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厅志

  按向来一更十六里之说,不过约略而言。乃谢退榖谓:沙马矶头至府治,舟行七更,旱程二百九十六里,水程与旱程相傍;是一更该四十余里零矣。岂知船身之利钝各殊,柁工之能否亦异;潮有顺逆,风有轻重。今必律诸旱路,定为一更四十二里,亦非笃论也。谢氏又以南路抵府七更,顺风一日可至,为顺流之故。自厦抵澎亦七更,必一日有余,为横流之故。其说似也。乃或诘以北流为顺,南流不已逆乎?则又云,有风不怕流。夫既有风矣,即自澎而东而西,固无往不利,岂独南路至府然哉。「县志」又以北路水程十九更,旱路仅六百三十里,未详其故。查台郡至淡水八里坌港,谓之按边船,水道沙汕间错,有横出甚长、势极弯曲者,必循其弯曲而行。即风顺流顺,仍须转帆织驶,故更数较多,非如北路抵澎仅十有二更可一帆径渡也,又安能以旱程律之乎。
  风潮
  澎湖风信,与内地他海迥异。周岁独春、夏风信稍平,可以种植;然有风之日,已十居五、六矣。一交秋分,直至冬杪,则无日无风,常匝月不少息;其不沸海覆舟,斯亦幸矣。「台志一云:风之大而烈为飓,又甚者为台。飓则倏发倏止,台常连日夜。凡正、二、三、四月发者为飓,五、六、七、八月发者为台,九月则北风初烈,或至连月,为九降。过洋,以二、四、八、十月为稳。二、四月少台、八月秋中、十月小春,天气多暖故也。然如乾隆丙年八月十八日,澎海覆败多船;丁年八月自初二日起风,至月杪皆烈,中间稍静者三、两日耳。则八月中秋之说,未敢尽信也。惟二月渡洋最为平稳。三月二十三日妈祖飓后,应南风;白露后至三月皆应北风。若反常则宜防备。惟七月北风多主台,六月有雷则无台。谚云:『六月有雷止三台,七月一雷九台来』。至于湾船之澳,有南风、北风之别,尤不可不察也。澎湖之风,与内地相反而适相宜者,考「台湾旧志」云:内地多早西晚东,惟澎、台之风则早东午西,名曰发海西,四时皆然。台湾船只来澎,必得东风方可扬帆出鹿耳门。澎湖船只往台,必得西风才可进港。设早西晚东,则来澎船过日中,始能放洋;去台船只,昏暮迫山,皆不能进口矣。此风信有天造地设之奇也(参「胡氏纪略」)。
  风暴日期
  正月初三日、初四日、初九日,名玉皇暴。是日有暴,则各暴皆验;否则至期靡所准也。十三日、十五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乌狗暴。俗云:乌狗报白须,言相应也。凡正月初三日、初八日、十一日、二十五日、月晦日,皆龙会日,主风。
  二月初二日白须暴。初七日、初八日、十七日、十八日、十九日、二十五日、二十九日。凡二月初三、初九、十二,皆龙神朝上帝之日。
  三月初三日、初七日、十五日真人暴。十八日、二十三日妈祖暴。真人多风,妈祖多雨。二十八日。凡三月初三、初七、二十七,皆龙神朝星辰之日。
  四月初一日、初八日、十三日、十四日、二十三日、二十五日。凡四月初八、十二、十七,皆龙神会太白之日。
  五月初一日、初五日,系大暴旬,名屈原暴。初七日、十三日、十六日、二十一日、二十九日。凡五月初五、十一、二十九,皆天帝龙王朝玉帝之日。
  六月初六日、十二日、十八日、十九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雷公暴。此暴最狠,又最准。二十六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凡六月初九、二十九,皆地神龙王朝玉帝之日。
  七月初七日、初八日、十八日、十五日、二十一日。凡非常之风,多在七月。凡七月初七、初九、十五、二十七,皆神煞交会之日,又六、七月多主台。海上人谓:六月防初,七月防半,虽未必尽然,有时而验。
  八月初一日、初四日、初五日,九皇暴。又系大暴旬。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一日。凡八月初三、初八、二十七,皆龙王大会之日。
  九月初九日、十六日、十七日冷风信。十九日、二十七日,冷风暴。凡九月十一、十五、十九,皆龙神朝玉帝之日。又九月自寒露至立冬止,常乍晴乍阴,风雨不时,谓之九降;又名九月乌。
  十月初五日,风信暴;又名朔风信。初六日、初十日、十五日、二十日、二十五日、二十六日。凡十月初八、十五、二十七,皆东府君朝玉皇之日。
  十一月十四日、二十七日、二十九日。
  十二月、初八日、二十四日、二十九日。凡十一、二月朔风司令,无日无风。然南风尽绝。凡垵澳背北处,皆可泊船。
  附考
  湖澎诸岛,夏月正值南风,由妈宫澳入港,顺驶最易。惟出港逆风,未可时计。或收入八军,从挽门潭上岸,登天台山四望,则三十六岛形势尽在目前(「赤嵌笔谈」)。
  海船利在风。风起灭顺逆,一军安危系焉。泛期多在夏秋间。西北风倏起,或日早白暮黑,天边有断虹、散霞如破帆鲎尾,西北黑云骤生,昏夜星辰闪动,海水骤变,水面多秽及海蛇浮游于上,蝼蛄放洋,乌■〈鱼脊〉波弄,必有飓风将至,须急收安澳。兵船在海遇晚,须先酌量收泊之处,以防夜半风起。追贼亦然(「同安县志」)。
  飓风起自东北者,必自北而西;自西北者,必自北而东;而俱至南乃息,谓之回南。凡二昼夜乃息。若不落西、不回南,则踰月复作。作必对时。日作,次日止;夜作,次夜止。飓风初起,有雷则不成。作数日有雷而止(同上)。
  台无定期,必挟大雨倾洞,拔木发屋,操舟最忌。惟得雷声则止。占台风者,每视风向反常为戒。如夏月应南而反北,秋、冬与春应北而反南,旋必成台;其至也渐,人得而避之。或曰风具四方为飓。不知虽暴,无四方齐至;如北风,台必转而东而南而西,或一、二日,或五、七日,是四面递至,非并至也。飓骤而轻,台缓而久且烈。春风畏始,冬风虑终,南风壮而顺,北风烈而严。南风时发时息,恐风不胜帆,故舟以小为稳;北风一发难止,恐帆不胜风,故舟以大为稳。海中之飓,四时皆发,夏、秋为多。台甚于飓,飓急于台。舟在洋中,遇飓可支,台则难受。盖台风散而飓风聚也(同上)。
  台风乃天地之气交逆,地鼓气而海沸,天风烈而雨飘,故沈舟倾樯。若海不先沸,天风虽烈,海舟顺风而驰,同鲲鹏之徙耳。澎湖湾船之澳,有南风、北风之别。时当南风,误湾北风澳;时当北风,误湾南风澳,则舟必坏。癸亥与师,正当盛夏、南风大作之候,伪都督刘国轩将战舰尽泊南风澳,时我师到澎,舟尽误泊北风澳;国轩得计,谓可弗战而胜也。岂知天眷,忽北风大作,我师舟楫无损,而伪敌连■〈舟宗〉覆没,因得乘时进攻,克取澎湖(「稗海纪游」)。
  凡飓将至,则天边断虹先见,一片如船帆者,曰破帆;稍及半天如鲎尾者,曰屈鲎。又五、六、七月间,舟人视天上有一点黑云,则收帆严柁以待,风雨瞬息即至。若少迟,则收帆不及,有覆舟之患(「台湾旧志」)。
  自去年逆艘纠集澎湖,欲抗我师,据险以逸待劳。设我师到彼,必由西屿头转帆,向东北而进;正值春夏之交,东北风为多,我师尽是顶风顶流,断难逆进。贼已站立外堑、内堑,按接连娘妈宫,俱居我上风上流,其势难以冲击取胜。莫如就夏至南风成信,从铜山开驾,顺风平浪,船得联■〈舟宗〉齐行,逆贼反居下风,进不得战,退不能守。澎湖一得,更知贼势虚实。倘逆孽退守台湾,死据要口,我师暂屯澎湖,扼其吭、拊其背,逼近巢穴,内谋自应。不然,俟至十月,乘小阳春时候,大举进剿。此料敌制胜,所当详细披陈者也(「靖海记」)。
  妈宫、西屿头、北港、八罩四澳,北风可以泊舟。南有大屿、花屿、猫屿,北风不可寄泊,南风时宜巡辑(「海国闻见录」)。
  八月望夜,乘小艇出南濠,经安平镇至国姓港(港在鹿耳门北,可容大船出入,前此无人知之)登战船。天将曙,乘潮解缆,一叶凌波,乍起乍伏,翌日见澎湖东吉屿;猝遇飓风,刮大帆破,不得过虎井。回泊台洋,碇随折。恐船逼浅,急捩舵退,又惧南流推去。船底绾勒肚索,索为贯舵命根,浪复冲断。急下副碇,寄泊数日,再出国姓港。舵师曰:若乘东风出鹿耳门,直取澎湖、泊西屿,视风便再行,为对渡;今值季秋,多北风,取势宜高,不必更由西屿矣。九月朔,过澎湖北翘(按即北墝或作北礁)。北水翘中暗石,舟触辄碎,于是向北织行,避北翘也。南顾西屿诸岛,聚散如浮萍。白鸥出没波浪间,有大鱼随船。踰黑水洋,飞浪从桅杪倾注。比晓,帆半挂,顺风而南,瞬息间忽有峰峦蔽日,舵师指为古雷诸山,闽之极南地也。大抵海船待风而行,风愈烈,行愈迅,险亦愈甚(「歗云文抄」)。
  邵子云:海潮者,地之喘息也。所以应月者,从其类也。余襄公「海潮图序」云:月临卯酉,则潮长乎东西;月临子午,则潮平于南北。一月则潮乘于朔望之后;一岁则潮盛于春秋之中。春夏昼潮常大,秋冬夜潮常大。盖岁之春秋,犹月之有朔望,天地之常数也。「类篇」云:海涛早曰潮,夕曰汐。每日十二时,分为两潮。早潮则三时满、三时涸;汐亦三时满、三时涸。此一日潮汐历十二时而周也。然世人率云早潮,晚潮,而不言汐者,以汐统于潮也。澎湖地尽东海地,而既东则月常早上。十七、八夜月临卯酉,仅在初昏,故潮水长退视他处亦较早焉。「通志」载:同、厦初一、十六潮满子午,而尽竭于卯酉;初八、二十三潮满卯酉,而尽竭于子午。台湾则初一、十六潮满巳亥,而尽竭于寅申;初八、二十三,潮满寅申,而尽竭于巳亥。是台湾之潮,较同、厦早一个时候矣。澎湖之潮,亦与台湾同时。但台湾初一日满于巳初三刻,十六日满于亥初三刻,初八日满于申初一刻,二十三日满于寅初一刻。澎湖潮则初一日满于巳正二刻,十六日满亥正二刻,初八日满于申正初刻,二十三日满于寅正初刻。澎湖之潮与台湾相较,迟台湾三刻,早厦门五刻。至「通志」称:台郡南北,亦有不同之处。半线以下,潮流过北,汐流过南,与澎湖同;半线以上,则潮流过南,汐流过北,相反如此。余安道云:远海之处,潮候各有远近之期。东海、南海,候各不同。惯海道者,狎知潮候,据其上游方无虞也。
  潮汐消长时刻
  初一日,潮初长于卯正二刻,至巳正二刻而满。退于午,至申正二刻而涸。再长于酉正二刻,至亥正二刻而满。退于子,至寅正二刻而涸。
  初二日,潮初长于辰初一刻,至午初一刻而满。退于未,至酉初一刻而涸。再长于戌初一刻,至子初一刻而满。退于丑,至卯初一刻而涸。
  初三日,潮初长于辰正一刻,至午正一刻而满。退于未,至酉正一刻而涸。再长于戌正一刻,至子正一刻而满。退于丑,至卯正一刻而涸。
  初四日,潮初长于辰正二刻,至午正三刻而满。退于未,至酉正三刻而涸。再长于戌正三刻,至子正三刻而满。退于丑,至卯正三刻而涸。
  初五日,潮初长于巳初二刻,至未初二刻而满。退于申,至戌初二刻而涸。再长于亥初二刻,至丑初二刻而满。退于寅,至辰正一刻而涸。
  初六日,潮初长于巳正一刻,至未正一刻而满。退于申,至戌正一刻而涸。再长于亥正一刻,至丑正一刻而满。退于寅,至辰正一刻而涸。
  初七日,潮初长于午初一刻,至申初一刻而满。退于酉,至亥初一刻而涸。再长于子初一刻,至寅初一刻而满。退于卯,至巳初一刻而涸。
  初八日,潮初长于午正初刻,至申正初刻而满。退于酉,至亥正初刻而涸。再长于子正初刻,至寅正初刻而满。退于卯,至巳正初刻而涸。
  初九日,潮初长于午正二刻,至申正二刻而满。退于酋,至亥正二刻而涸。再长于子正二刻,至寅正一刻而满。退于卯,至巳正二刻而涸。
  初十日,潮初长于未初一刻,至酉初一刻而满。退于戌,至子初一刻而涸。再长于丑正初刻,至卯初一刻而满。退于辰,至午正初刻而涸。
  十一日,潮初长于未正初刻,至酉正初刻而满。退于戌,至子正初刻而涸。再长于丑正初刻,至卯正初刻而满。退于辰,至午正初刻而涸。
  十二日,潮初长于申初二刻,至戌初二刻而满。退于亥,至丑初二刻而涸。再长于寅初二刻,至辰初二刻而满。退于巳,至未初二刻而涸。
  十三日,潮初长于申正一刻,至戌正一刻而满。退于亥,至丑正一刻而涸。再长于寅正一刻,至辰正一刻而满。退于巳,至未正一刻而涸。
  十四日,潮初长于酉初初刻,至亥初初刻而满。退于子,至寅初初刻而涸。再长于卯初初刻,至巳初初刻而满。退于午,至申初初刻而涸。
  十五日,潮初长于酉初二刻,至亥初二刻而满。退于子,至寅初二刻而涸。再长于卯初二刻,至巳初二刻而满。退于午,至申初二刻而涸。
  十六日,潮初长于酉正二刻,至亥正二刻而满。退于子,至寅正二刻而涸。再长于卯正二刻,至巳正二刻而满。退于午,至申正二刻而涸。
  十七日,潮初长于戌初一刻,至子初一刻而满。退于丑,至卯初一刻而涸。再长于辰初一刻,至午初一刻而满。退于未,至酉初一刻而涸。
  十八日,潮初长于戌正一刻,至子正一刻而满。退于丑,至卯正一刻而涸。再长于辰正一刻,至午正一刻而满。退于未,至酉正一刻而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