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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官六种
丞相、太尉、大将军史,秩四百石。按:汉书如淳注引汉仪注与此文同。
丞相、刺史常以秋分行部,御史为驾四封乘传。按:汉书平帝纪如淳注:「律,当乘传及发驾置传者,皆持尺五寸木传信,封以御史大夫印章。其乘传参封之。参,三也。有期会累封两端,端各两封,凡四封也。乘置驰传五封也,两端各二,中央一也。轺传两马再封之,一马一封也。」据此则前文所云「奉玺书使者乘驰传」,当驾五封矣。到所部,郡国各遣吏一人迎界上,得载别驾自言受命移郡国,与刺史从事尽界罢。行载从者一人,得从吏所察六条。刺史举民有茂材,移名丞相,丞相考召,取明经一科,明律令一科,能治剧一科,各一人。诏选谏大夫、议郎、博士、诸侯王傅、仆射、郎中令,取明经。选廷尉正、监、平,案章取明律令。选能治剧长安、三辅令,取治剧。皆试守,小冠,满岁为真,以次迁,奉引则大冠。
武帝元狩六年,初置大司马。
丞相司置谏大夫,秩六百石。〔一六〕丞相少史,秩四百石,次三百石、百石。书令史斗食,缺,试中二十书佐高第补,因为骑史。武帝元狩六年,丞相吏员三百八十二人:史二十人,秩四百石;少史八十人,秩三百石;属百人,秩二百石;属史百六十二人,秩百石。皆从同秩补。以为有权衡之量,不可欺以轻重;有丈尺之度,不可欺以长短。官事至重,古法虽圣犹试,故令丞相设四科之辟,以博选异德名士,称才量能,不宜者还故官。第一科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科曰学通行修,〔一七〕经中博士。三科曰明晓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科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照奸,勇足以决断,才任三辅令。按:艺文类聚引此文「辅」下有「剧」字。皆试以能,信然后官之。第一科补西曹南合祭酒,二科补议曹,三科补四辞八奏,四科补贼决。其以诏使案事御史为驾一封,行赦令驾二封,皆特自奏事,各以所职劾中二千石以下。选中二十书佐试补令史,令史皆斗食,迁补御史令史。其欲以秩留者,许之。岁举秀才一人,廉吏六人。
丞相典天下诛讨赐夺,吏劳职烦,故吏众。
君侯月一行屯卫,骑不以车。卫士初至未入,君侯到都门外劳赐吏士。
武帝元封五年,初分十三州,刺史假印绶,〔一八〕有常治所。按:汉志书太守、都尉之治,而刺史无有,故沈约、刘昭皆以为传车周流,无常治所。但刺史行部,必待秋分,则秋分以前当居何所耶?汉书朱博传:「博迁冀州刺史,敕告吏民:欲言二千石墨绶长吏者,使者行部还,诣治所。」师古曰:「治所,刺史所止理事处。」是刺史本有治所,汉志特略而不载耳,旧仪所云可取证也。奏事各有常会,择所部二千石卒史与从,〔一九〕传食比二千石所传。刺史奏幽隐奇士,拜为三辅县令,比四百石。居后六卿,一切举试守令,取征事。○本注曰:征事,比六百石。皆故吏二千石不以赃罪免,〔二0〕降秩为征事。
郡国守丞长史上计事竟,遣君侯出坐庭,上亲问百姓所疾苦。计室掾吏一人大音者读敕毕,〔二一〕遣敕曰:「诏书数下,禁吏无苛暴,丞长史归告二千石,凡民所疾苦,急去残贼,审择良吏,无任苛刻。治狱决讼,务得其中。明诏忧百姓困于衣食,二千石帅劝农桑,思称厚恩,有以赈赡之,无烦扰夺民时。公卿以下,务饬俭恪。今俗奢奓过制度,日以益甚,二千石务以身帅有以化之。〔二二〕民冗食者谨以法,养视疾病,致医药务活之。诏书无饰厨传增养食,至今未变,或更尤过度,甚不称。归告二千石,务省约如法。且案不改者,长吏以闻。守寺乡亭漏败,垣墙阤坏所治,无办护者,不称任,先自劾不应法。归告二千石勿听。」〔二三〕
惟神爵三年十月甲子,丞相受诏之官,按:百官公卿表:「神爵三年四月戊戌,御史大夫丙吉为丞相。」与此文月日不合。皇帝延登,亲诏之曰:「君其进,虚受朕言。朕郁于大道,获保宗庙,兢兢师师,夙夜思过失,不遑康宁,昼思百官未能绥。于戏丞相,其帅意无怠,以补朕阙。于戏群卿大夫,百官慎哉,不勖于职,厥有常刑,往悉乃心,和裕开贤,俾之反本乂民,广风一俗,靡讳朕躬。天下之众,受制于朕,丞相可不慎欤?于戏!君其诫之。」
丞相府官奴婢传漏以起居,不击鼓。官属吏不朝,旦白录而已。诸吏初除谒视事,问君侯应合奴名,白事以方尺板叩合,大呼奴名。君侯出入,诸吏不得见,见礼如师弟子状。掾史有过,君侯取录,推其录,三日白病去。
御史、卫尉寺在宫中,亦不鼓。
诏书下,朱钩施行。诏书下,有违法令,施行之不便,曹史白封还尚书,对不便状。
丞相有病,皇帝法驾亲至问病,从西门入。即薨,移居第中,车驾往吊,赐棺、敛具,赠钱、葬地。葬日,公卿以下会送。
有天地大变,天下大过,皇帝使侍中持节乘四白马,赐上尊十斛,按:艺文类聚引此文「尊」下有「酒」字。养牛一头,策告殃咎。使者去半道,丞相上病。使者还,未白事,尚书以丞相不起病闻。丞相不胜任,使者奉策书,驾騩骆马,即时布衣,步出府,免为庶人。丞相有他过,使者奉策书,驾骓騩马,即时步出府,乘栈车牝马,归田里思过。日食,即日下赦曰制。诏御史,其赦天下自殊死以下。及吏不奉法,乘公就私,凌暴百姓,行权相放,治不平正,处官不良,细民不通,下失其职,俗不孝弟,不务于本,衣服无度,出入无时,众强胜寡,盗贼滋彰,丞相以闻。于是乃命刺史出刺并察监御史。元封元年,御史止不复监。后御史职与丞相参增吏员,凡三百四十一人,分为吏、少史、属,亦从同秩补,率取文法吏。
廷尉正、监、平物故,以御史高第补之。御史少史行事如御史,少史有所为,即少史属得守御史,行事如少史。少史秩比六百石。御史少史物故,以功次征丞相史守御史少史。所代到官视事,得留罢中二千石詹事、水衡都尉。
丞相史物故,调御史少史守丞相史,若御史少史。监祠寝园庙,调御史少史属守,不足,丞相少史属为倅,事已罢。
丞相、刺史、侍御史,皆称卿,不得言君。
御史中丞督司隶,司隶督司直,司直督二千石以下至黑绶。按:北堂书钞引汉旧仪作「司隶督丞相,丞相督司直,司直督刺史,刺史督二千石」云云,与此文略异。又「御史中丞」上有「武帝时」三字。
大夫见孝廉、上计丞、长史,皆放官司马门外,比丞相掾史白录。
御史大夫寺在司马门内,门无塾,门署用梓板,不起郭邑,题曰御史大夫寺。
大夫初拜,策曰:「惟五凤三年正月乙巳,御史大夫之官,按:百官公卿表:「五凤三年六月辛酉,西河太守杜延年为御史大夫。」与此文月日不合。皇帝延登,亲诏之曰:『御史大夫其进,虚受朕言。朕郁于大道,获保宗庙,兢兢师师,夙夜思己失,不遑康宁,昼思百姓未能绥。于戏御史大夫,其帅意尽心,以补朕阙。于戏九卿、群大夫,百官慎哉!不勖于厥职,厥有常辟,往悉乃心,和裕开贤,俾贤能反本乂民,靡讳朕躬。天下之众,受制于朕,以法为命,可不慎欤?于戏御史大夫,其诫之。』」敕上计丞、长史曰:「诏书数下,布告郡国:臣下承宣无状,多不究,百姓不蒙恩被化,守、丞、长史到郡,与二千石力为民兴利除害,务有以安之,称诏书。有郡国茂材不显者言上,残民贪污烦扰之吏,百姓所苦,务勿任用。方察不称者也。」
校勘记
〔一〕 御览卷六八0引作「止人,先置索室清宫而后往」。又孙星衍辑本前二卷皆本此辑,多有订补。今凡孙氏已补正者,一般不再出校记,请径参阅孙辑按语。
〔二〕 通典卷五七引作「飞月之缨」。
〔三〕 按续汉志补注作「皇帝行玺,凡封之玺赐诸侯王书,信玺,发兵征大臣;天子行玺,策拜外国,事天地鬼神」。又御览卷六八二作「皇帝行玺,赐诸侯王书;信玺,发兵征大臣;天子行玺,外国事;天子之玺,事天地鬼神」。又唐六典卷八作「有事及发外国兵,用天子信玺;赐匈奴单于、外国王书,用天子之玺;诸下竹使符,征召大事行州郡国者,用皇帝信玺;诸下铜兽符(「兽」当作「虎」,避唐讳所改),发郡国兵,用皇帝之玺;封拜王公以下,遣使就授,皆用皇帝行玺」。诸载各异。
〔四〕 御览卷六八二引有「布」字。
〔五〕 孔本书钞卷一三一此句下引有「自秦以来,天子独称玺,又以玉」十二字。
〔六〕 御览卷二二九无「金」字,「扣」下有注曰:「音口,金饰器。」
〔七〕 「将」字系衍文,据孙辑删。
〔八〕 据孙辑改「左右」作「在石」。
〔九〕 据通典卷二四、御览卷二二七补「前」字。
〔一0〕通典卷二四、御览卷二二七「百官」下引有「事」字。
〔一一〕孔本书钞卷五九「闭封」作「开封」,同卷引汉官典职亦同。
〔一二〕据孙辑补「书」字。
〔一三〕按汉书百官公卿表曰:期门,武帝建元三年初置,「有仆射,秩千石」。与汉旧仪异。
〔一四〕「上向」原误倒,据汉书东方朔传应劭注径正。
〔一五〕通典卷二一曰:「光武以武帝故事置司徒司直,居司徒府,助司徒督录州郡所举上奏,司直考察能否,以征虚实。建武十一年省。」与续汉志所载「本注曰」之言异。按后汉书宣秉传注曰:「司直,武帝元狩五年置。哀帝元寿二年,改丞相为大司徒,中兴因而不改,犹置司直。至建武十一年省司直,置长史一人,署诸曹事。」又光武帝纪亦言十一年夏四月丁卯,省大司徒司直官。杜林传亦同。「本注曰」言「居丞相府」,「建武十八年省」,均误。四库馆臣引以为据,失考。
〔一六〕按汉书百官公卿表曰:「武帝元狩五年初置谏大夫,秩比八百石。」至东汉改称谏议大夫,秩为六百石,事见续汉志。胡广注曰:「武帝元狩五年置谏大夫为光禄大夫,世祖中兴,以为谏议大夫。」汉旧仪既言西京旧制,而曰秩六百石,误也。
〔一七〕类聚卷四五引作「学道修行」。
〔一八〕汉书武帝纪注「假」字在「刺史」之上。
〔一九〕汉书王尊传如淳注引汉仪注「从」字下有「事」字。
〔二0〕汉书昭帝纪张晏注引汉仪注「免」字下有「者」字。
〔二一〕续汉志补注「大音」下无「者」字。
〔二二〕续汉志补注「以益甚」上无「日」字,「以身帅」上无「务」字。
〔二三〕续汉志补注「听」上无「勿」字,当是。
汉官旧仪卷下
汉卫宏撰
中宫及号位
皇后称中宫。
婕妤见,大长秋称「皇后为婕妤下舆」,坐称「起」,礼比丞相。娙娥见,女御长称「谢」,按:汉书戾太子传「长御倚华」如淳注引汉仪注云:「女长御比侍中,皇后见娙娥以下,长御称谢。」与此文相合,惟「御长」作「长御」稍异。又郑氏云:「长,音如长者。」礼比将军、御史大夫。昭仪见,称「谢」,比中二千石。贵人见,称「
皇后诏曰可」,礼比二千石。美人无数。婕妤以下皆居掖庭,置令、丞、庐监,宦者。女御长如侍中。
皇后一人。婕妤以至贵人,皆至十数。美人比待诏,无数,元帝、成帝皆且千人。
侍中左右近臣见皇后,如见按:北堂书钞引此文「见」下有「帝」字。婕妤,〔一〕行则对璧,坐则伏茵。皇后、婕妤乘辇,余皆以茵,四人舆以行。
皇后玉玺,文与帝同。皇后之玺,金螭虎纽。○本注曰:一本无此条。
皇后春桑,皆衣青,手采桑,以缫三瓮茧,按:艺文类聚引此文作「
三盆」,「瓮」字误。群臣妾从。春桑生而皇后亲桑,于苑中蚕室,养蚕千薄以上。祠以中牢羊豕,祭蚕神曰苑窳妇人、寓氏公主,凡二神。群臣妾从桑还,献于茧观,皆赐从采桑者乐。〔二〕皇后自行。凡蚕丝絮,织室以作祭服。祭服者,冕服也。天地宗庙群神五时之服。按:后汉书东平王苍传「五时衣各一袭」,李贤注:「谓春青,夏朱,季夏黄,秋白,冬黑。」晋书职官志有「五时朝服」,盖朝祭皆以为法服也。艺文类聚引此文,「群神」作「群臣」,误。皇帝得以作缕缝衣,皇后得以作巾絮而已。置蚕官令、丞,诸天下官下法皆诣蚕室,与妇人从事,故旧有东西织室作治。
皇后五日一上食,食赐上左右酒肉,留宿,明日平旦归中宫。
皇帝聘皇后,黄金万斤。按:汉书王莽传:「故事,聘皇后黄金二万斤,为钱二万万。」与此文异,疑「万」上脱「二」字。
立皇后、太子,大赦天下,赐天下男子爵,女子牛酒缯帛,夫增秩。
掖庭令昼漏未尽八刻,庐监以茵次上婕妤以下至后庭,访白录所录,所推当御见。刻尽,去簪珥,蒙被入禁中,五刻罢,即留。女御长入,扶以出。御幸赐银镮,令书得镮数,计月日无子,罢废不得复御。
宫人择官婢年八岁以上,侍皇后以下,年三十五出嫁。乳母取官婢。
皇太子称家,动作称从。
皇太子黄金印,?纽,印文曰章。下至二百石,皆为通官印。
太傅一人,真二千石,礼如师。亡新更为太子师,中庶子五人,职如侍中,秩六百石。
中尚翼中涓,如中黄门,皆宦者。
门大夫比郎将。
洗马职如谒者,十六人,选郎中补也。
庶子舍人,按:续汉书百官志太子庶子、太子舍人为两官。此书庶子已别见后条,此条「庶子」二字疑当作「太子」。四百人,按:「四百人」三字疑衍。如郎中,秩比二百石,无员,多至四百人。亡新改名为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