〕史记陈陟世家、汉书“关东 ”作“天下”,秦始皇本纪、新书、文选“天下”下有 “诸侯”二字。
  〔四二〕“败”,史记陈涉世家、汉书同,秦始皇本纪、新书、文选作“解”。
  〔四三〕史记秦始皇本纪:“制曰: ‘朕为始皇帝,后世皆以世数计,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四四〕“承”,史记秦始皇本纪作 “续”,史记陈涉世家、新书、汉书、文选俱作“奋” 。师古曰:“孝公、惠文王、武王、昭襄王、孝文王、庄襄王,凡六君也。烈,业也。”
  〔四五〕汉书注:“师古曰:‘以乘马为喻也,策所以挝马也。’”汉书武纪宇内注:“师古曰:‘天地四方为宇。’”
  〔四六〕“叱”史、汉、新书、文选俱作“亡”,此疑形近而误。史记周本纪集解引应劭曰:“周孝王封伯翳之后为侯伯,与周别,五百载至昭王时,西周君臣自归受罪,献其邑三十六城合也。”索隐曰:“考王封其弟于河南为桓公,卒,子威公立,卒,子惠公立,长子曰西周公,又封少子于巩,仍袭父号,曰东周惠公,于是有东西二周也。按系本:‘西周桓公名揭,居河南;东周惠公名班,居洛阳。’是也。”
  〔四七〕仪礼丧服传:“天子至尊也。”吕氏春秋审分篇高诱注:“
六合,四方上下也。”
  〔四八〕汉书、新书、文选俱作“执敲扑以鞭笞天下、威震四海”。独断上:“皇帝、皇王、后帝,皆君也。上古天子庖牺氏、神农氏称皇,尧、舜称帝,夏、殷、周称王,秦承周末,为汉驱除,自以德兼三皇,功包五帝,故并以为号。”类聚十一引汉杂事:“古者,天子称皇,其次称王;秦承百王之末,为汉驱除,自以德兼三皇、五帝,故并为号。”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张晏曰:“五帝自以德不及三皇,故自去其皇号;三王又以德不及五帝,自损称王;秦自以德褒二行,故兼称之。”
  〔四九〕文选宦者传论注引此句,顾氏以为佚文,失之目治。
  〔五0〕史记秦汉之际月表:“秦既称帝,患兵革不休,以有诸侯也;于是无尺土之封,堕坏名城,销锋镝,锄豪桀,维万世之安。然王迹之兴,起于闾巷,合从讨伐,轶于三代;乡秦之禁,适足以资贤者,为驱除难耳。”汉书梅福传:“至秦则不然,张诽谤之罔,以为汉驱除。”类聚六引刘騊駼郡太守箴: “有嬴驱除。”初学记九引帝王世纪、及上引独断、汉杂事,俱有“为汉驱除”语。
  〔五一〕“枝”,朱藏元本、仿元本、吴本、胡本、郎本、程本、汪本、钟本作“支”,支、枝古通,诗文王:“本支百世。”左传庄公六年作“ 枝”,春秋繁露王道篇引公羊传“支解”作“枝解”,左传公孙枝,史记李斯传作“公孙支”,即其比。国语周语下:“周诗有之:‘天之所支,不可坏也;其所坏,亦不可支也。’”注:“支,柱也。”左传定公元年:“汝叔宽曰:‘天之所坏,不可支也。’”后汉书郭泰传:“天之所废,不可支也。”焦氏易林一:“天之所坏,不可强支。”
  〔五二〕汉书平纪宰衡注:“应劭曰:‘周公为太宰,伊尹为阿衡,采伊、周之尊也。’”
  〔五三〕贲、育,孟贲、夏育,汉书淮南厉王传注:“应劭曰:‘卫孟贲。’”
  〔五四〕钟本“兵”作“民”,不可据。
  〔五五〕易序卦传:“蒙者,蒙也,物之稚也。”
  〔五六〕史记高纪索隐引韦昭曰:“ 函谷、武关也。”又引三辅旧事曰:“西以散关为限,东以函谷为界,二关之中,谓之关中。”
  〔五七〕史记留侯世家:“留侯曰: ‘夫关中,左殽、函,右陇、蜀,所谓金城千里,天府之国也。’”盐铁论险固篇:“秦左殽、函,右陇阺,前蜀、汉,后山、河,四塞以为固,金城千里也。”
  〔五八〕钟本无“帝王”二字。史记高纪索隐、汉书高纪注引应劭曰:“始皇欲以一至万示不相袭,始者一,故至子称二世。”
  〔五九〕吴本、汪本“知”作“智” 。
  〔六0〕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四年,……丞相李斯曰:‘……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三十五年,……始皇闻亡,乃大怒曰:‘……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又儒林列传:“及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正义:“颜云:‘今新丰县温汤之处号愍儒乡。温汤西南三里有马谷,谷之西岸有坑,古相传以为坑儒处也。卫宏诏定古文尚书序云:秦既焚书,恐天下不从所改更法,而诸生到者拜为郎,前后七百人。乃密种瓜于骊山陵谷中温处,瓜实成,诏博士诸生说之,人言不同。乃令就视,为伏机;诸生贤儒皆至焉,方相难不决,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压,终乃无声也。’”案正义所引师古注,见汉书儒林传。师古所引卫宏说,又见御览九七八引古文奇字。太平寰宇记二七雍州昭应县:“坑儒谷,在县东南五里。始皇以骊山温处令人冬月种瓜,招天下儒者议之,说各不同,因发机陷之;唐玄宗改为旌儒乡,立旌儒庙。”盖自李隆基就坑儒谷改乡立庙,为之鸣冤叫屈,于是贾至有旌儒庙碑(文苑英华二四七、唐文粹二二、全唐文三六八),欧阳棐有旌儒庙碑阴(集古录目),章碣有焚书坑诗(唐摭言十),许浑有旌儒庙诗(丁卯集上),夏竦有焚书坑铭(文恭集二五),王安石有愍儒坑诗(临川文集三二),朱熹有记旌儒庙碑阴语(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七一),吴莱有秦坑铭(渊颖吴先生集七),皆诋讥始皇之焚书坑儒。一犬吠影,百犬吠声,始皇此一果断行为,遂为千古积毁。案后汉书申屠蟠传载:“蟠独议曰: ‘昔战国之世,处士横议,列国之王,至为拥彗先驱,卒有坑儒焚书之祸。’”揭橥此举,实源于处士之横议,颇得始皇所洞察“诸生为訞言以乱黔首”之深旨。
  〔六一〕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秦初并天下,……更名民曰黔首。”集解:“ 应劭曰:‘黔,亦黎黑也。’”
  〔六二〕朱国祯涌幢小品二国号云: “国号加大字,始于胡元,我朝因之,盖返左衽之旧,自合如此,且以别于小明王也。其言大汉、大唐、大宋者,乃臣子及外夷尊称之词。近见新安刻历祚考一书,于汉、唐、宋及司马晋,皆加大字,失其初矣。”器案:诗大明:“凉彼武王,肆伐大商。”国语吴语:“越曾足以为大虞乎?”对前朝俱加大字。史记陈涉世家: “陈涉乃立为王,号为张楚。”索隐:“案李奇云:‘ 欲张大楚国,故称张楚也。’”汉书陈胜传:“胜乃立为王,号为张楚。”注:“刘德曰:‘若云张大楚国也。’”又张耳传:“今已张大楚王陈。”师古曰:“言张建大楚之国,而王于陈也。”刘奉世曰:“案陈胜立为王,号张楚耳。云张大楚者,斥其号也。”据此,则陈涉建国之号,自称若此,广雅释诂:“张,大也。” 则当时称为张楚或大楚,其实一也。故淮南子兵略篇即谓“戍卒陈胜,兴于大泽,……称为大楚”也。汉书沟洫志:“大汉方制万里。”又司马迁传:“接其后事,讫于大汉。”又杨雄传上:“以函夏之大汉兮,彼曾何足与比功。”又解嘲:“今大汉左东海,右渠搜。”则自秦、汉之际以还,国号加大,已约定俗成矣。
  〔六三〕汉书景纪注引应劭曰:“始取天下者为祖,高祖是也。”
  〔六四〕拾补云:“‘祚’当作‘阼 ’,下并同。”
  〔六五〕汉书五行志注引应劭曰:“ 艾,治也。”乂、艾通。
  〔六六〕汉书宣纪:“尊孝武庙为世宗庙。”
  〔六七〕“辟”字原无,拾补云:“ 疑脱一‘辟’字。”今据补。
  〔六八〕汉书叙传下:“冠德于百王。”师古曰:“德为百王之上也。”



正失第二 

风俗通义正失第二〔一〕
    孔子曰:“众善焉,必察之;众恶焉,必察之。〔二〕”孟轲云:“尧、舜不胜其美,桀、纣不胜其恶。传言失指,图景失形。〔三〕”众口铄金〔四〕,积毁消骨〔五〕,久矣其患之也。是故乐正后夔有一足之论〔六〕,晋师己亥渡河,有三豕之文〔七〕,非夫大圣至明,孰能原析之乎?论语:“名不正则言不顺。〔八〕”易称:“
失之毫厘,差以千里。〔九〕”故纠其谬曰正失也。
  〔一〕 苏颂曰:“正失第二,子抄云:‘第六。’”
  〔二〕 论语卫灵公章:“子曰:‘ 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潜夫论潜叹篇、传葛洪涉史随笔、司马光论选举状、又议贡举状、王安石答段缝书、王若虚滹南辨惑引此俱先好后恶,应氏引此语句又别,罗隐两同书真伪章又引作“众善者,必察焉;众恶者,必察焉”,引“好”作“善”,与应氏同,而俱与今本论语异。王注云:“或阿党比周,或其人特立不群,故好恶不可不察也。”岂所见本亦先好后恶耶?
  〔三〕 史通疑古、惑经二篇并引孟子曰:“尧、舜不胜其美,桀、纣不胜其恶。”本篇下文孝文帝条引此二句,“美”作“善”。颜氏家训书证篇:“孟子曰:‘图景失形。’”伪孟子外书性善辨: “孟子曰:‘性善也,尧、舜不胜其美;习不善也,桀、纣不胜其恶。’”又孝经篇:“传言失指,图景失形。言治者而覈实。”列子杨朱篇:“天下之美,归之舜、禹、周、孔;天下之恶,归之桀、纣。”论衡变虚篇:“世间圣人莫不尧、舜,恶人莫不桀、纣。”尸子处道篇:“桀、纣之有天下也,四海之内皆乱,而关龙逢、王子比干不与焉,而谓之皆乱,其乱者众也。尧、舜之有天下也,四海之内皆治,而丹朱、商均不与焉,而谓之皆治,其治者众也。”(长短经势运篇引慎子同。)
  〔四〕 详佚文。
  〔五〕 史记张仪列传:“众口铄金,积毁消骨。”邹阳列传同。又汉书中山靖王传、邹阳传亦有此语。
  〔六〕 详后文。
  〔七〕 吕氏春秋察传篇:“子夏之晋,过卫,有读史记者,曰‘晋师三豕涉河’。子夏曰:‘非也,是己亥也。夫己与三相近,豕与亥相似。’ 至于晋而问之,则曰‘晋师己亥涉河’也。”又见家语七十二弟子解。案说文己古文作●,与三相似,亥古文作●,云:“古文亥为豕,与豕同。”又案:古书篇章,有先挈举其事于前,而后申述之者,此于韩非子一书中,尤为习见不□。今风俗通义此篇,于篇序中列举“ 夔一足”及“三豕渡河”事,前者篇内有文,后者无之,岂今本佚其文耶?
  〔八〕 见子路篇。
  〔九〕 易纬通卦验:“故正其本而万物理、失之豪厘,差以千里。”易纬坤灵图:“正其本,万物理,差之豪厘,谬以千里,故君子必谨其始。 ”文选竟陵王行状注引易纬干凿度:“正其本而万物理,失之豪厘,差之千里。”后汉书王充王符仲长统传论注引易纬:“差以毫厘,失之千里。”则此为易纬之文。而大戴礼记礼察篇:“易曰:‘君子慎始,差若豪厘,谬之千里。’”(小戴记经解篇同)贾子新书胎教篇:“易曰:‘正其本,万物理,失之豪厘,差之千里。 ’故君子慎始。”(大戴礼记保傅篇同)史记太史公自序:“故易曰:‘
失之豪厘,差以千里。’”(汉书司马迁传同)汉书东方朔传:“易曰:‘正其本,万事理,失之豪厘,差之千里。’”(杜钦传引易曰:“正其本,万物理。”后汉书范升传亦引易此文。)说苑建本篇:“易曰:‘建其本而万物理,失之豪厘,差以千里。’故君子贵建本而立始。”皆直称易曰,与应氏同。考纬候起于哀、平,两戴所记为古记之文。贾谊、东方朔、司马迁时,纬候未出,何缘见之。小戴记经解孔疏以为易系辞文,今易系辞实无此文。太史公自序集解云:“
今易无此语,纬有之。”汉书司马迁传注,师古曰:“今之易经及彖、系辞并无此语,所称易纬者则有之焉,斯盖易家之别说者也。”盖古人引经说,皆直称本经,此所引乃古易传文也。章太炎菿汉昌言四疑此为商瞿易传文,盖是也。列女传贞顺召南申女传:“传曰:‘正其本则万物理,失之豪厘,差之千里。’”所称之传,是易传也。抑尝进而论之,如史记封禅书引诗云:“纣在位,文王受命,政不及泰山。” 又河渠书引夏书曰:“禹抑洪水,十三年过家不入门,陆行乘车,水行载舟,泥行蹈毳,山行即桥,以别九州;随山浚川,任土作贡,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 说文欙下亦引虞书曰:“予乘四载:水行乘舟,陆行乘车,山行乘欙,泽行乘●。”又逑下引虞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