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台湾县志

  县丞:俸银二十四两三钱二厘(闰年加银二两二分五厘一毫零,照例奉裁充饷)。薪凑俸银一十五两六钱九分八厘(闰年加银一两三钱八厘零,奉裁)。门子一名、皂隶四名、民壮八名、马夫一名,共一十四名,每名工食带匀闰银六两二钱,共给银八十六两八钱(内民壮系雍正五年添设。原二十名,每名工食银一十二两,共银二百四十两。十一年裁一十二名,存八名,改照役食之例,共给工食带匀闰银四十九两六钱)。
  县儒学教谕:俸银四十两。训导:银四十两。共俸银八十两(原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外闰年银三两六钱二分六厘零,照例奉裁充饷。雍正十一年,添设训导,同食一俸。乾隆元年,照各员品级给与全俸)。斋夫三名、门斗三名,共六名,每名工食带匀闰银六两二钱,共给银三十七两二钱。廪生十一名,每名廪粮带匀闰银二两八钱九分三厘三毫零,共给银二十八两九钱三分三厘三毫(支应项下)。膳夫二名,每名工食带匀闰银六两六钱六分六厘六毫零,共给银一十三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零。
  新港巡检司:俸银一十九两五钱二分(闰年加银「一两」六钱二分六厘零,奉裁)。薪凑俸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照例奉裁充饷)。皂隶二名,每名工食带匀闰银六两二钱,共给银一十二两四钱。弓兵一十八名,每名工食银一两七钱六分六厘六毫零,匀闰银五分八厘八毫零,共给银三十二两八钱六分(支应项下)。
  澎湖巡检司:俸薪共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皂隶二名,弓兵一十八名,共工食带匀闰银四十五两二钱六分(雍正五年奉裁,改设澎粮厅,经费见后)。
  典史:俸银一十九两五钱二分(闰年加银一两六钱二分六厘六毫零,奉裁)。薪凑俸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照例奉裁充饷)。门子一名、皂隶四名、民壮四名、马夫一名,共十名,每名工食带匀闰银六两二钱,共给银六十二两(内民壮四名,雍正十一年添设)。
  本府进表合用绫袱纸张银三两(以下俱支应项下)。
  文庙香灯(府学年额银二两五钱二分,县学同)共银五两四分。
  府县学、崇圣祠、文庙、社稷、山川等坛祠春秋二祭,并上中下元厉祭,共银一百九十六两二银钱(原额银二百三十二两,乾隆十一年裁减三十五两八钱)。
  关帝庙祭银二十四两(乾隆三年新设,每年三次致祭)。
  习仪、救护、拜贺香烛,共银六钱。
  祈晴、祷雨、谢神,共银三两。
  修理府县二学、文庙、城隍等坛祠,共银四十两。
  乡饮宾二次,共银一十五两三分。
  进士花币旗匾银二两。新科举人花币旗匾银一两三钱三分三厘零。会试举人盘费银三十两。府学岁贡生旗匾银二两五钱。县学岁贡生旗匾银一两二钱五分。
  通计存留经费、支应共银二千四百一十六两一钱七分一厘五毫零。
  耗羡
  通县额征匀丁并番丁饷银每两征耗银七分,并封平余银二分,共银九分;田园供榖每石征耗榖一斗,折征银五分;杂饷银每两征耗银一钱,并封平余银二分,共银一钱二分。内:
  匀丁饷,额银六百九十二两二钱七分二厘五毫零,应征耗羡银六十二两三钱四厘五毫零。
  番丁饷,额银七十三两,应征耗羡银六两五钱七分。
  田园供榖,额榖五万二千三百九十七石二斗六陞六合八勺零,应征耗银二千六百一十九两八钱六分三厘三毫零。
  厝饷,额银一千二百六十六两一钱九分五厘二毫零,应征耗羡银一百五十一两九钱四分三厘四毫零。
  牛磨饷,额银二百二十五两二钱四厘,应征耗羡银二十七两二分四厘四毫零。
  蔗车饷,额银二百七十四两四钱,应征耗羡银三十二两九钱二分八厘。
  番丁饷,额银七十两,应征耗羡银八两四钱。
  梁头饷,额银六百四十五两六钱四分五毫,应征耗羡银七十七两四钱七分六厘八毫零。
  港、潭、塭饷,额银四百四十二两一钱二分四厘,应征耗羡银五十三两五分四厘八毫零。
  罟、罾、縺、■〈罒上令下〉、蚝饷,额银二百二十六两四钱四分,应征耗羡银二十七两一钱七分二厘八毫。
  官庄饷,额银一千四百八十六两一钱九分二厘六毫零,应征耗羡银一百七十八两三钱四分三厘一毫零。
  通计额征耗羡共银三千二百四十五两八分一厘四毫四丝一忽零。内:坐派解送两察院养廉银七百两、总镇养廉银二百两、分巡道养廉银四百两、本府知府养廉银三百两、经厅养廉银二十两、澎粮厅养廉银四百一十二两四钱七分七厘三毫零、本县知县养廉银一千两、县丞养廉银二十两、新港司巡检养廉银二十两、典史养廉银二十两、本道津贴船工银二百四十两、两察院辕役工食银六十八两二钱、轿伞扇夫工食银二十一两七钱,吹手炮手工食银一十三两九钱五分、火药银一十两五钱、心红纸张银一十二两、出巡夫车脚价银二十两,共应解给银三千四百七十八两八钱二分七厘三毫零。除额征耗羡银尽数解给外,尚不敷银二百三十三两七钱四分五厘九毫零,递年垫给,详请拨补。
  澎湖赋役(附)
  民丁六百七十二,雍正五年,拨归澎粮厅管辖。每丁征银四钱七分六厘,共该征银三百一十九两八钱七分二厘。乾隆元年改则,每丁征银二钱,共该征银一百三十四两四钱。乾隆十二年奉文,将丁银匀田园征输。
  盛世滋生户口:雍正六年至乾隆十六年(八次编审)计滋生民丁□百□十,永不加赋。
  地种三百八十石三陞三合六勺零,每石征银四钱二分,共该征银一百五十九两六钱一分四厘一毫零。内:
  原额地种一百五十九石二斗五陞七合六勺,征银六十六两八钱八分八厘一毫零(雍正五年,割归澎粮厅管辖)。
  雍正六年报垦地种二十七石五斗八陞六合零,征银一十一两五钱八分六厘一毫零。
  七年报垦地种一十一石三斗五陞,征银四两七钱六分七厘。
  乾隆二年报垦地种三十五石九斗八陞,征银一十五两一钱一分一厘六毫。
  四年报垦地种一十四石四斗,征银六两四分八厘。
  九年报垦地种一百三十一石四斗六陞(奉文折亩),共折九百八十二亩七分三厘零,征银五十五两二钱一分三厘二毫。
  杂饷额征银四百四十两八钱六分。内:尖艚船三十四只,每只征银八钱四分,共征银二十八两五线六分(原额五只,雍正六年新增二十七只,八年增二只)。
  三板头舶四百六十三只,每只征银四钱二分,共征银一百九十四两四钱六分(原额九十七只,共征银四十两七钱四分。雍正六年新增二百零七只,共征银八十六两九钱四分。七年新增一百二十一只,共征银五十两八钱二分。八年新增一十五只,共征银六两三钱。十年报陞三只,共征银一两二钱六分。十三年报陞一十二只,共征银五两四分。乾隆四年报陞八只,共征银三两三钱六分)。
  大网二十六张,每张征银三两五钱,共征银九十一两(原额一十六张,征银五十六两。雍正七年报陞四张,征银一十四两。十三年报陞一张,征银三两五钱。乾隆四年报陞二张,征银七两。五年报陞二张,征银七两。八年报陞一张,征银三两五钱)。
  小网三十六张,每张征银一两七钱五分,共征银六十三两(原额二十五张,征银四十三两七钱五分。雍正十三年报陞六张,征银一十两五钱。乾隆四年报陞五张,征银八两七钱五分)。
  箔网二张,每张征银一两二钱六分,共征银二两五钱二分。
  小箔网一张,征银六钱三分。
  大沪二口,每口征银八钱四分,共征银一两六钱八分。
  小沪七十二口半,每口征银四钱二分,共征银三十两四钱五分(原额一十口,征银八两四钱。雍正六年报陞三十四口,征银一十四两二钱八分。八年报陞半口,征银二钱一分。十三年报陞一十八口,征银七两五钱六分)。
  小罾三十四张,每张征银八钱四分,共征银二十八两五钱六分(原额一十张,征银八两四钱。雍正七年报陞六张,征银五两零四分。八年报陞二张,征银一两六钱八分。十年报陞二张,征银一两六钱八分。十三年报陞八张,征银六两七钱二分。乾隆四年报陞一张,征银八钱四分。五年报陞五张,征银四两二钱)。
  按大网口阔尾尖,每张用大杉木二,植于港口长流之所,曰网桁;以网挂桁上,鱼虾乘潮入港内,潮退随流纳网中,举网解其尾出之。箔,削竹片绳缚如帘,高七、八尺,长数十丈,就海坪列竖木杙,当潮水未满时,施箔于杙,留一门约宽四、五尺,网截之;潮退鱼不入网者皆阻于箔,不得出。又于海坪潮涨所及处,周筑土岸高一、二尺为沪。留缺为门,旁竖木柱,桂小网,截沪门;潮涨淹没沪岸,鱼虾凭涨入沪,潮退水由沪门奔流,鱼虾投网。或用石块围筑海坪,使鱼得潜其内,汐乃捕之。
  乾隆二年,上谕:『朕查闽省澎湖,地系海中孤岛,并无田地可耕。附岛居民,咸置小艇捕鱼,以餬其口。昔年提臣施琅,倚势霸占,立为独行,每年得规礼一千二百两。及许良彬到任后,遂将此项奏请归公,以为提督衙门公事之用。每年交纳,率以为常。行家任意苛求,渔人多受剥削,颇为沿海穷民之苦累。着总督郝玉麟宣朕谕旨,永行禁革。其现在捕鱼船只,饬令该地方官照例编号,稽查办理。此项陋规既经裁除,若水师提督衙门有公用必不可少之处,着郝玉麟将他项银两酌拨数百金补之』。
  通计澎湖额征正杂饷税共银七百三十四两八钱七分四厘。内起运兵饷银四百七十七两七分四厘一毫零,存留经费并支应共银二百五十七两八钱。内:澎粮厅(雍正五年改设)俸薪共银六十两。门子二名、皂隶一十二名、步快八名、轿伞扇夫七名,共二十九名,每名工食银六两,遇闰年加银五钱,每年匀给银二钱,共给银一百七十九两八钱(俱经费项下)。关帝庙每年三次致祭,共银一十八两(支应项下)。
  论曰:以下奉上,天之经也、地之义也。台湾孤悬岛屿,沃野千里,而所入不供所出,赋盖薄哉!顾邑属一掌可耕之地,延袤不及五十里,而赋甲于三邑,则以地辟于荆棘草莱之先。曩时,垦耕皆称佃户,岁之所入,半输于公。我朝拓土之初,损之又损,泽始下逮焉。惟官庄比之他邑,向有正供;佃之困者,亦往而有。若厝饷之纳,强半出于旧户,新筑者报陛不及三之一。语有之:有治人,无治法。设诚而致行之,以佐圣天子均平之治者,令之责也夫!
  ●重修台湾县志卷五
  学校志
  学宫崇祀书籍泮额书院社学学田
  世多称崑仑之水,汇东南溟,故道脉溯洙泗而演闽天,其来旧矣。台湾远处海东,涵濡圣泽,历有年所,广贤书之额,详教育之方,宜士气之蒸蒸遒上哉。夫草昧开而文明着,规模备而景行殷。征兹天运,观乎人文,海滨邹鲁之风可挹也。志学校。
  学宫
  崇祀
  书籍
  泮额
  书院社学
  学田
  学宫
  府儒学,在宁南坊。康熙二十四年,巡道周昌、知府蒋毓英因郑氏旧学址创建。中为先师庙,东西两庑,南为庙门、棂星门,北为启圣祠。三十八年,巡道王之麟,重修。越明年,建明伦堂于庙东(并记)。
  台地僻在海外,自古未沾王化,罔识宾兴。迨我朝开辟以来,置郡县,立学宫,凡取士之典,与内地同,遂彬彬称治,为海邦邹鲁矣。余己卯秋恭膺简命,来监斯土。甫下车,谒夫子庙,环视栋宇朽败,而明伦堂、两庑、启圣祠以及棂星垣墉,缺然不备。又以龙亭置先师之前,其规模气象,蔑如也。于是急谋修举,缺者补之,圯者葺之,以次兴工。越明年,于庙东偏拓地数亩,中为明伦堂,堂后为龙亭库,环以砖墙,东西廊门楼毕举;缔构坚致,彤髹駮蔚,一时称盛。至六月,庙为飓风所侵,竟致颓坏,余心戚然。又相与醵金重建,诹日鸠工,经始于十月,告成于十二月。由是夫子庙、启圣祠巍然,东西两庑及明伦堂、棂星诸地翼然。庙貌改观,将所以扬文教之盛,壮海外之规,均于是乎在矣。若夫培人心以厚风俗,又乌敢忘为治之先务哉!
  五十一年,巡道陈璸修启圣祠左右为名宦、乡贤祠。创各齐舍,设礼门、义路。立大成坊于礼门外,并建学廨于明伦堂后(并记)。
  台湾,荒岛也,夫子庙在焉。圣人之泽与皇化并驰,固无海内外之隔;而岁久弗治,惟大成殿巍然为鲁灵光。若启圣祠暨两庑、棂星门一带,皆腐折倾圯,剥落过半。前后庙基,被水潦冲啮陵夷就低,竟为人畜杂沓之场。余乃商之郡守周君洛书,郡丞洪君石臣暨台令张子宏,凤令时子惟豫、诸令刘子宗枢,亟议修葺;佥合词无间言。余曰:『众志既同,是不可后』。遂备由上请两宪,寻得报可。即以壬辰腊月兴工,委木标千总曾荣董其役。榱桷朽腐等易之,缺折者补之,盖瓦级砖之欹斜者覆正之,墙壁漫漶不鲜者饰之,基址之坍塌者增筑之:而庙于是焕然易旧焉。启圣一祠,翼然起于殿后;左右列六德斋。祠下名宦祠居左,乡贤祠居右,再列六行斋。曰六德,曰六行,非文学兼德行之士不得寓也。东庑下有献官斋宿房,西庑下有藏器库、庖湢所。庙门左右改置文昌祠、土地祠,其外则为礼门、为义路。常置扁钥,非旦望及有事,二丁不开。更于礼门外数十武,表立大成坊为界,周围墙及肩而止,通道之水环绕其下,庙之规模斯略具矣。至教官廨舍,则于明伦堂后新建三楹,斋厨等房胥具。门路从东廊出,无得复如前之寄居启圣祠左右为渎亵。再于明伦堂前两廊,分列六艺斋,供诸生肄业之所。是役也,新太守冯君躬暨继至,与有力焉。同城总镇姚公乐赞其成。计费若干缗,悉出本道衙门养廉余羡,予所力请于两宪而得之者。不动公帑,不费民财,历三载之勤,得竣厥工,不可无一言以记之。夫庙学非作新之为难,而能默体作新之意为难;亦非作新于始之为难,而能继继承承、永葺于后之为难。兹余既新斯学于始,愿执经士子咸感发奋起,以通经学古为业,以行道济世为贤;处有守,出有为,无负国家教育振兴之至意。地方有司亦共以教化为先务,培兹根本地,时省而葺修之,俾有基勿坏。行见荒岛人文日新月盛,彬彬称海滨邹鲁也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