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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府志乾隆本
灶户征料盐纲丁五百四丁,每丁征银一钱二毫九忽四微六纤九沙。共征银五十两五钱五厘有奇。新编征料盐丁六十丁,每丁征银七分八厘四毫一忽二微七纤五沙。共征银四两七钱四厘有奇。征料盐差丁一百一十三丁,每丁征银二钱六分七厘五毫五忽六微一纤九沙。共征银三十两二钱二分八厘有奇。
食盐课五百四十口,每口征银一分八厘二毫七丝六忽四微五纤。共征银九两八钱六分九厘有奇。乾隆十六年审,增滋生人丁六十三丁,永不加赋。
历代户口
晋
晋安郡统县八。户四千三百。《晋书》
宋
晋安郡统县五。户二千八百四十三,口一万九千八百二十八。[HT6SS]《宋书》
隋
建安郡统县四。户一万二千四百二十。《隋书》按:隋建安郡,统今福建全省地,非止福州一郡,其户数寥寥,口亦不纪,未详。
唐
福州长乐郡统县十。开元中,户三万一千六十七。《元和郡县志》
建中中,户十二万九千五百二十,口二十一万七千八百七十七。《通典》户三万四千八十四,口七万五千八百七十六。《新唐书》
宋
福州统县十二。祖额主客户二十五万九千二百九十,主客丁三十八万六千五百六十二。今额主客户三十二万一千二百八十四,主客丁五十七万九千一百七十七。《三山志》户二十一万一千五百二十二。《宋史》
元
福州路统县九,州二。户一监本《元史》,误作“七”。[HT]十七万九千六百九十四,口三百八十七万五千一百二十七。《元史》
明
福州府统县九。洪武十四年,户九万四千五百一十四,口二十八万五千二百六十五。正德七年,户九万九千一百四十,口二十八万九千六百四十六。正德《府志》万历初,户九万八千九百八十四,口二十五万六千五百二十九。[HT6SS]万历《府志》
闽县明洪武十四年,户二万七十五,口五万八千四百四十八。正德七年,户二万六百八十六,口五万八千三百八十四。万历初,户二万三千七百八十四,口五万一千六百四。
侯官县明洪武十四年,户一万八千五百四,口二万二千七百一十六。正德七年,户一万八百四,口二万五千五百二十。万历初,户一万六百九十六,口二万四千八百九十。
怀安县明洪武十四年,户八千九百五十七,口一万九千一百五十三。正德七年,户九千八百四十三,口一万九千一百八十一。万历初,户九千八百一十三,口一万九千一百一十三。
古田县明洪武十四年,户七千八十五,口二万一百一十二。正德七年,户七千七百九十九,口二万七百三十八。万历初,户八千三百三十六,口二万九千二。
闽清县明洪武十四年,户九百三,口三千八十二。正德七年,户九百九十三,口二千七百二。万历初,户一千四百二十一,口二千九百四十一。
长乐县明洪武十四年,户一万六千五百五十,口五万四千二百六十二。正德七年,户一万七千八十六,口五万七千三百三十,万历初,户一万九千六百二十,口四万四千一百一十四。
连江县明洪武十四年,户五千九百八,口一万六千八百一十七。正德七年,户六千七百二,口一万六千九百一十三。万历初,户六千三百七十八,口四万四千八百二。
罗源县明洪武十四年,户一千九百七十三,口六千一百八十七。正德七年,户二千一百一,口六千八百六十九。万历初,户一千九百九十八,口六千八百四十六。
永福县明洪武十四年,户一千二百一十八,口三千二百七十三。正德七年,户一千二百六,口三千三百七十三。万历初,户一千四百五十三,口四千九百四十一。
福清县明洪武十四年,户一万一千八百四十八,口七万八千五百二十三。正德七年,户二万一千九百二十,口七万八千六百三十六。万历初,户一万五千四百八十五,口六万七千九百一十五。
田 赋
福州府
原额官民田园、池地、塘、湖、江、山、渔坂二万五千七百八十顷六亩七分一厘有奇,[HT6SS]每亩派征银米,则例详各县。共征银一十七万五百九十七两七钱一分有奇,共征米一万六千四百一石一斗五升有奇。节年垦复田园六百九十二顷八十八亩五分九厘有奇,征银三千七百二十二两三分六厘有奇,征米二百一十七石一斗九升四合有奇。又田地溢额尾,积银九百二十二两五钱三分八厘有奇,溢额米一十八石七斗八升五合六勺。
匠班银一百五十八两。雍正十三年,奉文匀入田粮内征解。
杂项租税并续增新垦银一万二百九十一两三钱六分七厘有奇,遇有闰年,加征银一十一两四钱七分。节年溢出租税银五十六两。
福州、延平、镇东、兴化各卫,原额屯田地四千八百三十七顷三十八亩四分七厘有奇。[HT6SS]每亩本折色银米,则例详各厅县。共征银二万七千四百七十一两六钱一分二厘有奇,共征米三千四百石二斗四升七合有奇。节年垦复溢出屯田六顷四十七亩七分八厘有奇,共征银三十九两六钱二分五厘有奇,又溢额银四两七钱一分三厘有奇。新增屯丁一万五百一十五丁,[HT6SS]每丁征银,则例详各厅县。共征银二千六百一十七两八钱八分九厘有奇。
削免额银五千六百八十五两九钱四分一厘。
匀贴颜料不敷正价银八百八十二两三钱四分七厘有奇。
以上丁口、田地、正杂、附屯,共额银二十五万六千八百六十六两三钱七分七厘有奇。内存留原额载:经制官役俸薪银五万六千八百二十六两五钱八分四厘零,支应项下银二千九百一十八两二分五厘零,经费项下银二万二千四百六十九两二钱八分八厘零,驿站项下银一万八千九百八十六两二钱八分零,支发项下银一万一千二百六十三两四钱九分零,卫官俸银一千一百八十九两五钱零,新归各卫经制官、役俸食等项银四千二百四十六两五钱七分三厘零。共存留银六万一千七十三两一钱五分八厘零,内除节年奉裁银二万三百八十四两五钱二分九厘零,尚该额银二十一万六千一百七十七两七钱四分八厘有奇。内户、礼、工部原额折色改折新增价脚银八万五千八百三十二两六钱三厘有奇,本色办解颜料、绫纱、纸张并凑拨价银二千四十一两八钱有奇,裁扣解部,并节年续裁、新裁复给外,额银三万四千六百四十三两五钱九分六厘有奇。
长乐县丁口无征,原派侯官、古田二县,拨补缺额官役俸食银一千九百四十一两八钱四厘有奇。
原额编兵饷,实征银七万六千八百九十九两五钱五分四厘有奇。遇有闰年,加征银一十一两四钱七分。
节年垦复新壅,溢出田园、山地租税,并编审溢出丁口额,征银七千三百四十七两八钱二分四厘有奇。
新裁站银七百四十四两四钱七分九厘有奇。
削免额银五千六百八十五两九钱四分一厘有奇。
匠班银一百五十八两。
匀贴颜料不敷正价银八百八十二两三钱四分七厘有奇。
以上额派起运兵饷共银二十一万六千一百七十七两七钱四分八厘有奇,除节年缺额以增抵减外,实豁免无征银四万三千九百八十二两一钱二分八厘,实征银一十七万二千一百九十五两六钱二分有奇。
又加延粮厅屯粮,割归侯官县,并征银四十八两一钱九分四厘有奇。割归闽清县,并征银五十五两六钱五分八厘有奇。割归永福县,并征银六十七两四钱一分五厘有奇。
又加建军厅屯粮,割归古田县,并征银四百八十八两一分七厘有奇。割归闽清县,并征银二两二钱三分九厘。割归屏南县,并征银四十一两三钱一分有奇。
又拨出福防厅屯粮,割归惠安县,并征银六两八钱八厘。割归永春州,并征银七十两六钱二厘有奇。又拨出福粮厅割归仙游县,并征银三百七两五钱四分八厘有奇。除归并拨出外,实征银一十七万二千五百一十三两四钱九分六厘有奇。额征本色米,除节年豁免外,实征米一万七千三百七十七石三升九合六勺四抄八粟五粒五黍六糠。外征逆犯蔡昌勋等实征租谷二百九十三石八斗七升八合六勺。
福防厅
原征左右二卫屯粮,今奉文归入各县并征。
福粮厅
原征中卫屯粮,今奉文归入各县并征。
闽 县
原额官民田园、池塘、湖土奂、坂、山、江、树、桥三千三百四顷四十四亩九分一厘有奇。内一则田园、池地、塘、湖土奂、坂三千六十四顷四十六亩四分一厘有奇。内征料折增田地五百七十七顷六十二亩三分九厘,每亩征银四分七厘七毫五丝九忽七微八纤三沙。征米一升二合五勺三抄五撮五圭一粒。共征银二千七百五十八两六钱一厘有奇,共征米七百二十四石八升有奇。征料折差增田地二千四百八十六顷八十四亩二厘有奇,每亩征银八分三厘三毫四丝五忽一微六纤二沙八尘。征米一升二合五勺三抄五撮五圭一粒。共征银二万七百二十六两五钱九分七厘有奇,共征米三千一百一十七石三斗七升八合有奇。
书院地三十七亩四分七厘,每亩征银七分七厘九毫四丝六忽五微七纤七沙五尘四埃。征米一升二合二勺三抄一撮。共征银二两九钱二分有奇,共征米四斗五升八合有奇。
海咸山瘠、垦荒田地七十一顷五亩七厘有奇,每亩征银四分五毫三丝二忽二微二纤。征米六合三勺六抄一圭。共征银二百八十七两九钱八分四厘有奇,共征米四十五石一斗八升九合有奇。
枝员树五百四十六株,每株征银七厘二毫八丝四忽四微二纤七沙。征米一合一勺四抄三撮,共征银三两九钱七分七厘有奇,共征米六斗二升四合有奇。
木桥三座,每座征银四分九厘五毫二丝六忽一微四纤二沙。征米七合七勺七抄三撮。共征银一钱四分八厘有奇,共征米二升三合有奇。一则钞地、山、江等一百六十七顷八十一亩二分七厘有奇,每亩科钞等计钞一百文折税米四升,以通勺科筭,今照例分晰。内三十二文则地二十六顷三十五亩八分二厘有奇。每亩科钞三十二文,共计钞八万四千三百四十六文四分二厘。每百文折税米四升,共税米三十二石七斗二升八合五勺六抄八撮。每石征银八钱七厘九毫四丝九忽一微三纤五沙五尘八埃七秒一漠。每亩征米二合九勺四抄四撮。共征银二十七两二钱五分九厘有奇,共征米七石七斗五升九合有奇。六十文则地五十一顷五十四亩六分五厘有奇。每亩科钞六十支,共计钞三十万九千二百七十九文四分八厘。每百文折锐米四升,共税米一百二十三石七斗一升一合七勺九抄二撮。每石征银八钱七厘九毫四丝九忽一微三纤五沙五尘八埃七秒一漠。每亩征米五合四勺八抄六撮六圭六粟。共征银九十九两九钱五分二厘有奇,共征米二十八石二斗八升一合有奇。一百二十文则钞地二十九顷一十四亩四分二厘有奇。每亩科钞一百二十文,共计钞三十四万九千七百三十文七分六厘。每百文折税共四升,共税米一百三十九石八斗九升二合三勺四撮。每石征银八银七厘九毫四丝九忽一微三纤五沙五尘八埃七秒一漠。每亩征米一升九勺五抄八撮二圭七粟三粒六黍。共征银一百一十三两二分五厘有奇,共征米三十一石九斗三升七合有奇。二文则钞山五十四顷六十六亩二分七厘有奇。[HT6SS]每亩科钞二文,共计钞一万九百三十二文五分六厘。每百文折税米四升,共税米四石二斗七升三合二抄四撮。每石征银八钱七厘九毫四丝九忽一微三纤五沙五尘八埃七秒一漠。每亩征米一勺八抄二撮四圭八粟。共征银三两五钱三分三厘有奇,共征米九斗九升七合有奇。一文则畯四顷七十三亩九分七厘。每亩科钞一文,共计钞四百七十三文九分七厘。每百文折税米四升,共税米一斗八升九合五勺八抄八撮。每石征银八钱七厘九毫四丝九忽一微三纤五沙五尘八埃七秒一漠。每亩征米九抄一撮四圭四粟五粒四黍。共征银一钱五分三厘有奇,共征米四升三合有奇。十二文则地一顷三十六亩一分一厘有奇。每亩科钞一十二文,共计钞一千六百三十三文四分三厘。每石文折税米四升,共税米六斗五升三合三勺七秒二撮。每石征银八钱七厘九毫四丝九忽一微三纤五沙五尘八埃七秒一漠。每亩征米一合九抄七撮三圭四粟六黍。共征银五钱二分七厘有奇,共征米一斗四升九合有奇。
一清出开垦田山园七十四亩六分七厘有奇。每亩征银三分三厘四毫六丝七忽。[HT]共征银二两四钱九分九厘有奇。节年开垦溢出田地、池、园三十二顷七亩三分八厘有奇。每亩征银米不等。共征银六百九十九两三钱四厘有奇,共征米一十五石三斗二升有奇。
匠班银七十六两五钱。雍正十三年,奉文匀入田粮内征解。
杂项租税共银一千一百八十二两八钱七分有奇。
削免额银一千六百二十五两五钱八分一厘。
匀贴颜料不敷正价银二百三十六两四钱四分九厘有奇。
以上丁口、田地、正附杂额,征银三万四千七百一十九两二钱一分有奇。
存留原额载:支应项下银六百五十九两三钱七厘有奇,经费项下银三千四百七十九两四钱一厘有奇,驿站项下共银二千八百八两七钱二分八厘,支发项下银二千一百六十一两四钱四分六厘有奇。共存留银九千一百八两八钱八分三厘有奇,内除奉裁银二千三十二两六钱九分五厘有奇,实留给银七千七十六两一钱八分七厘有奇。尚该额银二万七千六百四十三两三分二厘有奇。内户、工部原额折色改折新增价脚共银一万四百六十两九钱九分有奇,本色办解颜料、蜡茶价脚银四百三十八两七分六厘有奇,裁扣裁官并节年续裁、新裁除复给外,额银四千三百四十三两四钱一分六厘有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