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熙三山志

  崇礼里
  高头洋陂 百五十九丈,阔二尺三寸,深二尺,溉田种一百二十石。
  西云陂 百六十五丈,阔三尺五寸,深二尺五寸,溉田种七十石。
  横溪里
  溪源陂 六十四丈,阔二尺,深一尺五寸,溉田种二十石。
  陈坑陂 百五十八丈,阔三尺,深二尺,溉田种二十石。
  东洋陂 四十丈,阔二尺五寸,深一尺五寸,溉田种十石。
  上堀陂 四十五丈,阔三尺,深二尺,溉田种二十石。
  倪洋 县东三十里。
  平湖 县北四十里。
  
永福县

  塘陂八。官季一检举,劝谕兴修。【(“塘陂”以下文字,底本、库本相同,崇抄作“塘陂八每季官检举劝谕兴修”。)】
  永安里
  官猎二塘【(底本作“官腊”,崇抄同,据库本及本志“叙县”改“官猎”。)】 内塘,十四亩百二十步,深九尺七寸;外塘,十八亩八十步,深八尺五寸。溉田种十五石。
  康元里
  白叶湖 乾道二年修,溉田种十石。
  后黄陂 食溪水。亘五里,广深二尺,溉田二顷。
  归义里
  大邹官塘 周百余丈,深一丈二尺,溉田二石半。
  保德里
  嵩口塘 食济溪。八亩。溉田一顷。
  峬塘 百余丈,深一丈,溉田种十石。
  
闽清县

  诸里小溪 村落各堰或陂,溉田种五万余石。
  
宁德县

  临海里
  赤鉴陂 元祐四年,土民林圭与圣泉寺【(底本先书“垩泉寺”,复于“垩”旁校改“圣”字,库本为“垩”字,崇抄为“灵尔寺”。)】僧养誉以陂下田户百六十均所费,于陂上为桥,【(底本作“□□上为桥”,缺二字,崇抄同,据库本补。)】号泗洲,延三十余丈,石址。又于陂西水际里筑堤,上广二丈,长二里,址亦以石,筑堤二以为捍,斗门三,以司启闭,溉田三百十八顷,受种二千四百石,园艺不计也。知县留佑按阅赋诗:【(底本作“按盱”,崇抄同,据库本改。)】“赤鉴有遗利,旷古无人兴”。又云:“今师欲断海,海若当效灵”。其后,日堕岁弛,涨水决坏四十余丈。深二丈。宣和七年,储知县委僧修筑,不就。斗门今犹存。
  霍童里【(底本、库本、崇抄皆作“霍同里”,查本志“叙县”及他处皆作“霍童里”,据改。)】
  仙湖,堵平湖,塘腹湖 食小溪水。隋,谏议黄公创,溉田千余顷。淳熙二年,有请佃者。官以其妨民,不给,仍搜获储知县诗云:“咫尺仙湖号堵平,先贤曾此劝农耕。若教一日归豪右,敢向黄公庙下行?”
  感德里
  周仙湖 岩峰之上,中心低注,草木环绕。阴翳幽寂,莫测深浅。【(底本作“木环绕阴翳幽寂寞测深漠”,今据崇抄、库本改。)】相传:昔有周其姓者得道于此。四围多芳草。积水溉田。
  
怀安县
  
  嘉祐二年,郡守蔡襄从乐游桥下开,沿城外至汤门、琴亭、湖心,至北岭下去思桥,北出河尾艁场,【(底本、库本俱作“艁场”,崇抄作“船场”。“艁”,古“造”字,亦造船之意。)】散入堘北、小浦、中浦、石泉、安国以北。
  知县樊纪复作桥十三,曰:湿堹、北、小浦、中浦、湖心、琴亭、越塘、龙腰、后溪、桑畲、岭下、范溪、濑溪。

《三山志》卷第十六终

●卷第十七 财赋类

  岁收
  他司应副钱物
  岁贡

○岁收
  
  国初财赋,二税之外,惟商税、盐课、牙契、房租而已。官稍、兵给与正供之额既寡,故取之甚简而用常有余。熙、丰之后,更历崇、观,至军兴事起,调度浸广,敛算亦增,因仍迄今,盖非其旧也。
  今州之官吏、宗子、诸军俸料、赏给与凡州之费,岁为缗钱至七十万,不可胜具矣。其贡发之目,又复不赀。而岁之所收以归州用者,数止于是,具列于左方云。  

二税、盐、役
  
  夏税 产钱,十二县总八千一百四十八贯三百二十六文。
  闽县产钱:九百四十三贯三百二十三文。
  连江县产钱:七百二十五贯八百五文。
  侯官县产钱:一千二十五贯七百七十文。【(底本作“一千二十五贯七百七十□文”,崇抄则作“一千二百五贯七百七十二文”,据库本改。)】
  长溪县产钱:七百七十五贯九百一十二文。【(底本作“小百”,崇抄同,据库本改。)】
  长乐县产钱:五百二贯一百二十一文。
  福清县产钱:一千四百八十贯三百二十四文。
  古田县产钱:五百六十三贯九百五十三文。
  永福县产钱:四百四十四贯七百五十文。
  闽清县产钱:三百三十七贯八百六十一文。
  宁德县产钱:三百二十五贯六十七文。
  罗源县产钱:二百八十五贯五百二十七文。】(底本作“二百□十五贯……”,缺一字,崇抄同,据库本补。)】
  怀安县产钱:七百四十七贯九百三文。
  久例:以三千六百九十贯折科:
   紬,一千匹。
   裨布,一万匹。
   小麦,一千五百石。
  紬,每匹原折产钱六百五十文。
  裨布,每匹原折产钱二百四十四文。
  小麦,每斗原折产钱四十七文。
  递年分抛下十二县,仰据数于五等人户产钱上科折,取令公平。内:
    闽 县 紬一百一十六匹,裨布一千一百四十匹,小麦一百七十三石。
    连江县 紬九十一匹,裨布八百九十五匹,小麦一百三十六石。
    侯官县 紬一百二十七匹,裨布一千二百六十匹,小麦一百九十一石。
    长溪县 紬九十六匹,裨布九百六十四匹,小麦一百四十七石。
    长乐县 紬六十匹,【(崇抄作“六千匹”。)】裨布六百一十匹,小麦九十二石。
    福清县 紬一百八十一匹,裨布一千八百二十五匹,小麦二百七十五石。
    古田县 紬七十匹,裨布六百九十九匹,小麦一百一石。【(底本作“小麦一百石”,据库本、崇抄改。)】
    永福县 紬五十六匹,裨布五百五十匹,小麦八十四石。
    闽清县 紬三十九匹,裨布三百九十匹,小麦五十三石。
    宁德县 紬三十九匹,裨布三百九十匹,小麦五十八石。
    罗源县 紬三十三匹,裨布三百三十九匹,小麦五十二石。【(底本作“小麦五十五石”,据库本、崇抄改。)】
    怀安县 紬九十二匹,裨布九百十三匹,小麦一百三十八石。【(底本作“小麦一百一十八石”,库本、崇抄皆作“一百三十八石”,据改。)】
  皆估纳月中价,令人户输纳。计钱二万六千七百五十贯文足。【现纳中价:每匹紬四贯,裨布一贯六百文,小麦每斗四百三十文。】外四千四百五十八贯三百二十六文,【系诸县除科折紬、布、麦外,余产钱。】纳铜、铁中半钱。【谓如产钱二百文,内一百文纳铜钱,更一半一百文原纳铁钱,已住敕不行;每百文令将铜钱四十八文折纳之类。】
  计钱:三千二百九十九贯一百六十一文。
  秋税 苗米,十二县总催一十一万一千二石二升五合。
  闽县 苗米一万四千七百八十三石七升。田随乡上、中、下分九等定税。
  连江 苗米一万三百六十二石二斗四升。田随乡分六等定税。
  侯官 苗米一万二千四百七十七石三斗六升。田随乡分六等定税。
  长溪 苗米一万四百四十六石九斗四升。田随乡分上、中、下九等定税。
  长乐 苗米六千七百四十一石七斗一升。田随乡上、中、下分九等定税,园、屋、山林等分三等。
  福清 苗米一万三千七十三石六斗六升。田随乡上、中、下九等定税,缺第一等。
  古田 苗米九千二百八十一石一斗四升。田随乡分上、中、下九等定税。
  永福 苗米六千九百四十九石三斗二升。田随乡分七等定税,屋宇、园地分五等,山林分三等。
  闽清 苗米五千七百二十五石九斗八升。田随乡分上、中、下九等定税。
  宁德 苗米四千七百三十九石二斗九升。田随乡上、中、下分九等定税。
  罗源 苗米四千四百七十五石八斗二升。田随乡分六等定税。
  怀安 苗米一万一千六百四十五石五斗。田随乡分三等定税。
  久例:以一万八百四十三石八斗估纳月中价,令下户纳钱:
  闽县 一千八百三十二石三升。【(底本作“□升”,缺一字,崇抄同,据库本补。)】
  连江 七百六十七石二斗二合。
  侯官 一千八百五十八石六斗三升。
  长溪 一千七百四石七斗五升五合。【(底本作“七十五升”,库本、崇抄作“七斗五升”,据改。)】
  长乐 五百一十四石三升七合。
  福清 一千五十四石。
  古田 六百一十七石九斗二升四合。
  永福 五百九十石一斗四升六合。
  闽清 四百七十九石七斗九升三合。
  宁德 三百五十石四斗一合。
  罗源 二百六十三石一斗七升一合。
  怀安 一千四百一十石三斗四升二合。
    现每斗连义仓押耗等,估纳月中价四百六十文足。
  计:四万九千八百八十一贯四百八十文足,外一十万一百五十八石二斗二升五合,于内科本色白米四万六千五百四十一石五斗九升五合,余展糙米六万七千二十石八斗三升,【(底本、库本、崇抄于各条文中皆作“展糙”,库本于此处作“碾糙”,故皆从作“展”。又以下各本各条中或作“展糙米”,或作“展糙”,不一。)】分州、县仓送纳,支官兵粮俸及桩充义仓用。
    闽县 八千二百二十一石五斗五升,展糙米一万二百七十六石九斗四升,外四千七百二十九石科白,并州仓纳。
    连江 六千九十一石三升八合,展糙米七千六百一十三石八斗,外三千五百四石科白,并州仓纳。
    侯官 六千七百四十石七斗三升,展糙米八千四百二十五石九斗一升,外三千八百七十八石科白,并州仓纳。
    长溪 五百八十一石六斗一升二合白米,县仓纳。支县官并峰火寨官兵六百二十九石五斗五升,县纳。桩比义仓五千七百五十九石三升三合,展糙七千一百九十八石七斗九升,及二千六百八十二石科白,并州仓纳。
    长乐 一千四百七十石二升白米,县仓纳。支县官四百石一斗六升白米,县纳。桩充义仓二千七百六十六石四斗四升三合,展糙三千四百五十八石一斗,及一千五百九十一石科白,并州仓纳。
    福清 三千七百七十六石八斗九升科白,县仓纳。支县、寨官并松林等三寨土兵七百七十二石二斗六升白米,县纳。桩充义仓四千七百四十一石六斗五升一合,展糙五千九百三十七石七升,及二千七百二十八石科白米,并州仓纳。
    古田 一百三十九石二斗四升白米,县仓纳。支县官二千二百七十三石六斗九升白米,水口仓纳。支镇、寨官兵五百五十六石六斗四升白米,县纳。桩充义仓三千二百十四石六斗四升六合,展糙四千十八石三斗一升,及二千四百七十九石科白,并州仓纳。
    永福 七十一石一斗三升科白,县仓纳。支县官四百八石六斗三升白米,县纳。桩充义仓三千七百三十二石四斗一升四合,展糙米四千六百六十五石五斗二升,及二千一百四十六石科白,并州仓纳。
    闽清 一百六石四斗三合,县仓纳。支县官三百三十七石八升科白,县纳。桩充义仓三千四十九石七斗四合,展糙二千八百一十二石一斗三升,及一千七百五十三石科白,并州仓纳。
    宁德 八百五十七石六斗四升白米,县仓纳。支县官并两县寨官兵二百八十二石白米,县纳。桩充义仓二千六十二石二斗四升九合,展糙米二千五百七十七石八斗二升,及一千一百八十七石科白,并州仓纳。
    罗源 一千四百二十三石七斗六升白米,县仓纳。支县官并南寨□官兵二百七十石六斗八升白米,县纳。桩充义仓一千五百九十八石二斗九合,展糙一千九百九十七石七斗六升,及九百二十石科白,并州仓纳。
    怀安 一千三百五十三石二斗科白,下鸡菜钱受纳,支五县寨官兵五千六百三十八石九斗三升八合,展糙米七千四十八石六斗八升,及三千二百四十三石科白,并州仓纳。
    已上,总计白米一万二千五十四石五斗九升五合,科下古田、郡、县、镇共十仓受纳;支遣官兵三千六百四十七石,县仓纳;充义仓三万八百四十石本色白米,并五万三千六百一十六石六斗九升白米、展糙,并州仓纳。其所科米,年例于受纳前期,用按月支产准纳一全年合支米【(底本作“用□月文产准约一”,缺一字,崇抄作“用□月文产准纳”,无“一”字,据库本补。)】先科与外县钱仓支遣充足,又随县以所管苗米总数豁除折纳价钱外,余合得义仓之数州纳。更外县受纳桩管,闽、侯官、怀安附郭义仓;连江因人户及寨兵各乞上州受纳支给,其义仓随苗赴州受纳、寄桩、纳仓,除科拨外余尽赴州仓纳。州仓有缺,或行计置上件,科与县、镇仓受纳,米并准正数,仍别纳收和籴、义仓押耗等科下,如遇科拨时诸县更有未催足州仓米,亦准与逐县径催理为当年抛科之数。自科拨后,诸县或有官员增支、军兵事故之类,并听通融。
  免役 物力 钱一十一万三千六百三十二贯七十三文。