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修台湾县志


  邑额征耗羡银三千一百六十一两三钱六分一厘八毫有奇。

  旧派支应各官养廉银:两察院养廉银七百两(今已停止,其银归入起运),总镇养廉银二百两(今移赴府库支领,其银归入起运),分巡道养廉银四百两,本府知府养廉银三百两,经历养廉银二十两,澎粮厅养廉银四百一十二两四钱七分七厘三毫,北路理番厅养廉银五百两,本县知县养廉银一千两,罗汉门巡检养廉银二十两,典史养廉银二十两(旧有县丞养廉银,今已裁)。

  本道津贴船工银二百四十两,本道修理考棚工料银一十六两六钱六分六厘,两察院辕役工食夫脚杂费共银一百四十六两三钱五分(今俱停止,其银归入起运)。

  旧额支应银三千九百九十五两四钱九分三厘三毫,今奉裁银一千零六十六两三钱五分,凡实支银二千九百二十九两一钱四分三厘三毫。

  衙署

  巡道署:在西定坊,西向。中曰敬事堂(「旧志」),其后堂曰鹤驯堂,右有厅曰「若济」(俱乾隆五十三年,观察杨廷理题,有跋)。署后有园,旧曰寓望园(康熙二十五年观察周昌辟);有亭,曰斐亭(康熙二十二年,观察高拱干建。丛篁环植,翠色猗猗,故取卫诗有斐之义。每夏秋间,清风掠树,竹韵璆然,与海涛声相和答。亭虽屡圯,后亦屡修,且常易其故处焉。嘉庆四年,观察遇昌修建)。亭之右,曰澄台(亦观察高公建。台可观海,升高旷览,沧溟岛屿,悉入望中。故旧志所称八景,有「斐亭听涛」、「澄台观海」之语。嘉庆四年,观察遇昌题扁)。其东南隅,曰丰亭(观察刘良璧建),又曰禔室十三胜(乾隆三十一年观察蒋允焄建,有记。其略云:『署创自有台以来,堂宇西向,迤北为别寝,堂东有澄台、斐亭,载在郡志。此外隙地廓然,芜久不治。余于是构室三楹,户牖皆南启。东房供卧起,迤西凿方塘,楼其上曰■〈木义〉月;稍北俯塘,曰鱼乐槛。又塘北曰丛桂径;径北折梯,其上曰延熏阁。又自槛东循仄径半径,矗石类盆盎,曰小仇池,亦折而梯于阁。阁左右翼。其自左折洞窗北瞰曰花韵栏。尽阁之东,缘梯而下,斐亭移于此。又自亭度垣而东,曰得树庭。又南曰接叶亭,曰花南小树,讫焉。又西达澄台。台北曰挹爽廊,廊延室前,庭之东,其前廷周以栏,栏际孱颜交错,曰瑞芝岩,曰迭云峰,曰醉翁石。计新辟者凡十有三胜,各有记。澄台、斐亭或新垩之,或移置之,名从其旧,不复记,然合之为胜十有五,凡此皆有室也』)。

  府署:在东安坊,南向(旧属伪宅,两座比连。其左废坏,存其右,为郡署,制甚隘。雍正七年,郡守倪象恺即其左畔基址,廓而建之。贡生黄国英董其事,凡五十余日而成。规模宏伟,越二年郡守王士俊复续建三堂及后寝,为东宁新署)。中曰怀堂(总督刘世明题匾),其后有亭曰四合亭(「旧志」云:亭侧老榕三株,根干蟠结,架空如桥,亘数丈,广二尺,人可步履其上,名曰仙梁,亦曰榕梁,今巳改易,榕亦失其旧)、园曰鸿指园(乾隆三十年,郡守蒋允焄因四合亭而广之。自作记云:『署西偏广可数亩,古榕三株,蟠根屈曲,志称榕梁,枝叶展翠,又称榕屏。旧四合亭址也。岁久且芜,予就而新之,芟荒涂,凿深沼,护花栏,砌曲径,别作堂宇,以为游观。中列三楹,盛宴会也。左缚小亭,备游憩也、右架层榭,凭眺望也。夫古人流连景物,偶然寄之,去无所贪,来无所恋。汉水岘山,陵谷变迁,欧阳公尝讥杜预羊祜汲汲于名,是不若苏氏雪泥鸿指之说为足尽其义也。予台阳守土,几历两载,思海外风景,与吏民相安,百堵皆作,成于不日,所谓偶然而留,亦为其可留者耳。果何有哉。园既成,取以额之,因书其微指于此』),堂曰三来堂、榕荫堂(俱嘉庆十年,郡守庆保题,有跋)、来复堂(嘉庆十二年,郡守杨廷理题,有跋)。复有亭曰露香、曰仰仙(俱乾隆五十三年郡守杨廷理题。亭前杂莳花卉,怪石崚嶒,一峰独秀;皆有跋书其事)。

  海防厅署:在西定坊,西向(旧在鹿耳门,雍正八年移驻于此)。署后有内省轩,(同知何恺建)、澹怀轩、研北书屋(俱同知朱景英建)。

  教授署、训导署(俱见「学志」)。

  经厅署:在府署东南,南向。

  县署:在镇北坊赤嵌楼之右,西向(乾隆十五年移建。初县旧署在东安坊,伪时故宅也;规制甚隘。乾隆初年,设城守营于署之右,寻复设镇标右营于署之前;铳炮操演,震撼之声,日无宁息。宰斯邑者多遽殁,或以病剧去。十余年中,经七令,无一秩满者;众以为不祥。时邑宰鲁鼎梅始莅任,诹之绅矜,谋所以改易者。得贡士张方升、王克褒、学弟子龚帝臣辈皆踊跃愿为首事劝捐焉。遂度地于郡城之西南隅红毛楼右,众佥曰吉。郡守方邦基以其状闻于大宪,既得允,乃鸠工庀材焉。凡四阅月而工毕。诸士商乐输者皆得列名,以闻于制府,各赐匾奖赍有差)。中为新民堂,其后曰爱堂(郡守方邦基题额。跋云:『邑旧署湫隘,余谋所以更张之。邑绅士慕义恐后,不日落成,可谓能爱其上矣。继自令登斯堂者,其庶心旷神怡矣乎。惟两岐偕乐之仁,佩一范先忧之义,所以竭爱士爱民之心,亦以勿负我士民之爱也,因以名之,并跋以勖』)。又后为斋阁,翼以厢房。其左为射圃,筑亭曰润余亭。右为庖廪亭(俱乾隆十五年建)。复有斋,曰古春小筑(乾隆三十年,邑宰王右弼建)。

  教谕署、训导署(俱详「学志」)。

  巡检司署:在罗汉门(即旧县丞署)。

  典史署:在县署之右。

  仓库

  府库:在府署右。府仓廒二所,一在东安坊旧县署旁(「旧志」载三十七间,后复增筑。嘉庆八年,知府庆保新造五十间。今合新旧计一百二十八间)。一在土墼埕保钱局(旧为凤山仓。乾隆六十年,知府遇昌修筑。今为府仓,凡五十七间)。

  县库:在县署。县仓廒四所,一在东安坊旧县署左(凡五十七间),一在旧县署右(凡十四间。「府志」载红毛楼右者,今久圯),一在安平镇(凡二间),一在罗汉门(凡三间)。监仓在县署左(凡二十间。乾隆二十四年新建,今久圯。监榖归府仓,其仓地废为民房)。社仓三所,其一所在镇北坊(凡四间。康熙五十年,台、厦道陈璸建,有石镌「社仓」二字,题曰『聊为吾民留饭碗,岂无来者续心灯』。乾隆十五年,知县鲁鼎梅改建县署于此,乃以县仓四间收贮社榖)。一在大杰巅社、一在新港社。

  又凤山县仓(「旧志」作四所),一在钱局者,今改为府仓;一在大埔者,今圯;一在东安坊;一在安平镇:凡二十五间。又嘉义县仓(「府志」云:在东安坊,旧凡一百三十六间,递年圯坏,后犹存九十间。乾隆十二年,归府七十间,余二十间今亦圯)。

  公廨

  接官亭:在西门外海口风神庙前(乾隆四年,巡道鄂善建。四十二年,郡守蒋元枢捐俸修;并于左侧构官厅,于海口砌石为埭,加坊表焉。有碑记其事)。

  御史衙:在东安坊(初为凤山县公庙。雍正元年,改建察院行辕,内左右分建满、汉御史住宅。今已废坏)。

  淡水公廨:在东安坊大上帝庙后。

  凤山公廨:在西定坊魁星楼前。

  嘉义公廨:在西定坊保西宫边(旧有诸罗公馆在东安坊,今废)。

  彰化公廨:在东安坊仑仔顶(旧镇北坊施衙前,今废)。

  澎湖协镇公廨:在镇北坊四舍庙前,今废。

  佐杂公廨:在宁南坊龙王庙左。

  义所

  养济院:在镇北坊(康熙二十三年知县沈朝聘建)。

  普济堂:在县城隍庙侧(乾隆十二年建,御史六十七范咸为文倡捐焉。有赡园二十五甲六分零,又租银一两六钱,屋舍二十间。嘉庆十二年,知县薛志亮拓城隍庙建两廊,乃徙普济堂屋舍于庙后)。

  大众坛(即旧南坛)、万缘堂、同归所:俱在大南门外(康熙五十五年里众建。坛前祀厉鬼,后俸佛。其右为万缘堂,寄贮遗骸,男东女西。又买隙地为同归所,以瘗枯骨。乾隆三十年,里人陈朝梁辈倡修,碣石记其事)。

  万善坛:在安平镇一鲲身(建始无考。乾隆十五年,水师协镇沈廷耀增修。坛前建庵奉佛,西南隅盖瓦屋一间,周缭以垣,以停旅榇)。

  新南坛义冢殡舍:在小南门外法华寺后(乾隆四十二年,郡守蒋元枢捐置园地八甲有奇,以为义冢。又竹围一所,颇宽旷,构殡舍其间,以收旅榇;募僧众守之。复捐俸置仁和里糖租及永康里田园租息,以供岁费。设巡丁二人、土工四人,以主掩理。一时士商向义者,各捐产业。所收入租息颇伙,然计岁输正供、丁耗及发给僧众工役畚灰、盂饭、迎新送旧款目甚繁。旧以职员韩曰文、郑其嘏司其事,今董事则岁贡生韩必昌也。蒋公是举,惠政仁心,泽及枯骨。其所经理,具详碑记。诸士商所捐赀,亦勒于石。蒋记见「艺文」。乾隆五十五年建造城垣,发掘无主骨骸五百六十五具;郡守杨廷理使韩必昌收葬于此,一时冢地布密焉。今愈累累矣)。

  义冢七处:一在大南门外魁斗山(俗呼鬼子山,历年久远,邱墓累塞),一在新昌里(与魁斗山北连。康熙五十九年国子生陈士俊捐置园地),一在水蛙潭(东至丁家竹围车路,西至张家竹围车路,南北俱至沙仑。乾隆十七年,知县鲁鼎梅捐俸买园地八分,葬旧南坛所积棺骸二百八十具。考原题里居姓名碣石坟前,以俟识认。其无名氏者,为同归所瘗之),一在北坛前(即厉坛前。乾隆十七年,知县鲁鼎梅葬积年棺柩一百六十具于此。葬法与水蛙潭同),一在海会寺前(乾隆十七年,知县鲁鼎梅买地埋旅榇一百八十余具于此,有碣),一在大南门口(东南至园埒,西北至车路。乾隆二十八年职员韩仕俊捐置苏贯熟园一所,今葬埋者已累累矣),一在大北门外较场边(乾隆四十二年,郡守蒋元枢购园地以为戍兵之冢)。

  又凤山县养济院,在土墼埕保(康熙二十三年,凤山知县杨芳声建);诸罗县养济院,在镇北坊(康熙二十三年诸罗知县季麒光建);凤山县义冢,在魁斗山后。

  屯田

  屯田,屯番之田也。屯兵掌于军官,而田则垦自邑,且征收在邑。辟内山,育番民,其自屯田乎!初,台地东倚内山,多旷土,民与番并垦焉。乾隆四十九年,总督富纲奏明清丈;凡所丈报田园荒埔,计田论亩,籍已具而案核未定。林爽文之乱,诸社番随官打仗,出力有功;钦差将军公福康安、巡抚徐嗣曾奏准,募番民为屯丁,设立屯所,给与近山埔地,以资久计。乃以前所丈报田园埔地,复加丈量多溢额,于是台邑原报番民所垦田园一千三百九十六甲三分六厘一毫,至是更丈得溢额二百六十五甲单四厘八毫(内亦有续垦归官者,其田上下则分六等);以原额归民耕,以溢额为屯田。田与屯兵,远近不相属。且溢额之田,多奇零破碎,于是官为征其赋,而以时发给焉。

  邑每年额征屯租榖一千七百八十一石单七合八勺三抄。每石折纳番银一圆,凡折纳番银一千七百八十一圆零七瓣八厘三毫。又淡水协济番银九百圆,凡征收番银二千六百八十一圆零七瓣八厘三毫(按岁二八两月支放。支法:屯千总岁给番银一百圆,把总岁给番银八十圆,外委岁给番银六十圆。每屯丁一人岁给番银八圆。名数、屯所详见「军志」)。

  邑每年支给屯饷番银二千四百六十圆,每年存留番银二百二十一圆零七瓣八厘三毫。

  邮传

  府前铺:南抵南路铺一十五里,北抵北路铺二十里。

  南路铺:北抵府前铺一十五里,南抵凤山县界二赞行溪铺二十里。

  北路铺:南抵府前铺二十里,北抵新港铺二十里。

  新港铺:南抵北路铺二十里,北抵嘉义县界目加溜湾铺二十里。

  祥异赈恤

  德水既清,坤舆效灵。泰鸿调、玉烛和,圣时之瑞,溢于海表矣。垂象示变,见于方隅,执政者谨焉;而湛恩远被,赈恤屡加。书所奉行,见化育之赞于是乎无不至也。

  康熙二十二年(癸亥)夏六月癸巳,澎湖潮水涨四尺,王师乘流伐澎湖,克之。丁酉,大星陨于海,声如雷(是日,明朱术桂自经,嫔妾从死者五人)。秋八月壬子,鹿耳门潮水涨,王师入台湾。冬十有一月,雨雪水(是岁八月入版图,冬遂雨雪,冰坚寸许,为前所无。地气自北而南,运属一统故也)。

  二十五年(丙寅)夏四月甲辰,地震(台地时震不悉书,大震则书)。

  二十九年(庚午)冬,大有年。

  三十年(辛未)秋八月,大风坏民居,海舟多碎。

  三十二年(癸酉),大有年。

  四十四年(乙酉)冬,饥;诏蠲本年粮米。

  四十六年(丁亥)冬,饥;诏蠲粮米十分之三。

  四十八年(己丑)夏,鹿耳门有大鱼二,获其一(状似马,脊上有鬃,长三、四寸。其尾如狮,腹下四髻如四脚,浮游水面,或曰即海马也)。

  四十九年(庚寅)冬,饥。

  五十年(辛卯)秋九月丁酉,地震。

  五十一半(壬辰),诏谥本年应征粟石。秋七月,台江有物大如牛,至岸死(高可五、六尺,豕面长须,双耳竹批,牙齿坚利,似水牛,毛细如獭,四足如龟,有尾,飞行水上。舟人竞挺之,后至海岸,竦身直立,声三号,闻者震栗。既死,邑人图形相告,竟莫知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