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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乾隆三十七年十二月十五日给。
第十节典卖字
(一)
公立佥先尽契大武郡社土官眉仔、加腊,同甲头白番等。本社有祖遗草地一所,坐落土名湳港西庄,东至巫厝田湳港东,至良迪庄为界,西北由海丰仑大车路为界,西南由良迪庄作墩分界处至干溪为界;四至明白。于雍正三年前,土官孩湾等招卖于丁作周前去自建坡圳,招佃开垦,契载年纳社粟一百一十石,以补本社完纳饷项。至雍正五年,丁作周将湳港西草地转卖于吴林兴为业,前土官等俱有知见戳记、花押在契。吴林兴承买之后,奉文照例报升,不比从前免供课项。又查眉等社饷尽额,割归各业户等代纳,原议贴番粟石推诿不完。眉等会议:本社既无饷累,不便藉饷取贴,兹托郑高昆为中,引至吴文海、林贤官,即业户吴林兴,会同众番议定,吴林兴再出银四十两,买销原契所载贴番粟石。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其前卖丁作周契载贴粟之粟,就此乾隆三年二月收银后,一卖尽数除销,永远免贴,本社番等日后不敢异言反悔,复向兴等言取舛合。此系二比情愿,各无抑勒。其此地前经招卖年久,四至俱系民庄,现与番地无涉,并无混侵番界,亦无虚钱短价欠饷贻累。本社番等后来亦再不敢言赎言贴等情;如有不肖之番听之唆使,反悔生事,系眉等立契等番出力抵挡,不干吴林兴之事。恐口无凭,立契为照。
即日收过契面银完足,再照。
乾隆三年二月日。
代书中见郑高昆
知见人邱应魁
立契土官眉仔
加腊
(二)
同立杜卖永耕大租契字东螺社番阿乃重长、阿束梯茅、阿这椙那,有同承阿公备工开筑草地一所,址在二林上堡溪湖庄,并仑仔厝湖及沙仔湖共三庄,招佃耕作,年收大租粟四百二十余石,每年应纳课榖九十石零一斗零七合,又带丁耗银八两五钱正。东至番婆庄及大竹围牛埔界,西至大圳港及溪仔岸界,南至八份埔下湳洋界,北至仑仔厝仑车路界;四至界址明白。其界内尚有些存旷地未开,后日仍付银主再开成业,依还掌管,不敢阻挡。今因乏银使用,愿将此大租出卖,先问番亲兄弟侄姊妹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向黄合亨出首承买,三面同众言定时值永耕价银七百七十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亲收足讫;而大租随即踏明界址,交与银主前去掌管,收租纳课。自此出卖终休,如藤割断,后日价值万金,重长同至亲子孙,不敢翻异找贴,亦不敢异言生端滋事。保此业系重长阿兄阿弟自己物业,与本社番亲各无干涉,亦无重张典挂汉人财物,以及交加来历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情,重长自出首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两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同立杜卖永耕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杜卖永耕契字内文库银七百七十大员完足,再照。
一、批明:并无配带番丁口粮诸费,声明再照。
乾隆三十二年十一月日。
为中人陈世仁
在场见社番通事羽生
代笔人宋克明
同立杜卖永耕大租契字社番阿乃重长
阿束梯茅
阿这椙那
(三)
立给佃批武朥湾社番业主通事万宗,有承祖遗下湳塭地一所,坐落加里珍庄尾,前年刘承传父刘和林给佃开垦,兹蒙列宪断归番收管,以给社番口粮。兹有佃赵孟江前来请给,缘刘和林不肯狼贪田地,以致互控………。载全赖赵孟江之力,归番收掌,宗感其情愿,将此二甲之大租奉送赵孟江;而孟江不敢受领。当日宗凭众佃,愿将此二甲租银折定六圆,喜舍中塭庄福德爷,以为递年香灯缘银,永远定例,日后众番等不敢取给口粮。此系业佃两愿,合给佃批,永远执照,行。
乾隆三十九年八月日给。
代笔陈逊候
(四)
立卖地租字苑里社番差瓦厘学生、麻蹈头阿朥万、阿觅,同有承祖父遗下屋地一块,坐落土名猫盂庄,东至圳沟为界,西至竹围外园脚为界,南至竹围外小沟为界,北至圳沟为界;四至界址明白。于前年祖父乏银别置,已将此地卖与汉人李云官前去盖屋居住,每年约纳地租粟四斗,历年完纳,并无拖欠。今又因乏银帮贴办公,愿将此地租粟四斗,托中引就归卖李齐官时价银二大员;其地租粟四斗,历年永归李齐官管收,瓦厘学生等不得取讨,亦不敢言赎言贴。至日后子孙弟侄亦不敢异言生端滋事;如有滋事,瓦厘等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合立卖地租字一纸,付执存照。
乾隆四十九年七月日。
代笔潘有洁
中人加巳茅
知见(□□同)
番麻踏头阿朥万
立卖地租字苑里社番差瓦厘学生
阿觅
(五)
立总借约猫罗社通事蔡世禄、土目李士英、隘丁首叶显宗、甲头眉系兰、屯队首李目,同耆番、众番等。窃禄等祖遗登台、万斗六二处大租共九百石,又下茄荖庄大租四百石,合计一千三百石。昔年因借欠邓国俊银项,付收抵利。及后,邓国俊缘罪入抄,众番呈诉,蒙前县主宋定断,以该三处年收租额,除应完供耗隘粮外,余榖限十四年收抵原借欠邓国俊之项,仍举郑士模为官佃首,按年管收,计应至嘉庆七年限满,归我社番掌管。讵意先年地震,社中草房、瓦屋尽皆倒坏,众番栖身无处,前通事田昆山率同众番,向郑士模官借出番银二千一百元,当立借约一纸付执。借约内声叙:俟前项公租限满,仍付管收抵利。嗣于嘉庆七年限满,接办通事魏肇基因公费无资,复与众番再向郑土模官添借出银七百元,亦立借约一纸送执,借约内亦声叙以前项公租付收抵利。兹禄等因底岁维艰,粮食缺乏,且通社有急切公事,不得已,再向郑士模官借出番银一千二百元,合前通事田昆山、魏肇基并禄等现借,结共番银四千大元。阖社言议,将前项万斗六、登台、下茄荖等处大租一千三百石,永付郑士模官为佃首管收;内原带正供三百三十石零,耗羡银一十六两五钱零,隘番口粮一百石,郑士模官应逐年完纳清楚,余剩榖石尽归郑士模官收得,以抵利息,众番不得过问。至此项租额开除供耗、隘粮、杂费外,实在五百四十五石,以此作抵郑士模官银利,比民间胎借之例较轻,日后我众番等不得无厌再借,亦不得异言生端。禄等现拟呈官立案,以杜滋混,合立总借约一纸,开佃名租簿一本,付执为照。
再批明:现收过银一千二百元,同前通事田昆山、魏肇基前借共银四千元完足,再照。
又批明:现在已立总借约,其前通事田昆山、魏肇基借约二纸已取回烧毁,再照。
嘉庆九年十二月日。
苏占鳌官
中人
詹蕴官
代笔人纪文巧
知见阿成
耆番阿怀
通事□□□
立总借约猫罗社哆罗万
土目□□□
隘首□□□
甲头□□□
队首□□□
(六)
立招贌耕收现租银字东势角扒打干社番阿四老阿沐,同妻马六干名,有承祖父遗下单冬田一处,坐土山顶大湳里,四至界址分明。此田因溪河阻隔,往来艰难,不能自耕,又兼乏银家用,前来招得汉人苏干万承耕,当社议定递年实纳租榖七石正。经通土甲三面收过现租佛银十六元正,交阿四老阿沐收讫;言定将此田租交于苏干万官前去管收十全年。其田自戊辰年冬起,至丁丑冬止,所有租粟以为抵销字内银母利息清款。至限满之日,番不得向讨取租粟,干亦不得讨取银母利息。其田限满后,将租纳还番田主自收,耕人不得拖欠租粟;如无欠租粟,沐不得另招别佃。若遇年辰荒歉失收,田主不得向讨租粟。此系人番两愿,并无逼勒,今欲有凭,立招贌现租银字一纸,付为执照。
即日批明:实收过字内现租银十六元正,批照。
再批明:典限内若遇旱荒年辰失收,推下年补还,沐不得执拗滋事等情,批照。
再批明:沐此外又在干万手内加借过银四元,其利榖候限满,依社规照算,加补年限抵还。
嘉庆十三年五月日。
在场副通事□□□
见总土□□□
代笔人何廷翰
番阿四老阿沐
立招贌现租银字
妻马六干打歪
(七)
立杜卖契字人北投社业户黄新山,有承祖父管收大租粟六十石,址在苦苓脚庄前营盘口、溪底等租,各佃户租声俱载在租簿分明。兹因乏银费用,愿将此租出卖,先问房亲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与草鞋墩庄李培官出首承买,时同中议定价银三百八十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租随即对佃,旧欠新租俱各交付银主掌管,收租纳课,永为己业。日后子孙不能言赎,亦不能言找,亦无重张典挂他人等情;若有此情,山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杜卖字一纸,并租簿一本,戳记二颗,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佛银三百八十大员正足讫,再照。
嘉庆十三年十月日。
代笔人洪中明
为中人黄文正
立杜卖契字人黄新山
(八)
立转胎借银字房理社番大妹、细妹兄弟,有承祖父遗下私租,五里牌后山寮姚锦隆配纳私租粟五斗正。大妹、细妹今因应用,愿将外托中就向得姚锦隆转借手内银五大元正,每年利粟五斗,情愿私租粟抵利息。即日同中三面言定,不敢异言滋事。其母银不拘年限,银亦还字亦还,私租粟配纳,两不得刁难。此系二比甘愿,乃仁义交关,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转胎借银字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即日同中收过字内佛银五大员正。
嘉庆二十四年十月日。
在场人猫■〈口六〉干
为中人潘便人
代笔人林国梁
同立转胎借银字房理社番人大妹
细妹
(九)
立典租契字南大肚社番爱箸贺老等,有承父遗下朥庄佃人杨次官年应纳大租粟二石正满。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此大租托中引就与汉人陈维官出首承典,三面言议典出价银十三大员正。其银即日凭中交讫;其大租逐年出单,付银主自收为利息,不得刁难滋事生端。保此大租系老承父物业,与叔兄弟侄无干,亦无重张典借他人;如有不明为碍,老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恐口无凭,立典租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凭中收过契内银十三大员完足,再照。
道光元年九月日。
为中二元
代笔□□□
立典租契字南大肚社番爱箸贺老
(一○)
同立典大租契字人南大肚社番十名内兄弟天色、乌义九,有承祖父遗下树仔脚田一甲六分,全年该纳大租榖满斗十二石八斗正。今因乏银别创,色等兄弟相议,愿将此大租榖十二石八斗,托中引就向原佃人林庆官出首承典,当日三面议定时值典价银四十大员正。其银租即日同中见交收足讫;大租榖早、晚两季十二石八斗,付原佃人自收,以为利息。其典限十年为止:道光二年八月起,至十二年止。限满之日,听色、九兄弟备足契内银取回原典;如至限无银清还,其大租榖永付原佃人再收为利息,不敢异言生端滋事。保此大租承祖父之遗业,与伯叔兄弟侄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为碍,以及上手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色、九兄弟等出首抵挡,不干典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同立典大租契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见收过典大租契内佛银四十大员正完足,再照,行。
再批明:道光九年初九日,天色胞叔亲病故乏银,丧费无资,色再恳向银主加添典佛银九大员正完足,再批照,行。
道光二年八月日。
代笔并为中人眉进
知见人胞叔爱箸宗
天色
同立典大租契人
乌义九
(一一)
立典租粟契水里社番妇阿妈无私、阿百宇无私,有承父遗业自己额下应份租粟共十一石零三斗,现佃赖道官租粟八石,并蛇仔仑庄佃赖招公应纳租粟三石零三斗,合共租粟十一石零三斗。今因乏银费用,情愿将此租额出典,托中引就送与汉人赖道出首承典,三面议定时值价佛面银一百三十二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明足讫;将租粟随即对佃会明,付银主逐年六月冬,自向通土给单就佃收取,以为利资。言约限三年:壬午年起,至乙酉年止,付银主收管,不敢异言阻挡,生端滋事。如银未便,不在年限,其租仍付银主收管,不敢异言生端滋事。此系无私承父物业,与别番亲无干,亦无在前有典挂他人财物为碍等情;如有等情弊,无私出首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立典租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典字内佛面银一百三十二大员正完足,再照。
道光二年三月日。
代笔业户贵仔龟律
为中甲头大宇荖仔
知见通事□□□
妇阿妈无私
立典租契字番
女阿百宇无私
道光六年三月初一日再批:契后添去银二大员正,批明是实,照。
胞侄收银交山
母舅知见呵甲德
(一二)
立收过现租碛底银字阿多罕社番布敦,同女后打,自管有水田大小共二处,坐土石角高涧边,四至界址面踏分明,递年额收租榖六石。兹因起屋乏银应用,并欠伙食,即将此田租向得汉人邱宾国典出现租银二十七大员正。其典限十四年,以抵消字内之银母利:自庚寅年春起,至癸卯年冬止。又收过无利碛底银四十五大员正,当经通土场见眼同自收足讫,限满之日,布敦当备还碛底银与国收回,即将田租交回布敦自管;若无银还,应到社清算,再行立约转典,不得违拗等情。此系两愿无迫,今欲有凭,立收过现租碛底银字,付执为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