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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台湾府志-清-范咸
木栅子街:街南属新化里、街北属安定里。
新港街:在新化里。
莲池潭街:在善化里。
萧垄街:在安定里。
笨港街:在笨港。为大市镇。
土狮子街、猴树港街:在外九庄。
井水港街:在外九庄。
盐水港街:在大奎璧。为大市镇。
彰化县
半线街:在县治。
鹿子港街:在鹿子港。水陆马头,谷米聚处。
员林子街:距县治南三十里。
海丰港街:距县治西南八十里。
三林港街:距县治西南五十里。
东螺街:距县治南四十里。
西螺街:距县治南四十里。
大肚街:距县治北一十五里。
犁头店街:距县治东北三十里。
淡水厅
竹堑街:在竹堑城内。
八里坌街:在上淡水。
桥梁
台湾县
大枋桥:在东安坊岭后。通衢往来,架枋为之;伪时所建。康熙二十三年,知府蒋毓英修;乾隆十年,台防同知方邦基重修。
砖子桥:在西定坊。荷兰所筑,砌砖和灰而成。
县口桥:随坏,随修,不知何年所建。
乐安桥:在东安坊。架木为之。今圯。
德行桥:在坑子底。
济津桥:在镇北坊。通衢往来之所,架木为之。随坏随修。
永安桥:在西定坊。
太平桥:在水仙宫后。乡人架木为之。
安澜桥:在西门外镇渡头。架木为之。康熙五十九年,知府王珍重建。中竖大木,旁筑以栏;扁曰「安澜」。
大桥头桥:在南门外。南路往来路头。今圯。
大桥:在永康里。北路往来路头。
小桥:在永康里。洪水冲崩。
乌鬼桥:在永康里。乡人架木为之。
斗米桥:在广储西保。架木为之。今被水冲圯。
马鞍桥:在新化里新港。架木为之。形如马鞍,故名。康熙五十五年里民修。
安平镇渡:在西定坊。水程六、七里过渡,即安平镇。
大井头渡:在西定坊。今移在镇路头。
二赞行渡:在文贤里。夏秋水大,以小船济人;春冬则架竹桥。
塭岸渡:在州子尾。以小舟济人。
冈山溪渡:在崇德里。以竹筏渡人。
凤山县
二赞行桥:在长治里。桥北属台湾,桥南属凤山。前参将吴三锡建。今桥坏,以舟济人。
二桥子桥:在长治里。
冈山溪桥:在嘉祥里。
鲫子潭桥:俗呼二滥桥。此处水最大,前参将吴三锡建,被水漂去;居民林鼎再建,复漂去。今夏秋以筏渡人;冬春架竹桥,覆土其上,以通舆步。
中冲崎桥:在中冲庄。参将吴三锡建。
小店子桥:在礁巴司戎。俗呼桥子头。
楠子坑桥:在观音山里。参将吴三锡建。
竹子港桥:在竹桥庄。
万丹桥:在竹桥庄。
攀桂桥:在攀桂汛。
赤山子桥:在赤山庄。
坑子口桥:在下淡水。
凤山港桥:在凤山庄。
蛲港渡:在仁寿里。
硫磺水渡:在硫磺港。以竹筏渡人。
万丹港渡:在下陂头。
下陂头渡:在下陂头。
新园溪渡:在新园庄。
阿猴溪渡:在阿猴社。
淡水溪渡:阔数里;夏秋水涨,非船莫济。
诸罗县
铁线桥、茅港尾桥:俱属开化里。二桥各为一港,相去十里,为县治往郡必由之路。冬春架竹为之,上覆以土;夏秋水涨漂去,设渡以济行人。时坏时修。
盐水港桥:在大奎璧。架木为之。乾隆五年,知县何衢重修。
二重沟桥:在他里雾庄。架木为之(以上数桥。俱可通车舆)。
他里雾桥、笨港桥:以上二桥,俱木为之。冬春之间,始建以通行人。
牛椆溪渡:在诸罗山庄。
小龟佛山渡:以竹筏渡人。在外九庄。
井水港渡:在外九庄。
石子濑渡、湾里渡、欧汪溪渡:在安定里。
阿拔泉渡:在斗六门。
黄地仑渡:在外九庄。
湾港渡、竿寮渡、直加弄渡、西港子渡、含西港渡:以上五渡,俱在鹿耳门内。
彰化县
虎尾溪渡:诸、彰交界处。冬春水涸,沙草茫茫;夏秋雨多溪涨,非舟不渡。
打马辰渡、树子脚渡、猫儿子渡、双条圳渡:以上四渡,俱在东螺溪。
苦零脚渡、大仑脚渡、上渡头渡:以上三渡,俱在西螺。
溪心霸渡、柴坑子渡、中渡头渡、恶马渡、下渡头渡:以上五渡,俱在大肚溪。
淡水厅
北港塘渡、八里坌渡、关渡门渡、剑潭渡、沙猫树渡、摆接渡。
水利
台湾县
甘棠潭:在保大东里。乡民合筑。以潭水多生甘棠树,故名。
无源潭:在永丰里。
莲花潭:在文贤里。源深,水旱不涸,可以灌田。
王有潭:在仁和里。乡民王有所筑以灌田者。
参差陂:在文贤里二图。红毛时,王参差筑以灌田,故名。
月眉池:在文贤里一图。形如半月。
鸳鸯潭:在文贤里。两潭相连。
鲫鱼潭:在永康、广储西、长兴三里之界,延流三十余里。多生鲫鱼,年有征税;三里藉此灌田。
嵌下陂:地势卑下,乡人筑堤蓄水以灌田。
公爷陂:在新丰里。伪时筑,蓄水以灌田。
弼衣潭:在新丰里香洋子。
鼎济洼:在新港社。产鱼虾。
新港西陂:在新化里。
新港东陂:在新港社。
凤山县
将军陂:在凤山下庄。提督施琅筑。改名曰新陂。
竹桥陂:在竹桥庄。水源自阿猴林来。
三镇陂:在维新里。
大湖陂:在长治里。
赤山陂:在赤山庄。周围百余丈,注水灌田。
乌树林陂:在维新里。
北领旗陂:在维新里。
中冲崎陂:在仁寿里。
新园陂:在长治里。
硫矿陂:在硫矿港。有泉可灌田。
草潭:在观音山里。蓄水甚多,灌溉甚广。
石螺潭:在仁寿里。
莲池潭:在兴隆庄。即学宫泮池;多莲花,故名。
井水港:在半屏山。水源自观音山出。
菱角港:东灌嘉祥里田,西灌长治、维新二里之田。
红毛寮坑:在依仁里。坑广而流长,大旱水源不竭。
诸罗县
诸罗山大陂:即柴头港陂。源出八掌溪,长可二十余里。大旱不涸。
柳子林陂:源由八掌溪分流,长十余里。大旱不涸。
埔姜林陂:源由八掌溪分流,长可十余里。
马椆陂:源由内山土地公崎流出。
枫子林陂:在下加冬庄东。源出白水溪。
佳走林陂:源由草潭出。
安溪寮陂:源由白水溪分流,长可十余里。灌本庄及涂库子、后镇、上帝庙、竹围后等庄。
王公庙陂:下加冬东南。源由白水溪分流。
新营等庄陂:源由白水溪分流,长可三十里许。
哆啰嘓大陂:源出内山九重溪,长二十余里。灌本庄及龙船窝、埤子头、秀才等庄。大旱不涸。
大脚腿陂:在哆啰嘓南。源出十八重溪,长可十里许。
新陂:在北新庄。源由诸罗山番子坑流出,长十余里。大旱不涸。
大溪厝陂:在县治西南三蒲竹。源由诸罗山番子坑分流,长十余里。
朱晓陂:在外九庄大丘田。源由荷包屿大潭出。
树林头陂:在外九庄。源由八掌溪尾,长五、六里许。
牛挑湾陂:在外九庄。源由龟子港头出。
土狮子陂:在外九庄。源由牛椆溪出,南灌六加佃庄、北灌土狮子庄。
狗咬竹陂:源由牛椆山坑流出,长二十余里。灌本庄及番婆庄、月眉潭、土狮子、北势等庄。庄民合筑。
打猫大潭陂:有泉;淋雨时,新庄、柴头港、打猫一带坑水注焉。灌本庄及青埔仔二庄。庄民合筑。
打猫山脚大陂:源出三迭溪,长十余里。灌本庄及火烧庄、南路厝等庄。庄民合筑。
虎尾寮陂:在打猫庄北。源由三迭溪分流。
双溪口大陂:在打猫仑仔庄。源由三迭溪分流。
西势潭陂:在打猫庄西北。源由三迭溪分流,灌西势潭、柴林脚二庄。庄民合筑。
阿陈庄大陂:在他里雾东南。源有二:一由石龟溪分出,一由庵石坑出。
粪箕湖陂:在他里雾社。源由虎尾溪出。
洋子庄陂。在茅港尾东。原有旧陂址,庄民重修。
番子桥沟陂:在茅港尾。灌佳里兴、茅港尾二庄。庄民合筑。
乌山头陂:即龙船窝陂。乌山头二镇、龙船窝等庄庄民合筑。
北社尾陂:在县治西北。灌北社尾、水牛厝二庄。
白斗坑陂:在县治北。康熙四十五年筑。
大目根陂:在县治东北牛椆溪。
槺榔庄陂:在外九庄。灌大、小槺榔二庄。庄民合筑。
头桥陂:在打猫庄东。
中坑子陂:在打猫庄东北。
他里雾番子陂:在他里雾社。
埔姜仑陂:在他里雾社西。
猴闷陂:在他里雾社北。
尖山庄陂:在柴里社东南。
柴里社陂:在柴里社。
斗六庄陂:在斗六门防汛后。
大竹园陂:在斗六门防汛前。
走猪庄圳:源由石龟溪分入,灌走猪、排仔路头二庄。
荷包连圳:在走猪庄北。源由石龟溪分入。
加冬脚庄圳:在他里雾社南。源由小龟溪分入,灌加冬脚、殿仔林二庄。
石龟溪庄圳:源由石龟溪分入。
北香湖:在县治北二里许。泉深地广,盘曲三、四里,县治东北一带之水归焉。大旱不涸。康熙三十四年,番民合筑陂于下流,名番子陂(详见「艺文」)。
龙湖:即赤山庄大潭;在龙湖岩前(别见「杂记」)。
彰化县
鹿场陂:在虎尾溪墘。源由虎尾溪分流。
打马辰陂:在西螺社东。源由虎尾溪分流。
西螺引引庄陂:在西螺社西。
打廉庄陂:在东螺社西北。
燕雾庄陂:在半线社南。
马龙潭陂:在猫雾拺。潭有泉,源合内山之主流,长二十余里。陂流四注,大旱不涸;所灌之田甚广。
鬼面潭:在半线山内。水所渟潴,夏秋则益,多春则涸。居民土番,取其鱼虾为食。
水涟潭:在水沙连社(详见「山川」)。
海防
台湾县:鹿耳门港(自厦至台大商船及台属小商船往诸、彰、淡水贸易,俱由此出入)、大港(台属小商船往凤山贸易由此出入)。
凤山县:打鼓港、东港、茄藤港(以上俱无大商船停泊。惟台属小商船往来贸易)。
诸罗县:笨港、蚊港、盐水港、猴树港(以上惟台属小商船往来贸易)。
彰化县:鹿子港(惟台属小商船往来贸易)。
淡水厅:海丰港、三林港(以上二港,地属彰邑。至小商船往来贸易,归淡防厅查验)、劳施港、蓬山港、后垄港、中港、竹堑港、南嵌港(以上俱无大商船停泊。惟台属小商船往来贸易)、淡水港(自厦至港大商船十只,名为社船,于此出入。台属小商船自三月东南风发,往来贸易;至八月止)。
附考
定例:海船出洋,其置船时,先赴各该县报明购料在厂;成造竣日,仍赴县禀请验量梁头长短、广深丈尺,填明印烙,取具澳里族邻行保结状给照,听其驾驶出洋贸易。
商船自厦来台,由泉防厅给发印单,开载舵工、水手年貌并所载货物,于厦之大嶝门会同武汛照单验放。其自台回厦,由台防厅查明舵水年貌及货物数目换给印单,于台之鹿耳门会同武汛点验出口。台、厦两厅各于船只入口时,照印单查验人货相符,准其进港。出入之时,船内如有夹带等弊,即行查究。其所给印单,台、厦二厅彼此汇移查销。如有一船未到及印单久不移销,即移行确查究处。
商船自台往厦,每船止许带食米六十石,以防偷越。如敢违例多带米谷,严加究处。
台属之■〈舟彭〉仔、杉板头、一封书等小船,领给台、凤、诸三县船照,周年换照;三邑各设有船总管理。惟彰化县止有大肚溪,小船仅在该港装载五谷货物;系鹿子港巡检查验,按月造册申报台防厅查核。台、凤、诸三县各船若往南路,俱由台邑之大港汛出入;系新港司巡检挂验,仍报台防厅查考。如赴北路,俱由鹿耳门挂验出入。其各船往南北贸易,船总、行保具结状一纸,填明往某港字样;同县照送台防厅登记号簿,给与印单;以水途之远近,定限期之迟速。该港汛员查验,盖戳入口。在港所载是何货物及数目填明单内,查对明白盖戳,听其出口。回郡到府之日,将印单呈缴鹿耳门文、武汛查验单货相符,盖戳听其驾进。府澳各港汛员,仍将出入船只每五日折报,听台防厅稽查。如违限未回,严比行保;并行各港汛员挨查,以防透越之弊。
淡水旧设社船四只,向例由淡水庄民佥举殷实之人详明取结,赴内地漳、泉造船给照;在厦贩买布帛、烟茶、器具等货来淡发卖,即在淡买籴米粟回棹,接济漳、泉民食。雍正元年,增设社船六只。乾隆八年,定社船十只外,不得再有增添。每年自九月至十二月止,许其来淡一次;回棹,听其带米出口。其余月分,止令赴鹿耳门贸易。九年,定台道军工所办大料,由社船配运赴厦,再配商船来台交厂。自九月至十二月止,不限次数,听其往淡。
商船拨运内地兵米及采买平粜米谷,俱照梁头丈尺分派。该船梁头一丈七尺六寸至一丈八尺者为大船,配载三百石;梁头一丈七尺一寸至一丈七尺五寸者为次大船,配载二百五十石;梁头一丈六尺至一丈七尺者为大中船,配载二百石;梁头一丈五尺六寸至一丈六尺者为次中船,配载一百五十石;梁头一丈四尺五寸至一丈五尺五寸者为下中船,配载一百石。其梁头一丈四尺五寸以下之小商船,例免配载。每石脚价,定银六分六厘六毫五丝;自厦载往他处,水程每百里加银三厘。遇奉文起运之时,将入口船只,计梁头之丈尺、配米谷之多寡。至交卸处所,水程有近远之不同;将交卸地方写入阄内,当堂令各船户公同拈阄。阄值何处,即照拈配运。若水途较远,如至福州府属及南澳等处交卸者,给与免单二张;其余兴、漳、泉等属则水途较近,给与免单一张。俟该船下次入口,将免单呈檄,免其配运。至台湾小船往各港运载到府交卸者,每石脚价银三分,着船总雇拨小船运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