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史藏
- 志存记录
- 宾退录
宾退录
●卷三
晋简文母郑太后,讳阿春。晋人避其讳,皆以《春秋》为《阳秋》。后传孝 武下诏依《阳秋》故事,上尊号孝武母。《李太后传》何澄等议服制,曰《阳秋》 之义,母以子贵是也。若《褚裒传》桓彝目之曰有皮里《阳秋》,《荀弈传》张 、孔愉难弈。驳陈留王出城大谓宋不城周。阳秋所讥,则皆事在郑后之前,晋 之史官追改以避之耳。故孙盛辈著书曰《晋阳秋》。近世葛常之待郎作《诗话》 极其该洽,顾名之曰《韵语阳秋》,以今人而为晋讳,不深考也。晋世后讳多矣, 独避郑讳为不可晓。然盛又有《魏氏春秋》,习凿齿亦著《汉晋春秋》,司马彪 作《九州春秋》,则当时亦不尽避,史官亦不能尽改。盖晋史凡十八家,而唐人 修书又出于二十一人之手,岂无同异耶
世俗称列寺卿曰大卿,诸监曰大监,所以别于少卿监。自国初以寺监寄禄之 时已然,相承甚久。然前代但有大鸿胪、大司农、大匠而已。大卿、大监之名殊 不典。元魏虽有大宗正卿、大司农卿,隋亦有新都大监,然皆不足证也。独晋人 谓著作郎为大著作,《职官志》亦然。今称著作郎曰大著,粗有据依。
元昊寇边,韩忠献驻兵延安。夜有人携匕首至卧内,遂褰帷。韩起坐问谁何。 曰:“某来杀谏议。”“谁遣汝来”曰:“张相公。”盖张元也。韩复就枕曰: “汝携我首去。”曰:“某不忍,愿得谏议金带足矣。”取带而出。明日不复治 其事。俄守陴卒报城橹上得金带,乃纳之,明受之变。张忠献自平江起义勤王, 行次嘉禾。一夕坐至夜分,警备严甚。忽有刺客至前,出腰间文书,乃苗刘使来 贼公者,赏格甚盛。时左右睡已熟,张遽问:“尔欲何为”对曰:“某河北人, 粗知逆顺,岂肯为贼用况侍郎精忠大节,感通神明,某又安忍致害邪特见备御未 至,恐后复有来者,故相报耳。”张下执其手,问其姓名。曰:“某粗读书,若 言姓名,是徼后利,顾有母在河北,今径归矣。”拂衣而去,超捷若神。翼日张 取狱死囚,斩以徇。曰:“此刺客也。”私识其人,终身物色,竟不遇。二事颇 相似,但受带一节,韩不及张。而前之刺客,亦不可以望后者也。汉梁王使人刺 爰盎。刺者至关中,问盎,称之皆不容口。乃见盎曰:“臣受梁王金刺君。君长 者,不忍刺。然后刺者十余曹,备之。”又与张事相类。然爰卒不免,而张竟无 他。张公忠臣,爰非真长者,天理为不诬矣。韩事见王彦辅《麈史》,张事具行 状。
光逸为门亭长,迎新令至京师。胡母辅之辈语令家,望见彤,奇之。李矩为 吏,送故县令于长安,梁王肜以为牙门,以是知吏从迎送之仪,晋已然矣。《宋 书 庾登之传》载其除豫章太守。自临川便道之官,亦云仪迓光赫。又,谢方明 自晋陵太守为南郡相,晋陵亦有送故主簿随在西。萧梁时诸镇皆有迎主簿。
今人以月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 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不食肉。谓之“十斋”,释氏之教也。余按《唐会要》, 武德二年正月二十四日诏:自今已后,每年正月、九月,及每月十斋日,并不得 行刑。所在公私宜断屠钓,永为常式。乾元元年四月二十二日,敕每月十斋日及 忌日,并不得采捕屠宰,仍永为式。其来尚矣。《九国志》亦载:“南唐大臣多 蔬食,月为十斋。今断狱律、疏议列此十日,谓之十直日。”
白乐天于浔阳舟中见商妇赋《琵琶行》,其中有云:“商人重利轻别离,前 月浮梁买茶去。”是时此商留家浔阳而远取茶于浮梁。始知浔阳之茶,唐未有也。 今其行几遍天下,而浮梁所产反不著。时代推移,而土地所生亦复变迁如此。
《晋书》:王育仕刘渊为太傅;韦忠仕刘聪为镇西大将军;刘敏元仕刘曜为 中书侍郎。三人者,皆尝委质于晋矣,而皆谓之忠义。王宏桎梏罪人,以泥墨涂 面,置深坑中,饿不与食。太康中,检察士庶,使车服异制,宏缘此复遣吏科检 妇人衤日服,至褰发于路。顾谓之良吏。王浑妻钟氏,尝夫妇共坐,其子济趋庭 而过。浑欣然曰:“生子如此,足慰人心。”钟笑曰:“若使新妇得配参军生子, 故不翅如此。”参军者,浑弟沦也。顾谓之烈女,真可发一笑。
邵康节《洛阳春八绝》其一云:“四方景好无如洛,一岁花奇莫若春。景好 花奇精妙处,又能分付与闲人。”先鉴堂《朝野遗事》载吕吉甫在赵韩王南国, 京师丐人曰风乞儿者,持大扇造吕求诗。吕即书扇上:“无人肯作知非乞,没药 堪医最是风。求乞害风都占断,来世上少如公。”吕诗虽戏谑,然句体绝与邵 诗相类。
吕居仁舍人尝与汪圣锡尚书论并拜两相,独曾文昭草文肃制为得右相词命之 体。乾道间,虞忠肃拜右揆,汪适当制,遂祖其意而为之。余按曾制云:左右置 相,以总吾喉舌之司;东西分台,以干我钧衡之任。居中如鼎足之峙,承上若台 符之联,相须而成,缺一不可。乃登次辅,以告大廷。汪制云:朕洪惟国朝之制, 并建宰辅之司,应变守文,咸底于道。献可替否,各单厥心。矧予继承,惟日兢 惕。懋乃后德,交修ム赖于同寅;扬于王庭,孚号式新于众听。其登次相,以叶 旧章。似微不及也。初,韩忠彦拜左仆射,蔡京当制,欲刺探徽宗之意,徐奏请 曰:“制词合作专任一相,或作分任两相之意。”徽宗曰:“专任一相。”翼日, 京出,宣言曰:“子宣不复相矣。”已而复召肇草制,拜布右仆射。肇之词盖有 为云。
李昊仕于蜀,王衍之亡,为草降表,及孟昶降又草焉。蜀人夜表其门曰:世 修降表李家。当时传以为笑。余记晋谢澹少历显位,桓元之篡以澹兼太尉,与王 谧俱赍册到姑孰。元熙中为光禄大夫,复兼太保,持节奉册禅宋。正堪作对。
汉昭帝察霍光之忠,知燕王上书之诈,后世称其明。顺帝时张逵辈谮梁商谋 废立,帝知其妄,收逵等,杀之,与昭帝相类。洪文敏谓顺帝复以政付梁冀,其 明非昭帝比,故不为人所称。前燕慕容初立。慕容根谮慕容恪、慕容评将谋为 乱。曰:“二公国之亲穆,先帝所托终,应无此,未必非太师将为乱也。”收 根等,斩之。可与昭、顺并称。考三君之年,昭帝十四,顺帝二十五,而方十 一,尤不可及。然其末年,恪既死,母后乱朝,评以黩货干政,不能容慕容垂之 勋德,遂为苻秦所灭。与早岁殊不相似,又非顺帝比也。
东蜀杨天惠撰《彰明县附子记》云:绵州故广汉地,领县八,惟彰明出附子。 彰明,领乡二十,惟赤水、廉水、会昌、昌明宜附子。总四乡之地,为田五百二 十顷有奇。然粳稻之田五,菽粟之田三,而附子之田止居其二焉。合四乡之产, 得附子一十六万斤已上,然赤水为多,廉水次之,而会昌、昌明所出微甚。凡上 农夫,岁以善田代,处前期,辄空田一再耕之莳荠麦,若巢縻其中。比苗稍壮, 并根叶耨覆土下,复耕如初,乃布种。每亩用牛十耦,用粪五十斛。七寸为垄, 五寸为符,终亩为符二十,为垄千二百。垄从符衡,深亦如之。又以其余为沟为 涂。春阳坟盈,丁?壮毕出,疏整符垄,以需风雨。风雨时过,辄振拂而骈持之。 既又挽草为援,以御ピ日。其用上力,比它田十倍。然其岁获亦倍称,或过之。 凡四乡度用种千斛以上。种出龙安及龙州齐归、木门、青追、小平者良。其播 种,以冬尽十一月止。采撷,以秋尽九月止。其茎类野艾而泽,其叶类地麻而厚, 其花紫、叶黄、<豕生>长苞而圆。盖其实之美恶,视功之勤窳,以故富室之人常 美,贫者虽接轸,或不尽然。又七月有采者,谓之早水,拳缩而小,盖附子之未 成者。然此物畏恶猥,多不能常熟,或种美而苗不茂,或苗秀而实不充,或已酿 而腐,或已暴而挛,若有物焉阴为之。故园人将采,常祷于神,或目为药妖云。 其酿法,用醯窖安密室,淹覆弥月乃发,以时暴凉,久乃干定。方出酿时,其大 有如拳者,已定,辄不盈握。故及两者,极难得。盖附子之品有七、实本同而末 异,其种之化者为乌头附,乌头而傍生者为附子,又左右附而偶生者为鬲子,又 附而长者为天雄,又附而尘者为天佳,又附而上出者为侧子,又附而散生者为漏 蓝,皆脉络连贯,如子附母。而附子以贵故,独专附名,自余不得与焉。凡种一 而子六七以上,则其实皆小;种一而子二三,则其实稍大;种一而子特生,则其 实特大。此其凡也。附子之形,以蹲坐、正节、角小为上,有节、多鼠乳者次之, 形不正而伤缺风皱者为下。附子之色,以花白为上,铁色次之,青绿为下。天雄、 乌头、天佳,以丰实过握为胜,而漏蓝、侧子,园人以乞弃役夫,不足数也。大 率蜀人饵附子者少,惟陕辅、闽、浙宜之。陕辅之贾才市其下者,闽浙之贾才市 其中者,其上品则皆士大夫求之。盖贵人金多喜奇,故非得大者不厌。然土人有 知药者,云小者固难用,要之半两以上皆良,不必及两乃可。此言近之。按《草 经》及注载:“附子出犍为山谷,及江左山南嵩齐鲁间。”以今考之,皆无有, 误矣。又云:“春采为乌头,冬采为附子”。大谬。又云:“附子,八角者良, 其角为侧子。”愈大谬,与余所闻绝异。岂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者类耶以上皆杨 说,古《涪志》既删取其略,著于篇。然又云:“天雄与附子类同而种殊,附子 种近漏蓝,天雄种如香。附子凡种,必取土为槽,作倾邪之势,下广而上狭,置 种其间。其生也与附子绝不类,虽物性使然,亦人力有以使之。”此又杨说所未 及也。审如《志》言,则附子与天雄非一本矣,杨说失之。《本草图经》与此小 异。《广雅》云:“奚毒,附子也。一岁为子,二岁为乌喙,三岁为附子,四 岁为乌头,五岁为天雄。”盖亦不然。鬲子、天佳、漏蓝三物,《本草》皆不著。 张华《博物志》又云:“乌头、天雄、附子,一物。春秋冬夏采各异地。”
《左氏传》:内蛇与外蛇斗于郑南门中,内蛇死,六年而厉公入汉。太始四 年,赵有蛇从郭外入邑,与邑中蛇群斗孝文庙下,邑中蛇死。六年而武帝崩。异 哉!然赵敬肃王、彭祖薨于次年,亦其应也。
《玉壶清话》:真宗问近臣:“唐酒价几何”丁晋公奏曰:“每升三十引。 杜甫诗曰:‘速须相就饮一斗,恰有三百青铜钱。’”子尝因是戏考前代酒价, 多无传焉,惟汉昭帝罢榷酤之时,卖酒升四钱,明著于史。刘贡父云:“所以限 民不得厚射利”。是以《典论》谓孝灵末,百司湎酒,酒千文一斗。曹子建乐府 “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此三国之时也。然唐诗人率用此语,如李白“金 樽清酒斗十千”,王维“新丰美酒斗十千”,白乐天“共把十千酤八斗”。又 “软美仇家酒,十千方得斗。”又“十千一斗犹县饮,何况官供不著钱。”崔辅 国“与酤一斗酒,恰用十千钱。”郎士元六言绝句“十千提携一斗,远送潇湘故 人”,皆不与杜诗合。或谓诗人之言不皆如诗史之可信,然乐天诗最号纪实者, 岂酒有美恶价不同欤抑何其辽绝耶穆宗朝,王仲舒为江西观察使,时谷数斛易斗 酒,尤可怪。杨凝诗“湘阴直与地阴连,此日相逢忆醉年。美酒非如平乐贵,十 升不用一千钱。”《岭表录异》云:“广州人多好酒,生酒行两面罗列,皆是女 人招呼,鄙夫先令尝酒,盎上白瓷瓯谓之<舌瓦>,一<舌瓦>三文,不持一钱来去。 尝酒致醉者,当垆妪但笑弄而已。”《岭表录异》,唐之书也,今必不然。<舌瓦> 字不见于字书。《说文》云:“瓯瓿谓之<合瓦>,<合瓦>盈之切疑是<舌瓦>字, 传写之误,或南方俗字自有<舌瓦>字,亦不可知。”若梁元帝《长歌行》:“当 垆擅旨酒,一卮堪十千。”谓之堪,则非真十千也。
谚谓物多为无万数,《汉书 成帝纪》语。
汉成帝诏言:昌陵作治五年,客土疏恶,终不可成。服虔注曰:取他处土以 增高为客土。乃知“客土”二字,其来甚古。《唐书 方技 杜生传》亦有“客 土无气”之语。盖以近世云。
唐太宗时,米斗三钱,后世以为美谈。梁夫监四年,米斛亦三千钱。唐元和 六年,天下米斗有直二钱者,人罕称道,然皆不若汉宣帝元康间,尝谷石五钱矣。 此古今所无也。东魏元象兴和中谷九钱,可以为次矣。
汉世大率钱重,前所书酒升四钱、谷石五钱,概可推已。元康神爵之间,金 城、湟中谷斛亦不过八钱。惟元帝永光二年,岁比不登,京师谷石二百余,边郡 四百,关东五百。时四方饥馑,朝廷以为忧。而其先初元二年,齐地饥,谷石财 三百余,民已多饿死者矣。王莽时,黄金一斤直钱万朱提,善银八两直一千五百 八十,它银八两直一千而已。高帝贺吕公绐曰“贺钱万”,吕公大惊,起迎之门。 颜师古谓以其钱多,故特礼之。若今世十千,何足惊也。元帝临兽圈,猛兽惊出, 冯贵人前当之,帝虽嘉美其义,仅赐钱五万。惠帝元年,民有罪,得买爵三十级 以免死罪。应劭谓一级直钱二千,凡为六万。武帝天汉、大始间,募死罪入赎钱 五十万减死一等,虽数逾惠帝时八倍,然后世正使匮乏极,亦何肯出此令可见当 时钱之艰得也。至成帝鸿嘉中,买爵之价杀而为千钱矣。西都制禄以谷,奉钱皆 无所考。仅可知者,丞相、大司马、大将军月六万,御史大夫月四万,光禄大夫 月万二千,司隶校尉月数千,谏大夫月九千二百,秩百石月六百,待诏公车月二 百四十,其薄?至此。贡禹迁光禄大夫,犹谓家日益富。后汉之制,凡受俸者皆 半钱半谷。延平中定制,中二千石俸钱月九千,不若今世初品官之俸也。洪文惠 《隶释》云:“汉刻载修庙及表墓人所贡有出钱百者。”熹平四年,济阴太守张 宠以二千祠尧,碑遂夸而书之。贡禹被征,卖出百亩以供车马。以今江氵制田贾 会之,不减二三千缗,车马之费当不至是,则当时田价亦非今比。西都外戚之盛, 萌芽于元帝之时,王嘉谓是时赀千万者尚少,他复何言崔烈入钱五百万,得为司 徒,五百万五千缗也,以今助边之数校之,但可得校副尉耳。并发观者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