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批明:道光九年二月初二日,布敦同女后打因债欠紧迫,向得宾国借过银二十二员,言定递年共贴利各四石四斗正,丰荒不得少欠。其田限满之日,母利一足算还,批的。

  道光甲辰二十四年八月十六日,面会上年前后长短支来银钱,结算合共母利银一十八元,面言每员递年贴利榖二斗,俟转约之日,一并清算,批的。

  道光(戊子)八年十月日。

  在场社丁邱鼎兴

  代笔古澹然

  立收过现租碛底银字布敦,同女后打

  (一三)

  立收过田租银字加劳佛社番马下六阿沐,今有承祖父遗下有水田一分,坐土名土牛石碑下,东至车路止,西至阿哇田止,南至老车路止,北至圳止,四至界址面踏分明;递年额租榖十二石正。今因马下六乏银应用,前来向到原佃主郑邱氏手内收过佛面银二百八十二大员正,即日当经通土亲收足讫,将田沿界踏交付于氏前去管耕。其田租少银多,无所扣折,此租榖以为抵还银利之需。不拘年限,番主备足约内银母交银主收回,即将田租交还番主自管。此系银到田还;如无银还,仍将约内田租任邱氏管收抵利。此系人番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收过田租银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马下六实收到字内佛面银母二百八十大员正足讫,批照。

  再批明:即日马下六又再向原银主借过五大员正,递年每员应贴利榖二斗,批照。

  在场见耆老外公六官

  代笔潘秀文

  知见姑阿多怒马下六

  再批明:此有石礐内之田屋,归于黄沐兄掌管,二比甘愿,取批是实。

  道光(辛卯)十一年六月日。

  立收过田租银字番马下六阿沐

  (一四)

  同立杜卖尽根契字大突社通事潘振成,土目高生、全成,番差瑞仔、文良,耆番銮仔、池仔、牙仔、江水、全仔、九以、福生、明仔等,有承祖父遗下草地一所,内旷埔水湳历年征收汉佃大租榖四十四石五斗七升五合。址在本社内应额石碑脚庄,东至梁、陈草地车路界,西至溪,南至大沟,北至佳溪;四至界址明白。兹因社中乏银分费,先尽问本社番亲人等不承受,外托中将此草地租额送就与马芝堡外埔馆梁玛达堂上出首承买,尽根卖出佛银一百二十大员。银即日交收足讫;其草地租额随即到处踏明四至界址,按佃姓名对付银主前去征收掌管,永为己业,年配本社饷银三大员,应向本社通土完纳,合给完单执据。倘草地内未垦旷埔,日后垦增租额听银主自行征收,该社番众不得异言生端。保此草地租额系通土等通社公业,并无来历交加不明,以及重张典挂他人不明为碍;如有不明,通土等自应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从此一卖千休,永断葛藤,日后子孙不敢言及贴赎找洗等情。此系三面议定,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合同立杜尽根契字一纸,付执存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银一百二十大员完足,再照。

  道光十一年五月日。

  通事颜成

  作中杨平老

  潘字生潘全成传仔进仔

  后仔福仔甲头禄仔

  石林番差文良乌眉

  同立杜卖尽根契字通字潘振成土目□□□

  甲头:瑞仔开元九以

  福生三十地仔全仔

  升仔明仔銮仔

  天真

  众番:大眉天来大生

  小生海仔元仔

  君小成仔番仔

  魁仔

  代笔通事潘振成

  (一五)

  公立阄约字中港社副通事南茅,甲首刘合欢,同众番胡得生、番桂生、刘雅、夏哲生、林天福、刘九仔、林谁仔等。窃番向化以来,叨蒙皇仁宪德格外优施,将各社界管埔业例免税赋,归番口粮。是社番奉公服役,或赖口粮度资,而口粮租数正当,分给得宜。昔年番性朴直,循蹈规矩,为长上者届期征收,按丁散给,社番相安,奉公无误。迩年来世风不古,听棍煽惑,争充通土,滥费花销,每致侵渔社番颠连控案不休,揆厥由来,所以致争通土者,以为口粮未分便可从中觊觎故也。兼之数年来社众公费破耗居多,有口粮之名,究无口粮之实,呱呱待哺者不止一家,纷纷索债者几乎盈社,若不筹思设法,老幼何以聊生!爰集众公议,与其聚之不分,致启争端,贻害番黎之阶,孰若分之有足,永杜觊觎,以资奉公之计。惟是应还债项不能照租均分,除抽租额限年摊还债主及存公费外,将租按丁均分,每丁应得口粮榖五石。庆生、郡英、荣生、孝散等十四户,经于道光四年间立过阄约,定佃管收;惟有茅等十四户尚未归着。兹集众公议,亦照五石均分,公立阄约,定佃归管。自此分定之后,社番人等不得混行侵夺,亦不得擅行典卖。俟各债摊清之日,余租再行均分补足,庶乎口粮有征,奉公永有攸赖矣!恐口无凭,合立阄约字一样十四纸,各执一纸,此纸付胡得生收执为照。

  计开户口丁数,应分口粮佃名租声,及抽存公费,并摊还债主租数列明于后:

  一户胡得生,计九丁,共应分口粮榖四十五石,配茄苳坑刘昌盛佃租二十六石四斗五升,又海口佃叶章租八石,又猫里元佃徐赞租十石零六斗五升正,仍补郭振裕租九石,海口佃郑永承三石。

  一户林即通事南茅天生,计八丁,共应分口粮榖四十石,配田寮佃吴永忠租二十石,又猫里佃陈崇信租十四石一斗五升,又猫里佃徐元赞租四石七斗五升,又土牛佃吴日桂租一石正,仍埔郭振裕一石正。

  一户夏哲生,计九丁,共应分口粮榖四十五石,配田寮佃吴永忠租二十五石六斗,又深井佃郑文哺租三石,又中隘柳仔湳佃郑老华租六石,又土牛佃郑文兴租一石三斗三升,又土牛佃陈老租二石八,何绍国租四石零四升斗正。

  一户刘富生六丁,共应分口粮榖三十石,配田寮佃吴永忠租十一石,又茄苳坑刘万福一石,又猫里佃罗念六租三石零八升,又溪心埧佃林盖杏九石,抽一石五斗,又猫里佃李德万租五石二斗九升正六合。

  一户刘合欢,计六丁,共应分口粮三十石,田寮佃吴永忠二十石,又猫里佃罗锦淑租三石零八升,又土牛佃萧阿屘租三石,又猫里元佃徐赞租四石六斗四升正。

  一户随仔计三丁,共应分口粮榖十五石,配猫里佃李德万租十五石正。

  一户林天福计四丁,共应分口粮二十石,配文昌奕英猫里佃租十九石,又营盘边佃黄助租八斗正。

  一九仔计三丁,共应分口粮榖十五石,配土牛佃潘阿捷二石,又土牛佃黄叶一石,又此佃抽出陈老租,又猫里佃郑和郎租十二石正。

  一户刘清源三丁,共应分口粮榖十五石,配猫里佃郭振裕租十石正。

  一户小猫■〈口六〉达计三丁,共应分口粮榖十五石,配猫里佃郭振裕租十五石正。

  一户潘桂生计二丁,共应分口粮榖十五石正。

  一户刘雅仔五丁,共应分口粮榖二十五石,配猫里佃郭振裕租十六石三斗二升,又猫里佃郭和郎三石二斗,又猫里佃李德万三石二斗八升正。

  一户来成三丁,共应分口粮十五石,配老崎佃陈天送等纳租十石,又吴定二租五石正。

  以上计六十五丁,共应分口粮榖三百二十五石零正,批照。

  批明:公卖榖议定在业(以下证书破损)。历年要收佃租,应向本社土目给单监盖私记征收,不得擅出私单以及违例典卖;如有不肖之番典卖此租,众等公同鸣官究治,不得袖手傍观,以致奉公枵腹,批照。

  再批明:口粮无额可分,经将差甲踏头加增猫里辛劳榖三十石抽出均分。至土目加增四十石额,因其策应上下衙门,使费浩繁,众说仍归征收济费,立批,照。

  再批明:无论何户内租被抗纳,以及被别番混占情事,约内须公同出首理清。如应呈官使费,当照租摊用,不得推诿,立批,再照。

  道光十一年二月日公立阄约字。

  (一六)

  立再尽胎借大租契字人猫罗万斗六社隘丁首田天赐,暨阖社番众等,缘本社原管下茄荖庄等处大租计四百零二石二斗,因于道光三年间,赐与通事田源澄及阖社番众,同向吴昌记胎借来银一千二百元,将所管大租立字对佃付收。迨至道光五年间,旋被社记张严并套出张章,计图霸占,多方煽惑,诸佃互相观望停纳,致银主无可收抵,迭禀县主拘追。嗣后,幸蒙新理番宪荣任,始得断归银主吴昌记管收,赐等经告白各佃可证。今数年来,社众用度浩繁,不但无力可赎,而且缺乏经费。爰再托中向原银主吴昌记再尽胎借出八百大元,连前计共二千元,公同换立契字。其银、契两相交收足讫;其大租仍听银主永远管收,日后不敢言及找赎。保此大租明系赐等本社原管之物业,又蒙道宪讯断在案,与别人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以及来历交加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情,赐等自应出页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即立再尽胎借大租契字一纸,并佃册一本,告白一纸,合共三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契面银共二千大元完足,再照。

  道光十一年十月日。

  李梦熊

  为中人

  张国忠

  立再尽胎借大租契字人田天赐

  代书人林守信

  (一七)

  立典口粮番租契字人二林上堡控仔社番通事潘振忠等,众社番口粮有自置物业,址在湖内仔庄,番租五十七石二斗一升八合。今因众社内公事甚急,乏银费用,众社内公议,愿将此番租出典,先尽问番社内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向与鹿港街郭丁汝官出首承典,三面言议时值价银二百大元,库平一百四十两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番租契面银,不拘年限,听潘振忠等备齐契面银取赎原契,不得刁难。如无银取赎,依旧银主前去掌管,收抵利息,不敢异言生端滋事。保此番租系振忠等众社内自置物业,与别社番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以及来历交加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情,振忠自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合立典口粮番租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口粮租银二百大元,库平一百四十两正完足,再照。

  道光十一年十月日。

  为中人吴金泉

  代笔人陈惠老

  立典番租契字通事潘振忠

  (一八)

  立招垦作壆永耕田字茅抚喇社番阿道歪六万,同妹加六乌南海,有承祖父遗管下有水田一份,坐落土名角口大婆岭阿唇。今来招得汉人邱秋贵兄前去管耕,东南自己作壆田为界,西北天神会内田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递年实带额租榖四石正。兹因番主遁歪家内乏银紧用,前来向到与汉人邱秋贵兄手内备收过银母二百二十六大员正,交于番主亲收足讫。经同通事、土甲三面言定,愿将此田即踏付于银主前去管耕收租。乃系田狭银多,无所准折,有多少租榖以为抵利之需,银到租还,番主自收。自甲午年春起,至癸丑年冬止,一共二十全年,满限以后,番主若无此银交还银主,仍将此田永远管业,不拘年限,永为定规。收租等项,任从银主剪裁,银清租还,不敢霸租,番主亦不得另招别佃情弊,此系番人甘愿,口恐难凭,今欲有凭,立招垦作壆田永耕字二纸,各执一纸,付为执照。

  即日批明:道歪实收到字内银母二百二十六大员正,贵备送番主亲收明讫实,批照。

  道光(癸巳)十三年十一月日。

  在场知见社丁

  依口代笔八黄良源

  同收银妹加六乌南海

  立招垦作壆永耕田字番阿道歪六万

  (一九)

  立典收现租碛底银字山顶茅芜挞社番六茅后那,妹阿敦奴后那,有承祖父遗下石岗庄口伯公前水田一份,东至湳沟止,西至马下六六毛田止,南至大路止,北至东势番亲田为界,四址分明;递年载实田租十八石正。兹因六茅乏银紧用,愿将水田并租,向得原典银主之子吴秀昌头家手内典收来现银额七十六员正,同日又收过无利碛底银三十员正。即日现租、碛底两项银额及约,经社当通土面交人番两收明白;其佃并租随约照界踏交银主管耕收租。自于乙未年春起,至甲辰年冬止,十全年为限,所收租榖以为抵销字内现租银母利清款。限满日期,番主备足碛底银还银主,收回田租还番主。自管至期,若无碛底银备足还清,仍将田租转约管耕抵清。此系番甘人愿,两无逼勒,今欲有凭,立典收现租碛底银字一纸合同,分执为照。

  即日批明:六茅、阿敦奴实向秀昌头家手内收过现租银七十六员正,又收过无收碛底银三十员正,俱收领讫,批照。

  甲午年六月初二日,六茅又乏银家用,再向秀昌头家手内借银母五十员正。其银当通土面言定,每员银递年愿贴利榖二斗正,候此典约期满,限到社清算,仍将田租转约管收,抵清母利,所批是实。

  甲午六月二十五日,阿敦奴后那乏银凑用,再向原典主加借银六角正,批是实。

  道光十四年(甲午岁)三月日。

  知见番亲斗歪打老本

  本场通事□□□

  社丁□□□

  代笔社记□□□

  立典收现租碛底银字番六茅后那

  妹阿敦奴后那

  (二○)

  立收典田租银字旧社番阿为毛干,同妻六路后那,有承祖父遗下水田一处,坐落土名车路塘,四至界址、原有界址分明,递年额租榖二十石正,包一九孔五在内。又言抽出伙食榖二石正,番主早、晚二季均量外,仍实有租榖一十八石正。兹因番阿为乏银费用,前向原耕人魏德仪官手内收过典租银一百二十大元,又收碛底银二十三元五毛正,即番亲收足讫;当日经土甲三面言定,将此田租一十八石,交付银主自耕自收,逐年一百二十大元,每年抵利清款。其银母不拘年限,银还租还;番主如无银还,将租照约任从银主永远抵利,番不得异言生端滋事。此系人番甘愿,两无迫勒,今欲有凭,立收田租银字一纸,付执为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